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厄普代克
《馬人》是厄普代克確立其大師聲譽的重要作品,他因此而第一次拿到國家圖書獎,也是他所有作品中最具有藝術性的代表作之一。《馬人》的故事並不複雜,它講述了一位父親對兒子的愛。但這是一部極富情感力度的作品,在小說中將這份父愛寫得沉蘊有致,富有悲劇的深度。這本書幾乎是在提醒我們注意兩點:其一是怪異的馬人形象中所蘊含的非凡主題,其二是主題與表現形式所達到的珠聯壁合的效果。它將神話與現實交織在一起,既有象徵的寓意與美感,又兼具現實的尖銳與殘酷,以超現實主義與立體主義繪畫的方式將一個父與子、愛與犧牲的故事講述得優美、深刻、感人肺腑。一部不折不扣的“傑作”。
我認爲這本書有點無聊,雖然切換視角啦,打亂時序啦等等“立體主義”的匠心我能領會,試圖將神話與現實交融起來,我也能看出。開頭鋼釺射腳跟,一下就看出來阿喀琉斯了。還有對《尤利西斯》的借鑑也是比較明顯,父與子,小說集中在前後三天時間,等等。 這些點都是作爲評論者可以闡發的,或者說學術增長點吧。但是我仍然會懷疑,用老套的術語說,這本書的形式和內容到底協不協調,用種種新潮的文學手段爲卡德威爾的生活畫像是否有必要。我會認爲,這本書有許多部分的語言過於沉滯老舊,讀起來彷彿魂穿巴爾扎克狄更斯那些黃鐘大呂的描寫。當然了,很多句子和小段落從技術上說是很精妙的,像希臘柱頭上那種雕花,但是這種修辭上的設計不太能帶來新的閱讀經驗,作者好像仍然很堅定地要向我們inform一些東西。 但是作者又明擺着要用文學技法,在一個巴爾扎克式的故事框架中製造模糊和辯證。但是,但是,如果你要講一個“父與子”“社會與個人”“生活與死亡”“重負與解放”這樣的故事,那就儘管按照托爾斯泰,巴爾扎克他們這樣子去寫就好了。他們寫得還不夠好嗎? 總而言之,我認爲這本書的主題和內容有些損害了文學技法的價值。或者說,厄普代克沒有將視角轉換、時序打亂、無人稱敘事等等手法“建構現實”(陳詞濫調了)的潛能充分挖掘出來。或許可以用他們來寫寫另外的故事,因爲父與子的故事還是有點無聊的,上帝不上帝,解放不解放,承擔不承擔責任的,哎,有點無聊。 序言也寫得挺差。微信讀書這個有缺漏吧?
把兩個不同維度時空重疊起來寫(希臘神話與美國鄉鎮現實日常)是此書的結構,力求互文,但其實仍有剝離感。 語言及行文技巧都屬上乘,功底是深厚的。 厄普代克一直被文學界譽爲“美國中產的羣像畫家”,確實也不負此名。他的文本極重視描寫刻畫與人物心理感受的再現,但遺憾的是我個人真不太喜歡他這種文風。 寫得實在太過瑣碎了,顯得無力且累贅…… 3🌟,飄過~~~
本來短篇小說的內容,非要拉長到長篇小說,又是意識流,又是多視角,又是神話插入,也壓不住流水賬的內涵。估計是作者成名之後的洋洋灑灑作品,不愁沒人捧場,不愁沒人拜讀。我看了100頁沒有發現乾貨,就翻篇了。
挺好的,開頭和結尾的現實與神話之交融最濃烈,中間是幾種變奏般的漸變色。這符合彼得是一個抽象畫畫家。 很多喻體都潑辣得狠;行文有些囉嗦,大概是要寫一些宗教方面的東西,也許只有囉嗦才能將其說清一二;色情的部分,加上美國小鎮的男女老少,活像大衛林奇影片中那樣的美國小鎮,就是文中的“那光怪陸離、日益纖弱的情緒以及它那像撒開的布拉克褪色作品一樣的傢俱和冥思苦想出來的半弗洛伊德式半東方式的性神祕主義”質感,這也是整本書的質感。 十分能讓我想到我的父親和我。 見識到一種對人生初級階段的寫法,可用來參考如果我要寫我人生初級階段的中國小鎮。
意象太充足了,作者寫虛實相,但是我對美國和希臘都不瞭解,對我來說兩個故事都是實相,所以看着很累。 中國當代作家不喜歡用典,即便用了,也喜歡用國外的,看看人家。 半人馬做愛還是有點獵奇。
讀完一本哲學思想類書籍,我一定要退出來,躲到一本小說裏去,在此地,呼吸通暢。 厄普代克的“馬人”,正是我目前生活的映照。我的法國鬍子愛人,2020也在這樣一個風雪困頓裏,他疲憊厭倦與日常,思考生與死的意義,在每一個疑惑裏,是孩子給了他清晰或某一種明亮,這個鬍子瘋長的忍辱負重的父親,他有多麼多麼迷人,他就是我的馬人。 書裏寫到父與子,人與神。 父親就像是希臘神話裏的客戎,那個被母親拋棄的半人半馬的,以死告解痛苦的神。現實裏的父親,沉重的日常,冰雪天的圍困,可是這個如同馬一樣的父親不撂挑子。。書裏的父親好像寫的也是我自己的父親,我孩子的父親。 父親是馬一樣的神話,是照耀我們繼續跋涉的那一片在暗黑裏,頭頂上的星星。 你會詫異與厄普代克播種的句子,有時你想把這些點睛的,神奇的有關想象的句子嚼碎。在神話和現實的交叉裏,比如他寫到父親偶爾的荷爾蒙跑神,哪些還支撐着一個男人創造力的眼下: 她的臉默默地移動着,他感到她的視線把他後身——那“雄馬的巨大的潛力”也照顧到了。他那不大聽從他意志指使的下半身變得得意起來;他那兩隻後蹄子在池塘邊的溼軟草地上踏出了兩個新的蹄痕。。
非常不錯的一部小說。馬人的隱喻形象生動。一個普通的活生々父親的形象雖不雄偉強壯都有血有肉,爲家庭爲兒子爲學生象馬一樣任勞任怨。而且作者文學功底深厚平淡的故事卻一氣哈成引人入勝。有點像看老舍的小說。
客戎作爲神,是很容易被人美化的,所以開篇帶給我的最大感受便是同情與爲他的善卻沒能有善報而不甘。但透過peter,看作爲父親的卡德威爾,還是很容易代入他對父親的愛與之中夾雜着的複雜的各種看法的。其中的那些難以令人理解的思維上的固執,與爲人處事上的笨拙,確實也能比較殘忍地解釋他爲什麼會活的這麼辛苦。不過也有在思考,人作爲父親母親家長,是不是真的可以爲了家庭做到如此程度?日日生活在煎熬中,但沒有離開,而是痛苦地活着只是爲了贍養家庭,站在個體的角度,感覺真的很偉大。但這種爲了他人而活着或者努力,是不是也是一種人生追求?自己的目標已經不在有追求到的可能,退而求其次地去滿足這個世界上對自己重要的人。
無知就是幸福,是知識分子的一大悲哀。 大智若愚,纔是知識分子真正理解知識的幸福。
過於炫技巧了點,有點內容不夠形式來湊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