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飛舟 譚明智
本書主要考察中央地方關係在當代中國的變遷過程及其與城鎮化和社會發展方面的聯繫。在大量經驗調查和理論研究的基礎上,本書指出,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財政包乾制和九十年代的分稅制是理解中央地方關係變遷的關鍵要素。財政包乾制爲地方政府“大辦企業”和快速的地方工業化提供了激勵,而分稅制則促使地方政府發生了由“經營企業”到“經營土地”和“經營城市”的轉向。本書從土地指標獲取和城鎮化模式兩個方面分析了中央地方關係的變化對地方政府行爲的深刻影響,爲我們理解當代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一種較有洞察力的視角。
以下依據公開版目錄、核心論文與書評整理,把周飛舟、譚明智《當代中國的中央地方關係》濃縮成“一頁紙”思維導圖,並提煉書中反覆出現的 8 組“核心觀念”。 一、思維導圖(文字版,可一鍵複製到 XMind/MindMaster) ``` 當代中國的中央地方關係(周飛舟 譚明智) ├─1 問題意識 │ ├─“單一制”外表下,中國實際運行着高度分權的財政-行政體系 │ ├─中央—地方互動是理解政策變通、經濟波動、治理績效的關鍵“樞紐” │ └─既有“聯邦制”“威權分權”概念均無法捕捉動態機制 ├─2 歷史基線(1949-1978) │ ├─“統收統支”:中央集中財力,地方充當車間 │ ├─兩次大下放(1958、1970)→“塊塊”主導,但財政權責失衡 │ └─“條塊分割”雛形:部委垂直管理 vs. 地方黨委統一領導 ├─3 改革啓動(1978-1994) │ ├─財政包乾(分竈喫飯):地方“多收多支”,鄉鎮企業崛起 │ ├─區域競爭模式:縣際競爭=公司化政府+廉價土地+金融補貼 │ └─中央財力佔比從 40% 跌至 22%,宏觀調控能力弱化 ├─4 分稅制重構(1994) │ ├─“財權上收、事權下放”:增值稅 75% 歸中央,地方靠營業稅與雜費 │ ├─轉移支付擴張:專項 > 一般,部委掌握“項目制”閥門 │ └─土地財政孕育:地方失去主營稅後,轉向“賣地—舉債—開發”循環 ├─5 縱橫治理術 │ ├─縱向:目標責任制+一票否決+巡視巡察,把“官員仕途”變中央遙控器 │ ├─橫向:城市競爭、開發區、招商引資,形成 GDP 錦標賽 │ ├─斜向:部委“項目”穿越塊塊,地方需“跑部錢進” │ └─網絡:大數據督查、財政直達、健康碼→中央信息穿透力指數級上升 ├─6 土地、金融與城投 │ ├─土地壟斷:城市政府唯一供地者,價格雙軌(工業低價、商住高價) │ ├─城投公司:土地抵押→銀行貸款→基建→再抵押,創造“第二財政” │ ├─隱性債務:2013 審計 17.9 萬億,2022 市場估算 50+ 萬億 │ └─中央“化債”博弈:置換債、專項債、再融資債,實質爲“時間換空間” ├─7 政策試驗與彈性 │ ├─“試點—擴散—法定”三步曲:地方創新→中央認可→全國推廣 │ ├─容錯機制:特區、自貿區、共同富裕示範區,允許突破現行法規 │ └─風險兜底:中央保留最終救助權,形成“軟預算約束”預期 ├─8 十八大後再集權 │ ├─預算法修訂(2015):發行省級政府債券“開前門、堵後門” │ ├─債務終身追責:打破“上屆借錢、下屆不還”慣例 │ ├─國稅地稅合併:削弱地方“稅收返還”談判能力 │ └─財政直達機制:中央資金跳過省市縣三級,直達項目與人頭 ├─9 互動模型 │ ├─“壓力-響應-調適”循環:中央施壓→地方變通→中央微調規則 │ ├─“多任務代理”:GDP、民生、環保、債務、信訪,權重動態調整 │ └─“隱性契約”:中央默許土地財政與城投債,換取地方高增長與維穩 └─10 前瞻與陷阱 ├─土地財政退坡:人口達峯、商住需求下滑,地方“喫飯財政”告急 ├─轉移支付依賴度↑:中西部省份 50%+ 財力靠中央,重返“再集中” ├─地方政策自主性↓:項目審批、債務額度、環保紅線全面上收 └─可能的出口:房產稅、消費稅下劃、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中央-地方事權清單法定化 ``` 二、8 組核心觀念(書中高頻句) 1. “財政包乾”讓地方變成追求 GDP 的“公司”,分稅制則把“主營稅”收走,逼出土地財政。 