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尼爾·布爾斯廷
《美國人:殖民地歷程》描寫殖民地初闢時代的美國。現代美國各州的格局和特色的形成,美國人大膽探索、不拘一格的性格的來源,清教、貴格會等教派的緣起,《獨立宣言》的內幕,凡此種種均在本書中有詳盡生動的描述。
本書通俗質樸,讀者務須諒其出自荒野,那裏不求新奇。假如拓殖者能有衣保暖,就不管式樣和裝飾,而將其留待刻意求美者考慮。
豆瓣9.4的書被我讀出不到四星的體驗 1、不是傳統編年體寫法,加上不知是寫的還是翻譯的問題,反正看起來不習慣,不太好讀; 2、分主題寫的,看完感覺這些主題都是爲後面美國之所以成功做鋪墊,成功源自沒有歷史包袱、實事求是等等,後面看看第二三部的情況再說; 3、好比一個孩子,既渴望得到父母(大英)的認可,又希望擺脫父母的影響而活出自己來,沒有刻意編排的小人物逆襲之旅,卻每一步都踩準了,是運氣還是上帝的安排?在一些人眼裏應該是冥冥之中的god bless America
宜與《阿爾比恩的種子》一起吞服,後者太碎了。
對於瞭解美國形成的基礎,有很大啓發。[調皮]
很多人對美國的初印象就是十三州在社會文化上都差不多,甚至有人會覺得他們都是清教徒,但不是,這本書告訴我們十三州在信仰上差異很大。然而,十三州爲什麼能建成一個國家,因爲他們也有很多共同點,最大的共同點就在於美國人的務實。雖然寫得好,但文明史的書真不好讀。 微信讀書爲啥要取消以前的星級評分制,變成好看一般不行?我想給這本書四星,既不是好看,也不是一般!
《娛樂至死》:丹尼爾·布爾斯廷,《美國人:殖民地歷程》,紐約:文泰奇出版社,1958。
⭐️⭐️⭐️ 比爾德夫婦的《美國文明的興起》與本書(全套三本),均爲鴻篇鉅製(的確有點厚)。前者是編年體的史詩,波瀾壯闊;本書則猶如一幅幅世俗風景畫,細緻生動(不信的話,可先看看本書的最後一節:非職業軍人)。
讀一遍聽一遍,值得一讀再讀!!!
想要了解一個人,那就看看他的過去。想要理解一個國家,那就看看他的歷史。 本書讓我們看到的是美國建國前的殖民地歷史,這段歷史讓我們更能理解當下的美國。美國最初是由十三個殖民地組成的鬆散邦聯,地方自治始終是美國的政治底色,體現在方方面面。從宗教信仰、文化制度再到戰爭外交,各個殖民地都體現出巨大的差異性,形成了不同的地方特點,塑造了美國的多元文化。 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環境,就像是一場社會實驗,既不用被歐洲思想和制度所限制,又可以方便借鑑歐洲成熟且有效的做法,相對獨立地生長出社會形態,最後竟然黏合成一個整體,不得不說運氣真好。
本書翻譯如此之差,卻依然難掩作者之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