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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論 封面

犯罪人論

切薩雷·龍勃羅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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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萬字總字數
¥19.99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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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犯罪人論》是犯罪學領域具有開創性意義的經典著作。它提出了一種關於犯罪人的大膽猜想,那就是存在天生的犯罪人,並且人們能夠從外貌等特徵將犯罪人辨別出來。其理論的基礎是龍勃羅梭對101個意大利犯罪人的頭骨研究、對1279名意大利罪犯的人體測量和相貌分析、犯罪人的文身等的分析研究。雖然這一理論存在瑕疵,但是直到今天,這本書對預防和消滅犯罪仍具有不容忽視的參考意義。

讀者書評

★★★★★

19世紀50年代(1855)意大利的社會犯罪調查(距今170年前),世間的事本就從未變過。 很多調查只匆匆看到表象,就認爲教育是一顆靈丹妙藥,能夠有效防治犯罪,但是這一因素卻相反地會造成累犯,或者說它至少是一種間接性因素。 犯罪人能夠掌握少有危險性且相對有利的犯罪手段,是因爲他們在監獄裏學會了鐵匠技術、書法或石印技術;於是,暴力犯轉變成了造假犯,盜竊犯轉變成了詐騙犯或貨幣僞造犯;在心理上和解剖學上說,這些犯罪都極其相似。可以說,這些犯罪類型的唯一差別,就是犯罪文化上的差別——假使人們向羅凱特利學習,更深入地調查爲什麼教育會產生這種有害影響,就會有這樣的發現。貝廷格認爲,累犯總是在作案之前就已經進行周密地思考了,並且他們更多地會侵犯財產 遊手好閒是那些習慣於研究與學習的人最無法容忍的;活動與就業願望是人們自我完善的動力,而人的尊嚴也在完善的同時產生了,在上述人的身上還有活動與願望。我已經厭煩了無所事事,這種生活讓我的精神備受折磨,已經瀕臨崩潰,整天意志消沉。我甚至懷疑,如此下去,自己會變成一個白癡。任何創造的基礎都是運動與工作,懶散這種狀態任何人都不會喜歡,甚至被整個自然界厭惡,囚犯難道就可以不遵守這一普遍規律嗎?他不應像泥潭中的死水般,靜靜地等待着腐朽,不該單純地消費而不生產,他不該成爲對社會毫無貢獻的累贅,更不該自我毀滅。 諾那卡叫嚷着:我要麪包;而我,在這間寂寞的獨居中,發出的則是就業的乞求。 我們的身體如果想要休息得更加舒暢,那麼就需要經過一番勞動;想要有成果地獨立思考,那麼交流思想就是必不可少的。假如我們閉門造車,那麼可能會陷入自大的貧瘠思想中。那些孤僻的人不會有細膩豐富的思想,他的思想就好比一個居無定所的冒險家一樣,總是被主觀想象的桎梏困擾着,而且最終會藏身於窮山惡水之中。情緒如果壓制思想的時間過久,那麼思想就會被荼毒,甚至被摧毀,如同船艙中的貨物一樣,如果不通風,還一直處於陰暗潮溼的環境中,那麼變質只是早晚的事情。 大自然,你爲何要讓惡的外表如此華麗。 靈魂爲什麼要引誘我, 一意孤行地犯罪, 在生死攸關的鬥爭中, 執迷不悟的力量爲何能取勝? 它看上去如此迷人, 要我如何忍住衝動? 心靈被誘惑了, 肉體已經出賣了靈魂, 上天已不滿, 爲何還有內疚感, 讓我心備受折磨? 面容好似天使一般, 迷惑着x們, 目光中柔情似水, 誘惑力無法抗拒, 爲何假面如此美麗? 忍住誘惑, 怎麼可能? 現在孤獨的我, 犯罪陪在身旁, 何懼風暴洗禮。 要求青年終日留在測試室中,學習全部知識,確實太過苛求。他們在接受完測試兩個月後,便會把知識忘得一乾二淨。他們的智力也在同一時間變得不那麼活躍了,並逐漸喪失了新鮮感與創造力。@必須遵從普通的生活方式,轉動相同的輪子,永遠不能有任何改變。 他們會從事物自身,而非課本中學習知識。例如工程師接受教育的場所是工廠,而非學校,正因爲這樣,所有人都能達到和自己的智商相符的檔次:智商准許他們達到更高的檔次,他們就能做工程師,否則就做工人或泥瓦匠。與之相反,我們卻要接受三種檔次的教育,分別是兒童教育、少年教育、成年教育。我們要藉助長凳和課本,來教授知識。大家因爲考試、文憑、學位、薪酬,變得愈發緊張。然而,正確、堅定的理解力、毅力、勇氣這些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特點,我們卻無法從學校中獲得。這導致在邁進世界的大門,朝現實邁出第一步時,學生們通常會接連遭遇挫敗,等他們從挫敗中站起身來,多半已滿身傷痕,甚至會落下殘疾。他們的精神已經失衡,若不想身陷險境,必須建立一種新的平衡。他們將實現一種激烈、暴力的清醒。 你期待學校能教育孩子,以此取代整天爲工作忙碌或教育知識、才能不足的父母。你同時又期待,學校在道德教育上的不足,能由家庭補足。然而,總在期待別人做事的人是做不成任何事的。