2. 中國單一制外殼下實際運行的是“財政聯邦制+行政錦標賽”,中央用“人事—資金—考覈”三槓杆遙控。 3. 土地、城投、專項債構成地方“第二財政”,其本質是中央默許的“軟預算約束”換增長。 4. 部委通過“項目制”穿越塊塊,使地方競爭從“招商引資”升級爲“跑部錢進”。 5. 試點—擴散—法定機制賦予地方彈性,但“成功”定義權始終在中央,隨時可叫停或收回。 6. 隱性債務終身追責+財政直達,標誌着十八大後再度“財權上收、事權上收”的雙收趨勢。 7. 人口達峯與房地產下行將終結土地財政,地方財力缺口可能倒逼房產稅和消費稅分成改革。 8. 未來改革核心不再是“放”或“收”,而是“事權清單法定化+轉移支付公式化”,讓中央地方關係從隱性契約走向顯性規則。
中央和地方,錢爲什麼要這樣分? 文章《如何最快了解一個縣城的財政狀況?》講了分稅制,講了"財權上收,事權下沉",講了"廣場氣派,學校旱廁"的緣由。 但有個根本的問題沒有講,那就是,既然“廣場氣派,學校旱廁"因分稅制而起,爲什麼還要實行分稅制? 2026年3月,中國人民大學呂冰洋教授發表論文《集分相制:中國特色政府間財政關係的制度邏輯》。 我在論文中找到了答案。 本文就是拆解這篇論文,旨在弄懂兩千年來中國財政關係的底層邏輯。 一、繞不開的三個問題。 央地關係拆開看,就三件事:控制、激勵、平衡 第一,控制。 上級定了方向,下級會不會照着幹?會不會走樣?會不會陽奉陰違? 中國是一個大國,中央到鄉鎮五級政府,政策到了基層,還能保持多少原樣? 第二,激勵。 下級有沒有動力去幹活?如果幹多幹少一個樣,那誰還願意多幹? 對應財政就是,地方政府有沒有動力去發展經濟,去招商引資,去改善民生。 第三,平衡。 資源在不同地區之間怎麼分配?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差距,怎麼管? 控制、激勵、平衡,三個目標,天然就存在矛盾。 想要控制緊,激勵就會弱。地方做什麼都要中央批,哪有積極性? 想要激勵到位,控制就得松。給了地方自主權,就可能有地方不聽中央的。 想要平衡,就得從發達地區拿錢給欠發達地區,拿多了,發達地區沒動力,給少了,欠發達地區沒保障。 怎麼辦? 中國用了一整套制度來應對,核心邏輯就是"集分相制"。 二、什麼叫"集分相制"? "集分相制"就是,集中中有分散,分散中有集中,相互制衡,不同權力維度,有的集中、有的分散,通過交叉結構來同時實現控制、激勵、平衡三個目標。 舉個例子。 稅收領域。 什麼稅能收、稅率多少,中央說了算,這是"集"。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地方留一部分,這是"分"。中央靠立法權控制大局,地方靠分成獲得激勵。 再比如支出領域。 國防、外交這些全國性事務,中央管。教育、醫療、城市建設這些地方性事務,地方管,這叫"事權劃分"。 中央會委託地方辦事,同時把錢撥下去,這叫"轉移支付"。 爲什麼這麼麻煩?不能直接”中央集權"或"地方分權"? 原因是,中央和地方間存在三重信息障礙。 第一重,信息複雜性。 一個縣有多少家企業、每家企業經營狀況如何、該收多少稅,這些信息中央不可能全部掌握,只能靠地方去了解。 第二重,信息不確定性。 政策制定時,不可能預見到未來所有的變化,經濟形勢變了、自然災害來了、國際市場波動了,這些都需地方在執行中靈活應對。 第三重,信息不對稱。 地方掌握了更多信息,就有可能利用這些信息來謀取自己的利益。 比如,地方明知某個企業經營困難,仍然上報"增長良好",爲了完成考覈。 三重信息障礙,決定了中央不可能包攬一切,地方需要有一定自主權,但地方有了自主權,又可能偏離中央的目標。 所以需要"集分相制",該集權的集權,如稅收立法權、監督權,該分權的分權,如部分稅種的地方留成、一定範圍內的支出自主權,通過這種交叉制衡來達到平衡。 