
梁遇春
《春醪集》是民國才子梁遇春的散文集。梁遇春的文章深得英國小品文的精髓,有着悲劇式的幽默,且又汲取了中國古典文學的養分,其風格獨樹一幟,深受追捧。喜歡梁遇春散文的讀者,本書不可錯過。梁遇春於1926年開始陸續在《語絲》《奔流》《駱駝草》《現代文學》《新月》等刊物發表散文,這些散文集爲《春醪集》。於1930年3月由上海北新書局初版,收錄了《寄給一個失戀人的信》《醉中夢話》《人死觀》《文學與人生》《文藝雜話》等文章。《春醪集》是作者用情感、學識和思想醞釀而成的春醪。廢名普說過:“他的文思如星珠串天,稍縱即逝”。在文中,他談讀書,論學問,聊愛情,議朋友,引經據典,而毫不迂腐嘮叨,是純粹文學的議論,也屬於文人的清談。
前人評述太好,所以我還是不要賣弄了,就引用一下溫儒敏教授的評價吧。 “梁遇春耽於思索,他的隨筆中也有許多對人生哲理的探求和洞明的見解。他喜用絮語筆調,隨意而坦誠的談吐中不乏睿智的思辨。《春醪集》談論知識,探索人生,或旁徵博引,引類取比,或觸景生情,浮想聯翩;語言機智而有文采,瀟灑自如,玲瓏剔透;時有思想的火花,卻缺乏如炬的目光;在小小題目裏開掘微言大義,引用外國的經典、警句,信手拈來,處處切題。梁遇春有股孤傲氣,他那懶散的紳士更能體味人生的滋味似的。梁遇春的散文,很能反映出“五四”散文品格多姿多彩的一面,待到1930年代文壇被政治性戰鬥性風度,不願受任何拘束的個性及享盡人生的主張,促使他喜好標新立異,懷着極大的興趣來談“人死觀”“流浪漢”,闡發悲哀是最可愛的東西等等。連睡懶覺這類的題目,他都能拉閒扯散,妙語連珠,好像比一般常人的主潮所佔領,像梁遇春這種紳士風的散文也就失去了廣大讀者,只賴未來的文學史家來品鑑它那小而晶瑩的光澤了。” ——《中國現代文學三十年》
年輕真好,無動不舞,無聲不歌。什麼都想寫,什麼都能寫,什麼都敢寫。博學等於性感,表達欲是勇猛的表徵,思辨讓位於浪漫,不欺心高於文以載道。 可以說文學是鴉片的大實話,也可以不食肉糜地讚美流浪漢,可以狗膽鼓勵朋友們去逃課,也可以精分一樣,似乎自我誆騙地安慰失戀的自己。 可在裏頭,定會有聰明的轉折,多情的頓筆,放長的聲調,把這一遭遭話,變得頗有可愛的調皮之致——年青的豪邁總有三分虛,但虛中又有九分誠。 這個年紀寫的文章,多少會有褶皺。年事方深者說要壓平。但沒必要的。這些褶皺長得可玲瓏,那就讓它們存在下去,像青山,像綠波,像一段段幽綿之夢,寄予輕藍的不知之思。
春醪飲半盞,浮生數十年。 好的文字和春醪一樣是釀出來的。須得有一口深不見底的井,盛着歲月的雨水、性情的麴櫱,再蓋上一層厚厚的沉寂,讓它在暗處慢慢發酵,待到某個不經意的時刻,啓了封,舀一勺出來,便是能醉倒人的春醪。 梁遇春這本最先醉人的卻不是文字,是那種撲面而來的舊時氣息。彷彿一腳踏進了民國某個午後微醺的陽光裏,廊下坐着一位青布長衫的先生,面前一壺茶,淡淡與你對坐閒談。你們也不急着說什麼,只是看着天邊的雲。忽然開口,說的卻是你心裏想了很久、卻始終說不出來的話。 書中的文字,是那種要含着、品着、咂摸着的。寫春天,不是桃紅柳綠地熱鬧,是春在枝頭已十分後的那種安靜,是一個人站在花樹下,看着花瓣落在肩頭,忽然想起許多年前,也有這樣的一場花落。寫秋夜,不寫月怎樣明,風怎樣涼,只寫蟲聲像細密的針腳,把夜縫得嚴嚴實實。這樣的句子,讀着讀着,便覺得周身都靜了下來,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和着那文字的節拍,一下,又一下。 而他也變成了坐在時間河岸上的垂釣者,手裏握着的不是釣竿,是一支筆。看着河水湯湯流去,他不急,也不追,只是靜靜地看着,偶爾用筆尖輕輕一點,便撈起了水波里的那一片光。他說光陰不是用來珍惜的,是用來辜負的。這話初聽頹唐,細想卻覺出幾分禪意。 書裏還寫了很多人,擦肩而過的,刻骨銘心的,相忘於江湖的。寫一個人的背影,漸漸地小下去,小下去,最後成了一個黑點,融進了街角那片蒼茫裏。寫離別時的沉默,話都說完了,只剩下沉默。那沉默也是滿的,輕輕一碰,就會溢出來。讀到這裏,忽然想起自己生命裏那些走散了的人,那些沒說再見就成了永遠的轉身。