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魯迅
本卷收錄了魯迅的經典散文《野草》《朝花夕拾》等。其散文極具諷刺、啓迪的意味,是思想十分深刻的啓蒙篇章。
“如果你遇見社會上有不平事,萬不可挺身而出,講公道話,否則,事情倒會移到你頭上來,甚至於會被指作反動分子的。如果你遇見有人被冤枉,被誣陷的,即使明知道他是好人,也萬不可挺身而出,去給他解釋或分辯,否則,你就會被人說是他的親戚,或得了他的賄賂;倘使那是女人,就要被疑爲她的情人的;如果他較有名,那便是黨羽。例如我自己罷,給一個毫不相干的女士做了一篇信札集的序,人們就說她是我的小姨;紹介一點科學的文藝理論,人們就說得了蘇聯的盧布。親戚和金錢,在目下的中國,關係也真是大,事實給與了教訓,人們看慣了,以爲人人都脫不了這關係,原也無足深怪的。”
道理呢,全是自己讀出來的,坦言直白的,那不屬於自己。思想呢,也是不分年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