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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爾的政治神學:《精神現象學》與《法哲學原理》釋義 封面

黑格爾的政治神學:《精神現象學》與《法哲學原理》釋義

丁凡

900人在讀
17.4萬字總字數
¥35.4定價

內容簡介

本書以政治神學作爲解釋路徑,勾勒出一個“政治神學家”黑格爾的形象,選取了作爲黑格爾思想成熟標誌的《精神現象學》與作爲其政治思想成熟標誌的《法哲學原理》作爲解讀對象,通過細膩、深刻、紮實的文本分析,一方面梳理黑格爾體系的邏輯,一方面循着黑格爾的邏輯檢驗黑格爾對其所繼承的西方文明史中具有重大意義的思想體系的分析與反思,最終在此基礎上對黑格爾體系的得失做出一定的評價。

讀者書評

★★★★★

《精神現象學》 精神現象學實際上研究的是精神如何顯現給它自己。就是從意識向它自身品現的內部去考察意識,換言之就是一種精神的現象學。 首先要理解Geist (精神)這一概念。黑格爾對這個詞的用法很像我們對“心靈”一詞的使用,另一些語境則像“精神”,還有一些場合,他的用法同時包含這兩種含義。 黑格爾正是用Geist概念來指這樣一種脫離身體的、幽靈般的存在。顯然,黑格爾和衆多的哲學家一樣,認爲獨立於物質實在之外,存在着“理念”、“形式”、“命題”,或者“意識”、“心靈”“靈魂”一類的“精神”。黑格爾自稱“絕對唯心主義者”,顯然他認爲構成終極實在的是觀念,或者更寬泛地說是我們的精神、我們的思想、我們的意識。 我們可以先撇開黑格爾對精神的存在性不管,關注於他對“精神”的研究。實際上,他在“人啊,認識你自己”以來的哲學傳統中,確立了一個高峰。 黑格爾首先論述了個體的人的自我的發展。他認爲,人的感性認識是一種純粹特殊的知識,個人之間的感覺儘管相似,但並不相同,也無法傳遞,因爲它根本不可能用語言來表達,因爲感性確定性是一種純粹特殊的知識,而語言的表達則是一種創造,它依賴於概念和物體等對象的歸納。 自我意識需要一個外部對象,才能確認出自我,即只有當我察覺到某種非我的東西時,我才能察覺到自我。自我意識需要一個在它之外的對象,但它們之間是兩種本性相異的東西,一種與之對立的形態。自我意識發現,任何外部對象都是對它自身的限制。 在自我意識層面,意識開始認識到科學定律是它自己的創造,於是精神第一次把它自己作爲審察的對象。也正是在這一階段,意識開始既從理智也從實踐上塑造世界,它把物質對象拿來加工,按照自己想象的事物應該是什麼樣子來塑造它們。接着,自我意識也開始塑造它的社會世界,這一過程以發現理性是一切事物的統治者而達到頂點。於是黑格爾認爲,終極實在是精神而不是物質。 《精神現象學》 中,黑格爾把整個人類歷史都看成精神發展的必然道路。最終的實在是精神構造的。起初精神並沒有認識到這一點。它把實在看成某種獨立於它的東西,甚至是某種與它敵對或異己的東西。在這一時期,精神與它自己的創造物相疏離。它試圖獲得對實在的認識,但這種認識並非真正的知識,因爲精神並沒有認識到實在的本來面目,所以把實在當成某種無法把握的神祕的東西。 只有當精神領悟到實在就是它自己的創造物時,它才能放奔這種對“彼岸”的追求,才能認識到在它之外沒有任何東西。然後它認識實在就像它認識自己一樣直接和立即,它與實在合爲一體。 黑格爾的“精神”可以理解成某種宇宙意識。這種宇宙意識不同於把上帝看成與宇宙分離的傳統觀念,而與主張“萬物歸一”的東方哲學更爲相近。 黑格爾真的相信包含一切事物在內的整個宇宙構成了某種有意識的東西嗎?