★★★★★

這本寫於100多年前的研究犯罪人現象的著作,爲當下社會學家提供了研究的案例、方法、基本模型和探索途徑。而且數據翔實,分析有據,不得不對作者切薩雷·龍勃羅梭表達敬意! 社會在發展,時代在進步,技術在更新,人們的生活內容,方式,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有這翻天覆地變化。我們也能夠在閱讀中認知,理解原本屬於人性最基本的活動內容和犯罪情況。社會很複雜,情況千變萬化,作爲自然界之精靈。人,更是有着無窮無盡的控制力和豐富性,技高一籌,智慧大過海,逃不過各路神仙大神的研究。作爲閱讀者,只取開腦洞的案例,只取專家慧眼的分析,只取能夠讀懂的部分。好在我們當下也有類似現實研究著作,也有影響很大的區域研究文章,也在跟着大師和影響力很大的專家學習先進研究方法成長和提高,但是我們研究的時間落後的太多,太多。 我們還需要努力。不止幾代人。

★★★★★

切薩雷·龍勃羅梭《犯罪人論》讀書筆記 任何人都知道,文身對身體沒有益處,反而在某種程度上會對身體造成損害,但是爲什麼還是有人去文身?這個問題是人類學家很想研究清楚的一個課題。第一個原因就是宗教。它在各民族都保留了下來,而且推動人們傾向於保留自身傳統習俗的慣性,那麼文身的習慣當然也會被盡力保留下來。按照某個神明的崇拜者的說法就是,自己把對於神明的愛戴用文身的形式更堅定地表現出來。我們對於腓尼基人的瞭解,肯定包括他們有在前額上文上帝標誌的習俗。馬歇爾的島民,要在自己身上文神像的話,就必須要祈求神明的准許,而且,動手爲他們文身的必須是新西蘭當地的祭司纔可以。那裏還有一種說法被盧伯克補充,那裏的人認爲假如一個婦女沒有經過正統文身,那麼她將永遠也享受不了永恆的快樂。通過宗教儀式來文身的行爲在不列顛婦女中曾一度盛行。緬甸人認爲把一些特殊的符號文字文在身上能讓他們免受傷害,所以總能在他們的身上看到一些奇怪的圖案。 睿文批註:如果我們對紋身進行深層次地研究,就會發現,在科學昌明的今天,非洲大陸的原住民各部落之間,所紋身式樣,結構,色彩各不相同,但所有的紋身皆源於原始圖騰的崇拜,紋身的整個過程是對自身意志的考驗,對外力傷害的忍受力,是一個人成長階段已屆成熟的標誌,是勇敢的外在昭示,當然對於現代社會的紋身現象,更多的是從犯罪學的角度去審視這一特殊現象的存在,比如黑社會成員的紋身,是對他人威脅的展示,是身份的宣示,是暴力恫嚇的簡單方式,拳擊手的紋身尤爲突出暴力恫嚇的特點,當然司法上的甄別罪犯更是簡捷方式。而女性紋身則更具有張揚個性的特質,比如鼻環、舌環、性器環已超越了張揚個性的範疇,從心理學的角度去審視,更多的是自虐行爲,畸形行爲,完全可以視爲窮極無聊與精神頹喪或內心的狂野。 在法國,10000件暴力犯罪案件中,發生地點在酒館的有2374件。在紐約,那裏的49423名犯罪人中慣性飲酒者有30507人。在阿爾巴尼亞,那裏的1093名囚犯中,慣性醉酒者有893人。梅休寫道:“小偷們喝酒到中午,基本上沒幾個清醒的了;年齡在30到40歲之間的小偷都是嗜酒如命的人。” 睿文批註:醉酒後的暴力事件,交通肇事事件,強姦犯罪等各類酒後犯罪行爲,是酒精麻醉後的行爲失控,是理性喪失後的原始衝動,由於存在一種普遍現象,立法便出現了防禦性尷尬,迫於社會性壓力,司法性壓力,道德性壓力,《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而司法定義“醉酒”,是指生理醉酒,即飲酒過量,導致酒精中毒出現精神失常的情況。在醉酒狀態下,行爲人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減弱判斷力和控制自己行爲的能力,但並不會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爲的能力。