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鳳超
本書作者從事香港工作二十餘年,主要工作領域即爲香港政制發展,參與過中英雙方關於香港問題的有關談判,對香港政制發展的來龍去脈,有深入瞭解,並能做出透徹的分析。作者在書中吧香港的政制發展歷程分爲三個階段:1843—1985年,是香港政制發展漫長的停滯期;1985—1997年,是匆忙的政改期;迴歸以後至今,是政制發展期。作者利用包括中英之間政府文件、歷史檔案等資料,系統而清晰地介紹評介了香港政制發展的歷程,重點在於1985年以後的中英關於香港政制問題的不同立場及其在中英談判中的表現、香港迴歸後特首和立法局等選舉過程中涉及的重大政制問題。本書是目前系統瞭解香港政制發展的首選圖書,對了解相關問題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1843年英國發動第一次鴉片戰爭,迫使清政府簽訂《南京條約》,割佔香港島。1860年英國聯合法國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強訂《北京條約》,割佔九龍半島。1898年中英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強租新界(香港面積的92%)99年。經過了三個不平等條約,用了56年的時間,英國完成了對香港的佔領,其目的就是在中國建立一個通商、外交和軍事據點,並以此作爲繼續對華擴張的基地。 香港政制發展可以分爲三個時期: 一、漫長的停滯期(1843-1985)。這一時期香港的政治體制爲總督負責制,總督由英國女王任命,擔任香港政府的首要職位,行政局、立法局向總督負責,提供行政、立法諮詢。英國爲確保港府的絕對權力和對華人的歧視,堅決限制香港代議制改革,哪怕是在立法局實行部分的代議制。 二、匆忙的政改期(1985-1997)。新界租約將至,英國一方面以解決香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爲治港舉措,推動香港社會進步,拉大香港與中國內地的生活水平差距,增強港人對港英管治下的香港的認同感和歸屬感,爲英國增加與中國談判香港前途的資本;另一方面做好撤離香港準備,迅速推動代議制改革,企圖弱化行政主導,把“還政於中”變成“還政於港”。因蘇聯解體這個國際大氣候和天安門政治風波這個國內小氣候的影響,英國嚴重誤判中國國內形勢,轉變對華態度。在政制發展銜接問題上,英國背棄《中英聯合聲明》和七封外交書面信件,出爾反爾,連續打出“兩局共識”“居英權計劃”“人權法案條例”“新機場建設”和“政改方案”5張牌,強行加快香港民主化進程,催生香港政黨亂象,阻礙政制銜接,防止中國繼承港英政府的政治遺產。 三、政制發展期(1997-至今)。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第六十八條規定,“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基於此,香港社會各界十分關注行政長官普選和立法會普選問題,泛民派更是以此製造關注熱點,屢次捆綁雙普選問題進而否決特區政府政改方案。經過數次政治博弈,香港政制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行政長官。行政長官是特區的首長,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 第一任行政長官:①由香港特區籌備委員會選舉產生400名行政長官推選委員會委員,四大界別(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立法會議員、區域性組織代表、香港地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各100人;②香港特區籌備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確定8位參選人;③參選人開展競選活動,推介施政綱領;④參選人需獲50名以上推委提名方可成爲候選人,共3人:前東方海外公司主席董建華、前首席大法官楊鐵樑、香港醫院管理局主席吳光正;⑤候選人報告施政主張,進行選舉問答,經推委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行政長官董建華,報請中央政府任命。 第二任行政長官:①選舉委員會組成:800名選舉委員,四大界別各200人;②提名條件:不少於100名選委提名;③自動當選:四名參選人一位病逝、一位棄選、一位未獲足夠提名,僅董建華一人獲得有效提名,董建華未經選舉自動當選,連任行政長官。④董建華因身體原因辭職,政務司司長曾蔭權獲得唯一有效提名,自動當選,續任爲第二任行政長官,報請中央政府任命。 第三任行政長官:①選舉委員會組成:800名選舉委員,四大界別各200人;②提名條件:不少於100名選委提名;③取消自動當選,同時細化1名、2名、3名或以上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投票安排;④選舉經費上限:950萬港幣;⑤泛民派(即反對派)政黨首次全力以赴參加行政長官選舉,公民黨核心黨員梁家傑獲得有效提名;⑥曾蔭權在高提名、高名望、高得票中勝出,連任行政長官,報請中央政府任命。 第四任行政長官:①選舉委員會組成:1200名選舉委員,四大界別各300人;②提名條件:不少於150名選委提名;③選舉經費上限:1300萬港幣;④建制派之爭:政務司司長唐英年(390票)、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305票)、泛民派民主黨主席何俊仁(188票)獲有效提名;⑤梁振英勝出:梁振英689票,何俊仁76票,唐英年285票,梁振英取得有效票超過1200名選委的半數。 第五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第六任行政長官:李家超。 (二)立法會。立法會是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議員由三種選舉方式產生,一是分區直選,由香港島、九龍東、九龍西、新界東和新界西5個選區的註冊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二是功能團體選舉,由28個功能界別的註冊選民/團體選舉產生本界別的議員,屬於間接選舉;其中,區議會(二)這一功能界別的議席,由全港不屬於功能團體的選民選舉產生,屬於變相的直接選舉,因此該界別也被叫做“超級區議會”。三是選舉委員會選舉,由四大界別38個分組的選民選舉產生的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議員,屬於間接選舉。 在提案方面,議員不得提出涉及公共開支或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議案。 在表決方面,議員提出的議案,須分別經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和分區直接選舉、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各過半數通過。這種立足本地、博採衆長的“一會兩組,分開計票”制度設計,有效維持了立法會均衡的代表性。 第一屆立法會:分區直選20人、功能團體選舉30人、選舉委員會選舉10人。 第二屆立法會:分區直選24人、功能團體選舉30人、選舉委員會選舉6人。 第三屆立法會:分區直選30人、 功能團體選舉30人。 第四屆立法會:分區直選30人、 功能團體選舉 30人。 第五屆立法會:分區直選35人、 功能團體選舉35人。 第六屆立法會:分區直選35人、 功能團體選舉 35人。 第七屆立法會:分區直選20人、 功能團體選舉 30人,選舉委員會選舉40人。
在香港的語境中,“政制”這兩個字是“政治體制”的略稱。書中把香港的政制發展歷程分爲三個階段: 1843一1985年,是香港發展漫長的停滯期; 1985-1997年,是香港匆忙的政改期; 迴歸以後至今,是政制發展期。 ☀️☀️☀️ 回溯歷史,來了解香港政制發展問題!
