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扎迪·史密斯
一九八二年的倫敦西北區,兩個混血小女孩相遇在社區的舞蹈教室,並迅速結爲好友。兩人都夢想成爲舞蹈演員,但只有特雷西有天分,另一個有的則是各種稀奇古怪的念頭:關於韻律和時間,關於黑人的身體和黑人的音樂,或是什麼讓一個人獲得真正的自由。進入青春期後,她們的熾熱友情迅速降溫,就此走上不同的道路。特雷西成了歌舞劇裏的配角演員,卻很快用其他方式毀掉了自己的人生;她的朋友,小說的主人公則離開了這片街區,陰差陽錯地成了兩人童年時代偶像艾米的助理,被那個表面光鮮的世界身不由己地裹挾着向前。當艾米決定到非洲開展她的慈善事業時,主人公的生活也隨之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在經歷了欺騙、背叛、母親的去世和對娛樂圈的失望後,最終她又回到了自己出生的街區,回到了童年的朋友身邊。
過往與當下交織的寫法,很有趣,更喜歡作者對過去人事物的描述,彷彿那裏有着女主本來的樣子 很喜歡女主的媽媽,沒有廉價的自憐,不爲貧窮而羞恥,只願爲“種族平等”而隨地大小起調,慷慨激昂,毫不害臊!如女主形容的那樣“宏觀地看待人是她媽媽的天性”
一本女性的小說。它講種族,講自我認知,講女性,講舞蹈,講生活,講非洲的貧窮,講扶貧的困頓,講友誼的糾結,講親情的兩面,講人性的矛盾,講社會的不平等,講這麼多,是主人公的故事,何嘗不是許多人的故事。ps:翻譯太爛了,太爛了!
生命和生活都是螺旋式的上升,你以爲離開了原點,其實你只是離地一尺。你以爲你還在原點,可輕輕抖落下來的全是歷史。
有一種在各個時空穿梭迷離遊蕩的感覺,仿若自己也跟着跳舞。藝術的超越性,種族文化認同感,女性的選擇,人性的弱點……扎迪的魅力在於將零碎的故事完整地講給你聽,躍然紙上,映入眼簾,伴着節奏一起搖擺。
小說主要以第一人稱的視角描述了“我”所見所聞的過去,現在和未來。扎迪的厲害之處就是能將這些碎片化的事件有機的串聯,不管是過去我和特雷西如何親密到現在兩個人分道揚鑣,過去母親在我心中的瘋癲形象到現在的崇拜感覺又到面臨死亡時的惺惺相惜,這些矛盾融合在一起,讓人感覺是個完整的故事。看完後很感動
題材不錯,文筆爛透了,簡直英國沈書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