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恩·麥克尤恩
《兒童法案》中的菲奧娜·邁耶是一位高等法院的女法官,向來以嚴苛的睿智、精確和理性聞名。可她成功的職業生涯卻無法掩蓋家庭的不睦。多年的不育以及丈夫的出軌令她長達三十年的婚姻陷入了危機。十七歲的男孩亞當由於宗教信仰拒絕輸血治療,命懸一線。時間在流逝,控辯雙方都給出了理由,爲了做出公正合理的裁決,菲奧娜決定親自前往醫院探望男孩。一番懇談觸動了菲奧娜內心深藏已久的情感,最終,她的裁決將給兩人帶來怎樣意想不到的後果……麥克尤恩在《兒童法案》中向讀者展現了一個道德與法律的困境:到底是尊重宗教信仰、個人意志,還是應該堅持生命至上的原則?揹負着文明社會的沉重枷鎖,人性的天平最終將向哪一邊傾斜?“這是自《在切瑟爾海灘上》後,麥克尤恩寫得最好的小說。”——《衛報》
2019/15 啊啊啊啊,這書看得我很煩躁。 女主角一直逃避逃避逃避的,什麼都不講清楚,啊啊啊啊,是上了年紀嗎,不喜歡有衝突嗎?老公準備出軌,還高談闊論想女主角同意他可以去出軌,列舉一二三那種,當我覺得女主角準備一巴掌扇老公臉,讓他知道花兒爲什麼那麼紅,女主角雖然極其冷靜的否決了老公的異想天開,順手趕走老公,可是內心各種翻滾各種自怨自艾,各種懷疑自己,還表達瞭如果離婚了自己會被社會如何的看待。但是就是不去解決,冷戰冷戰冷戰,不去吵架,老公回來就回來不回來就不回來,在他不回來的時候順便自責一下沒有孩子的問題,超級讓人煩躁,還不如痛痛快快吵一架。 亞當的事情也一樣,亞當因爲輸血後獲救,對自己的信仰產生懷疑,各種想找女主角聊一聊人生聊聊理想,女主角假裝沒看到,跟蹤女主角到她巡回法庭的地方,當面質詢,女主角還是逃避,她指出亞當還小,可卻沒想過跟他仔細的聊一聊,她只想跟亞當保持距離,啊啊啊啊,看得我又各種煩躁,能不能好好的跟小青年聊聊啊,女主角現在就是亞當的新信仰,能不能用女主角的理性讓小青年明白自己的道路怎麼走啊,看得更加煩躁。 不過信仰這個話題確實很有趣,信仰和法律起衝突了要怎麼辦,青少年的福祉要怎麼定義,你用法律讓亞當輸血救活了他,可是他的信仰崩塌了卻沒人能救得了他,要怎麼去定義呢,怎麼去幫助他們呢?這個話題很是有趣,但是女主角那猶猶豫豫的態度就算了,讓人煩躁。
少年亞當•亨利要爲自我的死亡負責,正如法官菲奧娜•邁耶就平衡法律理性與生活意義在個人層面所映射出的系統性的拯救困局,即由法律所代表的現代理性試圖用“程序正義”解決脫離其職責範疇的生活價值所象徵的“存在危機”時,所體現出的自主性建構和系統性無力。可以說,亞當的死亡具有兩面性,它的悲劇性不僅闡釋了沒能完成“自我整合”這一極富動態、創造性對話的根源性拯救而導致的自我消解,也探討了關於“工具理性”與“存在價值”的割裂,如何在一個本就失衡的主體——菲奧娜身上完成一體兩面式的錯位化表達。 法國哲學家喬治•巴塔耶認爲親吻這一行爲打破了個體邊界,將其看作某種感受和意志的隱喻,表達了情慾、死亡與對他者的吞噬。亞當•亨利存在自我客體化的傾向,他的生命經驗無非是在“食人主義”同“吞噬他者”之間來回打轉。當宗教信仰與生存慾望互相牴牾時,以殉道式的自憐將主體之我視爲遵循教義指令的客體;當法律理性與社會責任的程序啓動,能夠裁決命運、解答自身的任務被亞當交由絕對權威的他者——國家權力;信仰的崩塌使其將定義自我、建構主體的權力賦予了拯救他生命的精神導師,同樣無法用理性工具——法律搭建生活意義框架的法官菲奧娜;最終陷入更深的虛無,在白血病復發時選擇自我毀滅,這不是向宗教信仰的復歸,而是將生命本身作爲最後一個完全由自己掌控的客體,以放棄的方式表達出某種絕望而病態的主體性。