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小年
本書是對商業與互聯網的一次覆盤和反思。從中國互聯網興起至今,已有近20年,互聯網曾經在中國被無限誇大,受到企業、消費者和資本市場的熱捧,它助推了商業,也帶來了巨大的泡沫,織就了商業世界撲朔迷離的表象。20年的發展,領先世界的各種互聯網模式創新,也到了應該覆盤和總結的階段。作者通過剖析商業的本質,來幫助大家看清互聯網在商業中的作用,破解互聯網謬誤,幫助大家更理性地看待互聯網和更好地擁抱互聯網。
讀完受益良多。許小年教授介紹了商業史的脈絡,運輸網絡的發展歷史帶動了人口和貨物的流轉,鐵路網絡的出現加速了經濟的發展,後續的電力網絡,電報和電話網絡,電視網絡,互聯網等網絡的高速發展,帶來了信息革命和智能革命。可見,當代的商業本質跟網絡效應息息相關。 許小年教授把商業模式的拓展效率分爲幾種模式,梅德卡夫網絡模型是最有效率的網絡模型,當用戶之間的活躍程度越高,平臺發展速度越快,商業模式的變現能力越高。比如微信和臉書等社交網絡平臺,這是騰訊和facebook的核心價值,通過平臺流量帶動了遊戲,支付,廣告,互金等產品業務的協同效應。雙邊效應也是一種高效的網絡模型,效率次於梅德卡夫模型,供給側帶動需求側,需求量激增又促進供給側的發展,如滴滴和天貓的商業模式,商家越多越吸引更多用戶使用,用戶越多則提供服務的商家越能賺到錢商家數量也大幅增加。這兩種網絡模型的變現依賴於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 互聯網這幾十年發展下來,平臺型公司建立了深厚的護城河,但隨着新技術的快速發展,破壞式創新也層出不窮,比如谷歌顛覆了雅虎,微信顛覆了微博。但商業的本質和網絡效應是不變的,瞭解這些本質性的知識,可以增加我們的視野和對於世界的洞察力。
本書的標題很令人混淆,其實叫《互聯網的商業本質》可能更貼切!本書精華部分在於許老師深入淺出地介紹了四大效應,並剖析了各個效應所對應的典型案例,這四大效應分別是: ◆ 規模經濟效應:規模效益取決於成本結構。企業的總成本由固定成本和可變成本組成,固定成本的比重越大,規模經濟效益越好!規模經濟效益來自分攤到每單位產品上的固定成本的下降,規模經濟效益的另一表達是邊際成本遞減。鐵路,水泥,鋼鐵等行業具備規模經濟效應。 ◆ 協同效應:與規模效應類似又不盡相同,區別在於規模效應和單一產品的數量相關,而協同效應取決於品種的豐富程度,即品種增加所帶來的收入,而不是單一產品平均成本的下降。Apple的AppStore,iOS與iPhone,iPad也是相互協同的代表。 ◆ 梅特卡夫效應:互聯網公司的市場價值的確與網絡節點數的平方成正比,“邊際收益”隨新增節點的收益不斷上升,即收入上漲得比成本更快。社交網絡如Facebook,微信等是典型代表。 ◆ 雙邊市場效應:不同類型用戶之間正反饋交互所創造的價值,同類用戶之間沒有互動,雙邊市場效應因此弱於梅特卡夫效應。雙邊市場交易平臺的價值遠低於社交網絡,Uber,滴滴(司機等供方,乘客爲需方)等是雙邊市場效應的代表。共享單車,這個曾經炙手可熱的投資概念,頭戴互聯網和共享經濟兩頂桂冠,卻既沒有梅特卡夫效應,也沒有雙邊市場效應。 梅特卡夫效應和雙邊市場效應都具有收益遞增的性質,互聯網公司因此而如虎添翼。網絡特有的梅特卡夫效應對公司業績增長的推動是最強有力的,其次爲雙邊市場效應,再次是基於成本結構的規模效應以及協同效應。 電商(Amazon,JD)和店商(沃爾瑪,蘇寧)雖沒有顯著的梅特卡夫效應,但具備雙邊市場和規模效應,其效率和消費者體驗仍然是零售企業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兩大要素,也是理解零售業的關鍵。
