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亨利·詹姆斯
《使節》講述的是主人公斯特瑞塞作爲“使節”被紐瑟姆太太從美國派出,到歐洲去帶她的兒子查德·紐瑟姆回來繼承家業。母親認爲兒子是被壞女人牽絆,但斯特瑞塞與這位叫作維奧內夫人的“壞女人”接觸後卻發現事實並非如此。小說以此爲主線,情節頗多回轉。“使節”在歐洲的遊歷使他重新思考一切,最終反而勸查德留在歐洲。查德最終是否回到美國?與維奧內夫人的關係又將如何發展?
亨利·詹姆斯(1843-1916)是美國現實主義作家,父親是一個神學家,而哥哥是提出“意識流”文學概念的哲學家,普遍的看法是亨利的寫作沒有被歸入意識流,但是《使節》這本書有一些意識流的寫作手法,它必然不是一本容易讀的書。 這本書的微信讀書評分低到不及格,我非常狹隘地揣測有兩個原因,第一,大家對於難以看懂的書,原作者又是一個外國的大作家,這種情況下就喜歡怪翻譯不夠好,第二,詹姆斯其人並沒有獲得諸如諾貝爾獎這種擲地有聲的大獎,於是打分“體系”就有些勢力眼,比詹姆斯難讀的詹姆斯·喬伊斯、威廉·福克納、卡夫卡等作家,聲望夠大,就免此責難。 但我仍然相信,亨利·詹姆斯會始終有他的讀者,而且他的名字將會在文學史上存在很久,原因在於—— 第一,他的寫作和考慮問題的方法具有非常強的啓發性,表面上看詹姆斯的寫作主題關注的問題不大也好像與我們無關——用美國人的目光去看待歐洲,進而關注兩種文化之間的碰撞,但其中包含細微的覺察,環境變化對人的影響,幾乎對每一個人都存在。 第二,詹姆斯的寫作有很強的風格性,體現在心理描寫和情節開展上。我最喜歡的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非常擅長心理描寫,他能把人頭腦中的火熱甚至極端的情緒和激動,用相當精準而有激烈的文字表現出來,經常是主角的獨白,他的心理描寫一度成爲很多心理學家做心理研究的參考,原因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讀者不注意的情況下做了邏輯化的整理。但是詹姆斯的心理描寫,再現的是心理變化的非邏輯的部分,有時他好像在跟你捉迷藏,觸發作出決定的那個最重要的動機,他偏偏隱匿掉了,這在我看來,卻正好反映了真實的意識過程,如果仔細回憶我們自己做出的很多重大決定,尤其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相關的決定,有時簡直毫無邏輯可言,這個之後我在分析這篇小說的時候會再重點討論。而在情節開展上,詹姆斯也採用了這種避重就輕的態度,他讓談話推動情節的發展,故意忽略具體的場景和事件,讓人物們自己去說話,寫法上像話劇的臺詞,具體發生了什麼,每個人的用意和目的,作者並不會花筆墨去寫。這就造成了《使節》的難讀,但與此同時,作家的控制,提高了書籍的藝術價值。 第三,詹姆斯是一個有寫作追求的作家,他並不會拘泥於已經取得的成就和通俗故事給讀者帶來的愉悅,很少自我標榜,他的序言也更多地是琢磨自己筆下的人物和故事,彷彿他和我們一樣在研究和理解他們,但如果對比《一位女士的畫像》和《使節》,會發現他往前邁的步伐有多堅決和勇敢,而且他有一個優秀作家所有的最強的動機——真誠而不討好,在《使節》中他進一步暴露了自己的理想主義——理想美具備感化和改變人的力量。 簡單講一下《使節》的故事,一個年逾五十的美國人斯特瑞賽來歐洲,完成其富有的未婚妻紐瑟姆夫人(寡婦)“佈置”的任務——將其以遊學爲名義逗留歐洲的兒子查德帶回美國繼承家業,召回查德出於兩方面的考慮,一個是查德一向是個遊手好閒、不學無術的紈絝子弟,一個是美國方面聽說查德在法國有一個情婦,耽於情事而不願回國。 