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查德·馬特森
羅伯特·內維爾,人類的最後一名倖存者。但他不是一個人。“它們”很奇怪,一到白天就躲着不敢出來,它們怕大蒜,它們會被尖木棍殺死,它們怕十字架是出了名的。而且,它們無法抵禦吸食人血的渴望。白天,他在死寂的城市中尋找食物、供給和倖存者。天一黑,他就把自己反鎖家中。“滾出來吧,內維爾!”此刻,它們正在屋外穿梭徘徊,竊竊私語。它們在等待……理查德·馬特森描述的,不是一個僅僅充斥着恐怖和吸血鬼的世界,他開創了用科學手段、醫學定義來刻畫吸血鬼的寫作方法。同時小說中瀰漫着的對人、對世界的反省與思考,這是一個有點悲傷的故事,但將讓你因人類面臨絕境的掙扎、勇氣與希望而感動。
馬特森很多作品都是“偏執狂求生”題材,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這部書的第一篇《我是傳奇》。很多人(包括我)都是看完電影后慕名來讀原著,酣暢淋漓讀下來其實要比電影還過癮。書中的內容遠比電影情節豐富、細節微妙、情感複雜。更重要的是書中有許多嘗試用當時的科學思維解讀奇幻傳說的努力,讀來令人耳目一新。對我這個理工男來說極大地豐富了吸血鬼的形象。 本書的80%精華集中在《我是傳奇》一篇,其餘篇章基本上是一目十行掃過,如果不執着開卷必讀完的書友,大可以略去。也因爲此,給了“一般”的評價。
喜歡看恐怖小說的同好們,一定一定不能錯過這本中短篇小說集!實話說,看完此書後,作者理查德·馬特森(Richard Matheson)一躍成爲我心目中最棒的恐怖小說作家了(甚至超越了斯蒂芬金)。RM的故事總是能一下子就抓住我的心,天馬行空的想象力,引人入勝的情節,對文字嫺熟的駕馭力,還有對故事節奏的把控都遠超大部分當代現代小說家。(只是單純我自己的閱讀感受哈,沒有冒犯的意思)。看這本小說集就跟做過山車一樣,驚險刺激又欲罷不能!我喜歡裏面的每一個故事! 作者原來還製作過我最喜歡的美劇劇集之一《陰陽魔界》中的十六個故事!怪不得某些人物和情節描寫有似曾相識之感! 之所以說他在我心裏超越了斯蒂芬金是因爲我感覺老金的大部分作品其實不是很嚇人(不是很嚇我😅),很多細節描寫RM的筆法更對我胃口。斯蒂芬金對我來說更傾向於是驚悚懸疑類作家而不是恐怖作家,甚至很多作品充滿了溫情。不過老金依然是我心中當代最好的作家之一! 關於其中的第一個故事《我是傳奇》:因爲看了電影版在先而且看了不止一遍,所以讀了原著後是有些失望的。電影版對男主職業的改動及把吸血鬼的設定改爲喪屍等,彌補了原著很多邏輯上的漏洞。我感覺可以把電影版的《我是傳奇》和小說版看成兩個完全不同的作品,這麼一來在讀原著的時候心裏會輕鬆很多。原著說了一個男主在極端逆境中以自己的全力抗爭最後敗於不可抗的進化力的故事,對於環境和心理/情緒的描寫十分細膩,可讀性強,閱讀體驗極佳。 希望微信讀書可以多上幾本理查德·馬特森的小說啊!求求了🥺🥺 海外華人買實體書真的很難,只能靠這裏了!