三、兩千年的演變。 當然,這套邏輯也並非今天才有。 秦朝統一後,實行高度的財政集權。地方郡守的收入全部上繳中央,支出由中央覈定。這是"集"的極端,控制最強,地方的積極性也最弱。 到了唐代,分了二段。 "安史之亂"前,實行的是統收統支,財政權力高度集中在中央。"安史之亂"後,地方節度使勢力膨脹,中央控制力下降,財政關係轉向了"劃分稅權、分享稅收"的模式,中央和地方各自有獨立的稅源,"分"的一面增強了。 宋代吸取了唐代藩鎮割據的教訓,實行了更加精巧的"集分相制"。 在路一級,設立轉運使,負責把地方的財政收入轉運到中央。地方的財政收入被分成三份:上供(上繳中央)、送使(留給路一級)、留州(留給本地使用)。中央通過三分法,既保證了中央的收入,又給地方留了餘地。 明清兩代,中央集權進一步加強。 尤其是清代,通過"奏銷制度",地方每一筆財政收支都要上報中央覈銷,地方通過"耗羨"等非正式收入保留自主空間。集權是形式,彈性是實際,這也是"集分相制"的表現。 古代中國的財政演變,始終圍繞控制、激勵、平衡三個目標。和平時期,控制是第一位的,維持國家的統一和穩定,高於激發地方的積極性。王朝末期,中央控制力下降,地方纔獲得了更多的自主空間。 四、現代中國的三個階段。 新中國成立後,財政關係經歷了三個明顯不同的階段,正好對應了"控制、激勵、平衡"三個目標的不同優先排序。 第一階段:統收統支(1950-1979年)。 地方所有的財政收入上繳中央,地方支出由中央覈定撥付,對應的目標排序是:控制第一,激勵和平衡是次要的。 原因是,當時實行計劃經濟,國家需要集中有限的財政資源用於重工業建設。國防開支、156個重點項目、三線建設,都需要中央統一調配,地方的角色是執行者。 這個階段,控制力度最強,地方積極性最弱。 1958年和1972年,中央兩次嘗試向地方下放財權,但效果都不好,計劃經濟體制下,放權只會導致地方盲目投資、重複建設,造成混亂。 第二階段:財政包乾(1980-1993年)。 改革開放後,激勵放在了第一位。從1980年開始,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財政包乾制。 地方在完成上繳中央的任務後,剩下的收入歸自己,這極大地調動了地方發展經濟的積極性。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各地招商引資熱火朝天,中國經濟的活力被釋放出來。 但代價也很大。 中央財政收入佔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從1984年的40.5%下降到1993年的22%。中央手裏沒錢,對地方的調控能力嚴重削弱。 各地爲了爭稅源,搞地方保護主義、重複建設、市場分割。地區之間的差距也在拉大,中央沒有足夠的財力去搞轉移支付、去平衡地區差距。 包乾制,激勵是到位了,但控制和平衡都出了問題。 第三階段:分稅制(1994年至今)。 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目的是強化控制和平衡,同時改變激勵方式。 分稅制的核心是"按稅種劃分收入"。增值稅、關稅等大稅種劃歸中央或中央與地方共享,地方留下的是小稅種和部分共享稅。 中央收入的佔比,從1993年的22%提升到1994年的55.7%。 控制回來了,中央有了財力去調控地方行爲。1994年成立的中央稅和地方稅兩套稅務機構,中央可以直接掌握稅收徵管信息,不再完全依賴地方上報。 平衡也回來了,中央有了錢,就可以搞轉移支付。從1995年開始,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規模逐年擴大,到2025年已超過10萬億。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財政運轉,很大程度上靠轉移支付維持。 激勵的方式也變了。包乾制下,地方多收多留,激勵很強,但容易導致地方保護。分稅制下,地方爲了增加收入,不再簡單搞保護主義,而是轉向招商引資、發展工業。 