20200417《商業的本質和互聯網》讀書筆記:許小年看商業的本質和互聯網的關係入木三分,從公路,到鐵路,空運,再到電、電話,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和智能互聯網,漸進式的分析商業演變史,通過現象看到問題的本質。 1.我們將人類有史以來發明的網絡分爲兩類:運輸網和通信網。公路、鐵路、水路、空運和電力網被歸入前一類(如果視電網的作用爲能源運輸的話);電報、電話、電視和互聯網則屬於後一類,人們在網上搬運傳輸的不是物質產品和能源,而是信息和數據。無論哪一類網絡,它們對企業和經濟發展的促進不僅體現在工具效率的提高,而且因降低交易成本,擴大市場規模,深化社會分工,從而驅動經濟增長。 2.互聯網衍生出移動互聯網、工業互聯網,人機互聯網,物物物聯網,智能互聯網。 3.如果人們相信,互聯網如同蒸汽機一樣,僅僅改變了經濟規律的表現形式而不可能改寫經濟規律,如果人們運用基本的經濟學原理分析五光十色的互聯網商業模式,我們或許可以減少對成功經驗的誤導性宣傳,減少亢奮情緒和恐慌心理驅動的跟風,從而避免大量寶貴資源的浪費。在策略層面上,仔細辨認不同場景中的規模效應、協同效應、梅特卡夫效應和雙邊市場效應,有助於構建與之相適應的商業模式和制定有針對性的操作方法。 4.新的商業模式必須在規模效應、協同效應、梅特卡夫效應和雙邊市場效應四個選項中找到合適的位置,否則變成單邊效益,與鋼鐵廠水泥廠等無差別,21世紀最好的盈利模式是搭生態平臺,對企業的估值要看企業用的什麼商業模式,很明顯梅特卡夫效應的估值要遠高於雙邊模式!
經濟規模效應 協同效應 雙邊效應 梅特卡夫效應 傳統的鐵路網 電網 到今天的互聯網,要一起看,今天是昨天的延續,明天是今天的趨勢
針對主流的互聯網平臺、互聯網金融、製造業等的特點和商業模式演進有深入淺出的講解,印象比較深的是對企業壁壘的闡述,要忠於客戶價值這一本質。
閱讀許小年的《商業的本質和互聯網》 讀完這本書,我更覺得是像互聯網的商業本質。文章從經濟性的視角去透視互聯網的商業本質,撥開迷霧,更容易看到未來。主要講了幾個重要內容。 一、經濟性原理在互聯網發展的體現 互聯網像鐵路網、航空線路、電網、電話電報網一樣,是提供信息、資金流動的網絡,和之前的網絡沒有本質意義上的區別。作者認爲,人類有史以來發明的網絡分爲兩類:運輸網和通信網。公路、鐵路、水路、空運和電力網被歸入前一類;電報、電話、電視和互聯網則屬於後一類,人們在網上搬運傳輸的不是物質產品和能源,而是信息和數據。無論哪一類網絡,它們對企業和經濟發展的促進不僅體現在工具效率的提高,而且因降低交易成本,擴大市場規模,深化社會分工,從而驅動經濟增長。網絡的第三層效益是孕育新的商業模式和生活方式,鐵路網之於百貨商店,互聯網之於電商、社交,都是這樣的例子。區別在於更容易形成規模效應、協同效應、雙邊市場效應和梅特卡夫效應。 一是規模效應。作者認爲,規模效益取決於成本結構。企業的總成本由固定成本和可變成本組成,固定成本的比重越大,規模經濟效益越好。什麼是固定成本?顧名思義,不隨產出數量變化的成本,例如廠房、設備、辦公樓、電腦信息系統;可變成本則與產量高度相關,像原材料、能源和人工費用,等等。固定成本佔總成本的比重越高,單位成本隨產量下降的幅度越大,這也是爲什麼資本密集的鋼鐵、水泥、重型機械、重化工、汽車、家電等行業中,大型企業居於主導地位。