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岸見一郎
因爲“不敢”幸福。幸福意味着要拒絕他人的期待,獨自確認自己的價值。正如阿德勒所說,人只有在感覺自己有價值的時候,才能獲得勇氣!日本哲學家岸見一郎與阿德勒心理學相遇,自1989年至今逾30年。在《被討厭的勇氣》 中,作者以哲人與年輕人的思想辯論展示了阿德勒心理學的能量。在《被拒絕的勇氣》中,作者運用阿德勒心理學爲衆人解答困惑:成功和幸福到底有什麼不同,擺脫社會期待的方法是什麼,怎麼做才能夠打破社交恐懼症、在非理性的情感關係裏如何自處。如果說一切煩惱都來自於人際關係,岸見一郎用《被拒絕的勇氣》給出瞭解決煩惱的答案:想要真正的幸福,唯有用艱難的拒絕代替簡單的從衆。
《被拒絕的勇氣》這本書,講的是在一個充滿社會期待的世界裏,人怎樣才能真正活得幸福。作者岸見一郎用的理論底子,是阿德勒心理學,寫法也很特別,用哲人和年輕人對話的方式來展開。 書裏先把幸福和成功分清楚了。成功是別人給你的評價,幸福是你自己內心的感受。太在意社會認可,反而容易把真正的幸福弄丟了。 那幸福到底從哪裏來?作者說,幸福意味着你敢於拒絕別人那些不合理的期待,自己去確認自己的價值。只有當你覺得自己是有價值的,才能真正擁有勇氣。 人際關係這塊講得也很透徹。人大部分的煩惱,其實都來自人際關係。而培養勇氣、學會拒絕,恰恰是打破人際束縛、重新建立自我認同的關鍵。 書裏還專門討論了教育和家庭壓力的問題。父母往往把“成功”當成對孩子的最大期望,結果孩子承受了很大的壓力。作者呼籲大家把關注點放回孩子的內心感受和心理健康上。 最後也給出了一些行動上的建議。比如通過正念、自我同情和反思練習,慢慢減少對社會評價的依賴,增強內心的安全感和韌性。在日常生活中去“直面當下”,不要總活在未來的預演或者過去的回憶裏。 整本書最終指向的是一種生活態度:放下對他人認同的執念,用勇氣去守護自己的價值。只有這樣,在複雜的人際關係中,才能體會到真正的幸福。
這個書名可能是爲了強行承接《被討厭的勇氣》,但實際上這本書講的是關於幸福的議題,着實有點讓人摸不着頭腦。雖然一如既往的雞湯味沖鼻,但確實有一些我還蠻喜歡的觀點,另外還包含了一些對讀者煩惱的回覆,讀一讀挺有意思(但實話說,這些問答要是拿到知乎上,恐怕是會被罵過於聖父、站着說話不腰疼的23333 書中的一些論點,姑且一記: -有關幸福,我們處於全知和無知之間。 -幸福對於每個人而言是獨創的,屬於質的範疇;而成功是普遍的,屬於量的範疇。 -幸福關於存在,成功關於過程。成功是幸福的手段。 -幸福的必要條件,是認可自己,愛自己。 -成爲大人的三個條件:自己的課題自己負責,自己的價值由自己決定,丟棄以自我爲中心的思維模式。 -獲得幸福=發現自己是幸福的 -幸福不只是內在的東西,還是外在顯現的東西。能使他人幸福的纔是真正的幸福。 -所有煩惱都來自人際關係,所有幸福也來自人際關係。 -“人不是因爲幸福而笑的,是因笑而感到幸福。”
讀書筆記 一·我們的不幸是誰的錯 心理學3巨頭:弗雷德·阿德勒(個體心理學:目的論。),弗洛伊德(精神創傷:原因論),榮格(人格,性格,情結,心理學:因果論)。 如果我們一直依賴原因論,就會永遠止步不前。 1心理學創傷根本不存在 (1)決定我們自身的不是過去的經歷,而是我們自己賦予經歷的意義。也就是我們解讀或者看待事物的態度,消極還是積極。 (2)我們大家都是爲了某種目的而活。唯樂原則:追求快樂,逃避痛苦。 2憤怒都是捏造出來的 (1)爲了大發雷霆而製造怒氣。也就是說我們想通過大發雷霆來震懾犯錯誤的人,進而使對方認真聽自己的話。作爲相應手段,我們便捏造了憤怒這種感情。也就是說情緒都是我們捏造出來的,與對方無關。 (2)所謂憤怒其實只是可放可收的一種手段而已。