這種生產型激勵雖然也有問題,比如重投資輕消費、重生產輕環保,但比起包乾制下的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已經進了一大步。 五、“集分相制”的智慧。 中國是一個大國,信息複雜、存在多方的不確定和不對稱,中央不管地方,否則政令不通、各行其是,也不能管死地方,否則缺乏活力、沒有積極性。 兩千年來,財政關係一直在“控制、激勵、平衡”間演化,尋求動態平衡。 分稅制,是迄今最精巧的“集分相制”設計,它通過稅種劃分實現集中,通過共享稅和轉移支付實現分散和平衡,通過稅收徵管體制改革實現對地方行爲的有效監控。 當然,它不是終點。 分稅制運行三十年後,地方政府的債務問題正在暴露,前面寫的城投公司(縣城城投,穿了二十年的馬甲,該脫了)、銀行(縣城銀行,你的存款去哪了?)、專項債(縣城的錢,新的來路),實質上都是分稅制遺留的財權事權不匹配問題的延伸。 新一輪財稅改革要解決的,是如何在保持控制力的同時,給地方更匹配的財權和更可持續的稅源。 看懂了“集分相制”,就看懂中國財政關係的底層邏輯。
談幾點看法吧 1.這本書的的標題和內容有點不匹配,題目是中央地方關係,內容卻緊緊侷限於經濟領域; 2.關於分稅制、土地財政方面的內容還是不錯的,如果與其他學者的書結合起來讀會更好; 3.部分內容有一些專業的公式和計算,一般人可能不懂; 4.總體來說,內容感覺還是有點單薄。
【汗胖薦書之《當代中國的中央地方關係》滿分推薦!!!】 偶然從書友的書架上看到此書,從書名很容易誤解爲體制內磚家走形式的片湯之作,但衝着對那位書友水準的認可,欣然開卷,斷斷續續讀了五個月,果然驚喜連連。這是一部切入巧妙、說理深刻、以小見大、深入淺出的乾貨寶藏,篇幅不長,內涵豐富。 熟悉歷史的人都能理解中央和地方這對冤家的關係之複雜。封建時代兩者的主要矛盾可能還在政治對立方面,而當代中國則基本集中在了兩個字:財和權。本書主要以建國以來財稅制度的變遷爲抓手切入,從包乾制→分稅制→土地財政→城鎮化這幾項影響深遠的制度設計或制度現象來分析當代中國不同時期中央與地方之間博弈關係的本質。 本書的一個亮點是學養深厚但閱讀門檻不高,這可能與兩位作者的年齡構成有直接關係(65後的周飛舟和85後的譚明智),全書有詳實的案例調查數據,配合專業而簡白的剖析,在複雜的數理統計公式圖表後面,往往跟着一語中的的結論,論證過程令人信服,閱讀體驗無可挑剔。另一亮點則是角度客觀理性,不諱疾忌醫,也不抉瑕掩瑜。能夠直斥改革中出現的嚴重錯誤,也做到了以歷史的眼光看歷史,以發展的眼光看未來。 中國是一個古老而複雜的聚合體,蹣跚發展到今天,有幸在中國共產黨的引領下,化覆巢危難爲絕地契機,形成了強烈的民族向心力,摸索出了一套高效強勢的政府運作模式,神奇地形成了國家利益與民衆個人利益的高度統一,避免了西方歷史上常見的很多內耗,這是我們近四十年得以飛速發展的根本,但這掩蓋不了很多深層次的問題。 中央在經歷了“一放就散,一收就死”的摸索之後,走到了“財權層層上交、事權層層下移”的分稅制改革節點。缺錢缺地反而刺激地方政府覺醒了自我利益意識,因緣際會之下紛紛如飛蛾撲火般投入土地財政的浪潮無法自拔,彷彿一個個已婚男對小金庫的癡迷,在四萬億救市的強刺激之下沉迷賣地,債臺高築卻樂此不疲,這一切飲鴆止渴的操作無疑是難以持久的,背後也暗暗藏着地方政府與社會資本捆綁形成的利益共同體逐漸削弱中央掌控,倒逼改革走向的巨大風險。 我深信中央智囊團在這波博弈中的眼光魄力,不爲別的,只因地方政府的出發點太淺薄單一,而中央政府則會從社會穩定、生態持續、經濟平穩、內需剛健、民生保障等多維度考慮落子。但也不禁捏一把汗,地是有限的,房地產業已經暴雷,疫情、貿戰等黑天鵝也三不五時給經濟帶來震盪,環保壓力掣肘經濟,人口危機來勢洶洶,發展卻是嚐到甜頭不進則退的,下一步何去何從?對新的增長點的迫切需求已經千呼萬喚,但科技創新又不是一朝一夕的。 這部書大致剖析出了幾十年改革中很多問題所在,但限於篇幅也確實沒有給出什麼切中肯綮的解決方案,也許搶佔第四次工業革命的高點是一個完美的解答吧,美帝不傻,這脖子卡得正是時候。那就狹路相逢,走着瞧!