而且醉酒的人對自己行爲控制能力的減弱是人爲的,是醉酒前應當預見並可以得到控制的。所以,醉酒的人不屬於無責任能力的人。但醉酒者尋釁滋事所造成的犯罪一般缺少主觀惡意,故量刑多有酌情。 實際上,不好賭的犯罪人很少見。弗瑞格爾寫道:“當他們沒有機會以他人取樂的時候,那些因犯罪而得到的意外之財就會被這些無聊的人瘋狂地揮霍。”他們的愛好少得可憐,但是,賭博絕對是他們非常重視的一項。 睿文批註:一個人在少年時便擁有了犯罪的潛質,其中:1. 虐待動物;2. 喜歡縱火;3. 尿牀;4. 違反規則;5. 擅長說謊;6. 霸凌;7. 欠缺共情;8.喜歡賭博。更多的時候,一個人的成長曆程是克服與壓抑原始的衝動,是社會教育、環境改造、是非判斷、社會準則等諸多因素影響的結果,一個系統工程的完善,是衡量一個社會是否文明與進步的尺度。 任何懊悔的詞彙都不會出現在野蠻人的腦中,他甚至會自豪於自己乾的壞事,在他們的世界中,報復彰顯的是實力,代表的就是正義。古拉丁語中的軍人和匪徒是同一個意思。高盧人從來不覺得盜竊是件丟臉的事,只要不在自己居住的城市裏偷就行。現在阿爾巴尼亞人也不覺得殺人是犯罪。夠強悍正義就站在你這邊,弱者只能當壞人。 睿文批註:在現代漢語的詞彙中,野蠻是指一個人窮兇極惡、粗鄙、使用暴力、矇昧不開化、蠻橫霸道、不講理。而在國際語境中,它會有更多的內涵,如果將這一語境上升到國家層面,野蠻就人爲地、曲意的、主觀的來表達它的正當性,合法性,神聖性,爲一己之私而到處殺人放火,塗炭億萬生靈,“野蠻”已不能包涵它所有的罪惡。 在德國的吉卜賽鄉村中,女人都是以喜歡偷竊而聞名。意大利的阿爾巴尼亞人聚集地,以出土匪衆多爲人所知。在全意大利,幾乎每個省都有一些村莊因爲不斷出現一些犯罪人而出名,某些在鄉村中經常出現的犯罪肯定與種族有脫不開的關係,我們可以從一些地方的歷史中發現這一規律。吉卜賽人曾把佩爾戈拉當作聚居地;葡萄牙謀殺犯曾把馬森當作聚居地,科西嘉海盜曾把凱弗瑞杜當作聚居地,所以至今那裏還有夾雜着科西嘉語的方言。我們必須要指出一點,以上提到的村落中,通常有一些特殊的習俗存在,且普遍帶有迷信色彩。 睿文批註:以切薩雷.龍勃羅梭的學術觀點是如此的直白,野蠻、暴力、邪惡是部分族羣的顯著標籤,如上所列,對於華夏民族也許所知甚少,但我們可以清醒地意識到,人性中的醜惡帶有普遍性抑或稱其爲共性,只是人們在社會活動中,努力通過社會契約來約束自己的行爲,以期和平共處,但對於少數族裔,他們的野蠻、邪惡、兇悍、嗜殺是民族基因裏無法修改的本性,睿文權且省略他們的稱謂,以保留無言的蔑視! 希伯來人有特定的犯罪範圍。此點同吉卜賽人相同,希伯來人具有傳統的犯罪形式。法國的希伯來人,世代相傳的都是詐騙罪;而瑟弗比、所羅門、李維、布魯姆、科雷的希伯來人,則把盜竊罪當作傳統;因謀殺罪而被判刑的情況,很少在他們中出現;通常情況下,他們都扮演着一個精密團伙中頭目的角色,比如格萊福特、瑟弗比、邁耶爾、德查普,他們擁有真正的推銷員和商業賬冊,而在保密、忍耐、毅力等方面也表現出了不俗的能力,這樣他們在應對司法機關的調查時,多年來總能瞞天過海渡過難關。最起碼,對法國的希伯來人來說,他們中多數人實施的是特殊詐騙,比如:假裝揀到珠寶來詐騙戒指、把清晨的問候作爲藉口行騙,或者以此爲藉口,對未鎖門住戶或者商店瘋狂洗劫一番。在普魯士的希伯來人,曾經有很多人被判刑的原因是作假或誣告,但更多人被判刑的原因是幫兇行爲;因爲後一種犯罪行爲的實施,給司法調查製造不同程度的阻礙,並且讓大量的希伯來詞彙出現在德國與英國的隱語中;對竊賊而言,希伯來高參就是自己的老師與嚮導,所以那些希伯來的詞彙自然很得他們的重視。希伯來高參爲著名的麥戈扎幫策劃了很多重大活動。