有一天母親和女兒大聲爭吵,正在這時候,電話鈴聲響了,是女兒班主任,母親馬上變得彬彬有禮。一放下電話又變得怒氣衝衝。一旦我們意識到情緒是一種可收可放的手段,就不會再被情緒所控制。 (3)弗洛伊德說錯了 以精神創傷爲代表的弗洛伊德式的原因論就是變相的決定論,是虛無主義的入口。爲自己的不幸找原因,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幫助,重要的是以後怎麼做。 (4)蘇格拉底(柏拉圖)和阿德勒: 改變的第一步是理解,答案不應該是從別人那裏得到的,而是自己親自找出來的。人教人教不會,事教人。 3你想變成別人嗎 如果不能感到幸福的話,就不可以一直這樣,重要的不是被給予了什麼,而是如何去利用被給予的東西。我們的快樂並不是擁有什麼,而是怎樣利用擁有的什麼。 4我的不幸,皆是自己選擇的 我們需要的不是更換而是換新。現在的我之所以不幸是因爲我親手選擇了不幸。生活方式可以重新選擇。 善:僅僅“有好處”這一層含義;惡:有“無好處”的意義。 純粹想要做惡或者做善而無好處的人根本不存在。我認爲不幸對自己而言是一種善,有好處。 5人們常常下定決心不改變 (1)生活方式:社會認知(如何看世界,世界觀),自我認知(如何看自己,人生觀);把這些“賦予意義的方式”就是我們的生活方式。狹義上可以理解爲性格,廣義上來說包含了世界觀,人生觀。 (2)人生狀態:假設用封閉式的思維向內歸因到性格,那我們就會帶有不可改變這一感覺。用開放式的思維向外歸因到世界觀,那就有改變的可能性。是我自己主動選擇了自己的生活方式。(6~12歲左右無意識選擇的結果) (3)假若生活方式不是先天被給予的,而是自己選擇的結果,那就可以由自己重新進行選擇。我們以爲自己沒得選,其實是自己放棄選擇。 (4)我們無法選擇出身(先天),生活方式是我們自己選擇的(後天)。我們要對自己選擇的行爲所造成的人生狀態負責。對自己的所有選擇,一言一行負責。 (5)我們之所以無法改變,是因爲自己下了“不改變”的決心。我在不斷地下着不改變自己生活方式的決心。(安逸,熟悉,可預見,可控制,從而讓自己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即使我們有各種不滿,但還是認爲保持現狀更加輕鬆,更能安心。然而內心卻總是不甘,總有一天會被迫改變。 (6)想要改變生活方式需要很大的勇氣去面對變化產生的不安,不滿,不確定。也就是說我們缺乏:獲得幸福的勇氣。我準備好了嗎? 6我的人生取決於當下 (1)拋棄現在的生活方式的決心 活在“如果怎樣怎樣”之類的假設之中,就根本無法改變。正是我爲自己不做改變找的藉口。實際上我是想通過不去做這一方式來保留一種“如果做的話我也可以”的可能性。即不願意出去被人評價,更不願去面對做不好的事實,只想活在這種可能性中(自我安慰)。害怕失敗,受傷,打擊。 (2)改變就是:只有去做了,才能夠有所成長,也許會明白應該選擇別的道路,總之可以有所發展。痛苦的生活方式:就是想要改變,卻又不斷扯出各種不能做的理由。自己把人生變得複雜繼而難以獲得幸福。也就是現實與理想的差距越大,越痛苦。 (3)想要改變:如果要改變自己對世界(社會認知)和自己(自我認知)的看法(生活方式),就必須改變自己的溝通方式(開放性),以及改變自己的行爲方式(思維境界)。我依然是我,只要重新選擇生活方式就可以了。也就是從心開始。 (4)無論之前的人生發生過什麼,都對今後的人生如何度過沒有影響。決定生活在過去,還是此時此刻的是我自己。過去無法改變,唯一能改變的只有現在。 二·一切煩惱都來自人際關係 1爲什麼討厭自己 (1)下定了“不要喜歡自己”的決心,爲了達到不要喜歡自己的目的:自我逃避(害怕被拒絕和被否定)。