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塞爾瑪·拉格洛芙
尼爾斯是個懶散、不愛學習的男孩子,由於沒有對小狐仙兌現諾言而被變成了拇指般大的小人。變成“拇指”後的尼爾斯從此能聽懂禽獸的語言。一羣北飛的大雁從天上飛過,尼爾斯從狐狸的口中救出了一隻大雁,領頭雁大受感動,決定帶着他橫穿瑞典,飛往它們要去的地方。在這期間,尼爾斯與大雁建立了深厚的情感,也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他決定回到家中。此時尼爾斯已經變成一個勤勞善良,可以使父母感到自豪的好孩子。
微信讀書沒有我看的那個版次,但譯者是一樣的,就在這裏評價吧。 六月共讀少兒讀物主題的書,我選了被譽爲瑞典民族驕傲的女作家—塞爾瑪·拉格勒芙所作的童話—《騎鵝旅行記》(原名:Nils Holgerssons underbara resa genom Sverige—直譯爲:“尼爾斯·豪爾耶松傳奇般第周遊瑞典”),這是她最著名的作品,在北歐與安徒生童話有同等地位。作品寫於1906-1907年, 1907年出版,憑藉此書,她獲得了1909年諾貝爾文學獎,是迄今爲止世界文學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入歐之前,瑞典20克朗的鈔票上印的就是塞爾瑪·拉格勒芙的頭像,背面則是騎鵝旅行記的圖案,在瑞典可謂家喻戶曉,被稱之國寶也不爲過。 1904年,瑞典小學教師協會決定要爲國內小學生設計一本“關於瑞典的、適合孩子們在學校閱讀的書”,這項任務落在了有着十年教齡的拉格洛芙頭上。儘管她打三歲起就因髖關節變形而腿腳行動不便,但仍然堅持跋山涉水,走遍全瑞典大大小小的城鎮山村進行實地考察。她認真收集瑞典各地動植物的材料,研究鳥類的生活規律和遷徙路線,調查當地風俗習慣,收集民間傳說,並憑藉豐富想象和寓教於樂的美好初衷,完成了這一部可以讓瑞典孩子瞭解、熱愛自己祖國的童話科普書,隨着百來年各種語種的譯本的傳播推廣,也讓世界各地的大小朋友都認識並親近了瑞典。 書中所寫的內容,既是一個孩子成長的過程,又是一次對瑞典從南到北全面考察的旅行。主人公放鵝娃尼爾斯,100多年前的熊孩子,調皮搗蛋,懶惰厭學,以欺負小動物爲樂。在一次偶然事件中,他變成了個只有“手掌橫起來那麼高”的小狐仙(最近的譯本改叫小精靈,個人以爲小狐仙更好些)。尼爾斯負責照看的白雄鵝茅幀,在遷徙候鳥的挑唆下,爲了證明自己並不輸給任何一隻鳥,加入了由克布納凱峯來的阿卡所帶領的大雁隊伍。擔心丟了白鵝被爸媽罵的尼爾斯不得不跟着茅幀飛上天空,從而開始了長達一年的從瑞典的南端斯戈耐省到最北端拉普蘭省往返的神奇之旅。在這一年裏,尼爾斯隨着大雁的飛行路線從南到北,從春到冬,通過作者簡潔又活潑的語言,利用書中動物和路人的閒聊,描繪了瑞典國內不同緯度間地形地貌的構造、山川河流、森林湖泊、港灣島嶼的形成過程;各地田野、牧場、礦產的分佈;城市、工業的發展進程還有各民族的風土人情及生活習慣,可真是一部大百科。同時,裏面一些人物—可憐的老婦人和放鵝姑娘奧薩和弟弟小馬茨的遭遇,也包含了作者對勞苦人民的深厚同情,這些通過尼爾斯的聽到和看到,他慢慢學會了如何和動物們交流和相處,學會了患難與共和互相幫助,屢次助雁羣解脫困境化險爲夷,並幫助了各種動物和人類。故事的結尾,尼爾斯成長爲一個機智、勇敢、善良,重情重義的好孩子,通過了小狐仙的終極考驗,變回了人類,重回父母懷抱。可惜,變成人後他就再也聽不懂大雁們的語言了。我很喜歡最後這個並不是非常皆大歡喜的結尾: “然後他就跨過海岸朝陸地走去,因爲他知道,鳥類的悲傷時不會持續很久的,想趁他們還在爲失去他而悲傷的時候離開他們。 他走上堤岸以後,又回過頭去望着那許多飛越大海的鳥羣。所有的鳥都發出互相引誘的叫聲,只有一羣大雁在他還能看見的時候一隻默不作聲地向前飛着,直到消失在遠方。 但是他們排列均勻,隊形整齊,速度輕快,振翅強健有力。男孩對飛走的鳥無比留戀,他似乎盼望再次變成能夠跟隨一羣大雁飛越陸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小孩子讀到這可能會有一絲感傷,但很快就忘記了,因爲還有太多好東西區分散他們的注意力,只有大人看到這會想起很多,成長路上告別的那些人和事不免又湧上心頭。