在法國,希伯來女人曾經一度作爲同夥或情婦出現在很多大犯罪團伙的頭目身邊。對於希伯來人而言,他們對這種犯罪的熱衷,就如同他們熱衷於放高利貸一樣,而導致此種情況發生的原因非常多:對金錢貪婪,對感情絕望,不允許擔任公職,無權享受任何公共救助,或者出於反抗武裝的種族迫害。有種情況總是會發生在他們身上:在地痞無賴的地盤上被趕來趕去,所以,爲了不受欺辱,充當幫兇似乎也是無奈之舉。所以說,不必對他們的犯罪率稍微有所提高而感到驚訝。對於這些希伯來人而言,只要有一絲從政的希望,那麼這些實施特定犯罪的傾向似乎就會消失無蹤。 睿文批註:綜上所述,是作者的悲憫還是學者的洞悉?龍勃羅梭生於維羅納一個富裕的猶太人家庭,是刑事人類學派的創始人,自然對刑事犯罪的誘因,生理因素的誘導,通過條分縷析的闡釋,讓我們看到了《犯罪人論》的實質內核。 只是猶太民族的生存空間一直被擠壓、被迫害、被殺戮,他們的智慧完全徹底地轉向拓展生存空間而拼盡一個民族的命運,當一個人被扼住生命之喉,他唯一的本能就是拚命掙扎,掙脫纔是出逃的希望,積累財富纔是贏得尊重的捷徑,主宰精英才是可靠保障,所以作者才前瞻性的指出:“對於這些希伯來人而言,只要有一絲從政的希望,那麼這些實施特定犯罪的傾向似乎就會消失無蹤。”若龍勃羅梭地下有知,他的民族早已左右了一個強大國家的政局,以經濟實力統御世界經濟命脈,以世界領導力操控各國政壇,他是在慶幸呢還是在擔憂呢?但睿文只記得馬克思曾尖銳地指出:“當利潤達到10%時,便有人蠢蠢欲動;當利潤達到50%的時候,有人敢於鋌而走險;當利潤達到100%時,他們敢於踐踏人間一切法律;而當利潤達到300%時,甚至連上絞刑架都豪不畏懼。”而馬克思沒有看到的是一個財閥可以掌控一個國家的財政大權,可隨意無限印鈔時,當搶劫成爲一種週期性的習慣時,他們已無視屍橫遍野、餓殍滿地,而惡魔希特勒的咆哮言猶在耳,可是,可是,可是什麼?德國哲學家黑格爾曾說,人類唯一能從歷史中吸取的教訓就是,人類從來都不會從歷史中吸取教訓。 如果說西班牙的犯罪率要高於其他任何地方的話,這似乎也沒什麼好奇怪的。戰爭的情況同革命一樣,也是在增加人的交往與聚集,所以也能導致犯罪的增加。在1866年的意大利和1862年的北美,戰爭期間與戰後都有大量犯罪發生。對於監獄,我們無須贅述,甚至都不用補充新數據就能證明:在那裏的聚集必然會造成犯罪的增加。這點正像犯罪人自己供述的那樣,邪惡在這裏代表着光榮,而美德才會給人帶來恥辱。新的大型監獄中心被修建起來,羣居制情況的大量出現,還有文明給監獄帶來的仁慈和博愛,而文明通常更能誘人犯罪。假如說,誠實人的尊嚴能被上述那些關心實際提高的話,那麼對犯罪人那冷硬的心靈來說,那些關心卻起不到感化的作用。 睿文批註:如果我們從地緣政治的角度去分析西班牙的犯罪狀況,首先我們應從德國萊比錫大學地理學教授拉採爾觀點來闡釋:其一,一個特定社會的人羣集團或民族在特定的土地上所形成的組織——國家是一種單細胞的國家有機體。其二,國家是置於土地的基礎上的,國家就是一羣人和一片土地的有機體。國家離開土地即失去了國家生命的存在基礎。國家是土地上人類的最大勞動成果。其三,有機體是生長的,國家也是不斷生長的,一個國家必然和一些簡單的有機體一樣地生長或老死,而不可能停滯不前。當一個國家侵佔別國領土時,就是其內部生長力的反映,強大的國家必須有生長的空間。空間有機體的國家存在自然的增長趨勢,如果沒有強大的鄰國給予有效的反對,它就會超越這些界限。 從這一觀點出發,我們再翻看西班牙的歷史,從海洋文明中的地理位置,大航海時代的軍事要衝,都能印證筆者的學術觀點,而政權的更迭,民族的危亡,蠻族的不斷入侵,各種宗教勢力的滲透,無一不讓原住民崇尚武力,武力抗爭徹底壓抑了人性的溫情,法律與道德早已摒棄了原住民的生存權,衝破禁忌纔是唯一的王道......