因爲我們是靠不喜歡自己的缺點,才能讓自己接受對自我和社會不滿以及不順利的人生。還要用自己的缺點來安慰自己。自欺欺人,人這一輩子騙的最多最狠的居然是自己。 (2)接納現在不完美的自己,鼓勵自己勇敢向前。我們對自己不滿,所以纔會對一切不滿。討厭自己,纔會討厭別人。無法接納自己的不完美,纔會挑剔別人的缺點。 (3)害怕被人討厭,害怕受傷。 與其被人討厭,不如討厭自己,目的是:避免在與人際關係中受傷。只要變成一個只看自己缺點,極其厭惡自我,儘量不攝入人際關係的人就可以了。即便遭到別人的拒絕,還可以用我有這樣的缺點纔會遭人拒絕,來安慰自己。保持滿是缺點的“這樣的自己”對我來說是一種不可替代的善,也就是說有好處。需要爲自己的不滿不幸找原因找出口,於是自我安慰。 2一切煩惱都是人際關係的煩惱。 (1)我們要想體會孤獨也需要有他人的存在。之所以孤獨並不是因爲只有自己一個人,而是感覺到自己被周圍的他人,社會和共同體所疏遠纔會孤獨。也就是說,人只有在社會關係中才會成爲個人。內部煩惱,根本不存在。明明在人羣中,卻格格不入。 3自卑感主要來自主觀的臆造 (1)自卑:就是一個關於自我價值判斷的詞語,劣等感就是價值更少的感覺。 (2)我們的身高(高矮)、體重(胖瘦)、長相(美醜),並不是劣等性。問題在於我如何看待這種身高體重長相以及賦予它什麼樣的價值(優點還是缺點)。 (3)我們對自己不滿的感覺,是因爲我們是在片面的與他人作比較,並不是客觀上的劣等性,而是主觀上自卑感。 (4)困擾我們的自卑感不是“客觀性的事實”而是“主觀上的解釋”。但是主觀有一個優點就是可以用自己的手去選擇。把自己的身高體重長相看成優點還是缺點,全憑我自己主觀決定,正因爲如此,我纔可以自由選擇。 (5)選擇:價值必須建立在社會意義之上。比如:任何商品,在有需求的人面前,它纔是有價值的;在沒需求的人面前,它只會變成負擔。愛情也一樣,對方需要,我就有價值;一旦不需要,我就是負擔。 4自卑情結只是一種藉口 (1)首先人類的生活方式是羣居,存在競爭壓力,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爲了擺脫這種無力狀態,繼而就有了普遍欲求,阿德勒稱其爲“追求優越性”。(希望進步,追求理想狀態) (2)無法達成理想的自己就會產生一種自卑感。失落,給自己找原因(安慰),覺得自己不完美,不值得。 (3)無論追求優越性,還是自卑感,都不是一種病態,而是一種能夠促進健康,正常努力和成長的刺激條件。明白自己的不足,所以纔會努力學習進步。 (4)自卑情結並不是自卑感,自卑感:只是一種不滿足的感覺,可以變成動力;而自卑情結類似於俄狄浦斯情結:(戀父或者戀母情結),是一種複雜而反常的心理狀態。而自卑情結是指把自己的自卑感當做某種藉口使用的狀態。就是不想努力,也不想改變,安於現狀。 (5)自卑情結,外在表現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大肆宣揚:“我因爲有A所以才做不到B”這樣的理論。想通過這種方式證明自己,如果可以,我也可以。 (6)外部因果律:將原本沒有任何因果關係的事情解釋成似乎有着重大因果關係一樣。簡單地說就是害怕進步改變或者不想真正的努力,不願意爲了改變自我而犧牲目前所享受的樂趣。也就是拿不出改變的勇氣,即使不滿或者不自由,還是更願意維持現狀。但爲了讓自己心安理得,於是找原因安慰自己。 5越自負的人越自卑(人的雙面性對立面) (1)自卑的另一面自負:那些用語言或態度表明自己的自卑情結的人和聲稱“因爲有A所以纔不能做到B”的人。言外之意就是:“只要沒有A,我也會是有能力,有價值的人”。通過幻想安慰自己。 (2)沒有人能夠長期忍受自卑感。擁有自卑感:即感覺目前的“我”有所欠缺的狀態,如此一來問題在於:如何去彌補欠缺的部分。