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格洛芙
《尼爾斯騎鵝歷險記》描述了一個名叫尼爾斯的14歲男孩,他不愛讀書,調皮搗蛋,愛捉弄小動物。一天,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捉弄一個小精靈而被精靈用魔法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他騎在鵝背上,隨着野鵝羣走南闖北,周遊各地,遊覽了祖國的大好河山,也飽嘗了不少艱辛和苦難。在旅途中,他從旅伴和其他動物身上學到不少優點,也改正了自己許多缺點。當他重返家園時,他變成了一個溫柔善良、樂於助人而又勤勞的好孩子。
要不是爲了完成比賽,我也不會看這本書。 要不是看了這本書,我一定不知道這樣的一本書,棒極了!
故事情節生動有趣,就是爲什麼變小能和動物說話呢?
翻譯的很一般,名字變來變去,不是認真對待的翻譯產品。至於故事本身也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