斯特瑞賽逐漸走入查德的生活之後,非但沒有將其召回,反而發現查德變成了一個成熟穩重、有鑑賞力並且向善的青年,而這一切的影響來自美的化身——德·維奧內伯爵夫人,比他年長的情人。如果只看表面而不關注事情的實質,這肯定是不爲世人稱道的感情生活,可是斯特瑞賽從這位伯爵夫人身上看到的值得尊敬的美和從容大方,讓他看到了女性身上最理想的美和尊嚴,他從她身上感受到了巴黎、法國、歐洲,此地的浪漫以及高貴。 斯特瑞賽將這一切如實地彙報給了紐瑟姆夫人,於是後者派女兒薩拉一家從美國啓程,完成他不能完成的任務,而在這個過程中,斯特瑞賽這個有些懦弱、理想化、愛幻想、思緒細膩的男人,可能失去了與美國富人紐瑟姆夫人結婚的機會。 這就是這本三十幾萬字長篇的基本的脈絡,沒有太過激烈的衝突,故事的開展就在朦朧的談話中進行的,詹姆說觸發他寫這個小說的動機,是在巴黎聖母院看到美麗的歐洲貴婦,那一瞥是屬於理想美的一瞥,如果回到書籍對這個場景的描寫,會發現這種“美”更多的是一種精神氣質,幾乎沒有講面貌身姿的漂亮,一個女人安靜地坐在教堂裏,沉湎於自己的思緒之中,不造作,不驕傲,不躁動,不注意旁的一切,沒有搔首弄姿,沒有對他者目光的計較,甚至引發愛意的撩撥在這種美面前都顯得輕浮而乏味。 於是小說主人公斯特瑞賽,也被這驚鴻一瞥打動了,是仰慕卻絕對不是愛情,他遊走於查德和他周圍的朋友們中間,用他這雙美國的眼睛,去重新理解和看待歐洲。他堅信查德身上好的變化,都來自這理想美的感化,他理解了爲什麼查德的朋友說查德和維奧內夫人之間的愛情是純潔的,是精神性的。 斯特瑞賽被維奧內夫人的美和巴黎的美征服了,可是他又深知,透過他去窺探歐洲的那雙雙來自紐瑟姆家族的美國眼睛,是多麼的冷靜和盲目。紐瑟姆一家從事廣告相關的行業,在美國是成功的商人,他們信奉成功和金錢的價值,在可以實在把握的事物面前,斯特瑞賽所崇尚的美不僅虛無縹緲,還可能被視爲可憐蟲和懦夫的避風港。 全書紐瑟姆太太本人從來沒有出現過,代表她來歐洲的第二波使節薩拉(查德的姐姐),帶着這股近乎於冷酷的旋風,要吹醒查德和斯特瑞賽,斯特瑞賽不惜反覆地觀察和確認——查德身上那些好的變化,你們真的一點也看不出來嗎?作者帶着讀者一起進入這個問題的迷宮,後來才發現在理智和剋制的美國精神面前,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重要,善良與美好,如果不意味着成功,一文不值。 小說所要傳遞的想法顯然不止於此,在亨利·詹姆斯的作品中,這個問題始終存在,就是理想美,向善之心,到底是否有意義?在小說中看似是美國與歐洲的衝突,而事實上是兩種價值觀的衝突,務實與浪漫的衝突,現實與理想的衝突,於是,這變成了一個相當宏大的問題,我們每個人不也都經常處於這種衝突中麼?一個多金的職業還是一個感興趣的事業?浪漫的愛情還是有物質保障的婚姻?…… 小說精彩的地方,在我看來是更爲精微的矛盾,一開始斯特瑞賽一直在給紐瑟姆太太寫報告,後來被發現他站在查德和維奧內夫人一邊,紐瑟姆太太就開始冷落斯特瑞賽。書籍沒有正面寫紐瑟姆太太和斯特瑞賽的感情模式,但諸多細節讓讀者感受到,斯特瑞賽是紐瑟姆太太選的婚姻人選,而召回兒子是她對他的最後考驗,任務失敗,可能意味着斯特瑞賽失去這次婚姻的機會,而這個婚姻對無產者斯特瑞賽來說,無疑代表着未來殷實的生活。 斯特瑞賽的矛盾心態被展現出來——他一方面小心翼翼地打探着紐瑟姆太太對他的態度,她是否還信任他?他擔心她的失望,另外一方面他又反覆拖延回美國的行程,甚至阻攔過查德回美國,他彷彿很享受“被拋棄”以後重新得到的年輕與自由的感覺。顯然他不愛紐瑟姆太太,他更像是紐瑟姆家的家臣,可是他既沒有勇氣去與紐瑟姆太太以及那股強大的試圖控制一切的理性勢力決裂,也完全不期待未來與紐瑟姆太太的沒有美感可言的生活。