世間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別重逢,而所有故事的結束都有新的開始。 1978年,瑞典《晚報》派出兩名記者乘坐一架單引擎飛機,沿着一條瑞典國民家喻戶曉的飛行路線,就是故事中尼爾斯騎着大白鵝旅行的路線,故地重遊。這一極具象徵意義的長途飛行活動,正是爲了紀念《騎鵝旅行記》誕生七十週年。 也正是那一年,高子英、李之義、楊永範完成了長達40萬字《騎鵝旅行記》翻譯,這是國內最早的全譯本,也是第一次從瑞典文直接翻譯的文學作品,1980年出版後被我爸買回家,送給了大字都不識的我(也不知他咋想的)。 可以說,這是一本幾乎和我“同齡”的書(人民文學出版社,1980年4月一版一刷,譯者序寫於1978年11月-我出生的年月,定價0.68元),是陪伴我一部分童年的故事,是深藏於記憶中的奇妙之旅,在40多年後,我終於完整地把它讀完了,撒花! 時間倒退至2008年的春夏之交,尼爾斯騎鵝旅行回家的101年後,我帶着這套書登上了飛往瑞典的飛機,踏上了北歐的國土,期待能讓它回家看一看,即使漫長旅途的路上看不完,好歹也經過了書中所描繪的那片美麗的田野、森林、山川、河流,還有100年來有着巨大變化的城鎮村莊。 不變的是,人類最寶貴的真善美。 這是本寫於遙遠年代、遙遠國度有着巨大時間和空間跨度的書,但是,哪怕一個世紀過去,讀到這本書,你都會感受作者對那片美麗國土的熱愛,這份感情,再過一百年也同樣強烈。
“凡是我到過的地方,人們都能找到生活的出路。” 尼爾斯的這句話,就像一束穿透陰霾的陽光,洋溢着令人着迷的樂觀向上的信念,深深觸動着我的心靈。 書中,尼爾斯的冒險令人心潮澎湃。跟隨他的視角,我們彷彿騎在大白鵝背上,與雁羣一同翱翔於瑞典的天空。那廣袤無垠的森林、澄澈如鏡的湖泊、連綿起伏的山巒,一一展現在眼前,構成了一幅絢麗多彩的自然畫卷。這些美景並非簡單的描述,而是通過生動的文字,讓我們如臨其境,真切地感受到大自然的魅力與神奇。 尼爾斯的成長蛻變是這部作品的靈魂所在。從最初那個頑皮搗蛋、肆意捉弄動物的小男孩,到經歷無數艱難險阻後變得勇敢、善良且富有責任感,他的每一步變化都扣人心絃。我們見證了他在面對狐狸的狡詐、風暴的肆虐時,所展現出的堅韌不拔;也看到了他在與動物朋友們相處中,學會尊重、理解和關愛。這種成長,宛如一顆種子在困境中破土而出,逐漸長成參天大樹,給予讀者深深的觸動和鼓舞。 而動物們之間的情誼與紛爭,則爲故事增添了豐富的層次。卡爾和灰皮子之間跨越仇恨的真摯友誼,像一束溫暖的光,穿透黑暗;放鵝姑娘奧薩和小馬茨姐弟在苦難面前的相互扶持,令人動容。同時,動物們爲了生存領地、食物等展開的鬥爭,也展現出大自然殘酷的一面。這些元素交織在一起,讓我們看到了一個充滿生機與真實的動物世界。 此外,這本書蘊含着深刻的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主題。作者通過講述故事,讓我們看到人類的活動對自然和動物造成的影響,或好或壞。它提醒着我們,大自然是人類的朋友,我們應尊重每一個生命,保護我們共同的家園。
愛看《騎鵝旅行記》的小孩 妻買了很多書,是給兒子看的。我不以爲然地想,啍,他得看得進去纔算呢! 不曾想,在衆多書中,兒子選擇了其中有一本《騎鵝旅行記》,一有時間就看得津津有味。兩天後,兒子說,老爸,這本書太好看了!是嗎,哈哈哈,小傢伙居然喜歡看這本瑞典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著,陳吉榮譯的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鉅著。閱讀中,飛向絢麗多彩的大自然,開啓了一場奇妙的成長旅途。 想想我們小時候,書籍奇缺。記憶中,最早看的課外書是一本《薛剛反唐》的章回小說。那還是小學二年級時,春節期間,聽了宣傳隊關於這個主題的評書。恰好爸爸廠裏辦公室的牀頭就有這麼一本書,於是借來看了,居然也能看得懂。後來,看得最多的就是本家一位叫趙建國的哥哥喜歡買的連環畫小人書,這在當時也算奢侈了。直到上了初中,纔在愛香姑姑家看到一些表姐表哥們不看的書,如《人性的弱點》。不過,正兒八經的小說,特別是經典小說是沒有看過的,更遑論四大名著或世界名著了,也算是一大遺撼。 現在好了,兒子有這個條件,在讀書、買書這個方面,是必須支持的。 願書香潤澤孩子們的人生!
