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明威
海明威誕辰120週年紀念版;《死在午後》的延續和深化;深入體會海明威人生哲學和終極追求,零距離感受海明威獨特魅力的上佳讀本;收錄多幅珍貴歷史影像,生動再現了海明威筆下的鬥牛藝術。鬥牛是海明威終生酷愛的運動,西班牙是他魂牽夢繞的熱情國度。1959年他再度前往西班牙,回國後應《生活》雜誌約稿所投去的稿子經過編輯的合理刪節,保留下精華部分,於是時隔近三十年、繼《死在午後》之後便有了這第二本“鬥牛專書”《危險的夏天》。這是一個精力充沛、已屆花甲之年的男子漢所寫的一部有關生死的書。這個男子漢有理由擔心自己已經沒有幾年好活了,於是他重返他激情燃燒的青年時代曾生活過的西班牙,重新體驗那能使人生出“不朽之感”的鬥牛藝術,終於爲我們留下了一部感悟人生、參透生死的記錄。
鬥牛士都贏了嗎?一九五三年,歐內斯特海明威再一次回到西班牙,距離上一次在西班牙已經過去了二十多年。因爲對於鬥牛的熱愛,此次行程自然與鬥牛息息相關,雖然他很多年沒有那麼投入地前去關注鬥牛運動了,嘴上說並不太願意想要看到鬥牛比賽,主要是爲了妻子瑪麗與朋友的興趣而投入點時間,而最終他依然無法擺脫在西班牙的歲月裏與鬥牛牽扯在一起。 雖然在一九五三年在西班牙逗留很短暫,但他還是認識了兩位當下炙手可熱的鬥牛士,也是此書中他着墨渲染的兩位鬥牛士,一位是安東尼奧多涅斯,一位是路易斯米格爾多明吉,並與他們成爲了極爲友好的朋友,此友誼一直伴隨終身。而這兩位鬥牛士的關係也很特殊,因爲路易斯米格爾的妹妹卡門嫁給了安東尼奧,而此書核心故事便是這兩位鬥牛士在一九五九年西班牙鬥牛賽季裏的角逐,到底誰是當時的鬥牛一哥,是他們奮力證明自我的高光時刻。 路易斯斯米格爾多明吉的爺爺曾經是海明威的故友。在二十多年前,海明威的年輕時光裏,他邂逅了鬥牛這項運動,從此爲之着迷,並在熱愛之餘寫下一本叫《死在午後》的書。他自己不但熱愛這項征服與獵殺運動,也在這項運動中認識了很多圈內人士,比如這位老故友。此書它可以稱作鬥牛指南,裏面關於鬥牛與死亡,鬥牛士的工作內容與鬥牛來龍去脈,諸如流程、道具、鬥牛士的歷史名人與鬥牛技法、鬥牛城市、鬥牛造成的傷害性,整個一份大雜燴般的存在,寫得極爲耐心細緻。一般只要你耐着性子讀完,對於鬥牛十之八九也會了解得比較全面。 而一九五九的那個賽季,是海明威着墨重彩的,他幾乎用記者本行的方式跟蹤着兩位當時炙手可熱的鬥牛士(安東尼奧與米格爾)每一場比賽,尤其是他們同時在場時的那種一決高下的比賽實況描寫,可謂耐心與細緻的結合體,就像繪製寫實油畫的畫家一般惟妙惟肖。這份耐心是我極爲佩服的,如果沒有足夠的鬥牛專業知識與熱愛精神,以及紮實的筆力,都無法促進讀者可以看到如此紮實與工匠般的文字。我擴展開來一想,在生活裏的任何一個人,假如對於一份自己熱愛的事務有海明威般執着,都會在此領域有所建樹,純粹的熱愛,毫無半點功利之心的熱愛。一個獵手獵殺獵物般的熱愛。 雖然我不太共情鬥牛這項運動,因爲我覺得它是一場對於公牛的屠殺,獵手所獲得的快感是以公牛的痛苦爲代價。這是一項人類明顯作弊的運動,勝得毫無光彩。它們動用的作弊方式如下:雲集了長矛手、短劍手、劍殺手,先用尖尖刺放血,降低公牛的戰鬥力,在公牛比較疲憊與耐力耗損的時刻,拭機截殺,有時一劍無果之後,又會補上新的一劍或多劍。 公牛第一次登上鬥牛場的舞臺,也是他最後一次在鬥牛場露臉時刻,如此真實、現實對於公牛來說顯得尤其悲壯。在公牛成長的旅程裏,人類是不允許它有鬥牛場鬥牛經驗的,如此一來它會懂得防守或者利用它有限的經驗展開與鬥牛士的周旋。本來鬥牛士就比較費勁才能控制鬥牛的場景下,假如遇見一個有過鬥牛場鬥牛經驗的公牛,鬥牛士會顯得更加狼狽不堪,公牛是在初戰迎戰鬥牛士千錘百煉而成的百戰、千戰。 作弊的方法還有將牛角尖銳處磨損掉一些,或者將沒有特別成年的公牛投入到鬥牛運動中。利用這些方法的目的無非是爲了降低鬥牛士鬥牛的危險,達到人類獵殺的快感罷了。 公牛成爲了人類獵殺取樂的獵物,僅此而已。鬥牛士贏了嗎?我反問着。
-_-我並不否認這是瞭解西班牙鬥牛的絕佳材料。但流水賬的記錄方式確實抹掉了海明威文字的一切優點。
讀得有點艱難,一部分是臭長且複雜的人名地名讀不懂的鬥牛術語問題,一部分是翻譯的問題,翻譯得真不咋地,但是我比較喜歡這種真實體驗的記錄,喜歡看其他國家的風土人情,這本書也有點像公路文學,一直在路上,從另一個地方跑到另一個地方看鬥牛,也讓我稍微瞭解了一點鬥牛,在此之前一無所知,我也比較喜歡海明威簡明但飽含深意的文風,所以還是好評
終於讀完了冗長拉雜過多,間有翻譯中長句子或短語的難解、意思或不得要領或幾度重複的引言——感到再次去往海明威的鬥牛場之路異常曲折艱辛——之後,最初抱着如杜拉斯在七十一歲時才提筆“補”寫了十五六歲時真實初戀《情人》般的鄭重、感動與期待心態,已然變成隨便讀一讀就好了。事實上正篇是如流水賬般輕鬆的遊記,看鬥牛及與鬥牛士的交誼含在其中,整體可能也稍微無趣了點,讀來似乘夜車,窗外光景一幀一幀地過眼,而白日可見的細節又太過瑣碎,讓人幾乎失掉了旅行“到別處”的大半興味。而有關鬥牛,相比第一本《死在午後》,除了作者自陳的興趣有所減退之外,筆法上也多呈形容大於描寫——那種以精準動詞連番兒激情四射地再現一場鬥牛表演的酣暢淋漓已隨歲月不再,確顯見出柔情來。
爲了瞭解鬥牛士而來讀的,我喜歡海明威的文字,但是這個翻譯蠻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