小說處理得很巧,從來不借斯特瑞賽的眼睛去講紐瑟姆太太是不是美,他只願意承認她是一個普遍意義上來說有魅力的女人,但顯然這一切與他無關。 小說的結尾,斯特瑞賽可能會回到美國,可是結局如何,並不細說,他作爲一個被動的人,繼續騎在牆上看兩股勢力對自己的影響,這就是我之前提到的不理性的心理活動,左右搖擺,最後的決定只是取決於極其精微的小事,對斯特瑞賽來說,紐瑟姆太太重新表示的好感或者停止往來,就意味着重修舊好和從此闊別。 書籍談不上通俗意義上好讀的另外一個原因,除了複雜和“非理性”的心理描寫以外,就是用對話來推動情節的發展,書里斯特瑞賽有很多朋友,從不同的角度幫他分析是不是被查德一邊利用來對抗自己的母親,可是從來沒用指向性的結論說“利用”是否成立,寫法上好像缺乏戲劇性,但是很有真實性,我們自己在與人相處時,產生矛盾和困惑時,也是一樣,當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所謂“真相”根本無法還原,理由很簡單——有時,我們連自己也都搞不清楚,何況別人。 《使節》是亨利·詹姆斯自認爲的傑作,我完全同意他的看法,這對讀者和其他寫作者來說,都有非常大的啓發作用,本質上潛藏着作者最深層次的善良——試圖勸告人們,哪怕一點點,試圖相信或者審視理想美,內在精神力量的光芒,可能不能製造實際的價值,但是它可以照亮孤獨的自我與他人。
蘭登書屋20世紀百佳英文小說有三部及以上作品入選的作家唯喬伊斯、福克納、福斯特、 康拉德、沃和亨利.詹姆斯。榜單雖非絕對,大衆對作品的認可是顯而易見的。 亨利.詹姆斯是美國現代文學的引領者,具有非凡地位,影響後期衆多的文學大師。《使節》是作者自認最滿意、最喜愛的作品,不過多位文學批評家還是更推崇《一位女士的畫像》。 年長亨利一歲的兄長威廉美國著名心理學家,他最早提出“意識流”一詞,認爲人的意識不是靜止的,而是因人因時因地不斷流動的,被小說家借用創作的意識流小說應該盛行、成熟在20世紀20-40年代,《使節》創作於1903年,但作品中部分章節隱約可以看到意識流的寫作手法,已具意識流小說的雛形,只是沒有十分誇張而已。 小說故事不算複雜:主人公斯特瑞塞先生受紐瑟姆太太委託去巴黎欲將其子查德從“壞女人”維奧內夫人手中拯救出來,並回家繼承家族產業。斯到巴黎後通過細緻觀察、多次交談、各處走訪發現實情並非如此。高尚的斯特瑞塞冒着巨大的風險、損失義不容辭地支持查德留下來。 小說有幾個地方寫得很有意思: 那位發號施令的紐瑟姆太太自始至終未在書中正面出現,她的性格、意旨都是通過斯特瑞塞的回憶以及來往書信、電報來向讀者展現的。 查德和維奧內夫人的感情的描寫也不同於大多數小說那樣有互述衷腸、海誓山盟的情節,他們堅定不移的愛更多是通過側面來呈現的,查德極力將維奧內夫人介紹給斯特瑞姆,維奧內多次與斯交談救查德。 查與維在略感親熱的郊遊中偶遇斯特瑞普,爲避免尷尬欲解釋,維奧內和查德在因斯在場,兩人眼神瞬間交流,就心領神會,編造了一個美麗的謊言,表達不太清晰,讀過之後就可以領教作者功力之深厚。 普遍都認爲美國是新大陸,歐洲纔是傳統國家,詹姆斯(伊迪斯.華頓亦是)看法似乎與之相左。到達巴黎後的人都樂不思蜀、流連忘返,感覺巴黎更新潮更時尚… 書中也沒有一個“壞人”,上流社會的人都顯得的彬彬有禮,頗有教養,儘管每個人的思想、做事風格各不相同,甚至說大相徑庭。書中最粗魯的一句話,是主人公要查德不辜負維奧內夫人,否則是畜生。和另一個亨利(我指的是米勒)粗俗、污穢語言真有天壤之別。 主人公的感覺世界也寫得非常微妙,作者沒讓他從查德手中奪走維奧內女伯爵、也沒有爲傾力相助他的戈斯特利小姐留在巴黎,回國後更不可能與曾經十分青睞他的紐瑟姆太太結婚… 文筆寫得相對晦澀,對話不仔細讀會漏過什麼或者會誤解。 寫得比較凌亂無序。見諒!