萬物有靈的幻想幫助每個人在兒時度過孤獨的時光
這本書讀的挺煎熬的。一直以來,我都非常喜歡兒童讀物,而這一本書是唯一一部得過諾貝爾文學獎的兒童讀物。心想這本書應該不會讓人失望,但剛看到這本書有30多萬字,心裏就有點犯嘀咕: 這麼長的書真的適合給兒童看的嗎? 堅持着把書讀完了。來說一下我的個人感受: 首先,這本書的主線是小男孩尼爾斯的個人成長,這是串聯起整本書的非常明顯的一條線(另外書中有宣傳環保理念)。作者在這條線上又加入了很多介紹瑞典的民俗、歷史、地理的內容,這些東西非常龐雜,而且所佔篇幅很多,就顯得有點頭重腳輕的感覺。其次,這些內容雖然大多數以故事的形式描寫,但感覺作者講故事的功力稍欠火候,故事講的平平淡淡,缺乏起伏,起碼無法吸引我的注意力,我讀的時候感覺在讀流水賬,老是走神🤣。最後,這本書作爲作者受瑞典國家教師聯盟委託,爲小學生編寫一部以故事形式介紹瑞典地理、歷史和民俗的教科書。個人覺得它喪失了一個最關鍵的趣味性:篇幅過長,有些山川景物描寫很乏味,故事缺乏吸引力,都導致很難讀下去。 當然以上都是我個人感覺,也許有人喜歡這種風格也說不定。總之一句話,不是我的菜,端走端走。🤣🤣🤣
盡享讀書之樂,感受文字之美 ——讀《騎鵝旅行記》有感 《騎鵝旅行記》,放在女兒書桌半年了,昨天下午擦桌子無意看到。翻開看了第一掌《這個男孩子》,感覺還不錯,接着讀了第二章《坐在鵝背上》,然後第三章《尼爾斯的變化》。最後,根本停不下來,一口氣看到晚上睡覺,第二天早上迫不及待讀完。 讀完意猶未盡。很久沒有這麼迫不及待、手不釋卷讀完一本書了,情節緊湊,文筆通暢,語言簡單,叫人不忍釋卷。強烈推薦感興趣的書友閱讀。 《騎鵝旅行記》,又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瑞典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1906年完成的童話小說,該小說是世界文學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作者拉格洛芙因《騎鵝旅行記》,獲得了1909年諾貝爾文學獎,該作品也爲作家贏得了與丹麥童話作家安徒生齊名的榮譽。 《騎鵝旅行記》講述了瑞典南部鄉村的一個14歲男孩尼爾斯,因爲得罪精靈而被施魔法,變成不到手掌長的小人兒,騎在自家一隻雄鵝背上,跟隨一羣大雁飛到瑞典最北部拉普蘭的故事。 14歲男孩尼爾斯,生性頑皮,粗野無理,不愛讀書學習,專門欺牛逗鵝、捉貓鬥雞。作品的開篇,作者寫到:“從前,有一個十四歲的小男孩,名叫尼爾斯,瘦高個兒,鼻子兩邊長滿雀斑,一頭淡黃色頭髮。他不愛讀書學習,特別頑皮搗蛋。父母爲這個小淘氣操碎了心。” 一個週日清晨,父母去教堂做禮拜,留尼爾斯在家讀聖訓佈道集。讀了沒一會兒,尼爾斯打起呼嚕了。迷迷糊糊中一隻小精靈出現在媽媽的衣箱邊。尼爾斯拿起捕蟲網抓住了小精靈。小精靈以一個金幣的誘惑,哀求尼爾斯放了自己。尼爾斯答應後又反悔,再次捉弄小精靈。小精靈一氣之下,將尼爾斯變成了不到一隻手掌長的小人兒,名叫“大拇指兒”。 這時,往北方遷徙候鳥中的一羣大雁,俯衝到尼爾斯家院子,召喚家鵝和她們一起飛向高空飛向遠方。雄鵝莫頓振翅騰空,將趴在背上的尼爾斯一起帶到了空中,跟着大雁們一路向北而去。 大夥們在頭雁阿卡的帶領下,直奔北方而去。從南到北的旅途中,她們遇到了很多艱難險阻,經歷了很多生死考驗,體驗了很多美好溫暖,學到了很多高貴品德。 故事的結尾,尼爾斯又變成了正常的人類。他失去了與鳥類朋友們交流的鳥語,失去了患難與共、不離不棄的朋友們,迴歸到了正常的生活。尼爾斯失去了一些什麼,但也得到了一些什麼。 尼爾斯失去了什麼?又得到了什麼?大家自己翻開書本,自己尋找自己的答案吧。