原本以爲是一本充斥着套話空話的官樣文章,實則大錯特錯,差點因爲偏見就錯過一本好書,須引以爲戒。典型的以小見大,從一個非常小的切入口引入討論了一個非常宏大且複雜的問題,有數據,有實例,有假設,有結論,層層推進,不敢說是嚴絲合縫,滴水不漏,至少做到了言之有物,擲地有聲。不僅在常識角度學到了不少基礎知識,還能夠引發一系列的衍生思考,接下來要做的就是落到實際工作中和如何進一步觸類旁通,舉一反三了,希望有所收穫吧。
2021年的第6本書,給10分。 書不厚,抽時間2天就能讀完。 你可能讀過很多社會學的書,比如《變量 看見人口小趨勢》,但是像這種從財務的角度,專業地分析政府之間的關係的書,我是第一回讀。 讀之前,我的目的是,尋找房價高漲背後的推手,以及解決辦法。讀罷,第一個目的算是達到了。第二個目的,需要做更多的主題閱讀(參考《如何閱讀一本書》) 根據教材經典的理論,一直以來,我們把政府看成調節市場的一隻無形的手。但實際上,這可不是一隻手。在很多方面,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勁並不往一處使,市場調節的結果也大打折扣。 我們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矛盾,並不是說,像兩個人有矛盾吵架一樣。這種矛盾是桌面下的。中央政府一方面希望地方政府能夠有積極性搞經濟,一方面又希望上交更多的錢,讓中央有更多的話語權,也就是中央集權。 所以在制定政策上,就要謹慎更謹慎,讓地方積極性和集權達到平衡。 這其中有兩個分水嶺,一個是94年分稅制稅務改革,一個是08年之後土地財政的風氣蔓延。 在90年代早期,中央對地方的政策下達結果往往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亂,始終沒辦法平衡。而分稅制改革之後,中央通過轉移支付和補償返還的方式,讓地方願意上交很多稅,起到了一定積極效果。但沒幾年就出現了,縣鄉級基層政府,基本上財政破產(原因見我的書評),甚至出現了江西豐城事件。後來政府雖然取消了農業稅等,緩解了這一矛盾,但地方經濟的發展也受到影響。 直到第二次分水嶺,土地財政。 土地財政可以算得上是地方政府的金庫,不僅僅包括土地出讓金,稅等直接收入,也包括了土地產值的經濟發展。在各地開始搞城市化,其實是一種土地城市化,農民上樓,資本下鄉。目的都是整備農村土地,放到地方政府土地交易平臺來置換優質土地。 此外,土地財政其實是個槓桿。 政府用土地作爲抵押,讓城投公司跟銀行進行貸款建設,進一步爲地方財政做貢獻。當抵款到期以後,地方政府通過拍賣新的地塊,以提高地價的方式,滾雪球式的連本帶利把銀行的貸款還了。但問題出在,這種抵押基本上空手套白狼,或者我們說的龐氏騙局。通過不斷提高土地拍賣價格,償還越來越高的銀行貸款。這個泡沫遲早有一天要破滅。這也是目前,我們能看到的房價高漲的原因。房地產公司的年報看的清清楚楚,利潤沒多少,錢被誰賺走了,不言而喻。 所以房地產的泡沫,其實並不在於房地產公司的泡沫,而是在於地方政府債務的泡沫。 關於未來。 土地財政在近些年經濟的發展中,確實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但弊端也不可避免的暴露出來。 結合前一段時間中國最大的不良資產處理公司華融,預虧1900億元。我不可避免的聯想到這家公司是幫助很多地方政府處理了債務危機。 在未來,這種財政模式將越來越不可取。畢竟土地價格不能無限制的上漲,那地方政府的債務總有一天會暴雷。但是中央也沒辦法一刀切,讓地方政府放棄土地財政。畢竟地方經濟已經和土地牢牢地綁定在一起,這也是近些年來爲什麼一些限制房價的政策往往是走走形式,沒有辦法實際落地,利害關係比我們想象的複雜太多太多。限制房價,暴雷的不是房地產公司,而是地方政府的債務。