“親吻是食人主義的開始”,亞當的向外尋找而非自我觀照使得“愛的本質是否是對他者的消滅”成爲一個可探討的話題,小說中有幾種不同的“愛”在彼此交鋒,維護純粹信仰而犧牲具體生命的宗教之愛與強調最高福祉超越抽象理念的社會之愛,履行職業責任而非充當靈魂導師的理性之愛與讓渡自我企圖跨越邊界的吞噬之愛。亞當未能成爲其“主體”有效的“他者”,藉此完成對完整人格和穩定內核的重塑,反而在“食人慾望”與“被人吞噬“的渴求中,走向了自我毀滅。 菲奧娜沒能用意志填滿亞當的虛無,在避免將其降格爲他者而消滅的同時,不免要承擔少年因無法接受舊有的吞噬性框架解體,而徹底墮入虛空的代價。但歸根結底,爲亞當回答“是否活着”已經是菲奧娜所代表的法律責任的邊界,在人類的生命內涵和生存意義面前,關於“爲何而活”的終極命題,理性系統能做的僅有止步與沉默。
讀到喜歡的作家的書,不願抬起頭生怕吸入現實生活的空氣的感覺,現在越發的稀少。 這是我不知覺中看得第四部麥克尤恩了,也是在看的時候,才發現其實從《水泥花園》開始他就是我喜歡的那一類作家了。 《兒童法案》完全是由現實構造的--法律、法官、法庭,堅不可摧的國家意志;家庭案件,形色悲慘的世俗生活。作爲掌握至高權利的女法官菲奧娜,顯而易見的睿智、公正、表現出的教科書一般的職業素養和努力,把案件一一擊破,建築着現實世界的平衡。 但書的內核,卻是非現實的。這種非現實的力量,構成了小說的不平衡的結構。 全書中,亞當正面出現只有兩次,但你始終都在一種覺得時刻能感受到他存在的緊張感中。他的第一次出場,在病牀上,雖然是生命實體正在流失的病人,但是那無疑是書中的一道光芒,讓前文所述的一切:菲奧娜窘迫的婚姻生活,她這些天處理的手頭上成堆的案件,以及剛剛離開的僵持不下的庭審現場,全都暗淡下去:“瘦長,慘白,卻十分俊美” “他的病恙、他那天真的熱切使他無往不利”。在慘淡的現實中,這是一種藝術化的形象塑造。 案件判決之後,便開始感覺到這個世界的結構變化了。以前是菲奧娜生活的框圖佔據全部平面,現在卻變成傾斜的,總是有一種倒向亞當世界的傾向--即使作者並未慷慨的展示亞當的世界給我們,只有幾封信件,寥寥詩句,以及第二次的出場。這種傾斜感,在音樂會之前達到了極致,菲奧娜裝扮妥當,和丈夫相互釋放出和好的信號,會場的興致高昂,但這背後卻愈加讓人擔心,另一個看不到的世界是否會突然迸發出什麼。現場的演奏階段,傾斜停止了,現實世界彷彿也停止了。而後是逃往家中的崩塌。 看到菲奧娜在家中痛哭着走向臥室,哭聲越來越大的那段描寫,我放下了書本,失聲痛哭了好久,失控的那種。那一刻,我並不是爲她傷心,而是在作爲菲奧娜而哭泣。 另外,非常讚賞麥克尤恩展示的女性視角。他一定是共情心和想象力都非常突出的人,從女性的角度來看,我認爲他的描寫自然真實,是真正的女性的思考和感受方式。 偉大的作家,都有着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敏銳的嗅覺,去碰撞、撼動、改變現實的願望。從一個偶然聽到的消息,到法庭上的旁聽和深入的研究,反映宗教信仰的法律衝突問題的內驅力是如此強大,以致成書。 再另,喜歡那首《柳園》和兩段演奏的描寫。非常美。
相比起讀水泥花園,這本書讀起來要順暢得多。伊恩的行文容易讓我想起大衛芬奇的電影。當我讀到連體嬰案件時,我被女法官的判辭深深打動,她與亞當第一次的會面對話,我深感感動,那個3秒之吻,渾身溼透的18歲男孩,詩與小提琴合唱。 有時候你住在一個塑料套膜裏,隔着這些膜,你才能安全的擁抱這個世界,雖然那些觸感似乎缺乏真實,可是脫了套膜,你又難以立足。 每個人都生活在自己的悲劇裏,每個人也是他人悲劇的觀衆,誰都救不了誰
