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姆
《刀鋒》出版於1944年,是毛姆1940年來美國後的第一部小說。主人公拉里是一次大戰的產物,他反映的時代——兩次大戰之間的時代——則是歐洲中心主義的黃昏時代。拉里在巴黎博覽羣書,學會了幾種語言,但是,巴黎和法國只成爲他的中途島;他最後帶家去的,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他當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他想從波蘭礦工考斯第口中探聽的神祕主義,而是印度的吠陀經哲學等。
努力地追求自己想要的,哪怕在別人的眼裏並不值得。 生活本就沒有對錯,自己喜歡就好。 拉里那段對自我追求的自述,很打動人。
譯者的文風流暢蘊藉、平實雅緻,挺好讀的。如果只是想作爲不那麼乏味的消遣,去讀一個故事,這本書很好。 以及,他會帶你瞭解很多人情世故,不是圓滑世故的“世故”,而是人情練達、通情達理、懂得人之常情、比最普通的人多一點點對人世的洞見的意義上的“世故”(大概就是sophisticated)。一個側面顯現就是,常有人說毛姆辛辣刻薄。
伊莎貝爾問拉里在巴黎兩年做了些什麼,拉里說每天讀八到十個小時的書,還學了希臘文。伊莎貝爾問這有什麼結果,拉里說獲得知識。伊莎貝爾說這好像不太實際。 拉里就說, “你決計想象不到讀《奧德修紀》的原文時多麼令人興奮,使你感到彷彿你只要踮起腳伸出手來,天上的星星就能碰到似的。” 誰能和我一樣體會到,這最後一句有多誘惑。
“人生的終極滿足唯有在精神生活中方可覓得” 毛姆很喜歡寫這種從日常中頓悟的人的故事。這次是一個美國青年在全世界晃盪努力找尋人生答案並且最終得道,找到意義的故事 以及,這個版本的翻譯還不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