《我是傳奇》是這本小說集的主打。《我是傳奇》的故事在covid期間讀起來,更加有“真實”的感受。一個通過基因工程改造的病毒會把人變成活死人(喪屍),內維爾,地球上最後一個活人,試圖尋找解藥。可是,最終。雖然我們還沒到只剩一個人的的地步,可是內維爾的孤獨,探尋,驚慌,鎮定,以及和其它變種人羣的關係,都是特別真實的感受。 其它的短篇,基本上是fantacy, horror, suspense. 其中一篇一位失落作家的失常感覺也很真實。
地球從來都不是獨屬於人類的。當地球上佈滿吸血鬼,那它們纔是地球上的新人類,那唯一的人,就是異類的吸血鬼。
理查德·馬特森,布拉德伯裏口中列名“二十世紀最重要的作家”,非常著名的末世題材電影《我是傳奇》就是他自編自導的,原著和電影有些出入,電影提現的是一人一狗末世生存,小說則提現到人類的改變,寓意世界格局的改變。這部小說中很多短篇小說也同樣精彩,頗有黑鏡風格,短小精悍,風格詭異,《死亡時間》《獵物》《瘋狂之屋》《葬禮》《黯影》《移魂》都非常精彩。
電影好看,書只強不弱。 花了一個晚上很快就讀完了。 又花了一個晚上整理了,讀書心得以及個人書評。 《我是傳奇》是由理查德·馬特森於上世紀50年代(冷戰時期)中恐怖科幻短篇小說集,作者理查德·馬特森,影響力史蒂芬·金一輩子創作的大師。相對於科幻小說原理世界觀的構建,作者本人卻只是當成他人性與情緒測試中一個不得不然構成的元素,他始終熱中的還是內心獨白的反應與想象的情境描述。 身爲讀者,本身是被「人的孤獨」以及「反烏托邦式」的兩個概念給吸引,主人翁的心理變化在本書轉變的合情合理,而且樸實的表述正醞釀出最大的衝擊力。 先說孤獨。孤獨本就是一種病毒、一種疾病,試想疫情期間被隔離的日子,哪怕還有幾個人一起關在家裏體驗孤獨,這種感受都是精神的壓抑、肉體的折磨、靈魂的驚悚。人不能離開社會,再宅的人事實上也還是用其他方式來達成與社會的連接,只是那方式不是社會所能認定接受的而已,可是如果除了自己別無他人,那麼就不存在所謂的社會意義,沒有社會,世界也就隨之崩解,所以你雖活着,但卻是小說中的滅世。 在《我是傳奇》的世界裏;死亡或許恐怖,被異化爲吸血鬼也很難接受,但是活着實在不輕鬆,你要隨時控制自己因孤獨而產生的暴亂情緒,要面對如同孤島荒原般無邊的茫然寂寞,然後接受過往回憶歆享時,絕望卻在心裏曼延的殘酷。 和主角羅伯特一樣,也許,簡單地想要活着、要活下去這件事情就是某種凌駕於任何高尚情操與理念的人性本質吧。 再說反烏托邦式的社會瓦解。人類站在世界的中心,是凌駕於一切意識形態之上的驕傲。這是數千年來,已經植入每一個“人”骨髓的榮耀。一種揮之不去的幻想,一種理所應當的本能。儘管在社會學中,我們學會了謙虛與謊言。 小說中的羅伯特不需要去做家務、不需要去打掃、甚至不需要做各種自己覺得麻煩的事情。誠然羅伯特是地球上的最後一個人類,又每天面臨吸血鬼的追殺,在這種情況下去討論一個人的道德準則,本身就是件缺少道德的事情。 菲茨·傑拉德在《了不起的蓋茨比》中講述到:當你想要批評別人的時候,要先記住,並不是每個人都有像你一樣的優勢。小說中早已經瀰漫着“地球上最後一個人類倖存者,究竟是一分幸運,還是一種悲哀”的灰色氣氛。顯然那種條件下的情感探討、人性光輝顯得就牽強了。但人類世界卻往往有高光時刻振奮人心,比如我國長達100多年的民主革命戰爭中的先烈,比如疫情中的一批批的逆行者......這些先進意識形態下的樂觀產物,也許是冷戰時期悲觀的作者無法理解的吧。 但在對於主人公的結局處理上,作者是高明的,他的筆觸並沒有過分地流連在對吸血鬼之謎的探祕,也沒有簡單糾纏於人性道德的討論,而是給小說加上了一個更加深刻的結局。 當理查德·馬特森讓羅伯特看到面前既不是吸血鬼、又不是人類的新興種族時,無形中也把人類推到了一個難堪的境地。新族告訴羅伯特:你不是“人”,你已經被淘汰了,我們纔是“人”。