這個案子好判嗎?其實可以很容易,無論選擇哪邊,都有羣衆基礎——“尊重生命”或者“尊重信仰”都說得通。但是法官不是烏合之衆,她不能允許自己做非黑即白論斷,她也不能無視事情的矛盾點而隨便選一個持方。 如果沒有兩難,就不是好的小說。烏合之衆很少面臨兩難,站隊速度快,意見和聲音變化得更快,即使和幾天前的自己完全矛盾也不會害臊。 臉皮厚,記憶力差是優點。 如果給大家一個輕鬆的結局,就不是人生的真實寫照。 在此,我還是忍不住給大家看法官的判詞的原話,實在覺得寫得太好。 “少年的父母基於宗教信仰反對醫院的申請,他們曾冷靜闡述,並表示將堅決恪守其宗教信仰。少年本人對申請也持態度,他對宗教原則瞭然於胸,並且有着超出他年齡的成熟與表達能力。” “他雖然只有十七歲,卻有着超凡的洞見。但是我認爲,他對即將要面臨的嚴酷考驗,對隨着痛苦與無助加劇將會吞噬他的恐懼,卻知之甚少。事實上,他對自己將要遭受的一切有着浪漫念想。然而……” “然而,無論他是否完全明白自己的處境,我最終都不會受此影響。指引我的是沃德法官先生的一樁判決,在當年那個案子中,當事人同樣也是一位耶和華見證人的少年信徒E。沃德法官指出:‘因此左右我裁決的是這個孩子的福祉,我必須決定E的福祉涉及哪些東西。’這一論斷在1989年的《兒童法案》中得到了明確,該法案一開篇便清晰闡述了兒童福祉的首要地位。我用‘福祉’這個詞來涵蓋‘安康’與‘利益’。同樣,我勢必要考慮A的心願。“成年人拒絕接受治療,這是他的基本權利。違背成年人的意願給他治療,是侵犯人身的刑事犯罪。A已臨近能爲自己做決定的年紀。他準備爲他的宗教信仰而死,可見他信仰之虔誠。他的父母爲了信仰,準備犧牲自己至親至愛的孩子,也可見耶和華見證人強大、堅定的信念。” “正是這種力量令我躊躇,因爲十七歲的A在宗教與哲學紛繁複雜的思想領域鮮有別的體驗。我認爲A的心智、想法並不完全是他自己的。他的整個童年一直與一種非黑即白的偏激世界觀接觸,他不可能不受到影響。讓他去經歷不必要的痛苦死亡,對他的福祉毫無裨益,反而是對他信念的摧殘。本庭對來世不持任何看法,無論如何,未來某一天A自會發現或是發現不了這一點。與此同時,假如他很好地康復,那麼憑他對詩歌的熱忱,他新近發現的對小提琴的熱情,他敏捷的才思、幽默又溫柔的天性,以及展現在他未來的生活與愛,他的福祉必定得以增進。簡而言之,我發現,A、他的父母親以及長輩教衆已經做出了有違他福祉的決定,而他的福祉纔是本庭的最大考量。我們必須保護他免受這一決定的傷害,免受宗教以及來自他自己的傷害。 圖片 這本書被專業作家認爲設計過分精妙,故事情節簡單。我同意這種看法,這本書太容易看了,引人入勝,一兩個小時就能看完,鋪墊爲主題服務,脈絡清晰,句子流暢又有英國人寫東西特有的清冷筆觸。 而且主線當然不止僅僅這個案子而已。 女主角的老公(也年近六十),冷靜地表達愛她,但受困於演化爲親友之愛而打算出軌或者已經出軌。他們沒有孩子,所以也沒有一個倡導他們離婚或者不離婚的角色。女主角通過放狠話把老公趕走,又無法面對一個人的孤獨和對未來的恐懼,然而並不影響她在工作上有精湛的表現。 有這些七零八碎的補充,壞處是可能有人會覺得有點走狗血的趨勢,但是好處是讓我們不由得去關注,對於一個沒有孩子可能也缺乏同理心的外人,如何認真對待兒童的“福祉”。 圖片 福祉這個詞無疑打動了我,法官在判斷困難的時候要求休庭去和少年親自聊聊。少年堅定,冷靜,智慧,虛弱,有爲了信仰赴死的決心或者說美好的願望。而法官的一個問題打動了我,她問,如果不能死,而是重度傷殘,你要在傷殘中度過自己的餘生呢?這個問題讓少年有些害怕了。 關於判罰,我已經劇透(這本書拍成了電影)給大家了,而父母在孩子被救治以後,幾乎是“鬆了口氣”和“欣喜若狂”。而法官的判罰因此是正確的嗎? 大家看到故事的結尾就會發現,任何一個人,無法爲別人做好決定,最好的方法還是,早日促成成年人的產生,謀求自己的福祉,同時爲自己的決定負責。