★★★★★

最近看了三本書,《犯罪人論》《悲慘世界》和《賈樟柯電影手記》。 龍勃羅梭是犯罪學家,雨果是浪漫主義作家,賈樟柯是電影導演,按常理說這三個職業彼此無關聯,但他們的共同點都是圍繞人性起筆的。 如果用一個詞來概括,我覺得應該分別是:剖析人性、歌頌人性、呈現人性。 《犯罪人論》的成書時間是100多年前,時至今日作者對罪犯心理、社會制度、婚姻問題的看法以及人性的洞察和啓迪,仍具有前瞻性。 醫生寫書,筆調冷漠而精準,不包庇誰,也不流無謂眼淚。魯迅,餘華,毛姆都屬於這一類。 罪犯產生那一刻,就已經是果,不是因了。除了天生返祖型罪犯和衝動型罪犯,人類所有的罪惡,幾乎都是從兒童時代埋下禍因的。 五四之前,大家覺得封建社會魚肉百姓,導致民不聊生,是官的問題。 五四之後,王朝覆滅,社會並未因此好轉,魯迅棄醫從文,他覺得是人的問題。 官的問題好解決,人的問題不好解。 看高手寫書,彷彿站、行、坐、臥都在拆招,有時候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有時候是無招勝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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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價值不在於它的結論是否正確,而在於它提出了一個根本性問題:“人爲什麼會犯罪?” 它迫使後世學者不斷用更嚴謹、更全面、更人道的方法去探索這個問題的答案。它是一面鏡子,既照見了人類在探索自身奧祕時的勇氣,也映出了科學一旦與偏見結合可能帶來的巨大黑暗。 取其“神”,棄其“形”:我們應該繼承龍勃羅梭的實證精神和多因素探究犯罪原因的視角,但必須徹底拋棄其生物決定論的核心。 認識到犯罪的複雜性:現代犯罪學普遍認爲,犯罪是生物、心理、社會、經濟等多種因素複雜互動的結果。沒有任何單一因素能決定一個人是否會犯罪。 警惕“科學”外衣下的偏見:龍勃羅梭的教訓告訴我們,即使是打着“科學”旗號的理論,也可能充滿文化偏見和意識形態。我們必須對任何試圖將複雜社會問題簡單歸因的理論保持批判性思考。