本書篇幅適中,乾貨滿滿,尤其是對 以分稅制爲代表的稅收體制,以及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和土地金融 這些知識點的分析和解釋,對於理解一些財經時政政策極有幫助。部分掃盲點列出如下: 1)央地關係涉及財政、人事、軍事、行政等領域,本書主要涉及財政方面。從財政角度,政府職能主要分爲資源配置、收入分配、穩定經濟、發展經濟四個方面。 2)中央和地方政府對於財權和事權的分配決定了中央地方關係的基本構架。其中,財權可理解爲財政收入權(即哪些收入應該歸誰),事權可理解爲財政支出權(即誰應該花哪些錢做哪些事)。中央和地方的財政體制,表面上是財權和事權的分配,實際上是權力的分配。 3)我國財政體制的三大原則:對稱原則、均等化原則、支出效率原則。我國的預算都是平衡預算,一般不允許赤字預算。 4)中地關係的基本理論框架可用“集權”和“分權”理論來概括,這也是描述中央地方關係的核心理論概念。過度的集權和分權都容易帶來政治上的不穩定。 5)建國初期我國財政體制曾是“統收統支”,80年代實行過“財政包乾制”,還實行了國有企業“利改稅”改革。包乾制逐漸導致區域發展不均衡,出現了“諸侯經濟”態勢,加上“利改稅”後,地方政府及其轄區國有企業有偷稅漏稅&隱藏收入的動機,中央政府財政收入嚴重不足。 6)1993年我國財政體制開始實行“分稅制”,分稅制最爲明顯的效應還是收入向中央的集中。書中詳細解釋了改革背景、目標及分稅制整體框架,是很體系的科普知識。此外,作者還分析評價了分稅制改革的實際效果(均等化原則執行效果還不夠),值得了解。 7)自上而下的規模巨大的財政轉移支付,是分稅制後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中一個最爲重要的特點。 8)分稅制的“財權層層上收、事權層層下移”效應,使得地方政府可自由支配的財政收入大幅減少,驅使地方政府走上依靠土地財政的“創收”之路。文中科普了一些土地管理制度(如土地指標、佔補平衡、增減掛鉤、城鄉統籌試點),很實用的知識點。 9)與地方政府相比,中央政府除了考慮土地開發在推動經濟增長方面的作用之外,還要考慮土地開發對耕地保護、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負面影響。而糧食安全的擔憂也並非地方所考慮的問題。在這一點上,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矛盾凸顯。 10)在中央與地方的角力過程中,中央雖然表面上保有“最終追究”的權力,也有很多學者所強調的“人事權”,但這類政治性權力雖然威猛卻不能輕易或經常使用,更不能落實到具體行政過程之始終。在中央集權的框架下,地方政府有逐步走向佔據主導權的趨勢,即使中央政府仍嚴格地控有財稅權和人事權。中央與地方之間博弈的方式和結果取決於上下級政府各自的控制能力。 11)地方政府採取的“土地-財政-金融”發展模式,不依靠產業和人口,完全靠投資和金融槓桿驅動,雖能應付GDP指標考覈,但發展質量和可持續性堪憂。另外,由於涉及金融槓桿,埋下的泡沫風險如何化解又是棘手的問題。
早前閱讀的幾本神作中,都提到了此書,加入書架有段日子了, 今日讀完,果然好書,五星好評! 本書從財政體制入手,分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關係,以及其演變過程,讀完之後對分稅制改革、土地財政、土地金融的理解更加深入了一些。 財稅體制的發展大致分這麼幾個階段: 1) 建國初期財政體制是”統收統支“,80年代實行”財政包乾制“,還實行國有企業”利改稅“。這些措施逐漸導致了區域發展不均衡,出現了”諸侯經濟“的態勢,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嚴重不足。 2) 93年財政體制開始實行”分稅制“,解決中央收入不足的問題。 