這些行業的固定資產動輒幾十億、幾百億,甚至上千億,只有產量達到一定規模,才足以分攤固定成本,實現盈虧平衡,產量一旦超過盈虧平衡點,大企業的利潤迅速增加。 互聯網的規模效應和鋼鐵廠沒有本質的區別,只不過它的邊際成本更低,規模經濟效益更爲顯著而已。 面對具有規模效應的巨頭,小企業如何突圍呢。作者認爲,以規模效應而論,它的前提是完全相同的產品或服務,差異化產品—哪怕稍有不同,就有可能阻斷規模效應的蔓延。在百度稱霸的國內網上搜索市場中,同時存在着鋼鐵、化工等行業的垂直搜索網站,細分市場的差異化防止了贏家通喫。垂直搜索公司長期在一個行業中耕耘,對客戶更爲了解,開發出更適合客戶需求的網頁和搜索方法,並利用多年積累的專業知識,有針對性地收集、組織和發佈數據,形成行業內對通用搜索的效率和體驗優勢。不僅如此,垂直搜索網站還搭建了鋼鐵、化工等原材料的交易平臺,召開專業會議,從線上走到線下,依託生產廠家、倉庫和用戶的網絡,鞏固自己線上垂直搜索的地位。通用搜索當然可以憑藉資金與流量的雄厚實力,收購垂直網站,但那將面臨業務、IT系統和團隊的整合難題,畢竟這個世界上失敗的併購遠遠多於成功的。 二是協同效應。作者認爲,協同效應雖然也依賴規模,但它源於品種增加所帶來的收入,而不是單一產品平均成本的下降。騰訊建設和維護微信成本是固定的,微信平臺上承載的服務越多,電商、廣告、遊戲、支付、理財、銀行等,各項服務的供應商越多,騰訊公司的效益就越好。蘋果公司的協同效應體現在數以百萬計的App上,新增一個App,比如說愛奇藝,並不消耗蘋果的任何資源,卻給蘋果帶來新的收入,即愛奇藝支付的平臺使用費。 三是雙邊市場效應。作者認爲,雙邊市場效應是不同類型用戶之間正反饋交互所創造的價值。請注意“不同類型用戶”的限定,這意味着同類用戶之間沒有互動,雙邊市場效應因此弱於梅特卡夫效應。優步(Uber)等出租車服務平臺具有很強的雙邊市場效應,打車的需求越高,司機的預期收入越高,就有更多的司機加入優步網約車的行列。另一方面,司機和車輛多,打車就越是方便,並且隨着供給的增加,價格會越來越低,於是會吸引更多的消費者。 四是梅特卡夫效應。作者認爲,網絡的市場價值取決於用戶之間互動的活躍程度、互動產生的交易,以及互聯網公司從互動和交易中獲得的收益,例如廣告費或交易佣金。在互聯網投資圈裏,基金經理們經常談論活躍用戶數和用戶數的增長,其實最終決定價值的是用戶的互動方式以及互聯網公司的商業模式。 網絡特有的梅特卡夫效應對公司業績增長的推動是最強有力的,其次爲雙邊市場效應,再次是基於成本結構的規模效應以及協同效應。具有梅特卡夫效應的公司理論上應該有較高的估值,雙邊市場效應對估值的增強作用排在第二位,而只有規模效益的公司幾乎享受不到估值的溢價。當然,各種效應和估值之間的對應關係是粗略的和概念性的,與其說用於指導估值,不如說幫助我們思考估值,針對不同的效應,選擇不同的估值分析框架。社交平臺有着最強的梅特卡夫效應,微信、臉書、推特(Twitter)每家都有數以億計的使用者,引入遊戲、音頻、視頻、廣告、支付、理財等產品或服務,可以將網上巨大的交互流量變成現金收入。谷歌以百億美元的天價收購了WhatsApp,看中的正是社交媒體難以估量的潛在商業價值。之所以用“潛在”二字是因爲梅特卡夫定律給出的只是理論值,理論能否變爲現實,取決於平臺上有多少產品和服務,以及這些產品和服務能否很好地滿足用戶的需求,能否產生足夠多的互動和交易。 二、工業互聯網的路徑 工業互聯網是深入到工業製造內部,差異性、複雜性顯著增強,不是一個平臺就可以簡單解決的,從個案探索的經驗可以看出需要技術和製造等多方合作。