★★★★★

切薩雷•龍勃羅梭,意大利精神病學家、犯罪學家,是實證主義犯罪學學派的創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他被譽爲“現代犯罪學之父”,著有著作《犯罪人論》,以其著名的“天生犯罪人”理論聞名於學界。 在大學的時候,龍勃羅梭就敏銳地感覺到了人類的生理差異與行爲特徵之間可能存在聯繫。1859年奧地利和意大利之間爆發戰爭,作爲軍醫的龍勃羅梭在從軍途中,也觀測到了士兵之間存在身體方面的諸多差異。 但在當時,龍勃羅梭這方面的研究並沒有得出什麼直接的成果。直到1864年,龍勃羅梭被任命爲帕維亞大學的精神病學教授。這期間,他接觸到了江洋大盜維萊拉。 維萊拉自負驕傲,對自己罪行供認不諱,且毫無悔意,他殘忍的犯罪活動,曾使得整個倫巴第省爲之恐怖。 1870年,維萊拉在獄中死亡,龍勃羅梭對其進行了解剖。龍勃羅梭在維萊拉的顱骨上發現了一個明顯的凹陷,他將其稱爲中央枕骨窩。此外,龍勃羅梭還發現維萊拉的小腦蚓部肥大。 龍勃羅梭認爲:這兩種腦特徵都是低等靈長目動物如類人猿所擁有的,這說明維萊拉是一個原始的野蠻人,因此不能與社會的文明守則相容。 受此啓發,龍勃羅梭提出了天生犯罪人理論。該理論認爲犯罪人是生於文明時代的野蠻人,其保留有原始人的生物特徵和行爲特徵。而這些特徵並不能不符合人類文明社會的規範,其必定構成犯罪。也就是說,這類人的犯罪性是與生俱來的。 1872年,龍勃羅梭發表《對400名威尼斯犯罪人的人體測量》,第一次提出了罪犯生來就有犯罪本能的假說,開啓了犯罪人類學的新紀元。 四年後,龍勃羅梭在米蘭出版了他的代表作《犯罪人:人類學、法理學和精神病學的思考》,簡稱《犯罪人論》。第一版刊印的《犯罪人論》只有252頁,在之後的歲月裏,龍勃羅梭不斷改正和完善自己的理論。1897年,62歲的龍勃羅梭出本了第五版的《犯罪人論》,全文共677頁。 天生犯罪人理論把天生犯罪人從身體、感覺、感情、道德感、心理特徵、其他智慧表現六個方面進行了描述。 其中,天生犯罪人理論對於身體特徵的描述是最讓人難以接受的,也是被攻擊最多的地方。 因爲把身體特徵和犯罪聯繫在一起,將具有部分身體特徵的人定性爲天生犯罪人,背後隱藏着一種羣體歧視的嫌疑。 這種羣體歧視一定程度上類似於人種歧視,只不過人種歧視是以膚色爲標準的,而這種歧視則表現在其他一些外貌特徵上。另一種角度上,天生犯罪人理論也是一種對於後天努力的否定,帶有宿命論色彩。 除了道德層面的考量之外,龍勃羅梭提出的一些特徵也缺乏說服力。以縱火犯爲例,龍布羅梭認爲幾乎所有的縱火犯都有着嬌嫩的皮膚、孩子般的面孔和女人一樣又黑又直的頭髮。 龍勃羅梭第四版的《犯罪人論》舉了一個外號“女人”的男同性戀縱火犯的例子。 其實在現代大多數人看來,“女人”除了着裝女性化之外,似乎並沒什麼其他外貌上的特異點。當然也有可能是我們見過了太多的女裝大佬。 天生犯罪人理論在身體特徵方面的表述還有有突顎、大耳、三頁鼻(鼻端被明顯地分爲三瓣兒)、嘴脣多肉外突等十八個方面的特徵。 天生犯罪人理論的出現引起了學界的巨大反響,對於天生犯罪人理論的批評如潮水般湧來。 法國人類學家保羅•託皮納德指着天生犯罪人畫像挖苦道:“這些肖像簡直和龍勃羅梭朋友們一模一樣”。 更權威的批評是,英國犯罪學家格林在同樣經過大規模的實證研究之後,得出犯罪人身體特徵與正常人身體特徵並無明顯差別的結論,拿數據重重阻擊了龍勃羅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論。 而更多的人認爲龍勃羅梭的理論是在爲法西斯的屠殺活動提供理論基礎。 但若干年後回頭看,龍勃羅梭是否真的如批評家們所言的那麼不堪呢?答案應該是否定的,毫無疑問龍勃羅梭是一位偉大的犯罪學家。 首先天生犯罪人理論只是龍勃羅梭犯罪理論的核心而非全部,龍勃羅梭在犯罪防治、社會防衛等方面的思想對後世極具借鑑意義; 其次,對於天生犯罪人理論,龍勃羅梭在後續幾版《犯罪人論》中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社會因素在幾個版本的《犯罪人論》中比重不斷增大。 在那個犯罪學剛剛起步不久的年代,當其他人都在那兒研究犯罪現象的時候,龍勃羅梭先驅性地將實證主義引入犯罪學領域,將犯罪學的研究對象轉化到了犯罪人本身。 這是一種對於犯罪研究的全新方向,是對當時犯罪學研究的巨大推進,足以奠定龍勃羅梭在犯罪學發展史的崇高地位。 客觀來講,犯罪原因極其複雜,從生理上探究犯罪原因,仍然是現代犯罪學的一個研究方向。 正如索羅斯基所言:“事實上,關於是什麼造就了罪犯,我們並不比他了解更多。儘管我們不一定相信這與下頜骨有那麼大的關係。” 他的錯誤是客觀存在的,但這與其所處的時代侷限是分不開的。 他受制於時代,但他在衝破時代。 作者:週一瓶  原文發表在微信公衆號SME科技故事