非常極其特別超級無敵難讀,期間睡着無數次!但讀完之後也有很多收穫。尤其令我驚喜的是,幾乎所有的介紹和書評都沒有對本書的結尾做完整的劇透,所以我得以以全新的印象和感受,體會到了斯特瑞塞在後半程的心理變化。譯者序也有很大的幫助,畢竟我先看的原版,實在讀不下去才切換到譯本,我非常理解這本書的翻譯難度,能譯成現在這樣已經算很有成就了哈哈哈。
像一趟冗長卻風景不錯的旅行。主線是斯特瑞塞被派去歐洲把少爺查德接回家,可讀着讀着才發現,最難捨的反而是查德與維奧內夫人的若即若離。詹姆斯把巴黎的春夏寫得光影流動,空氣裏都帶着法式甜香。只是,人物說話千篇一律,維奧內夫人始終沒正面出場,她的魅力全靠旁人議論,多少削弱了張力;紐瑟姆太太刻薄又愚昧,老用居高臨下的口吻教訓人,讓人讀到後面只想替查德鬆綁。情節曲折不少,卻常在細枝末節徘徊,節奏慢得像塞納河午後散步。總體仍是優雅的文學小品,但若期待強烈戲劇衝擊,可能會覺得波瀾不驚。
斯特瑞塞與瑪利亞,真的有知心相交互爲支撐的意思了。 上流人的體面和social很多時候不是直接犀利的脣槍舌劍,更多體現在暗中的言行上,而且驚歎於詹姆斯竟然可以做出如此多合理且深入的解讀。作者雖說不是意識流一派,對書中人物上心理世界的展開與行爲說明也鞭辟入裏,可謂極洞察人心了。(雖然我深感因爲自己的浮躁一定錯過了很多關鍵的劇情,而且感覺這本書真的難讀) 斯特瑞塞真有點高風亮節的“使節”的意思,最後什麼都沒落下只能空蕩蕩一身又回返到新大陸去。書末尾與瑪利亞二者間的互相恭維實在有趣,而且除了瑪利亞,斯特瑞塞與紐瑟姆、維奧內太太的關係我覺得也值得品一品。 (斯特瑞塞真的是個很好男人了,體面紳士,很多時候有看破不會說破的睿智,偶爾又會顯出來點天然呆)
引用“國際主題”小說代表作——現代文學大師亨利·詹姆斯成熟寫作期的巔峯,我們將伴隨主人公跨越兩大洲見聞,來品鑑美國文化與歐洲文化間的異同;體會作者在美國文化和歐洲文化之間的踱步與徘徊、選擇和建立。
陷入迴避問題的世界,斯特瑞塞想象的是在教堂中逃避法律懲罰的人。他們逃避存在於外面光天化日之下的正義,正如逃避光天化日下的邪惡。在整個行動中,想象着沒有人會受到傷害,除了他自己。
“國際主題”小說代表作——現代文學大師亨利·詹姆斯成熟寫作期的巔峯,我們將伴隨主人公跨越兩大洲見聞,來品鑑美國文化與歐洲文化間的異同;體會作者在美國文化和歐洲文化之間的踱步與徘徊、選擇和建立。
一個長長的自序,差點讓我放棄閱讀。忘了是從哪找來的了,既然蒙大師推薦,那就讀完吧。讀完再細評😊
詹姆斯一貫風格——剋制的情感之下的行事,相比之下感覺還是《一個貴婦人的畫像》更好看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