作者認爲,一個日漸流行的替代方案是社會分工,將工業互聯網分爲三層,應用層(SaaS, Software as a Service)、平臺層(PaaS, Platform as aService)和基礎設施層(IaaS, 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SaaS層相當於工業場景中或者2B的App,例如上面提到的定製服裝企業的CAD就是一個應用,通常由行業知識豐富的使用者自己開發。PaaS層面向企業應用軟件的開發者,爲SaaS提供通用的技術支持平臺,一般由SaaS的企業使用者和軟件公司共同研發。IaaS層主要包含數據庫和計算能力,是亞馬遜、阿里巴巴、華爲那樣的技術公司投資建設的互聯網基礎設施。簡單講,三者的關係就是企業依託PaaS開發SaaS,再操作SaaS調用IaaS,實現各種生產和管理的功能。在這樣的分工結構中,工業企業和軟件科技公司各司其職,彼此不跨界,既在SaaS層發揮了用戶企業know-how的優勢,也在PaaS和IaaS層體現了技術公司的特長,並且避免了利益衝突。預計層級分工將成爲工業互聯網推廣普及的主流模式,例如華爲公司向客戶承諾,一不碰底層的數據,二不碰SaaS層的應用軟件,以此吸引企業使用華爲的工業雲;通用電氣放棄了自建底層基礎設施的計劃,與亞馬遜、微軟在IaaS層展開合作;而西門子選擇了亞馬遜、微軟和阿里巴巴作爲雲服務的供應商[插圖],自己則聚焦在SaaS層上應用軟件的開發。 三、大數據時代下的組織變革 商業模式的變革必然引起組織方式的變革。作者認爲,企業的組織變革需要強有力的技術支持,特別是內部縱向協作鏈較長的製造業。細胞(團隊)+平臺的組織結構要求企業的全面數字化,在數字化的基礎上系統地梳理流程,將業務和職能流程從線下移植到平臺上。在技術支持不到位的情況下,盲目追逐潮流,推行“扁平化”或“無邊界組織”,有可能打亂現有體系的運行,人爲造成失控的局面,實際效果恐怕還不如科層組織。 文章爲理解互聯網及其商業模式提供了絕佳的工具和視角,看清楚未來,方能走得更遠。
算得上是許小年的代表作了,讓我對商業的本質有了初步的認知。 商業的本質是如何去創造價值。而價值創造有兩個標準。第一個標準是你能開發出市場接受的新產品和服務,你就爲客戶爲市場爲社會創造了價值。別人沒有做的產品你做出來了,你創造價值了。 第二個標準是價值創造的方法,你可以用更低的成本,從而以更低的價格向市場提供產品和服務。你不能做出新產品沒關係,你生產產品的成本比別人低,這也叫創造價值。 “數字化和工業互聯網的意義在於提高設備利用率,提高員工的效率。企業建無人工廠並不是追求的目標,效率纔是。此外,新的技術應用始終把滿足客戶需求放在第一。” 企業的數字化和消費互聯網的升級的邏輯是不一樣的。企業要先改造自己的核心業務,隨後再有細分市場、建構數字化平臺。而不是先建平臺,再等平臺上來訂單。這邏輯不能搞反,搞反了,有可能陷入了‘贏了場面、輸了本錢’的窘境。” 另外知道了有雙邊市場效應這麼個規律,不同類型用戶之間正反饋交互所創造的價值。請注意“不同類型用戶”的限定,這意味着同類用戶之間沒有互動,雙邊市場效應因此弱於梅特卡夫效應。 優步(Uber)等出租車服務平臺具有很強的雙邊市場效應,打車的需求越高,司機的預期收入越高,就有更多的司機加入優步網約車的行列。另一方面,司機和車輛多,打車就越是方便,並且隨着供給的增加,價格會越來越低,於是會吸引更多的消費者。