是啊,任何一次經歷都是令人懷念的,但是逝去的永遠不會回來了,只能留存下記憶中!有點傷感。 一次次患難與共,一次次朝夕相處,一個個黑夜和白晝,一次次風雨和冰雪,一幕幕的聚散離合…… 尼爾斯學會了很多東西:善良,誠信,關愛,憐憫,奮鬥,勇敢…… 一部成長版的童話,巧妙的架構:尼爾斯成長路線:故鄉—拉普蘭—故鄉,很圓滿。故事主幹:尼爾斯因自己的頑劣變成小狐仙,與雄鵝茅禎隨大雁阿卡風翻山越嶺遷徙,一路遭遇惡劣的自然天氣,狐狸斯密爾的算計,動物界裏的傷害,最終憑着團結合作,善良,勇敢,一次次化險爲夷,最終尼爾斯完成了蛻變,成了一個善良、勇敢、有愛心的孩子,變回了人的模樣,全家團聚。 故事在整體推進的過程中,穿插了許多新奇古老的瑞典故事及傳說,再加上作者從俯瞰的角度,用細膩的觀察,生動的語言,寫到瑞典的風土人情,疆域構成,豐富的物產,使得整個作品充滿神祕和濃濃的民族文化氣息。 真不愧斬獲諾貝爾文學獎!
我好喜歡這本童話書,而且我記得它好像還有同名動畫片,也可以看一下。 調皮搗蛋的男孩尼爾斯被狐狸仙懲罰變成了拇指大小的小人兒,之後跟着大雁羣看到了祖國的巍峨大山,茫茫大河,秀麗森林,也遇到了各種挑戰與困難,在這一段奇幻的旅途中,他逐步改掉了自己的缺點,在最後他變回了原來的樣子,變成了一個勇敢,堅強,有愛心的好孩子。跟着他這一路走來我也感覺到很開心🥳
很多讀者推崇《騎鵝旅行記》是基於它贏得1909年諾貝爾文學獎這樣的璀璨身世和華貴頭銜,而在精讀了這部出自身殘志堅、才華橫溢的安格瑪女士之手的經典著作後,更爲打動我的是字裏行間映射出來的超越榮譽範疇的理想傾向,她打造出了我們內心所向往的理想國度,就像在至暗時刻擦亮一根火柴照亮周遭驅逐恐懼,又像在陷入混沌迷茫時領受了神的開解從萬念俱灰迴歸到重燃希望,雖然是本童書,但安格瑪女士其實竭盡其所能往小說裏嵌入了她所能付諸的良苦用心,我們跟隨着雁羣的視角遍覽瑞典的分明四季和大自然的雄偉壯麗,我們感受到了陽光對萬物的善意、土壤對雨水的渴求、衆生對春日的嚮往、乃至峭壁對海浪的屈服;我們從大拇指男孩尼爾森的奇幻經歷中理解到助人爲樂得安心和一諾千金是使命的人生準則,我們領悟了人與自然的禮貌距離、原諒與寬恕的救世意義、得到和失去的坦然胸襟、乃至消失和涅槃的苦難栽培。浮冰之上,峽谷之巔,彩雲之外,叢林之間,於無聲處,我們在這個一百年前的故事裏悄然對號入座,讓自己變成飽經風霜的大拇指尼爾森、變成從高山來的領頭雁阿卡大嬸、變成從不放棄追逐捕食大雁的壞狐狸斯密爾、變成話從來只說一半卻能讓人思索上老半天的渡鴉巴塔基,我們將自己逐一置換爲騎鵝旅行記的任何角色後,最終也就理解了人世間所有的各司其職都是理所應當,合情合理纔可曠世持久,也就能理解越位和貪婪都是不被允許的,所有的背道而馳和恣意妄爲一概都要受到追究。
一般吧,文筆倒是不錯,思路也很新鮮。但是對於我來講,劇情可能平淡了些,沒有什麼大起大落,大部分地方都是那種寫概括可以直接省略的劇情。(僅僅只是個人想法,不喜勿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