最健全的狀態應該是想要通過努力和成長去彌補所欠缺的部分。但是沒有這種勇氣的人就會陷入自卑情結。繼而產生無法成功的挫敗感,並用如果假設之類的話來暗示安慰自己的能力。意思是:我只不過是因爲外部因素所埋沒,‘真正的我’其實非常優秀。通過假設安慰自己。 (3)自卑感有時會發展成另一種特殊的心理狀態:優越情結。也就是說:雖然苦於強烈的自卑感,又沒有勇氣通過努力和成長的健全之手去改變;同時也無法忍受“因爲有A所以才做不到B”的自卑情結,接受不了“無能的自己”。於是用更加簡便直接的方法來進行補償:表現得好像自己很優秀,繼而沉浸在一種虛假的優越感之中。自我迷戀。 (4)優越情結的外在表現:權勢張揚,通過誇張的方式來顯示自己特別的存在。通過外部條件抬高自己,來表示虛假優越感。越炫耀,越缺失(在意)。 (5)反之:如果有人驕傲自大,那他一定是因爲他有自卑感。故意炫耀自己很優秀,來隱藏自己的自卑情結。每個人性格隱藏的對立面。 (6)誇耀不幸:就是說,那些津津樂道甚至誇耀自己成長史中各種不幸的人。即使別人伸出援手,也拒絕的人。其實是,想要藉助不幸來顯示自己“特別”,他們想要用不幸(脆弱)這一點來壓住別人。 (7)以自己的不幸爲武器來支配對方。列如:生病的時候,受傷的時候,失戀的時候等,很多人都會用這種態度來使自己成爲“特別的存在”。 (8)只要把自己的不幸當作保持“特別”的武器來用,那人就會永遠需要不幸。 6人生不是與他人的比賽 (1)一提到“追求優越性”,往往容易被認爲是盡力超越他人,踩着別人往上爬的印象。在同一個平面上既有人走在前面,也有人走在後面。雖然行進距離和速度各不相同,但大家都是平等地走在一個平面上。所謂“追求優越性”是指不斷朝前邁進,並不是比別人高出一等的意思。人格和生命是平等的。 (2)不與任何人競爭,只要自己不斷前進即可。健全的自卑感不是來自與別人比較,而是來自與“理想的自我”的比較。我們雖然不同但平等。價值在於不斷超越自我。人生的價值在於不斷學習進步。 7在意我長相的,只有我自己。 (1)如果在人際關係中存在競爭和比較,那人就不可能擺脫人際關係的煩惱,也就不可能擺脫不幸。必然會產生優越感(空虛)和挫敗感(苦惱)。 (2)如果意識到競爭或勝負,那麼就勢必會產生自卑感。因爲常常拿自己和別人相比較就會產生“優於這個,輸於那個”之類的想法,而自卑情結和優越情結就會隨之而生。不知不覺就會把他人乃至整個世界看成“敵人”。 (3)“敵人”:也就是會認爲人人都是隨時會愚弄、嘲諷、攻擊甚至是陷害自己,是絕不可以掉以輕心的敵人,而世界則是一個恐怖的地方。競爭的可怕之處就在於:不管勝負,只要處於競爭之中的人就一刻也不得安心,時時刻刻感到威脅危險,感覺不到幸福快樂。時時刻刻處於緊繃的狀態之中,感覺不到片刻的安寧平靜喜悅。 (4)自我意識過剩,在意我的只有我自己。實際上每個人最關注和最在意的只有自己,根本沒有人有心思和精力像我們以爲的那樣時時刻刻關注我們,在意我們。 (5)站在競爭關係的角度來考慮人際關係:把他人的幸福看作“我的失敗”,所以才無法給予祝福。比較心理。 (6)如果能夠體會到“人人都是我的夥伴”,那麼對世界的看法將會截然不同。 8人際關係中的“權力鬥爭”與復仇 (1)如果遭人當面生氣(責難,辱罵等),我就會考慮一下那個人隱藏的“目的”。當被對方的言行激怒的時候,也要認清對方是在發起“權力之爭”。想要通過權力之爭,來達到讓不順眼的你屈服的目的。絕不可以上當。 (2)權力之爭的目的是:想要通過獲勝來證明自己的力量。不管誰勝誰負,都會進入到下一個階段:復仇。例如:問題孩子通過自殘的方式報復父母。 (3)人際關係一旦發展到復仇的階段,幾乎就不可能調和了。爲了避免這一點,在受到爭權挑釁時絕不可以上當。 