離別不總是驚天動地的,更多的時候,它就藏在一個尋常的午後,一次平常的道別裏。你走出門去,我站在窗前,以爲明天還會再見,卻不知這一轉身,便是山水萬重。 讀到後半部分漸漸覺出些滄桑來。不是那種捶胸頓足的滄桑,是溫和的,帶着笑的,甚至是有些俏皮的。像是在說別人的故事,說着說着,忽然停住了,眼睛望向遠處,那裏有年輕時走過的小路,愛過的人,做過的夢。再回過頭來時,眼裏有淚光,嘴角卻有笑。忽然覺得自己像是做了一場長長的夢,夢裏飲了半盞春醪,醒來時,浮生也已過半。 好像這本書一直在你心裏活着,等着這一刻的綻放。
梁遇春在《春醪集》中以“偷飲春醪”的典故爲核心意象,借短暫微醺的少年時光喻指對人生的熱愛與眷戀,坦誠自己願在急景流年中沉醉於幻夢般的生命體驗;全書收錄的散文創作於其北大求學及工作初期,顯著受到英國查爾斯·蘭姆隨筆的影響,形成了獨具一格的絮語體風格,既旁徵博引東西方文學典故,又能以悲劇式的幽默和逆向思維去剖析人死觀、流浪漢、失戀等話題,從中展現對世情敏銳的洞察;儘管作品帶有青年特有的浪漫感傷和象牙塔內的沉思氣質,但其文筆靈動,見解獨到,在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的中國文壇獨樹一幟,被後世譽爲五四時期最美的散文結晶之一。
梁遇春(1906-1932),是我國著名的散文家,師從葉公超等名師。其散文風格另闢蹊徑,兼有中西方文化特色。在26年人生中撰寫多篇著作,被譽爲“中國的伊利亞”。 / 人物生平 梁遇春(1906~1932),福建閩侯人,別署馭聰,又名秋心,民國散文家,1906年出生於福州城內一個知識分子家庭,1918年秋考入福建省立第一中學(今福州第一中學)。 1922年暑假始,梁遇春先入北京大學預科。 1924年進入北京大學英文系學習,於1928年畢業,因成績優秀,留系裏任助教。後由於政局動盪,北大工作陷入停頓狀態,梁即隨溫源寧教授赴上海暨南大學任教。 1930年又與溫源寧同返北大,在北京大學圖書館負責管理北大英文系的圖書,兼任助教。 1932年夏因染急性猩紅熱,猝然去世,年僅27歲。[1] 梁遇春在大學讀書期間,就開始翻譯西方文學作品,併兼寫散文,署名梁遇春,別署秋心、馭聰、藹一等。他的譯著多達二三十種,多是英國的,也有俄羅斯、波蘭等東歐國家的,其中以(英)《小品文選》《英國詩歌選》影響較大,成爲當時中學生喜好的讀物。他的散文則從1926年開始陸續發表在《語絲》《奔流》《駱駝草》《現代文學》及《新月》等刊物上;其中絕大部分後來集成《春醪集》(1930年)和《淚與笑》(1934年)出版。他的散文總數不過五十篇,但獨具一格,在現代散文史上自有其不可替代的地位,堪稱一家。好友馮至稱他足以媲美中國唐代的李賀,英國的濟慈,德國的諾瓦利斯。儘管梁遇春不是詩人,他的散文卻洋溢着濃濃的詩情,成就雖不能與這幾位短命的詩人相比,然而短短六年的豐富著述證明他們的才情與勤奮。 / 人物評價 梁遇春是中國現代文學史上一個被忽略的角色,在短短27年的生命裏,他只給我們留下了37篇小品文和二三十部譯作。然而,正如他在給徐志摩的悼文中所寫的那個吻火者,梁遇春留給後世的,是一個率性而爲的蹈火者形象。他對火有着一種特殊的情結,因爲他本人的生命也正如一團跳動的火焰,儘管最終剩下的也只不過是一點殘灰,卻仍然奮不顧身的投入到這場烈焰中去,從容起舞。他在《觀火》中說:“我們的生活也該像火焰這樣無拘無束,順着自己的意志狂奔,纔會有生氣,有趣味。我們的精神真該如火焰一般地飄忽莫定,只受裏面的熱力的指揮,衝倒習俗,成見,道德種種的藩籬,一直恣意下去,任情飛舞,纔會迸出火花,幻出五色的美焰。”梁遇春的文正如他的人,即使是觀火,也是一種把自己燃燒進去的視角。他早已知道生命的火焰最終將熄滅,變成一堆灰燼,所以這投入就帶上了一絲悲壯的色彩,也早已蘊涵了最爲深刻的絕望與無奈。梁遇春一生的散文創作,正如他在《談“流浪漢”》裏所說的“溶入生命的狂潮裏寫作”,率真隨興,曇花一現,而今天我們讀他的散文,仍然還會爲其中閃現的智慧靈動與強烈張力而驚詫、激動。 