我原先以爲這會是個克萊默夫婦之類的故事。沒想到只是副線,略微以一個沒什麼下文的案子提了提。 我思忖了好久,關於這本書的主題到底是什麼?我不確定。因爲我常常跑偏,我以爲重要的東西,往往並不重要。算了,照舊說說我關注的point吧。 Point1:關於拯救 每每想到這個〖同步〗,我都覺得有點老生常談。腦海裏不自覺地蹦出壁花少年裏男二對男主說:“爲什麼我們誰都拯救不了呢?”又或者是七彩音與robo最後一集裏,二湖最後的結論,想要像robo一樣總是站在自己這一邊,因爲全宇宙能拯救自己的只有自己一個人”。又或者康永哥說:如果有一個陌生人在地鐵上忽然對我大哭,說能不能幫我找個工作,那我一定會很困擾,覺得他過分了。類似的同步很多,最後面總會由此延伸爲“溫柔還是冷漠”的思考。 直觀點就像Q10裏的一段臺詞: 隔壁班男:啊,是假髮啊。 女:嗯。班上的同學都知道,可是沒有人說破。不知道該說他們說溫柔呢還是冷漠呢。 隔壁班男:大概……兩者都有吧。 讀到這本書裏的男孩和女主接觸時,我總想着女主真是聰明,耐心聽着男孩的話,明知道男孩的“信仰”不那麼可信,也不直接橫加干預。男孩本以爲來者會是那種道貌岸然、自我滿足感十足的法官,他已經決定好用類似帕斯卡爾的打賭之類的多一種可能擊退勸說者,完成自己的英雄主義。可是女主沒有正面回應,她用一種反着來的方式擊退了男孩的防線。她沒有辯駁,只是想知道男孩的決定是否發自內心。當她由男孩的一句“那我會覺得他多管閒事”推知男孩的拒絕輸血不過是爲了某種奇怪的英雄主義,某種狹隘的自我滿足時。女主也決定了,她用給男孩一種“多一種選擇”的判詞,生生干預了還有幾個月就成年的男孩的決定。由此,我又想着,這算不算一種“高牆與雞蛋”。爲什麼法律干預那麼的理所當然,好在這不是荒涼山莊加迪斯控告加迪斯案那種荒誕(所判遺產都不足以支付拖了n年的法律成本),這個法庭基本上還算是“爲你好”。 多一種可能,基於這樣的選擇對不對,我不想多想,以我的經濟腦判斷比較划得來。欣然,以爲就此男孩的案子就此結束了,鬆了一口氣。 結果沒有。男孩的拐着彎兒的“求救”開始了,當不能以法官那種置身事外的專業形象面對男孩時,女主慌了。她可以忍受職業上自己干預了他人生命軌跡的結果,卻不能忍受自己作爲個體對他人施加的不知是好是壞的影響。作爲法官,她可以以法之名爲所做的判決擔責,可作爲一個個體,她無法爲男孩的人生兜底。她將男孩推遠了。 男孩在女主判決的影響下,兼之自己智識的加工,曾經的信仰動搖了。男孩惶恐不安,向女主發出隱晦的SOS信號,滿心以爲睿智的女主會拉他一把,沒想到女主卻是那麼的溫柔而冷漠。看到男孩再次走近那個決定——我私心揣測是不是男孩一開始就想要某種荒誕的死法,怎麼荒誕怎麼來的那種,一如三島由紀夫那種自知是表演性質的英雄主義——當我透過女主一個電話後的表現,得知男孩已經實施了他的“英雄主義”的時候。我又忽然想起了溫柔的康永哥說的那番話(見上文),忽而我只感到了冷。 最後,我只得感嘆地複述:“爲什麼我們誰也救不了誰呢?”又或者是Q10裏的臺詞:“要是‘大聲呼救就有人來幫助’真的是人類的規則的話,該有多好啊。” 我肯定不會濫用呼救的技能的。是麼,誰知道呢? Point2:關於坦白的自私 最近我在想關於“坦然接受自己的懦弱或者說(自私)到底需不需要勇氣?”以及老調子羅振宇的那句勇氣是事後總結出來的“不得不”,於是我想着我應該不會濫用呼救技能的吧?我也是要自尊的呀,或者換個詞,我也是要face的啊。