【從經濟學角度,如何判斷業務是否具有商業潛力?】 看業務是否具有網絡效應/平臺效應、規模經濟效應、協同效應,若有,則商業潛力大。 網絡效應(梅特卡夫效應):每增加一個節點,節點間的鏈接呈指數級增長。網絡效應的大小取決於用戶間的互動方式以及互動的活躍程度。 平臺效應(雙邊市場效應):不同類型用戶間正反饋交互所創造的價值,需求和供應的正反饋。由於平臺效應的同類用戶間沒有互動,所以要弱於網絡效應。 規模經濟效應:單位成本隨產量增加而遞減,且固定成本佔總成本的比重越大,產量增加,單位成本的減幅越大。 (固定成本呈階梯型上升,主要受產量和設計產能影響;固定資產巨大的企業,產量超過盈虧平衡點後,利潤會迅速增加。) 協同效應:由品種增加所帶來的收入,而不是單一產品平均成本的下降。 【金融機構的商業根本:風控】 不做風控只追求規模,金融機構就相當於中介,只能收交易佣金;想要收淨息差,就要做好風控,降低壞賬率。 信貸業務在風控上對借款人要做好2點評估:還款能力,還款意願。 對借款人徵信、品性、口碑等的調查,只是還款意願評估。 還款能力評估,是調查借款人未來現金流,有無固定資產抵押或第三方擔保等。 重要性上,還款能力>還款意願。很多p2p平臺爆雷就是隻關注借款人還款意願評估,而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導致壞賬率高,平臺爲填補窟窿又高息吸存,惡性循環直至倒閉。 ● 小微企業借貸業務中,團體借貸是降低金融機構風控成本的一種有效手段,類似擔保的變體,比如5人一個團體,2人借款,按期還本付息後,再2人可借,依次循環,若出現逾期壞賬,團體成員連坐。 【工業互聯網中對雲計算技術的應用】 企業依託PaaS開發SaaS,再操作SaaS調用IaaS,實現企業在生產和管理方面的數字化、智能化。 SaaS:應用軟件服務,相當於工業場景中或者2b的app,通常是行業知識豐富的使用者自己開發。 PaaS:平臺服務,面向企業應用軟件的開發者,爲SaaS提供通用的技術支持平臺,一般是SaaS的企業使用者和軟件公司共同研發。 IaaS:基礎設施服務,包含服務器、存儲和網絡等,主要提供數據庫和計算能力,根據用戶對資源的實際使用量或佔用量進行計費。 書中製衣企業藉助大數據和計算機軟件,實現定製服裝流水線生產的示例不錯,長了見識。
四星。 作者運用經濟學原理,分析互聯網現象和商業模式,辨識互聯網的種種效應及其產生的條件,在什麼條件下哪些效應發揮什麼樣的作用,在什麼條件下這些效應衰減乃至消失,提出以理性認知爲基礎,既要充分估計這項新技術的衝擊和潛力,也要避免盲目跟風和模仿。 一、規模效益&協同效應 規模效益取決於成本結構。企業的總成本由固定成本和可變成本組成,固定成本的比重越大,規模經濟效益越好。 協同效應雖然也依賴規模,但它源於品種增加所帶來的收入,而不是單一產品平均成本的下降。 互聯網公司的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在相當大程度上取決於供應商的生產規模,而不是互聯網公司的客戶規模。 互聯網在虛擬空間中的規模效應不可能無窮大,因爲它的固定成本也是階梯上升的。更重要的是,只要涉及線下操作(例如零售電商),虛擬空間中的規模效應就必然受制於物理空間。阻止大企業規模效應無限延伸的一個有效方法是差異化競爭,哪怕差別不大,後來者或弱小者都能夠贏得生存和發展的機會,就像騰訊和微博在社交媒體上的競爭所表明的那樣。 細分市場的差異化防止了贏家通喫。垂直搜索公司長期在一個行業中耕耘,對客戶更爲了解,開發出更適合客戶需求的網頁和搜索方法,並利用多年積累的專業知識,有針對性地收集、組織和發佈數據,形成行業內對通用搜索的效率和體驗優勢。 