梁遇春傾心於英國散文家查爾斯·蘭姆,深受其影響,被郁達夫稱爲“中國的愛利亞”(“愛利亞”今譯“伊利亞”,是查爾斯·蘭姆影響最大的筆名)。從梁遇春散文的感傷色彩、夾敘夾議以及華美的詞藻與豐富的想象,都可以看到蘭姆的影子。 摘自網上 ∥ 《春醪集》 梁遇春 22個筆記 ◆ 第一章 序 >> 我們還是陶醉在人生裏,幻出些紅霞般的好夢罷,何苦睜着眼睛,垂頭嘆氣地過日子呢?所以在這急景流年的人生裏,我願意高舉盛到杯緣的春醪暢飲。 ◆ 第二章 寄給一個失戀人的信(一) >> 我們老愛一部一部地觀察人生,好像捨不得這樣豬八戒喫人參果般用一個大抽象概念解釋過去。所以我相信要深深地領略人生的味的人們,非把“過去”當做有它獨立的價值不可,千萬不要只看做“現在”的工具。由我們生來不帶樂觀性的人看來,“將來”總未免太渺茫了,“現在”不過一剎那,好像一個沒有存在的東西似的,所以只有“過去”是這不斷時間之流中站得住的岩石。我們只好緊緊抱着它,才免得受漂流無依的苦痛,“過去”是個美術化的東西,因爲它同我們隔遠看不見了,它另外有一種縹緲不實之美。好像一塊風景近看瞧不出好來,到遠處一望,就成個美不勝收的好景了。爲的是已經物質上不存在,只在我們心境中憧憬着,所以“過去”又帶了神祕的色彩。對於我們含有Melancholy性質的人們,“過去”更是個無價之寶。Hawthorne在他《古屋之苔》書中說:“我對我往事的記憶,一個也不能丟了。就是錯誤同煩惱,我也愛把它們記着。一切的回憶同樣地都是我精神的食料。現在把它們都忘丟,就是同我沒有活在世間過一樣。”不過“過去”是很容易被人忽略去的。而一般失戀人的苦惱都是由忘記“過去”,太重“現在”的結果。實在講起來失戀人所失丟的只是一小部分現在的愛情。他們從前已經過去的愛情是存在“時間”的寶庫中,絕對不會失丟的。在這短促的人生,我們最大的需求同目的是愛,過去的愛同現在的愛是一樣重要的。因爲現在的愛丟了就把從前之愛看得一個大也不值,這就有點近視眼了。只要從前你們曾經真摯地互愛過,這個記憶已很值得好好保存起來,作這千災百難人生的慰藉,所以我意思是,“今日”是“今日”,“當初”依然是“當初”,不要因爲有了今日這結果,把“當初”一切看做都是鏡花水月白費了心思的。愛人的目的是愛情,爲了目前小波浪忽然捨得將幾年來兩人辛辛苦苦織好的愛情之網用剪子鉸得粉碎,這未免是不知道怎樣去多領略點人生之味的人們的態度了。秋心我勸你將這網子仔細保護着,當你感到寂寞或孤恓的時候,把這網子慢慢張開在你心眼的前面,深深地去享受它的美麗,好像喫過青果後回甘一般,那也不枉你們從前的一場要好了。 照你信的口氣,好像你是天下最不幸的人,秋心你只知道情人的失戀是可悲哀,你還不曉得夫婦中間失戀的痛苦。你現在失戀的情況總還帶三分romantic的色彩,她雖然是不愛你了,但是能夠這樣忽然間由情人一變變做陌路之人,倒是件痛快的事——其痛快不下給一個運刀如飛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殺下頭一樣。最苦的是那一種結婚後二人愛情漸漸不知不覺間淡下去。心中總是感到從前的夢的有點不能實現,而一方面對“愛情”也有些麻木不仁起來。這種肺病的失戀是等於受凌遲刑。挨這種苦的人,精神天天痿痹下去,生活力也一層一層沉到零的地位。這種精神的死亡纔是天地間惟一的慘劇。也就因爲這種慘劇旁人看不出來,有時連自己都不大明白,所以比別的要慘苦得多。你現在雖然失戀但是你還有一肚子的怨望,還想用很多力寫長信去告訴你的惟一老朋友,可見你精神仍是活潑潑跳動着。對於人生還覺得有趣味——不管是詈罵運命,或是讚美人生——總不算個不幸的人 ◆ 第三章 寄給一個失戀人的信(二) >> 青春給我們一抓到,它的美就丟失了,同肥皂泡子相像,只好讓它在空中飛翱,將青天紅樓全縮映在圓球外面,可是我們的手一碰,立刻變爲烏有了 ◆ 第四章 醉中夢話(一) >> “你能夠對人引出一種充滿生活快樂,同時提高精神的笑麼?看,人已經忘卻好的有益的笑了!” 