雖然很殘酷,但歷史的更替告訴我們,總有一天,地球上所有的人類都會被一種新的力量教育:你們被淘汰了。 我既是書迷也是電影粉。《矩陣》裏的選擇了與機器妥協以換取和平;《猩球大戰》中的人類淪爲猩猩的奴隸;《三體》中我們選擇去流浪。而馬特森筆下的羅伯特選擇了自我毀滅以順應更替。很難用我自己的價值觀去評價這樣的寫法,去評價理查德·馬特森對人類的未來是悲觀還是積極。但至少值得肯定的是,他很果敢地把問題拋了出來,然後很坦誠地給出了自己的態度。試想一個70年前的科幻作家,能有這樣先見與表達的勇氣,確實讓人欽佩。不愧能影響《閃靈》、《肖申克的救贖》這樣的作品。如果這一天真的來臨,而人類真的能夠這樣地坦誠,那也不失爲一種尊嚴,不失爲一段傳奇。 於是,羅伯特成了一則傳奇,《我是傳奇》也成了一則傳奇。
這是理查德·馬特森的一部短篇小說集,但是主打的《我是傳奇》是比較優秀的中篇作品。二〇〇七年由威爾·史密斯主演的同名電影上映時,已是本書第三度登上大銀幕,然而故事和原著仍有所差距。 好萊塢電影在這裏刻意營造一個救世主或末日英雄的故事,但是原著更多地是講述孤立在險惡環境下的個體,如何掙扎求生的歷程。但是這個個體的努力奮鬥得不到認可,甚至還有很多阻擾,使主人公的處境更加艱難。由此表達出人類性格的缺陷、偏執的意念與勇氣。這也是本書其他短篇的特點。 小說總是比電影更能表達人物的情感變化,更加細膩。無論主人公羅伯特·內維爾對待吸血鬼或殘忍或自責,還是百折不饒地去爭取一個殘活的小狗的信任與陪伴,甚至從抗拒到積極探索吸血鬼存活的科學依據,都是十分精彩且值得思考的。 特別的,與電影的兩個結局不同,這個故事只有一個結局。 接着,他突然想到,此時此地,我纔是那個異類。正常是一種屬於羣體的概念,多數的標準。當整個世界只剩下你一個跟別人不一樣的時候,不正常的是你。 一種新的恐怖即將從死亡中誕生了。一種新的傳說誕生了,那傳說即將成爲永恆,永遠顛撲不破。我,已經成爲傳說了。
理查德·馬特森的《我是傳奇》在故事佈局,氣氛營造,文字表達和人物塑造(特別是人物塑造)上都有上乘的表現,科幻小說能寫成這樣的實屬難得。瘟疫肆虐後地球唯一倖存者的生存狀態躍然紙上,人物的心路歷程,生的希望與絕望,奮鬥與放棄都表現得酣暢淋漓。結尾耐人尋味,此書比同名電影更精彩更真實,值得推薦。 我先看過了同名電影,後來偶然纔看到的書,看到恐怖大師史蒂芬·金對本書作者做了高度評價遂把書借回來一讀。從故事創意、故事佈局和人物塑造三個方面評價此書:首先是故事創意,本書描述的病毒肆虐導致的世界末日算是一個老梗了(影視劇中大把),吸血鬼更是一個西方魔幻故事的老梗。但是大師的牛逼之處就是新瓶裝老酒,老梗再創新,把世界末日、吸血鬼和唯一人類的抗爭糅爲一體。 對吸血鬼獨特的設定,是本書的一大亮點:雖然很多故事的吸血鬼有主人(真祖)和僕人之分,前者是原生的吸血鬼例如父母是吸血鬼或突變做成,後者是被被咬的服從前者,但都是同類和即使是僕人有一定意志,即使是真祖和死徒或患者都沒有根本的分別。但本書用“科學”的方式把吸血鬼分爲三種:第一種吸血鬼是真正活死人,羅絲稱爲真吸血鬼,類似後來大衆文化中喪屍和最原始的吸血鬼形像,是在死後才轉化成這樣的,不死之身的機制是能夠在傷口瞬間產生一層凝膠(類似防彈車胎的原理),和喪失了痛苦的感覺,也意味普通的刀槍都很難殺死他們。但完全無法在日間活動的和異常害怕大蒜,另一弱點是一旦被造成很大的傷口,反而比普通人更致命的(病原體與空氣大面積接觸,由無氧代謝變爲有氧代謝,使機體瞬間消亡)。第二種吸血鬼是隻是死活人。自稱爲新人類,類似後來大衆文化中的吸血鬼(猶其是“真祖”或“貴族”,可能是借鑑於德拉庫拉 (小說)之類的書),雖然有超常的體能和生命力,但因爲仍然是活人也不能製造凝膠,所以不是不死之身,雖可以在日間活動但能力減弱。