絕對理念是上帝嗎?把上帝看成某種與世界分離的東西,這是使人的靈魂疏離。如果上帝存在,他就在世界中,人則分有他的本性。 在黑格爾看來,絕對理念就是一切事物。 《法哲學原理》 黑格爾的 《法哲學原理》當中,倫理學的確佔據着突出地位,關於自由的論述較多。 黑格爾認爲,只有當我們理性地選擇時,這樣的自由才能存在;而只有當我們依照普遍原則進行選擇時,我們的選擇纔是理性的。這些選擇要想帶給我們應有的滿足,這些普遍原則就必須體現在一個按照理性方式組織起來的有機共同體中。在這樣一個共同體中,個人利益與整體利益是和諧一致的。在選擇盡我的義務時,我的選擇因爲是理性的,所以是自由的,由於普遍法則體現於國家的具體制度,它不再抽象和空洞。它規定了我在共同體中的地位和角色所應盡的具體義務。 自由主義者一般認爲,自由就是不受約束。如果別人不干涉我並且不強迫我做不願做的事,那我就是自由的。當我可以隨心所欲地做事時,我是自由的。當我一個人時,我是自由的。在其著名論文《兩種自由概念》 中,以賽亞•伯林把這種自由概念稱爲“消極自由”。 消極自由觀是基於選擇行動的價值觀,而不管這種選擇是如何形成的。比如,它拒絕追問我們隨心所欲地做事時所感到的“愉快”是由什麼影響所致。換句話說,消極自由觀中,自由觀和價值觀是不一致的,且把自由觀置於價值觀之上。 通往自由的唯一可能道路似乎就是清除掉人的所有慾望。但這樣一來還剩下什麼呢?康德的回答是理性。行爲的動機可以來自慾望,也可以來自理性。 除去了慾望,我們就剩下了純粹的實踐理性。康德的結論是,自由就在於做我們真正認爲是自己義務的事情,自由就在於遵循一個人的良知。這裏的“良知”乃是基於理性地接受作爲最高道德律的絕對律令。康德說,道德原則在形式上應當是普遍的。 黑格爾主要有兩項反對意見。首先,康德的理論從未認真考慮過關於我們應該做什麼的詳情。這種普遍形式不過是一種一致性原則或不矛盾律。這種要求是一種空洞的形式主義,什麼也沒有告訴我們。 如果我們沒有出發點,它就無法把我們帶到任何地方。其次,康德的觀點使人性發生分裂,使理性與慾望處於永恆的衝突之中,並且否認人的本性方面有任何權利得到滿足。在黑格爾看來,康德倫理學沒有爲道德與個人利益之間的對立提出解決方案。 康德最後留下了一個沒有回答也永遠不可能回答的問題:“爲什麼我應該是道德的?”

★★★☆☆

先不管作者的立場了(比如說“啓蒙歐洲已遭遇現代性和基督教帶來的雙重危機”這種或許要再推敲的表述),作者似乎並沒有說清楚黑格爾的政治神學。黑格爾的政治神學除了這兩本書還有別的文本論證嗎?黑格爾政治神學對黑格爾整個思想體系有何意義、與施米特的政治神學有什麼不同?即便有討論,也是蜻蜓點水的。此外,論證的部分較少,不足以支撐起太多內容。我主要關注黑格爾的和解部分,可惜作者的論證不太有足夠的說服力。

★★★☆☆

作者寫的很淺,沒把黑格爾的經給解明白,不如隔壁泰勒和科耶夫。

★★★☆☆

與人矛盾時要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因爲正逢小人當道,你鬥不過反容易被纏住,最好看見苗頭立刻躲開,喫虧是福。

★★★☆☆

8小時52分,由於沒有對黑格爾的思想進行過了解,所以讀這本書時總的印象不是很深刻,只能人云亦云,生吞活剝。

書籍信息

作者丁凡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6-06-01
ISBN9787509791882
分類政治軍事-政治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