在我們這個空氣沉悶的國度裏,觸目都是貧乏同困痛,更要保持這笑聲,來維持我們的精神,使不至於麻木沉到失望深淵裏 ◆ 第五章 醉中夢話(二) >> 人們沒有這麼萬能,“自然”好像總愛用分工的原則,有些人她給了一個嘴,口說蓮花,可是別無所能,什麼事情也不會幹,當然不會做個情感真摯的愛人,這就是昔日之才子,當今的文學家。真真幹事的人不說話,只有那不能做事的孱弱先生纔會袖着手大發牢騷。真真的愛人在快樂時節和情人拈花微笑,兩人靜默着;失戀時候,或者自殺,或者胡塗地每天混過去,或者到處瞎鬧,或者……但是絕沒有閒情逸致,搖着頭做出情詩來。人們總以爲英國的拜倫,雪萊,濟慈是中國式的才子,又多情,又多才。我卻覺得拜倫是一個只會擺那多情的臭架子的紈袴公子。雪萊只是在理想界中憧憬着,根本就和現實世界沒有接觸,多次的結婚離婚無非是要表現出他敢於反抗社會庸俗的意見。濟慈只想嚐遍人生各種的意味,他愛愛情,因爲愛情可以給我們很大的刺激,內裏包含有鹹酸苦辣諸味,他何曾真愛他的愛人呢 >> 這種一味奉承的批評文字對於讀者會養成一種只知盲目地讚美大作家的作品習慣,絲毫不敢加以好壞的區別。屈服於權威的座前已是我們的國粹,新文學家用不着再擡出許多沾塵不染的洋聖人來做我們盲目崇拜的偶像。 >> “爲愛情而犧牲生命並不是件難事,最難的是能夠永久在早餐時節對妻子保持種親愛的笑容。” >> 隨着自己的意思做錯了比跟着旁人做對了,還要好得多。自己弄錯了,你還是一個人;隨人做對了,你連一隻鳥也不如。我們終究可以抓到真理,它是逃不掉的,生命卻是會拘攣麻木的。 ◆ 第九章 “還我頭來”及其他 >> 隨和是做人最好的態度,爲了他人,失了自己,也是有犧牲精神的人做的事;不過這麼一來,自己的頭一部一部消滅了,那豈不是個傷心的事情嗎? 由讚美到妒忌,由妒忌到誹謗是很短的路 >> 讀書是一件樂事,遊山玩水也是一件樂事。若使當讀書時候,一心想什麼飛瀑松聲絕崖遠眺,我們相信他讀書趣味一定不濃厚,同樣地若使當看到好風景時候,不將一己投到自然懷中,熱烈領會生存之美,卻來擺名士架子,說出不冷不熱的套話,我們也知道他實在不能夠吸收自然無限的美。 >> 閉口消遣,開口銷愁,全失丟人生的樂趣,因爲人生樂趣多存在對於一切零碎事物普通遊戲感覺無窮的趣味。要常常使生活活潑生姿,一定要對極微末的娛樂也全心一意地看重,熱烈地將一己忘掉在裏頭。比如要談天,那麼就老老實實說心中自己的話,不把通常流俗的意見,你說過來,我答過去地敷衍。這樣子談天也有真趣,不至像刻板文章,然而多數人談天總是一副皮面話,聽得真使人難過。 >> 性情相背,居然成歷史上有名友誼的榜樣。老先生們自己道德一塌糊塗,卻口口聲聲說道德,或者也是因爲自己缺乏,所以特別覺得重要。我相信天下沒有那麼多僞君子,無非是無意中行爲同口說的矛盾罷了。 我相信真真瞭解下層社會情形的作家,不會費筆墨去寫他們物質生活的艱苦,卻去描寫他們生活的單調,精神奴化的經過,命定的思想,思想的遲鈍,失望的麻木,或者反抗的精神,蔑視一切的勇氣,窮里尋歡,淚中求笑的心情。不過這種細密精緻的地方,不是親身嘗過的人像Dostoievski,Gorki不能夠說出,出身紈袴的青年文學家,還是扯開仁人君子的假面,講幾句真話吧! 因爲人是人,所以我們總覺人比事情要緊,在小說裏描狀個人性格的比專述事情的印象會深得多 ◆ 第十三章 人死觀 >> 人生的意義,或者只有上帝才曉得吧!還有些半瘋不瘋的哲學家高唱“人生本無意義,讓我們自己做些意義”。夢是隨人愛怎麼做就怎麼做的,不過我想夢最終脫不了是一個夢吧,黃粱不會老煮不熟的。 生不是由我們自己發動的,死卻常常是我們自己去找的。 ◆ 第十四章 查理斯·蘭姆評傳 >> 只有真真地跑到生活裏面,把一切事都用寬大通達的眼光來細細咀嚼一番,好的自然讚美,缺陷裏頭也要去找出美點出來;或者用法子來解釋,使這缺陷不令人討厭,這種態度才能夠使我們在人生途上受最少的苦痛,也是止血的妙方。要得這種態度,最重要的是廣大無邊的同情心。那是能夠對於人們所有舉動都明白其所以然;因爲同是人類,只要我們能夠虛心,各種人們動作,我們全能找出可原諒的地方。因爲我們自己也有做各種錯事的可能,所以更有原諒他人的必要。真正的同情是會體貼別人的苦衷,設身處地去想一下,不是僅僅容忍就算了。