同時通過大規模的財政轉移支付反哺地方,解決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分稅制的”財權層層上收、事權層層下移“效應,使得地方政府可自由支配的財政收入大幅減少,地方政府逐漸形成了依賴土地開發和土地財政爲主要發展動力的格局,形成了土地、財政、金融三位一體的城鎮化發展格局。中央政府則是通過管控土地指標的方式對地方的發展速度以及區域之間的平衡進行調節。中央與地方、地方政府之間逐漸形成了具有相對獨立主體意識的利益主體。 簡單記錄一些映像深刻的觀點: 1) 我國財政體制的三大原則:對稱原則、均等化原則、支出效率原則。我國的預算都是平衡預算,一般不允許赤字預算 2) 與地方政府相比,中央政府除了考慮土地開發在推動經濟增長方面的作用之外,還要考慮土地開發對耕地保護、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負面影響。而糧食安全的擔憂也並非地方所考慮的問題。在這一點上,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矛盾凸顯。 3) 在中央與地方的角力過程中,中央雖然表面上保有“最終追究”的權力,也有很多學者所強調的“人事權”,但這類政治性權力雖然威猛卻不能輕易或經常使用,更不能落實到具體行政過程之始終。在中央集權的框架下,地方政府有逐步走向佔據主導權的趨勢,即使中央政府仍嚴格地控有財稅權和人事權。中央與地方之間博弈的方式和結果取決於上下級政府各自的控制能力。 4) 分稅制造成的土地財政結果是,使得地方政府的利益主體意識更加明確,地方政府通過各種變通方式獲得了不受中央嚴格控制的生財之道,即經營土地和經營城市。事實上,從我們對土地管理政策的歷史考察來看,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行爲控制的能力一直呈下降的態勢。到目前爲止,不但土地的用途管制有逐漸鬆散的趨勢,中央政府控制房價和地方融資的能力更是直線下降。從當前的局面來看,這種趨勢還可能會一直髮展下去。 5) 城市建設的資金從何而來?以調研過的紹興縣和金華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來源情況爲例,政府資金投入(財政投入+土地出讓金)約佔1/3、金融投入佔2/3左右。可見在城市開發和建設中,真正的主角是金融資金而非財政資金。 ps: 最近穆迪下調中國主權評級,就是因爲房地產和巨量城投債,這個坑到底是有多大呀?
《當代中國的中央地方關係》(周飛舟、譚明智 著)完整全書章節內容 叢書總序 《社會發展經驗叢書》編委會撰寫,交代叢書定位:立足中國本土經驗,從財政、土地、基層治理視角解釋改革開放以來國家與地方運行邏輯,點明本書以財政制度變遷爲核心線索解析央地互動。 第一章 中央與地方關係引論 1. 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單一制框架下政府層級、權責基礎界定,區分行政、財政、土地三類縱向權力關係 2. 集權與分權理論梳理:傳統國家治理、計劃經濟、改革開放階段收放權循環邏輯 3. “收權”與“放權”的核心矛盾:地方發展激勵、中央財政控制力、政策執行張力,提出全書核心分析框架——財政制度塑造地方政府行爲。 第二章 財政包乾制(80年代分權階段) 1. 財政包乾制的內容和演變:統收統支→分竈喫飯→多種包乾模式,改革初衷與制度規則 2. 包乾制與鄉鎮企業:地方財政自留激勵,催生地方工業化,地方政府“經營企業”模式形成 3. 包乾制與國有企業:地方保護、屬地化經營、區域市場分割問題 4. 包乾制對中央地方關係的雙重影響:釋放地方經濟活力;中央財力持續弱化、宏觀調控能力不足,埋下分稅制改革動因。 第三章 分稅制(1994年集權改革) 1. 分稅制改革的時代背景、核心制度內容:中央地方稅種劃分、稅收返還規則 2. 分稅制與轉移支付體系:一般性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設計邏輯,中央通過財力再分配重塑縱向管控能力 3. 