★★★★☆

閱讀背景:跨學科閱讀愛好者、非專業人士。 閱讀來源: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李玫瑾教授在《圓桌派》提及過本書的“天生犯罪人”觀點引發了我探索犯罪心理學的興趣。 作者背景:龍勃羅梭,意大利犯罪學家、精神病學家,刑事人類學派的創始人。 書籍背景:作者在歐洲監獄內對不同類型的罪犯進行背景調查和器官研究,涉及面廣泛。 涉及學科:顱相學、犯罪心理學、變態心理學。 閱讀時長:10小時55分鐘 推薦閱讀指數:4顆星 前兩章主要分析和詳細對比了不同罪犯的相貌、顱骨、病例等,數據多且枯燥,並且研究對象是歐洲人,無亞洲人。個人建議快速閱讀,無需過分深究。 第三第四章作者講述罪犯紋身的部位和圖案代表的不同含義,分析了犯罪人爲何要紋身的理由,主要從宗教信仰、模仿他人、無聊、虛榮心作祟等方面出發進行解釋。得到了“犯罪人與野蠻人的疼痛感一樣的遲鈍”以及犯罪人情感冷漠的結論。 有一句話讓我印象十分深刻,案例中的罪犯說道:“我並不會對任何生命垂危的人感到動容。殺人對我來說,就像喝啤酒一樣輕鬆。” 其他章節對犯罪人扭曲的愛,宗教、智力、出生、字跡進行了深入的探索。有部分案例呈現了衝動的激情犯罪如何轉化爲慣犯的心理過程。感興趣的可以直接挑選喜歡的章節進行閱讀。 個人覺得最有意思的章節是第十一章,我一直淺顯的以爲教育可以降低犯罪率,事實證明,並非如此。勞沃恩表示“你能從法庭記錄中看到,改造難度最高的犯罪全部都接受過教育。”意大利的慣犯中,財產犯罪數量上升原因是受教育水平更高。受高等教育的人最常犯的罪是僞造商業文件。職務、政治犯罪。作者還深刻的調查了監獄教育帶來的危險,在監獄內對犯罪人進行教育會讓他們產生新的需求和慾望,不僅無法讓罪犯反思自己,反而激發罪惡。引用瑟穆爾的名言總結就是“知識不是美德,而是力量。知識能服務於好人,也能服務於惡人。” 在此順便推薦一本重口味的小說----王寞的《犯罪側寫師》,裏面很多案例都是高智商連環殺人犯,對罪犯的心理側寫十分精彩。 作爲一名跨學科閱讀愛好者,最喜歡看的就是新穎的有批判性的觀點,本書具有一定的閱讀性,特別是對於喜歡研究犯罪學的愛好者們,不可錯過。 最後,作者發表本書後當時遭到了很多學者的抨擊,後期也反駁了自己的部分觀點。在《犯罪心理分析:邪惡的二十個模樣》中作者張蔚明確的表示反對,在《刑法學講義》中作者羅翔教授也提出了反對意見,感興趣的可以去讀一讀。