用這樣眼光去觀察世態,自然只有欣歡的同情,真摯的憐憫,博大的寬容,而只覺得一切的可愛,自己生活也增加了無限的趣味了 ◆ 第十五章 文學與人生 >> 文學無非敘述人的精神經驗(述得確實不確實又是一個問題),色慾利心固然是人性一部分,而向渺茫處飛翔的意志也是構成我們生活的一個重要成分。夢雖然不是事實,然而總是我們做的夢,所以也是人生的重要部分。天下不少遠望着星空,雖然走着的是泥濘道路的人,我們不能因爲他滿身塵土,就否認他是愛慕閃閃星光的人。我們只能說夢是與別東西不同,而不能否認它的存在,寫夢的人自然可以算是寫人生的人。 >> 在晴朗的清晨一個盔甲光輝奪目的武士騎着驕馬走過河旁,她不由自主地轉過對着鏡子走,去望一望。鏡子立刻碎了,她走到島旁,看見一個孤舟,在黃昏的時節她坐在舟上,任河水把她漂盪去,口裏唱着哀歌慢慢地死了。Tennyson自己說他這詩是象徵理想碰着現實的滅亡。她由鏡裏看人生,雖然是影像分明,總有些霧裏看花,一定要離開鏡子,走到窗旁,才嚐出人生真真的味道。文學最完美時候不過像這面鏡子,可是人生到底是要我們自己到窗子向外一望才能明白的。有好多人我們不願見他們跟他們談天,可是書裏無論怎樣窮兇極惡,奸巧利詐的小人,我們卻看得津津有味,差不多捨不得同他們分離,彷彿老朋友一樣。 >> 他們知道人生內容的複雜,文學表現人生能力微少。所以整個人浸於人生之中,對文學的熱心趕不上他們對人生那種欣歡的同情。只有那班不大同現實接觸,住在鄉下,過完全象牙塔生活的人,或者他們的心給一個另外的世界鎖住,纔會做文學的忠實信徒,把文學做一生的惟一目的,始終在這朦朧境裏過活,他們的靈魂早已脫離這個世界到他們自己織成的幻境去了。 >> 要做一件事,就不宜把它拿來瞎想,不然想來想去,越想越有味,做事的雄心力氣都化了。老年人所以萬念俱灰全在看事太透,青年人所會英氣勃勃,靠着他的盲目本能 ◆ 第十九章 談“流浪漢” >> 在人生這幕悲劇的喜劇或者喜劇的悲劇裏,我們實在應該旗幟分明地對於一切不是打倒,就是擁護,否則到處妥協,灰色地獨自躑躅於戰場之上,未免太單調了,太寂寞了。我們既然知道人類理智的能力是有限的,那麼又何必自作聰明,僭居上帝的地位,盲目地對於一切主張都持個大人聽小孩說夢話態度,保存一種白癡的無情臉孔,暗地裏自誇自己的眼力不差,曉得可憐同原諒人們低弱的理智。真真對於人類理智力的薄弱有同情的人是自己也加入跟着人們胡鬧,大家一起亂來,對人們自然會有無限同情。和人們結夥走上錯路,大家當然能夠不言而喻地互相瞭解。當濁酒三杯過後,大家拍桌高歌,莫名其妙地相視而笑,莫逆於心,那時人們纔有真正的同情,對於人們的弱點有願意的諒解,並不像“君子”們的同情後面常帶有我佛如來憐憫衆生的冷笑 ◆ 第二十章 “春朝”一刻值千金 >> 談起藝術,我雖然是門外漢,不過對於遲起這門藝術倒可說是一位行家,因爲我既具有明察秋毫的批評能力,又帶了甘苦備嘗的實踐精神。我天天總是在可能範圍之內,儘量地滯在牀上——那是我們的神廟——看着射在被上的日光,暗笑四圍人們無謂的匆忙,回味前夜的癡夢——那是比做夢還有意思的事,——細想遲起的好處,惟我獨尊地躺着,東倒西傾的小房立刻變做一座快樂的皇宮。 >> 想起我個人因爲遲起所受的許多說不出的苦痛,我深深相信遲起是一門藝術,因爲只有藝術纔會這樣帶累人,也只有藝術家才肯這樣不變初衷地往前犧牲一切。 但是從遲起我也得到不少的安慰,總夠補償我種種的苦痛。遲起給我最大的好處是我沒有一天不是很快樂地開頭的。我天天起來總是心滿意足的,覺得我們住的世界無日不是春天,無處不是樂園。當我神怡氣舒地躺着時候,我常常記起勃浪寧的詩:“上帝在上,萬物各得其所。”(魚游水裏,鳥棲樹枝,我臥牀上。)人生是短促的,可是若使我們有過光榮的青春,我們的一生就不能算是虛度,我們的殘年很可以傍着火爐,曬着太陽在回憶裏過日子。同樣地一天的光陰是很短促的,可是若使我們有過光榮的早上,(一半時間花在牀上的早晨!)我們這一天就不能說是白丟了,我們其餘時間可以用在追憶清早的幸福,我們青年時期若使是欣歡的結晶,我們的餘生一定不會很淒涼的,青春的快樂是有影子留下的,那影子好似帶了魔力,慘淡的老年給它一照,也呈出和藹慈祥的光輝。