分稅制帶來的行爲轉向:地方財政缺口擴大,地方政府從“經營企業”轉向“經營土地、經營城市”。 第四章 土地財政:分稅制下地方政府的財政補充機制 1. 土地徵用制度、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形成機制 2. 土地財政運行完整邏輯:土地出讓金彌補地方財政收支缺口,土地與城市擴張綁定 3. 分稅制與土地財政的實證解釋:財力上收是地方依賴土地收入的制度根源,分析土地財政帶來的央地博弈、城鄉發展失衡。 第五章 土地指標:中央管控下的央地土地博弈工具 1. 全國土地用途管制、建設用地指標計劃管理制度框架 2. 佔補平衡制度:中央嚴控耕地紅線,地方被動補地的約束型政策 3. 土地置換、折抵指標:地方在剛性管控下尋找發展空間的變通方式 4.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中央增設指標激勵機制,調動地方整理農村土地 5. 指標收緊與清理整頓:中央持續收緊土地計劃,規範地方各類指標變通行爲,體現縱向管控的動態調整。 第六章 地方實踐:典型案例剖析央地互動 1. 重慶地票制度:指標市場化運作邏輯,省級政府統籌土地指標的創新模式 2. 地票制度下省、市、縣、鄉鎮多層級政府利益分配、權責博弈 3.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平臺:從土地持證准入到準用,基層土地資源盤活路徑 4. 基層政府項目制運行邏輯(以成都大邑縣爲例):中央專項、配套資金如何約束、引導基層行爲 5. 地方融資平臺擴張、資本下鄉與土地開發的聯動關係 6. 綜合討論:土地政策視角下,中央頂層約束與地方自主變通的穩定互動模式。 結語 1. 全書核心結論覆盤:財政包乾制、分稅制是理解當代央地關係的兩大制度分水嶺 2. 制度變遷鏈條:財政分權→地方工業化;財政集權→土地財政與土地指標博弈 3. 央地關係長期特徵:中央頂層集權管控+地方因地制宜變通的彈性治理模式 4. 土地、財政制度對城鎮化、城鄉差距、基層治理的長遠影響,提出央地協調優化方向。 書籍核心主線總結 全書不側重人事、行政條文,以財政—土地雙線索貫穿: 1. 80年代財政分權,地方辦工廠、發展鄉鎮企業; 2. 1994年分稅制上收財權,地方依靠土地出讓創收; 3. 中央通過土地指標、轉移支付實施宏觀管控,地方在制度縫隙中發展變通; 4. 所有地方政府行爲、城鄉發展模式,本質是央地財政與土地權力互動的結果。
《當代中國的中央地方關係》寫很好,梳理了新中國財政路徑發展過程 讀書筆記: 以財政體制變遷爲線索,解析當代中國央地關係演變,及對地方政府行爲、城鎮化模式的塑造。 2. 關鍵轉折點1:財政包乾制(1980年代) 核心:分竈喫飯、超收多留,打破統收統支。 影響:激發地方工業化動力,催生鄉鎮企業;導致中央財政佔比下滑,削弱宏觀調控能力。 3. 關鍵轉折點2:分稅制改革(1994年) 核心:稅種劃分爲中央稅、地方稅、共享稅(增值稅75:25分成),財權上收。 影響:扭轉中央財政佔比過低局面;形成地方 財權-事權不匹配 矛盾,倒逼地方尋找新財源。 4. 地方政府行爲轉向:從經營企業到經營土地 改革前:依賴企業稅收分成,推動地方工業化。 改革後:土地出讓金成爲核心財源,形成 低價供地引工業+高價賣商住用地補財政 的土地財政模式。 5. 央地互動張力:管控與博弈 中央約束:土地指標、宏觀調控、環保督察、債務監管。 地方應對:土地增減掛鉤、城投舉債、彈性執行政策。 6. 深層影響:塑造城鎮化路徑 包乾制時期:鄉鎮企業帶動,分散式城鎮化。 分稅制時期:土地驅動,政府主導的城市擴張模式,伴生土地矛盾、債務風險。 7. 未來改革方向:理順央地事權與支出責任,破解土地財政依賴,構建適配現代治理的央地財政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