真面目是受吸血鬼病原體感染的生還者而且保持了意識,所以作爲基督徒的美國人吸血鬼,常有害怕十字架的傾向(這裏作者從心理學的方面做出瞭解釋,即基督教徒死前對自己有強烈的暗示,認爲病毒是上帝的懲罰,這種怨念會延伸到死後,害怕十字架。而信仰其他宗教或者壓根沒有宗教信仰的人,沒有給自己什麼強烈的心理暗示,死後也不受影響,更加不懼怕十字架),後來發明了抑制吸血鬼病的人造血製品,能防止病情惡化但無法根治。奈佛本身的吸血鬼獵人能力,就是感染吸血鬼病的病原體後完全免疫,而且綜合體能和智慧都超過了任何吸血鬼。奈佛錯誤理解自己是普通人,也判斷了第二種吸血鬼“是失去了理性,以爲自己是吸血鬼的普通人”,並且沒有試圖使其回覆清醒並取得信任,繼續同時消滅兩種吸血鬼,做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其次是故事佈局,我們常說“文似看山不喜平”,這幾乎是評判小說故事佈局好壞的金科玉律。創意也許是神來之筆,但是佈局和人物塑造絕對是常年磨練的真功夫。本文的佈局堪稱精妙,從平常的開始(倖存者狗血的一天)——偶然小事故(手錶停了,太陽下山前沒能回家)——出現轉機(小狗的出現)——希望破滅(小狗掛了)——重拾生活動力(努力鑽研病毒)——希望破滅(研究受阻,前途渺茫)——再次出現轉機(另外一個女性倖存者)——希望破滅(發現她的真實身份)——危機出現(被新人類捕捉)——終成傳奇(地球上最後一個正常人類消亡)。隨着主人公悲喜交加的遭遇,讀者的情緒被最大限度地調動,時而緊張時而憤怒時而歡喜時而憂傷。期間夾雜着主人公對亡妻的回憶,和對現實生活的無奈和對人類未來的迷茫,主人公多次想要一死了之,但最終都扛了過來。本書也可以看做對於人類生存的深層探討,讓讀者思考人爲什麼要活着,人爲什麼要抗爭。同時,也藉由“新人類”排除異己的殘忍行爲,赤裸裸地諷刺了當今人類社會魚肉其它生物、歧視其他種族、爲利益殘害本族同胞的可恥行徑。 最後,談談人物的塑造。如果說創意是小說的靈魂,佈局是骨骼肌肉,那人物塑造就是膚髮五官。我常常拿《三體》做人物所造不豐滿的反面教材,我看《三體》的時候大概是2009~2010年,劉慈欣還遠沒有現在名氣大,更沒有得獎。小說在給我巨大震撼之餘,人物塑造不豐滿的遺憾一直縈繞在我心中。可能就像馮唐說了,寫文章還是得有幼功。那麼我們如何塑造豐滿的人物?外貌、語言、動作、思維模式、行事方法、內心獨白、價值觀和世界觀等等。《我是傳奇》的主人公,就是一個平凡人,七情六慾,縱酒消極。處事謹慎,卻又充滿浪漫情懷。這樣一個缺點滿身的平凡人,卻陰差陽錯成了末日了最後一個人類。塑造英雄容易,塑造凡人太難,塑造一個逆境中苦苦支持的凡人更是難上加難。這也是本書作者實力卓絕的又一力證。
談目標的重要性。就算全世界只剩下你一個人,只要心有目標,人生照樣精彩。
《我是傳奇》中的主人公很真實,就像他自己說的,他並不是一個腦子好使的人,在故事的前半部分他基本上處於一個無序的狀態,不知道該如何活着,他最大的困擾是孤獨,人是無法只依靠食物活着的,所以他痛苦、暴躁;故事的後半部分,他找到了活下去的動力——研究“吸血鬼”產生的根源,他找到了原因,不過他陷入了另一個困境——他變成了後人類(有意識的感染者)眼中不得不剷除的異類,故事在主角吞下藥丸的時候結束了,我們不知道主角是成爲感染者中的一員還是就此死去,無論如何,現在的他都會消失,或許這就是“我是傳奇”的含義。 後面的幾部短篇,我最喜歡的是《獵物》,故事情節很緊湊、節奏也很棒,讓人不知不覺就陷入其中。不是很喜歡《瘋狂之屋》,倒不是故事寫的不好,氛圍,不喜歡它的氛圍,全篇看起來很壓抑,抑制不住的瘋狂與怒火讓人很不舒服,就像是克蘇魯神話中那些不可名狀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