之後,我想着若我是施救者呢,我會那麼不計成本地伸以援手嗎,沒危及我的利益的時候,自然沒的說。如果會給我造成不可控的變化呢,我會不會像女主一樣,直接亮出自己的自私,化坦白以利劍,保全自己。 而那把利劍指向的人,會不會傷害到可憐的“求救者”,我已經無暇顧及了啊。是這樣吧。是這樣嗎?如果我是女主,今後我要如何自處?書裏直到最後一頁也沒有明說。我會以工具理性爲由,假遺忘之手,繼續生活麼? Point3:關於有意識地表演 這大概是媚俗和刻奇的〖同步〗。還是直接用kitsch吧,比較有距離感,看起來比較中立。在媚俗被當作謊言的情況下,媚俗必定處於非媚俗的境地。男孩知道來者會試圖撬動他的信仰,於是他嚴陣以待。可是女主卻沒有撬動,繞着彎兒以聽代勸。女主大概相信男孩有這種智識,足矣看到信仰的弔詭之處。於是她做了讓男孩“多一種選擇”的判決。男孩果不其然,開始了自我疏解。先是感嘆女主怎麼那麼睿智,和而不同什麼的。然後因爲女主挫敗了自己的“佯裝英雄主義”計劃而對女主感到憤恨,幸而因爲足夠理性,剋制住了把信寄出的衝動。隨即男孩的信仰開始動搖,也勸說自己輸血是一件平常事了。男孩想看更廣闊的天空,他想靠近女主,時不時地能得到女主施予的影響就好了,他想知道她會推薦他看什麼書,走怎樣的路。而女主退卻了,她害怕成爲這樣的影響中心。繼而……男孩開始了明知道是表演的表演,那個時候信仰純淨與否已經不重要了。外人誤以爲男孩不過是重拾信仰,爲無謂的信仰荒誕的死去,卻不知道荒誕的背後還有一層表演式的荒誕。 在一切事物中迅速看到其相反的一面,兩面都珍惜,兩面都抱着戲耍之心的人,大概就是男孩這樣子的。 所謂的悲劇精神也是如此。這又是一個〖同步〗。不說了,不然沒完沒了了。
#皮小雅2019閱讀# Book26《兒童法案》 “She bid me take life easy……”這是葉芝《柳園裏》的一句詩,也是整個故事的BGM。這是一個關於救贖的故事,故事的開頭,一個出色的女法官陷入了家庭和事業的兩重困境,丈夫抱怨她太沉醉於家事法庭的工作,而冷淡了自己的家庭,丈夫公然提出要在保留婚姻的狀態下肉體出軌。同時女法官菲奧娜還深受連體雙胞胎分離案件的困擾,連體兩兄弟其中之一身體機能完好,不分離兩兄弟都將死去,但分離手術後器官不完整的那個必死無疑。最終菲奧娜判了分離,即使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道理大家都懂,但菲奧娜還是自責的深淵中,彷彿是她親手要了小馬修的命。這些丈夫都不知道,他只會以責怪菲奧娜來爲自己堂而皇之的出軌辯白。所謂醫者不能自醫,身爲法官,菲奧娜有權將一名孩童從父母親手中轉走,有權爲受傷的妻子取得賠償,有權決定與家庭關係相關的一切事項。然而,在她面對丈夫的“羞辱”時,保護孤寂淒涼、勢單力薄的她的法官又在哪裏呢? 理性、剋制的菲奧娜,信奉的人際交往信條是保持適當的距離,她不會與丈夫討論那件令她寢食難安的雙胞胎難案,同樣她也不會將與丈夫的齟齬告訴同事甚至朋友,因爲她無法卸下武裝,無法忍受別人的同情和憐憫。在家庭“着火”的同時,家事法庭也迎來了一件棘手的急案。十七歲的男孩亞當由於宗教信仰拒絕輸血治療,命懸一線。面對各執一詞的控辯雙方,菲奧娜決定前往醫院探望亞當。於是,菲奧娜和亞當在彼此最脆弱和無助的時候產生了交集,他們談論詩歌、探討信仰,甚至在亞當的感染下菲奧娜放下了自矜,爲他放聲伴唱。最終,法官菲奧娜做出了強制輸血的判決,挽救了十七歲少年的生命。 可是,故事在這裏並沒有戛然而止。經過生死關的亞當似乎對他的信仰產生了動搖。他曾經那麼篤定,可以爲宗教信仰付出生命,但當他看到父母爲他能活下來而喜極而泣時,他開始懷疑曾經堅信的一切。