二、梅特卡夫效應&雙邊市場效應 梅特卡夫效應源自網絡用戶之間的互動。網絡的市場價值取決於用戶之間互動的活躍程度、互動產生的交易,以及互聯網公司從互動和交易中獲得的收益,例如廣告費或交易佣金。在互聯網投資圈裏,基金經理們經常談論活躍用戶數和用戶數的增長,其實最終決定價值的是用戶的互動方式以及互聯網公司的商業模式。 雙邊市場效應是不同類型用戶(如買家和賣家之間)之間正反饋交互所創造的價值。雙邊市場交易平臺的價值遠低於社交網絡。 投資者青睞互聯網公司,原因正在梅特卡夫效應驅動下利潤的指數增長,傳統行業哪怕是規模經濟效益很強的公司,也很難有這樣的誘人前景。投資者並不在意公司當下是否贏利,他們看重的是活躍用戶數、流量,公司能否迅速擴大規模,實現投資的超額回報。 最不像互聯網的是共享單車,這個曾經炙手可熱的投資概念,頭戴互聯網和共享經濟兩頂桂冠,卻既沒有梅特卡夫效應,也沒有雙邊市場效應,因爲平臺上只有一家供應商,消費者之間也不發生互動和交易。 網絡特有的梅特卡夫效應對公司業績增長的推動是最強有力的,其次爲雙邊市場效應,再次是基於成本結構的規模效應以及協同效應。 三、零售 在互聯網進入較早且普及率較高的零售業,技術正在重塑整個行業,卻沒有改變零售的商業本質。 電商的優勢在於供應鏈和物流管理,它爲消費者篩選廠家和產品,嚴格控制產品品質,確保及時和準確的配送,代價是減少了用戶之間的互動,犧牲了梅特卡夫效應和雙邊市場效應,因而降低了電商網絡的理論價值。(這裏所說的電商是亞馬遜、京東那樣的線上零售商,而不是天貓等線上交易平臺。) 電商的協同效應受到實體供應商規模效應的限制,大型綜合性電商如亞馬遜自然會想到平臺化的解決方案,即向供應商開放自己的銷售渠道和物流系統,允許它們在平臺上直接向終端客戶銷售,而不只是賣給亞馬遜。平臺化實現了多贏,供應商面向社會需求,生產批量提高,從而規模效益得到提高,亞馬遜則可以繼續擴展其“萬物商店”的產品目錄,同時從平臺交易中抽取佣金,避免自己經營長尾商品的虧損。 電商和店商都沒有顯著的梅特卡夫效應,又同樣具備雙邊市場和規模效應。效率和消費者體驗仍然是零售企業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兩大要素,也是理解零售業的關鍵。在採購、分揀配送和交付環節的效率比較上,電商與店商各有長短,就總體效率而言,尚不能得出前者高於後者的結論。兩者在消費者體驗方面更多的是互補,而不是相互替代。預期零售業未來的格局是多業態並存,線上線下彼此滲透與融合,而非贏者通喫的一家獨大。 電商的長尾效應對於實物產品而言,不成立,原因主要在於單品採購批量小,採購價格高。長尾理論僅限於一種特殊的商品—數字產品,即電子書、音樂、視頻等產品。數字音像產品一旦被生產出來,線上銷售和傳送的邊際成本確實近似爲零,此外再無其他成本,收入就是利潤。數字產品的另一特殊之處是它的體驗也在線上,消費者在試讀、試聽、預覽之後,再決定是否購買。數字產品的長尾理論卻不能推廣到其他行業,對於一般的實物商品,喫穿住行,邊際成本不可能等於零,而且幾乎不可能在線上體驗。 有限的數據分析顯示,電商的運營成本略低於店商,因缺乏採購環節上的規模效應,銷售毛利率比店商低2~5個百分點。不要小看這幾個百分點,在薄利多銷的零售業,一兩個百分點就是虧損和贏利的分水嶺。在零售的性價比維度上,電商並未因爲有互聯網而佔據明顯的優勢。 重塑零售業,並不是用“互聯網思維”改造線下商店,而是要認識到零售業從本質上講沒有什麼網絡屬性,不具備梅特卡夫效應,雙邊市場效應也偏弱,因此要聚焦線下采購、分揀、配送等環節的規模效應,同時努力上線,+互聯網而不是互聯網+。