我們一天裏也是一樣的,人們不是常說:一件事情好好地開頭,就是已經成功一半了;那麼賞心悅意的早晨是一天快樂的先導。遲起不單是使我天天快活地開頭,還叫我們每夜高興地結束這個日子;我們夜夜去睡時候,心裏就預料到明早遲起的快樂——預料中的快樂是比當時的享受,味還長得多——這樣子我們一天的始終都是給生機活潑的快樂空氣圍住,這個可愛的昇平景象卻是遲起一手做成的。 遲起不僅是能夠給我們這甜蜜的空氣,它還能夠打破我們結結實實的苦悶。人生最大的愁憂是生活的單調。悲劇是很熱鬧的,怪有趣的,只有那不生不死的機械式生活纔是最無聊賴的。遲起真是惟一的救濟方法。你若使感到生活的沉悶,那麼請你多睡半點鐘(最好是一點鐘),你起來一定覺得許多要乾的事情沒有時間做了,那麼是非忙不可——“忙”是進到快樂宮的金鑰,尤其那自己找來的忙碌。忙是人們體力發泄最好的法子,亞里士多德不是說過人的快樂是生於能力變成效率的暢適。我常常在辦公時間五分鐘以前起牀,那時候洗臉拭牙進早餐,都要用最快的速度完成,全變做最浪漫的舉動,當牙膏四濺,臉水橫飛,一手拿着頭梳,對着鏡子,一面喫麪包時節,誰會說人生是沒有趣味呢?而且當時只怕過了時間,心中充滿了冒險的情緒。這些暗地曉得不礙事的冒險興奮是頂可愛的東西,尤其是對於我們這班不敢真真履險的懦夫。我喜歡北方的狂風,因爲當我們衝着黃沙往前進的時候,我們彷彿是斬將先登,衝鋒陷陣的健兒,跟自然的大力肉搏,這是多麼可歌可泣的壯舉,同時除開耳孔鼻孔塞點沙土外,絲毫危險也沒有,不管那時是怎地像煞有介事樣子。冒險的嗜好哪個人沒有,不過我們膽小,不願白丟了生命,仁愛的上帝,因此給我們卷地蔽天的颳風,做我們安穩冒險的材料。住在江南的可憐蟲,找不到這一天賜的機會,只得英雄做時勢,遲些起來,自己創造機會。就是放假期間,十時半起牀,早餐後抽完了煙,已經十一時過了,一想到今天打算做的事情一件也沒有動手,趕緊忙着起來——天下里還有比無事忙更有趣味的事嗎?若使你因爲遲起捱到人家的閒話,那最少也可以打破你日常一波不興無聲無闃的生活。我想凡是嘗過生活的深味的人一定會說痛苦比單調灰色生活強得多,因爲痛苦是活的,灰色的生活卻是死的象徵。遲起本身好似是很懶惰的,但是它能夠給我們最大的活氣,使我們的生活跳動生姿;世上最懶惰不過的人們是那般黎明即起,老早把事做好,坐着呆呆地打呵欠的人們。遲起所有的這許多安慰,除開藝術,我們哪裏還找得出來呢?許多人現在還不明白遲起的好處,這也可以證明遲起是一種藝術,因爲只有藝術人們纔會這樣地不去睬它。 現在春天到了,“春宵苦短日高起”,五六點鐘醒來,就可以看見太陽,我們可以醉也似地躺着,一直躺了好幾個鐘頭,靜聽流鶯的巧囀,細看花影的慢移,這真是遲起的絕好時光。能讓我們天天多躺一會兒罷,別辜負了這一刻千金的“春朝”。 ◆ 第二十二章 “失掉了悲哀”的悲哀 >> 把自己心裏各種愛好和厭惡的情感,一個一個用理智去懷疑,將無數的價值觀念,一條一條打破,這就等於把自己的心一口一口地咬爛嚼化,等到最後對於這個當劊子手的理智也起懷疑,那就是他整個心喫完了的時候,剩下來的只是一個玲瓏的空洞 ……………… 4月再見 春末晚安
“酒徒蕭索,不似少年時” 看完想到柳永的這句詞,青春或許正是這樣的急景流年,年少而清狂,爛漫且熱烈。是我讀梁遇春的第一本書,卻也讀完了他作品的二分之一,相見恨晚。 我極愛他筆下的文字—— “生平不大喝酒,從來沒有醉過,並非自誇量大,實在因爲膽小,哪敢多灌黃湯。夢是夜夜都做,夢中未必說話,’醉中夢話’雲者,裝胡塗假癡聾,免得’文責自負’”。 他知曉人生總有飄萍離散、內心的苦痛時常侃侃而談,間有意涉險,但當過於與將來橫亙於眼前卻唯有微微喟嘆。 但梁遇春似乎總有青年才子將醉未醉、將醒未醒的翩然氣質,二十幾歲又總是最可愛、最無往不至的年紀。像一筆濃墨的釉綠隨意溶進酒杯,卻偏偏不肯化得太開。讀《春醪集》時就如手持酒杯,曾說要一飲而盡,但終究捨不得只能小口慢酌,呷着青春的況味。他懷念推推擠擠同憂同樂的同儕,懷念無憂無慮毫無猜忌的時光。他將生命中的所有愛與春天獻出,一筆一畫太過澎湃、太過義無反顧,他不曾希望命運垂眸,而是燃燒自己,火勢燃燒風光旖旎的人生之春。 他寫流水年華,春花秋謝。他憂鬱而又有些豪邁的氣概,對同時代的文人加以嘲諷又如何?肆意讚頌vagabond又如何?青春的恣意昂揚是很可愛的,也再難尋回。他不加矯飾,酣暢淋漓,是民國時代文人少有的放浪不羈的鬆快與自在,是一種自由而無用的靈魂。我偏愛這樣的真實,這樣的文學讀來讓人覺得太幸福。我讀時恰逢青春,而他青春永駐。我尚未到達他的年紀,也只有偷飲春醪聊以自慰。 多想與他高舉着盛到杯緣的春醪暢飲。你身邊該年年開遍了春花。