9承認錯誤,不代表我失敗了 (1)面對人格攻擊,我們正確要做的是對對方的任何行爲不做反應,沒必要跟對方用一樣的方式:“發怒”形態來交流。不是不能發怒,而是沒必要依賴發怒這一工具。昇華的做法是表達情緒感受,而不是情緒失控表達。需要注意的是:無論認爲自己多麼正確,也不要以此爲由去責難對方。 (2)人在人際關係中一旦確信“我是正確的”,就已經步入了權力之爭。我是正確的,也就是說對方是錯誤的。一旦這樣想,辯論的焦點變會從“主張正確性”變成了“人際關係的方式”,最終會從“對錯”演變成分“勝負”的“權力之爭”。 (3)如果我認爲自己正確的話,那麼無論對方持什麼意見都應該無所謂。對錯已不重要。 (4)承認錯誤,賠禮道歉,退出權力之爭,這些都不是失敗,而是勇氣與擔當。 10人生三大課題: 工作課題,交友課題,愛的課題 1因爲勇氣受挫的我在逃避“人生課題”。 (1)行爲方面的目標有“自立”和“與社會和諧共處”這兩點。支撐這種行爲的心理方面的目標是“我有能力”及“人人都是我的夥伴”這兩種意識。 (2)直麪人生課題:工作,交友,愛情。人際關係有距離和深度:三大羈絆。 一個個體在想要作爲社會性的存在生存下去的時候,就會遇到不得不面對的人際關係,這就是人生課題。 2工作課題:原則上來說,根本不可能存在不需要與他人合作完成的工作。 (1)工作上的人際關係門檻最低,因爲有共通目標,即使相互嫌棄也可以或者必須合作。在下班或者離開後又可以變回他人關係。 (2)在這個工作課題出現問題的是那些被稱爲自閉的人。自尊心極低,懷疑工作的意義,討厭被貼上各種無能之類的標籤,更害怕無可替代的“我”的尊嚴受到傷害。 2浪漫的紅線和堅固的鎖鏈 (1)交友課題是指脫離了工作學校等,更廣泛意義上的朋友關係。朋友不在於數量,而在於距離和深度,也就是質量。 阿德勒心理學不是改變他人的心理學,而是追求自我改變的心理學。 (2)愛的課題:戀愛關係;家庭關係;親子關係。相互束縛的關係很快就會破裂。 當對方能夠感覺到“與這個人在一起可以無拘無束”的時候,才能體會到愛。既沒有自卑感也不必炫耀優越性,能夠保持一種平靜而自然的狀態,也就是做真實的自己,真正的愛應該是這樣。 另一方面,束縛是想要支配對方的表現,也是一種基於不信任感的想法。與一個不信任自己的人處在同一個空間裏,那就根本不可能保持一種自然狀態(平衡)。如果想要和諧的生活在一起,那就必須把對方當成平等的人。也就是克服自卑情結和優越情結。 (3)假如戀愛關係及婚姻關係是用紅色絲線系起來的話,難以維續的話,還可以選擇分手和離婚;那親子關係就是用堅固的鐵鏈聯結起來的關係,剪不斷理還亂。首先,不能夠逃避。無論多麼困難的關係都不可以選擇逃避,必須勇敢面對。即使最終剪斷,也要首先選擇面對。最不可取的就是在“這樣(維持表面)”的狀態下止步不前。問題家庭容易造成問題行爲的孩子。 3“人生謊言”教我們學會逃避 (1)戀愛中的對方並沒有變,只是自己的目的(期待)變了(想要結束關係),感受變了(由喜歡到討厭)。喜歡想要,放大對方優點;討厭不需要,挑剔對方的缺點。 (2)這種企圖設立種種藉口來回避人生課題的情況叫作“人生謊言”。對於自己目前所處的狀態不滿意,把責任轉嫁給別人,通過歸咎於他人或者環境來逃避人生課題,對自己撒謊,同時也對周圍的人撒謊。 (3)決定我生活方式的不是其它任何人,而是我自己,爲什麼要別人爲自己的生活方式負責。幸或不幸都是我自己選擇的結果。 4勇氣的心理學 (1)不是擁有的心理學,而是使用的心理學。 我現在的生活方式並不是過去造成的,而是我選擇的結果,既然如此,那我就可以重新選擇。我有這種力量,但不一定有這種勇氣。 三、讓干涉我生活的人見鬼去吧 1自由就是不在尋求認可 貨幣是被鑄造的自由,人際關係中尋求認可的羈絆限制了我們的自由。 