上線不是爲了變成互聯網公司,而是藉助互聯網放大線下的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並推行線下加線上的電商模式,依託衆多的門店降低“最後一公里”的配送成本,通過實體店的服務創新不斷改進客戶體驗。 四、P2P 金融業務的本質是減少資金提供者和資金使用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控制逾期、壞賬等違約風險,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實現適度的收益。 在今天的信用環境中,純線上的P2P模式不能解決金融的本質問題,失敗的命運在誕生的那一天就已註定。金融的生命線是風險控制而不是規模或者增長速度,這是由金融的性質決定的。 小微企業的融資一直是個非常棘手的難題,互聯網金融公司要想開拓這塊市場,必須研究推出無抵押、無擔保金融產品,僅憑信用就可發放貸款。無抵押貸款的風險高,P2P公司通常會收取兩位數的高利率,用高收益對沖高風險,它們的商業模式說到底就是計算兩率(利率和違約率),看似合理,實際上沒有解決金融的本質問題—信息不對稱。高利率不僅無助於降低信息不對稱,反而帶來“逆向選擇”的新問題,結果是金融風險的上升。高利率排斥優質客戶,吸引高風險借款人,這就是“逆向選擇”的含義。高利率—高風險客戶—高違約率—再提高利率,惡性循環很快就把P2P公司拖入資金鍊斷裂的絕境。 使用互聯網並不因此就具有網絡屬性,網絡屬性以商業模式爲必要條件。而P2P平臺上的同類客戶之間沒有互動,出借人和出借人彼此不相往來,借款人和借款人亦無交互,這就排除了梅特卡夫效應。平臺出售的產品表面上是貸款,本質上是信用風險評級,而風險評級的供應商只有平臺自己一家。平臺的職能不是單純的交易撮合,而是將借款人—出借人的一筆交易分成兩段,變成實質上的借款人—平臺和平臺—出借人的兩筆交易,中間插入了最關鍵的風險評估。正是這關鍵的一步阻斷了網絡的雙邊市場效應。 互聯網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和規律,迄今爲止也沒有創造出新的商業模式,但它確實爲我們開拓小微金融市場提供了一個有力的工具。 五、平臺 平臺以其巨大的雙邊市場效應、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成爲互聯網公司的首選商業模式。造就平臺的是進入壁壘而不是規模,規模不構成進入壁壘,市場的邏輯與此正好相反,建起壁壘才能做大規模。客戶價值既是建立平臺的前提,也是維護平臺的根本。補貼僅僅是價值從公司股東到用戶的轉移,而非價值創造。 六、共享 考察各類共享模式發現,它們不過是使用了互聯網的租賃業務。軟件的開源共享相當於公共品的民間供給,或爲精明的商業策略例如谷歌主持開發的安卓系統,或爲一羣有志之士對夢想的追尋(比如Linux操作系統),在更多情況下則爲兩者的混合。“共享經濟”的理論基礎是零邊際成本,遺憾的是,這一命題在現實中並不成立。 七、工業互聯網 2C的高峰已過,2B的大潮纔剛剛啓動。工業互聯網的意義在於和大數據相結合,或者說大數據就是工業互聯網的一部分,使企業有可能完成過去難以想象的工作 。 工業互聯網基本沒有梅特卡夫效應,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也無法和消費互聯網相比,它的行業和企業屬性非常強,成功的必要前提是具備專門的細分領域知識。工業互聯網以數字化爲先行,企業實現經營、生產、管理的全面數字化之後,才能做到工業4.0的萬物互聯也就是物聯網。