400頁以後有點看不下去,本身政治論述會有點枯燥,但不是書的問題。對了解香港政治體制還是很有幫助
本書講述了香港政制發展的來龍去脈,結合最近的政策,港區選舉制度又有了新的變化,民主進程不再是主要議題,止暴治亂纔是當前根本。
前段時間去香港出訪,第一次踏上這座久負盛名的東方之珠,心情非常的激動,雖然早在網絡上看到今日內地之於香港,差距已經是越來越小,甚至因爲後發,在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還有着優勢,但從小浸淫在香港電影、電視劇長大的我,對這次出訪依然是充滿了期待。從雙流機場到香港國際機場,我開始一路閱讀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香港特區這個根本法有了一個初步認識,特別是基本法附件裏的幾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和起草說明,讓我們對香港迴歸後歷任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有了詳細認識。當然基本法實施幾年後就出現了幾個問題,一是關於一任行政長官沒有做滿中途辭職,新選舉的行政長官是上一任剩餘任期還是開啓新的任期,基本法裏沒有作出規定。二是關於到2007年如需要修改附件一個附件二的有關程序,基本法只規定了2007年以後可以視情況修改,但怎麼修改,從三部曲到五部曲之間的差異,也是基本法一個漏洞。三是關於香港永久居民的問題第三款,永久居民的孩子自動獲得永居,其進入香港需不需要通行證。這些後來都提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作出瞭解釋。 在閱讀了基本法基礎上,又閱讀了前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王鳳超的香港政制發展的小冊子,對香港政治制度發展有了一個深刻的認識。 一方面,香港殖民的歷史,從第一次中英鴉片爭割讓香港島,第二次中英鴉片爭割讓九龍半島,到1898年通過《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強租新界,租期爲99年(至1997年6月30日,這也是香港迴歸祖國的法理依據,當然迴歸的不僅僅是新界,還有港島和九龍半島),港英政府治下的香港地區形成。 二是香港政制發展問題是怎麼來的。瞭解這個問題,也就瞭解了香港泛民派的訴求。《香港基本法》第45條規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行政長官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香港基本法》第68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立法會產生的具體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由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規定。總的來說,香港“政制發展”的內涵是指香港特區的“兩個產生辦法”的民主發展問題,何時以及用各種方式達到“雙普選”的目標。 三是作者分析了香港三個時期的政制發展歷程。①1843年到1985年,是漫長的停滯期。這一階段,港英政府總督及立法局、行政局主要是通過1843年4月形成的《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來執行,成爲後來經多次修改的《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的原始藍本。它們是英國管治香港的憲制性法律。那麼,只能在行政局和立法局的議員上做文章。一開始,兩局議員都是由官員承擔,後來隨着香港經濟發展,英國和華人對政治代表有了訴求,兩局議員中出現了非官守議員。伍廷芳是港英立法局成立38年來第一個華人非官守議員。到了麥理浩時期,大幅拓寬立法會議員數量和來源,逐步開啓了香港政制改革。 ②1985年至1997年匆忙改革期。這一階段,由於港英政府時日無多,開始着手代議制改革,主要是市政局和立法局議員中民選議員改革。原本在中英聯合聲明和兩國外長7封外交信確認了,中國政府無意干涉1997年7月1日前港英政府的治理,但要保證香港政治穩定、順利過渡,建議改革與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相銜接,但是到了彭家康任末代總督時,改變了此前決議,大幅擴大民選議員數量。 ③香港政制發展期。主要介紹了1997年7月1日以後,香港四任行政長官和五屆立法會選舉的內容,這方面由於時間較近,沒有自由發揮,基本上都是按照通稿來寫的,沒有什麼太大的新意。 有幾點感悟,結合這次去香港出訪體會。 一是香港有自由但民主並不是自古有之。英國佔領香港,主要爲鞏固、發展英國在遠東地區這一商貿、軍事、外交據點的功能開展活動,與其他殖民地並不相同。所以香港可以聯通世界,這裏貿易繁榮、金融活躍、信息繁雜,但是28任總督沒有民選。 二是香港迴歸背後付出了很多心血,從漫長的談判,到簽訂中英聯合聲明,到基本法制定,再到關於立法會直通車的艱苦努力,還有關於香港國際機場建設的博弈,等等,付出了艱辛的努力。
非常好,親歷者的回憶和洞察很明晰
對於想了解香港政制的讀者適合。香港迴歸祖國的背景與博弈的那一部分好看。但有大部分內容極其繁瑣。對香港歷史不太懂的有些難以理清。對初入者不太友好。
需要有點專業知識看才能看得下去
非常清晰地講述了香港政制發展歷程,從港英統治時的停滯階段,到迴歸前港英的匆忙政改,後蘇聯解體東歐鉅變,港英改變了對華政策,又橫生枝節,再到香港迴歸後,各黨派就香港政制發展問題的博弈,有理有據,令人信服
脈絡是想清晰的,適合當查閱資料看 但,真的挺枯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