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克·吐溫
本書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的代表作。本文描寫王子愛德華和貧兒湯姆在一個陰差陽錯的偶然機會下,互相換了位置,王子變成了貧兒,貧兒成了王子。貧兒湯姆穿着王子的衣服在王宮裏盡享榮華富貴,還當上了英國的新國王。而真正的王子愛德華卻在外四處流浪,不得不忍受貧窮和乞丐們的欺凌和嘲諷。在好人霍頓的幫助下,愛德華王子經歷了重重劫難,改正了自己的壞習慣,最後終於回到了王宮。而貧兒湯姆在良心的譴責下,將不屬於自己的王位還給了真正的王子。此後,愛德華成了一位仁慈的君主,和他的子民一起過着幸福的生活。馬克·吐溫首次發表這篇作品時,在封面上寫道:“送給秀絲和克拉拉——父親”。由此可見,這是父親爲送給自己親愛的女兒們而寫的書。
故事很簡單,但是很有意思。 從這個故事裏,可以窺見當時英國是個什麼樣的社會,貴族是如何的尊貴奢侈,平民是如何的低賤。 國王在乞丐羣裏的時候,有一句話:“法律是社會公敵”,以及在監獄裏是國王通過其他囚犯所瞭解到的嚴酷法律,也可以知道當時的掌權者有多枉顧人命,不過賤民的命是不值錢的。
其實讀這本書純屬好奇,無意間看到它剛上架,所以就直接拿過來讀完了。並沒有花太長的時間,因爲讀了幾章之後我就基本知道了它講的是什麼故事。說實話,雖然其作者是大文豪馬克·吐溫,但是我不得不說這本書沒啥意思,更準確地說是,這本書可能並不適合我這個年紀來讀——它更像是給小孩子寫的故事,劇情很簡單,甚至略顯幼稚。所以,我覺得如果家裏有小孩子的話可以拿來當成故事書陪孩子讀一讀,如果是成年人,我覺得很難有人會有這個耐心去“騙自己”把這本書從頭到尾一絲不苟地讀完。 所以,事實證明,“選書”也確實是很有講究的,有時候若是隨便拿來一本書就讀反而會降低閱讀的“幸福感”。而在我看來,現在市面上的一些“暢銷書”很多都會給人造成這樣的困擾,當然,所謂暢銷書,包含很多種類,比如我之前讀了一本自媒體大號作者寫的暢銷書,我就覺得有“被騙”的嫌疑——全書由一些故事組成,每個故事無外乎是“我有一個朋友怎樣怎樣”“我的前同事怎樣怎樣”……舉例子之後再強行灌大道理。這樣確實不好。 當然,馬克·吐溫的這本書應該不屬於上述令人反感的“暢銷書”一類,而且馬克·吐溫因爲諷刺而享譽世界,我覺得這本書裏邊的故事也有這個傾向,比如,也許是諷刺了英國舊社會王室家族日常生活的那些繁文縟節以及王室爲尊的封建態度吧。如果是小孩子讀,未必會想到這些,但是,大人讀又感受不到那種單純的有趣兒。 算了,就說這麼多吧,因爲原則上讀完一本書就一定要寫一寫書評,這篇短評也是寫得略敷衍。但至少也算又讀了一本書吧。
很快就看完了,不過我看的不是電子版而是紙質書。 這本書因爲馬克吐溫我纔看的,故事劇情現在來看倒是挺老套,爲了記錄一下,先隨便寫點記錄在這,有時間的話再來寫,麼時間就算了: 關於身份轉變帶來的思考,面對誘惑,我們能夠像湯姆一樣成功找回自己的良心嗎?讓位給原來的國王,而不是偷偷的把真正的國王幹掉。他這種行爲就像拾金不昧,數額巨大的時候還能夠交給警察,而不是自己偷偷昧下嗎? 對當時英國的社會制度批判。裏面提到偷了13個半先令的東西就要被處死,還有莫名其妙的被誣陷爲女巫,然後被燒死,這都是很殘酷的法律,而且完全不公平。還有某些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也能被定罪,上層貴族對下層貴族的壓迫性是很嚴重的,下層人民生活的非常苦。 我還看到了一點,不管你是多麼奇怪,總有人喜歡你的。比如說湯姆,什麼也不知道,國王以爲他是瘋了,對他更加憐愛了,愛德華遇到邁爾斯,邁爾斯對他也是百般愛護,喜愛的很。國王和邁爾斯都是這樣,雖然以爲湯姆和愛德華瘋了,但是都還是歡喜的緊。所以我們要相信不管怎麼樣總是會有人喜歡自己的。
內容感覺不咋地,對於大人來說肯定是枯燥乏味,小孩子可能堅持不下吧,內容感覺點多嗦。😔
去看譯林的,這個不全,文法粗糙看着很難受。
馬克吐溫的作品一如既往的好看。在你貧窮和低谷的時候好貴的品格和不屈的意志也會成爲你擺脫困境的利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