2要不要活在別人的期待中 (1)得到他人的認可的確很讓人高興,本質上只有得到了他人的認可,我們才體會到“自己有價值”。通過他人的認可,我們能消除自卑感,增加自信心。但這是有條件的,並且是短暫的。 (2)賞罰教育:如果做了恰當的事情就能得到表揚;而如果做了不恰當的事情就會受到懲罰。在這種教育模式下,會產生一種錯誤的生活方式:如果沒人表揚,我就不去做好事,如果沒人懲罰,我也做壞事。只有外部壓力,沒有內在動力。 (3)我們“並不是爲了滿足別人的期待而活着”。我們沒必要爲了滿足別人的期待而活着。我們沒必要取悅任何人,任何人也沒必要取悅我們。 (4)倘若自己都不爲自己而活的人生,那還有誰爲自己而活?如果一味尋求別人的認可,在意別人的評價;就會按照別人的期待去生活,也就捨棄了真正的自我,最終活在了別人的人生中。反之,那他人也不是爲了滿足我的期待而活。 (5)我們想要取得別人的認可的時候,幾乎所有人都會採取“滿足別人的期待”這一手段;這其實都是受了“賞罰教育”這一模式的影響。然後就算我們滿足了別人的期待,也不一定會獲得我們想要的獎賞,於是失落,痛苦,不甘就產生了。更嚴重的是如果我們一味在意別人的視線,害怕別人的評價。根本就無法做真正的自己,離自己的內心越遠,我們就越會覺得分裂,生活也就越痛苦。 3課題分離 (1)把自己和別人的“人生課題”分開來。我們必須從“這是誰的課題”這一觀點出發,把自己的課題和別人的課題分離開來。 (2)不干涉他人課題:基本上,一切人際關係矛盾起因都是對別人的課題妄加干涉或者自己的課題被別人妄加干涉。 (3)辨別究竟是誰的人生課題方法非常簡單,只需要考慮一下:“某種選擇所帶來的結果最終要由誰來承擔?” (4)能夠改變自己的只有自己,把馬帶到水邊,但不能強迫其喝水。倘若無視本人意願而強迫其“改變”,那結果只會是日後產生更加嚴重強烈的反作用。 4即使是父母也得要放下孩子的課題 (1)對孩子的課題不妄加干涉和過度關注,而是告訴孩子在他困惑的時候我隨時準備給予援助。 (2)即使父母再怎麼揹負孩子的課題,孩子依然是獨立的個人,不會完全按照父母的期待去生活。 (3)信任別人是我們的課題,但是如何對待我的信任就是對方的課題。如果分不清界限而把自己的希望強加給別人,就變成粗暴的干涉了。 (4)愛的課題:即使對方不如自己所願也依然能夠信任和愛。這纔是真正的愛,接納和包容,在需要的時候提供援助。干涉甚至負擔起別人的課題會讓自己的人生沉重而痛苦。 5放下別人的課題,煩惱輕輕飛走 (1)選擇自己認爲最好的道路,別人如何評價我的選擇,那是別人的課題,我無法左右。 (2)分離的核心就是:別人怎麼想,那是別人的課題,我怎麼做,那是我的課題。 (3)不去幹涉別人的課題也不讓別人干涉自己的課題。因爲不想工作,所以才製造一個討厭的上司;因爲不願意接受無能的自己,所以才製造一個無能的上司;因爲害怕傷害,想要逃避(放棄),所以才挑剔對象的缺點。別人怎麼樣那是別人的課題,我只需要誠實正確處理自己的課題。要冷靜劃清界限,爲自己的生活負責。 6砍斷“格爾迪奧斯繩結” (1)像這樣盤根錯節的人際關係中的羈絆,已經無法用普通辦法解開了,必須用全新的手段“課題分離”將其切斷。矯枉必須過正。 (2)課題分離並不是人際關係的最終目標,而是入口。真正意義上做到尊重。 (3)想要構築良好的人際關係也需要一定的距離。伸手即可觸及,但又不踏入對方領域,保持這種適度距離非常重要。 (4)羈絆的本質:受“回報”思想,束縛,如果對方爲自己做了什麼——即使那不是自己所期望的事情——自己也必須給予報答。反之,也會產生:因爲我爲你做了這些,你就應該給予相應回報的想法。我們即不可尋求回報,也不可受其束縛。 (5)沒有學會直面困難的孩子最終會想要逃避一切困難。 7對認可的追求,扼殺了自由 (1)我們在某種程度上希望被幹涉或者希望他人來決定自己的道路,然後就可以不用對自己負責。