★★★☆☆

作者通過對面相和骨骼等生理特徵進行研究,提出天生犯罪人這一觀點,只是此書寫於19世紀,例證取材過於陳舊且地域性強過強。時代發展到今天,經偵方法也日新月異,血液、指紋、DNA……客觀來講都比顱相更科學、更嚴謹,但在當時那個年代,作者能提出這樣的理論,想來絕對應該是標新立異的吧。 本書比較吸引我的其實是後半部分對犯罪行爲的看法、思考和建議,作者有幾個觀點可謂極端異常與鮮明,比如他認爲知識和教育並不能夠有效防止或減少犯罪,甚至會激發罪惡;他還提到監獄對於罪犯而言不是刑罰工具,它甚至有反作用,可以教會犯人犯罪的技巧等……這些觀點與我們現今的認知有非常大的差異,究其原因主要還是在於時代的迥異性。 作者另外提到了對於罪犯和犯罪行爲應採取的態度及解決辦法,總的來說,他比較傾向於懷柔政策,提出的建議和方式也多是疏大於堵,個人感覺作者好似一個性情中人,作爲人類學家,他也是爲犯罪這事操碎了心啊!

★★★☆☆

整書對犯罪者的外觀行爲舉止動機等都做了比較充分的記錄與分析,可能是成書太早,現行法律體系已經完全不同了。書中對於犯罪者的責罰部分明顯帶有時代烙印。有可取部分,人性之惡嘛,自然是得有些殺伐。部分觀點稍顯片面強硬。可以當做一本歷史發展過程之態度對待該書。

★★★☆☆

加萊亞諾《鏡子》: “罪犯生下來就是罪犯,不是自己轉變來的。”意大利醫生切薩雷·龍勃羅梭斷言。他炫耀自己能憑人的身體特徵一眼就認出罪犯來。 爲了證明“罪人”一生下來註定就要走上邪惡之路,巴西醫生塞巴斯蒂安·萊昂對阿雷格里港監獄的犯人進行測量和研究。但他的研究成果顯示: 犯罪之源是貧窮,與生物學無關; 通常認爲黑人是低等種族,但黑人囚犯的智力水平並不低於其他人種的囚犯; 通常認爲黑白混血人是羸弱低劣的種族,但黑白混血人囚犯也能平平安安地活到老; 並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粗魯之人,看看寫在獄中牆上的詩句就知道了; 龍勃羅梭歸結的好動刀犯事之人的體格特徵,諸如下巴突出、招風耳、獠牙外露,在監獄裏不比在大街上見得多; 龍勃羅梭認爲鬍鬚稀少是公共秩序敵人的一個特徵,但在阿雷格里港監獄的衆多囚犯中,體膚光潔者不超過十個; 另外,炎熱的氣候並非有利於犯罪,因爲犯罪率並不會在夏天升高。

書籍信息

作者切薩雷·龍勃羅梭
譯者賈寧
出版社上海三聯書店
出版時間2019-01-01
ISBN9787542665720
分類心理-社會心理學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