文筆好優美細膩啊,劃了一條又一條長長的線,就差整段都圈上了😍。比如,“我們夜夜去睡時候,心裏就預料到明早遲起的快樂——預料中的快樂是比當時的享受,味還長得多——這樣子我們一天的始終都是給生機活潑的快樂空氣圍住,這個可愛的昇平景象卻是遲起一手做成的。”~這簡直就是把我拙口難宣的感同身受描述出來了🥰 再比如,“約翰生偉大的腦袋蘊蓄有許多對於人生微妙的觀察,他通常衝口而出的牢騷都是入木三分的慧話。恨人恨得好(A good hater)真是一種藝術,而且是人人不可不講究的。我相信不會熱烈地恨人的人也是不知道怎地熱烈地愛人。”,偉大 vs 微妙,衝口而出 vs 入木三分, 恨 vs 愛🫡👏👏 還有通篇那些字詞的奇妙組合,令人耳目一新歎爲觀止,比如用“神情渺茫”來形容被歲月眷顧的那位刻意營造的疏離感; 又比如寫作激情來了,顧不得翻譯 Vagabond 的糾結🤗~雖然,相對於梁遇春的“流浪漢”,我更願意譯成“遊俠”☺️ 總歸,這本薄薄的小書,讓我遇到了一個有趣又可愛的靈魂😇,竊喜來人間一趟,半百已過的自己的那一點“文學的能力”依然“埋在心的最深處”,每每“於無限讚美中”,泛上些微“說不出的惆悵”🥰……
“不畏張弓拔刀,但畏白墮春醪。” 飲了這杯春醪,我也沉沉醉了好久,幻出了些好夢出來。我夢見在一火爐旁有一摯友,大概同是青年的緣故,他知我所想,感我所慨。 他是個戀着過去的骸骨同化石的人,卻又放聲高歌流浪的自由與快意;他說要在平淡裏尋精彩、缺陷裏找美感,也還說生活單調寡趣,死亡無比痛快。我們聊青春愛情,談文學講演,有時他博愛的胸襟令我質疑他的年齡,但很快偏執的言語讓我明白他也一樣是個裝老成的愣頭青。 他同我很一樣,是個多矛盾的人。許是他自己也察覺到了,於是援引大家的話,“表面的矛盾是內在的統一”。我不知道這話他自己信不信,他在一口一口吃自己的心。 他難是個純粹的人,所以不好傻樂着活,他也毫不蠢笨,誓要探究生的奧祕。可在這個我忘宇宙,宇宙忘我的年紀,他的一切都無法肯定。他越探究越迷茫,最終什麼也不肯信,只能隨着青春的熱氣舞蹈着,一曲又一曲;只能不清不楚得接受着,令青春的嬌俏變成斑駁的老人皮。 “還我頭來!”絕望中他曾喊。他保住了頭顱,卻挽不住自己的心。理智肢解身軀,壓迫心靈,要之何用呢?不如讓給別人的思想築巢,還自己一整顆心的通透清明。 他的身影漸漸模糊在爐子的焰火中,化成了一顆燦爛的火星,繼而消弭。酒醒,嗟嘆不已。我們的人生,不過如這爐子裏的火星,轉瞬即逝。而我,想來僅會是一點沫子吧。 短短五萬餘字的小書,看了有七個多小時,大概是一覺的時間,實在是夠慢了。對梁遇春種種觀點感同身受的同時,也可惜他終究無法以一個青年人的身份給出生活的答案,只有“懶惰”這永恆的天性是唯一確定的。而他那青春的線,他剩餘的小半杯春醪,也被死亡劃斷,被死神無情的倒掉了。 春醪酒醒,一直耽溺於文字總歸不是辦法。還是看着理想的境界去嘗試吧,讓夢的尾巴延續到白日裏,化作白晝之月,允點希望的光來,那樣,生活就還能繼續。 雖然24年未過一半,但估計會是我今年讀過的最喜歡的書。有賣弄學識、崇洋之嫌,有偏激之語,有不恤民情,還有自我矛盾的思想,可恰恰是這些,能夠看出他是一個多麼真城可愛的青年,令人惋惜。