許小年先生的新書,激發了我的很多思考。他總結的互聯網商業的“四大效應(規模效應、協同效應、梅特卡夫效應、雙邊市場效應)”,提供了觀察和思考商業現象的邏輯框架,我覺得是個很好用的工具,推導和論證過程很值得學習;但書中的具體觀點,我並不都認同。 先說“規模效應”。規模效應形成的原因,是企業(尤其是製造業企業)的成本結構一般由“固定成本”和“可變成本”構成。可變成本天然可以被劃分進入每件產品,固定成本是被人爲“攤銷”到每件產品中。一定數量的固定成本,被攤銷到的產品的數量越多,每件產品分攤到的就越少,固定成本的產出就越大;同時,固定成本在總成本中佔比越高,隨着產品數量的增加,被分攤的速度越快,產出的價值也越大,更容易表現出“規模效應”(以上均假設產品供不應求,生產多少就能賣掉多少,沒有積壓)。這些分析和思考,讓我很受用。 但作者認爲互聯網產品服務每個用戶的固定成本佔比非常高,可變成本幾乎爲0。這個結論我很不認同。我猜作者做出這個論斷的思路,是借鑑了傳統制造業,將研發成本全部算做了固定成本,將原材料、工人工資等計爲可變成本。在製造業中,研發出的產品在銷售週期內很少迭代,這麼算沒問題;互聯網產品從誕生起就在不停迭代,研發成爲獲取和留住用戶所必須的“持續投入”,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隨着服務的用戶增加而不斷投入的,應屬於“可變成本”。 另外,隨着流量越來越貴,獲取用戶的成本也越來越高。這部分獲客成本也屬於可變成本。這麼算下來,互聯網產品的“可變成本”還是“幾乎爲0”麼?不是的話,基於這個假設的經濟分析是否也應當重新推導一下? 再說“協同效應”。協同效應一方面是固定成本被分攤的延續,提供一種服務而投入的固定成本,可以被擴展的新服務分攤,於是增加新服務的邊際成本很低。 這一點我很認同。除了研發等基礎投入的固定成本可以被多品類分攤,獲客成本一樣可以被分攤。但“協同效應”成立的更基礎條件,老產品帶來的客戶,對新產品也有需求,否則新產品賣不掉,很難形成“協同效應”。如果新產品是老產品的“互補品” ,即老產品的銷售可以自然激發用戶對新產品的需求,進而帶動新產品銷售,那將更容易形成協同效應。所以,打造協同效應,選品和營銷策略也是關鍵。 “梅特卡夫效應”和“雙邊市場效應”,我認爲更強調用戶之間“有效連接”的數量。如果用戶之間的連接關係不基於“角色”,那每兩個用戶間的有效連接都可能是雙向的,這種連接比有“角色劃分”的單向連接更有價值(可以視爲連接數“翻倍”)。但用戶的底層強需就那些,很容易形成一家獨大的局面。所以真正能把“梅特卡夫效應”發揮出來的一般都是行業巨頭。雙邊市場效應雖然有角色劃分,但能同時疊加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才能發揮出更大的力量,能做到這點的公司,“獨角獸”是入門級別。 這兩個效應對我最大的啓發,是如何甄別“有效連接”。之前不少產品看似是用戶間的連接(如曾經火爆的P2P),其實中間被平臺隔斷後,用戶間的“有效”連接數遠比看上去的少,所以商業價值也比很多人估計的低。未來新的商業模式(或者號稱的“新模式”)還會不斷出現,如何較爲客觀評估其未來價值,本書的思路值得反覆琢磨。 以上是個人的一點拙見,歡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