亞當多次給菲奧娜寄信,渴望能得到她的回信,渴望與她共同出遊再次暢談。沒有得到回應的亞當,甚至跟蹤菲奧娜去到另一個城市,提出想要與她同住。此時的菲奧娜對亞當而言,不止是法官、恩人,更是精神燈塔和導師,就像是一個新的信仰。天真的亞當發誓只是做個房客,不會影響到她的生活。怎麼可能呢?於菲奧娜而言,這個脆弱天真的少年已成了生活的闖入者,她當然會嚴詞拒絕。失望離去的亞當沒有采取過激的報復行爲,只是在又一次白血病復發時堅定地拒絕了輸血,這一次他成年了,沒有人能左右這個決定。 亞當跟蹤而至的那個晚上,他們分別前曾有一吻,暴露了菲奧娜內心波湧的情緒。一個年近半百的女法官和一個十七歲的少年,一個意味不明的吻。丈夫問菲奧娜:“你愛他嗎?”得到的是她歇斯底里的回答:“他只是個孩子!”這句話的潛臺詞是什麼?他只是個孩子——當然不可能,又或者,怎麼可以愛上他?答案我們不得而知,可能是愛戀吧,但更多的是對彼此人格的嚮往和傾慕。亞當不消多說,菲奧娜的理智。伴隨着宗教信仰的塌陷,亞當搭建了一個對菲奧娜的崇拜高樓,而亞當生猛的闖入也打破了菲奧娜的冷靜剋制的硬殼。熱忱、天真和冷靜、成熟,兩種人生的激烈碰撞和相互救贖,這樣的糾葛是不是愛?誰又敢斷言呢?
第一本麥克尤恩,一星扣給翻譯。真的不太能接受病句和誤用成語......雖然只是零星出現。 讀完的思考大概是,法庭責任到哪裏終止、法官做到什麼程度才能說是,“盡責了”。當然這很主觀,而且是道義責任而非法律義務。很難解脫、總會愧疚,尤其當涉及到他人的人生。共情及同理心強的人尤甚。 以及,英國社會/法律與國內對兒童利益態度的比較?英國《兒童法》認爲孩子利益至高無上,所以與父母利益相沖突時,法庭能夠推倒父母作出的、對孩子有損害的決定。 在中國,可能還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傳統更重些,以及沒有“大過錯”,普遍還是“父母最瞭解孩子的利益”。雖然也有與“最大福祉”相似的“最有利於被監護人原則”,但應用上......粗糙判斷,伯恩斯坦夫婦案、連體嬰兒案、輸血案,在國內都走不到司法程序😶
無意中發現了這部好看的電影,艾瑪湯普森撐起了整部電影,故找來故事讀讀。無奈📖真的沒有電影好看,翻譯晦澀,讓人沒有共鳴。 故事以Fiona法官對Adam是否應該輸血這一案件展開,夾雜了丈夫的背叛,宗教信仰,愛情等支線。 電影中的臺詞很抓人, “爲什麼葉芝是這麼偉大的詩人,一定不是它多優美,而是詩裏真實的東西。” “My lady,您的信仰是什麼呢?一定不是上帝,您從來都沒有告訴我,是什麼呢?我呢?我再也不知道了。” “我爸媽看見我輸血後並沒有厭惡我,而是抱頭痛哭,那爲什麼可以爲了教義而失去他們唯一的獨生子?” 我把它當愛情故事看,畢竟Adam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吻了她,不因長相,無關乎年齡,只是一種原始的對愛的衝動? 我把它當宗教片,因爲宗教真的值得我們去放棄自己的生命,就爲了生活本身的純粹嗎? 我把它當人性的分析,因爲裏面夾雜着婚姻,工作,宗教,信仰,背叛……
麥克尤恩總是能在鋪墊情節中生髮出令人意想不到的高潮主題情節,而那個戲劇性主題常常具有邊緣人物或性格的悲劇力量。比如說這本書的法官女主人公夫婦的婚姻生活不順和法官參與決策的種種案子都不是關鍵故事或矛盾衝突的高潮。作者這次沒有走得過遠或反邏輯敘事,因爲他打定主意讓女主人公的身份停留在人性善惡的善一頭,儘管善本身並不能保證都帶來好的結果。最後兩章特別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