嬉笑怒罵之外,最喜歡梁遇春悄悄藏在角落裏的一句話:“他總是樂觀的,走的老是薔薇的路。”憑心而論,很久沒有讀到這麼青春的文字了——陀氏厚重飽滿,加繆朦朧夢幻——而梁遇春的文筆令人熟悉,彷彿照見了還是學生的我自己。 前不久和朋友閒侃,驀地發現言語之間竟講不出幾句俏皮話了。回首畢業前,諧音雙押,手拿把掐;誰承想工作後,板正無聊,微信對話框充斥着各類“替我講話”的表情包。 你問我遺憾嗎?其實並不。因爲很多人並沒有選擇停駐在過往記憶的洪流中。就像書中寫道,“在這短促的人生,我們最大的需求同目的是愛,過去的愛同現在的愛是一樣重要的。” 過去的我與現在的我,亦是如此。他們都是我,他們都很重要。 梁遇春說,“春花秋謝,誰看着免不了嗟嘆。然而假設花老是這麼嬌紅欲滴的開着,春天永久不離大地,這種雕刻似的死板板的美景更會令人悲傷。因爲變更是宇宙的原則,也可算做賞美中一般重要成分。並且春天既然是老滯在人間,我們也跟着失丟了每年一度歡迎春來熱烈的快樂。” 我始終覺得梁遇春是上天和人間開的一個無情的、殘忍的玩笑。 他像流光,也像春天。如此璀璨,如此短暫。
有時候覺得學文學真的好幸福,尤其是最近在看現當代文學史的時候更加有這種感覺。很多作品和作家有可能是我不學文學一輩子都不會認識的,但是看了文學史以後我就會試着去接觸他們,我會知道他們處於一個什麼位置,做出過什麼貢獻,寫的是什麼風格,什麼時候寫的,他們在我的腦子裏會變成一顆星星,我將不再錯過,不再無視,也不再遺忘。 梁遇春就是這樣,如果不學文學史,很難說我會不會去看他所寫的書,哪怕微信讀書反覆給我推過《春醪集》。後來在書裏看到,有一種我應該會喜歡他的感覺,興之所至就打開書看了。確實是我會喜歡的風格,醉裏的青年,說幾句醉話,他自己倒也像個搖搖晃晃的流浪漢。 他說“教授儘可把要講的印出來,也免得我們天天冒風雪上堂。真真要讀書只好在牀上,爐旁,煙霧中,酒瓶邊,這才能領略出味道來。所以歷來真文豪都是愛逃學的”。 他說“一個人的情調應當任它自然地發展,旁人更不當來用話去壓制它的生長,使他墮到一種莫名其妙的煩悶網子裏去。” 他說“在我們這個空氣沉悶的國度裏,觸目都是貧乏同困痛,更要保持這笑聲,來維持我們的精神,使不至於麻木沉到失望深淵裏。” 他說“我以爲最好的辦法是在每本文學史裏敘述各作家的性格那段底下留着一頁或者半頁的空白,讓讀者將自己由作品中所猜出的作者性格和由不屬於正統的批評家處所聽到的話拿來填這空白。這樣子歷代的文豪或者可以恢復些人氣,免得像從前繡像小說頭幾頁的圖畫,個個都是一副同樣的臉孔。”(真的是一個好辦法,我深以爲然,只有你真正接觸過的人,你纔會把他們放進記憶裏好好保存) “從前晨報副刊登載青年必讀書十種時候,我曾經搖過頭。所以搖頭者,一方面表示不滿意,一方面也可使自己相信我的頭還沒有被斬。這十種既是青年所必讀,那麼不去讀的就不好算做青年了。年紀輕輕就失掉了做青年的資格,這豈不是等於不得保首級。” “夢雖然不是事實,然而總是我們做的夢,所以也是人生的重要部分。天下不少遠望着星空,雖然走着的是泥濘道路的人,我們不能因爲他滿身塵土,就否認他是愛慕閃閃星光的人。 好多追蹤理想的人一生都在夢裏過去,他們的生活是夢的,所以只有渺茫燦爛的文字才能表現出他們的生活。” “這種人修養功夫的確很到家,可謂火候已到,絲毫沒有火氣,但是同時也失去活氣,因爲他所磨鍊去的火是Prometheus由上天偷來做人們靈魂用的火。”(雖然人們總說要有鈍感力,但我還是想活成一顆星星的樣子) 現在春天到了,“春宵苦短日高起”,五六點鐘醒來,就可以看見太陽,我們可以醉也似地躺着,一直躺了好幾個鐘頭,靜聽流鶯的巧囀,細看花影的慢移,這真是遲起的絕好時光。能讓我們天天多躺一會兒罷,別辜負了這一刻千金的“春朝”。(看看他散漫隨性反權威的樣子吧,多可親可愛的青年啊。) 看到末尾,又想起他序裏說“再過幾十年,當酒醒簾幕低垂,擦着惺忪睡眼時節,我的心境又會變成怎麼樣子,我想只有上帝知道罷。我現在是不想知道的。我面前還有大半杯未喝進去的春醪”他永遠也不會知道自己幾十年後看這些文章的心境。他就好像醉死在他的酒裏一樣,但我總覺得這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起碼他不用花一生去忍受那“失掉悲哀”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