按照別人的期待生活會比較輕鬆,因爲那是把自己的人生託付給了別人,比如走在父母鋪墊好的軌道上。儘管有各種不滿,但只要在軌道上走着就不會迷路。但是隻要自己決定自己的道路,那就有可能會迷路,甚至面臨着“該如何生存”這樣的難題。 (2)是選擇別人的認可,還是選擇得不到認可的自由之路,這是非常重要的問題。思考一下:在意別人的評價,看着別人的臉色,爲了滿足別人的期待而活,這或許的確能夠成爲一種人生路標,但這卻是極其不自由的生活方式。(3)不想被任何人討厭——爲了滿足別人的期望而活,以及把自己的人生託付給別人,這是——一種對自己撒謊也不斷對周圍人撒謊的生活方式。 (4)干涉別人的課題纔是以爲我中心的想法。選擇了不自由生活方式的大人看着自由活在當下的年輕人就會批判其“享樂主義”。當然,這其實是爲了讓自己接受不自由生活而捏造的一種人生謊言。 8自由就是被別人討厭 (1)傾向性:不想被別人討厭,這對人而言是非常自然的本能性慾望和衝動性慾望。自由就是能夠抵抗傾向性的本能慾望,也就是說:自由就是被人討厭。 (2)毫不在意別人的評價,不害怕被人討厭,不追求他人認可,如果不付出以上代價,那就無法貫徹自己的生活方式,也就不能獲得自由。別人怎麼想那是別人的事,對我的生活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幫助。 (3)不畏懼被人討厭而是勇往直前,不隨波逐流而是激流勇進,這纔是對人而言的自由。比起別人如何看自己,我更關心自己過得如何。自己都不關心自己在乎自己,還有誰會在乎自己。 (4)獲得幸福的勇氣也包括被人討厭的勇氣,一旦擁有這種勇氣,我的人際關係也會一下子變得輕鬆起來。 9人際關係的“王牌”,握在我自己手裏 (1)對我來說,不修復父母及家庭關係更合適,因爲如果自己的人生不順利就可以歸咎到父母,家庭,這種選擇對我來說是一種善,同時也是對父母的一種報復。 (2)人際關係之卡:按照原因論認爲:“是因爲被打所以才與父母不和”,那我現在就只能束手無策了。但如果認爲“因爲不想與父母和好所以才搬出被打的記憶”,那“關係修復之卡”就會握在自己手中。我只要改變“目的”,事情就能解決。 (3)人際關係之卡總是握在自己手中。很多人認爲人際關係之卡由他人掌握着,正因爲如此才非常在意“那個人怎麼看我”,選擇滿足他人希望的生活方式。通過課題分離,我們發現,其實一切的卡都掌握在自己手中。主動權選擇權一直都在我們手上。 總之把改變自己當成操縱他人的手斷也是一種極其錯誤的想法。 (4)要改變人際關係,首先要改變自己,如果被認可欲求所束縛,那麼人際關係卡就永遠掌握在他人手中,那我們永遠不可能有自由。 四、要有被討厭的勇氣 1個體心理學和整體論 把人看作不可分割的存在和作爲‘整體的我’來考慮的方式叫作“整體論”。 2人際關係的終極目標 (1)共同體感覺:把他人看作夥伴並能夠從中感到‘自己有位置’的狀態,就叫共同體感覺。 (2)共同體感覺(對社會的關心)是幸福的人際關係的最重要指標。社會最小單位“我和你”,只要有兩個人存在,就會產生社會,產生共同體。把“對自己的執着”變成對他人的關心。 (3)“拼命尋求認可”反而是以自我爲中心?對自己的執着也就是以自我爲中心。不能進行“課題分離”,一味拘泥於認可欲求的人也是極其以自我爲中心的人。表面上是在時時刻刻關注別人,實際上眼裏只有自己,失去了對他人關心的“我”,也就是以我爲中心,同時也是對自己的執着。 (4)一味在意“他人怎麼看”的生活方式正是隻關心“我”的自我中心式的生活方式。表面上是在關注別人,真正在意的卻是別人對我們的態度。 3我不是世界的中心,只是世界地圖的中心 (1)首先,我們作爲共同體中的一員從屬於共同體,能夠感覺到在共同體中有自己的位置並能體會到“可以在這裏”,也就是擁有歸屬感。 (2)自己的人生主人公是我,但是,並不意味着“我”君臨於世界的中心。只關心自己的人往往認爲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對於這樣的人來說:他人只是“爲我服務的人”;他們甚至會認爲“大家應該爲我服務,應該優先考慮我的心情。”正因如此我們超越了“人生的主人公”,進而越位到“世界的主人公”。因此,在與他人接觸時總是會想“這個人給了我什麼”。這種期待並不能每次都被滿足。 (3)別人並不是爲了滿足我的期待而活。 當期待落空的時候,我們往往會大失所望並感覺受到了極大的屈辱,而且還會非常憤怒,產生諸如:“那個人什麼也沒有爲我做”,“那個人辜負了我的期望”,或者“那個人不再是朋友”之類的想法。抱着這種信念的人很快就會失去“朋友”。 (4)每個人都像世界地圖中的國家一樣以自我爲中心。然而,如果用地球儀來看,每個人站在的角度不一樣,都是中心,站在他人的角度又都不是中心。我並不是世界的中心,我是共同體的一部分,而不是中心。 (5)歸屬感並不是靠“可以在這裏”就可以得到的,它必須靠積極地參與到共同體中去才能感受得到。就是直面“人生課題”。也就是不逃避人際關係課題,積極主動地去面對。積極主動參加與融入共同體:不再是考慮“這個人會給我什麼”,而是必須思考:“我能給這個人什麼”。 (6)歸屬感不是生來就有的東西,要靠自己的手去獲得。只有付出了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 4在更廣闊的天地尋找自己的位置 (1)共同體的範圍無限大。共同體的感覺是指“把他人看成朋友,並在其中能夠感受到自己的位置。”我們在尋求歸屬感的時候,在越小的共同體中,我們的歸屬感更強。 (2)傾聽更大共同體的聲音:當我們在某個共同體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也就是沒有歸屬感的時候,然後就會逃避到更小的共同體。並且還會躲在裏面不出去,有時候甚至會陷入家庭暴力等不良狀況,想要通過這樣做來獲得某種歸屬感。當我們在人際關係中遇到困難或者看不到出口的時候,首先應該考慮的是“傾聽更大的共同體聲音”,某個共同體的常識規則只適用於此共同體內。而我們要遵從更大共同體的常識。 (3)活在害怕關係破裂的恐懼之中,那是爲他人而活的一種不自由的生活方式。沒必要固執於眼前的小共同體。還有更多其他的“我和你”,更多其他的“大家”,更多更大的共同體一定存在。 5批評不好——表揚也不行? (1)橫向關係:不批評也不表揚(平等) 在教育孩子或培養部下的時候,一般人都認爲只有兩種方法:批評教育,表揚教育,結合起來就是賞罰教育。 (2)賞罰教育:表揚和批評這種行爲含有“有能力者對沒能力者所做的評價”這方面的特點。無意之中製造了一種上下級關係即縱向關係。目的在於“操縱比自己能力低的對方”,其中既沒有感謝,也沒有尊重。唯一的區別只有“用糖果還是用鞭子”的區別,其背後的目的都是操縱。 (3)反對一切“縱向關係”,提倡把所有人際關係都看作“橫向關係”。希望被別人表揚或者反過來想要去表揚別人,這是一種把人際關係都理解爲“縱向關係”的證明。雖不同但平等的關係即是“橫向關係”。 (4)自卑感原本就是從縱向關係中衍生的一種意識。因爲我不夠好,所以被懲罰。反之,自信感是優越感的衍生品,因爲我足夠好,所以被表揚。 只要能夠對所有人都建立起“雖不同但平等”的橫向人際關係,那就根本不會產生自卑情結。 6有鼓勵纔有勇氣 (1)正因爲把人際關係看成縱向關係,把對方看得比自己低,所以纔會去幹涉。希望通過干涉(操縱)行爲把對方導向自己期待的方向。這是堅信自己正確而對方錯誤。也許本意是出於善意,但結果卻是妄加干涉,因爲這是想要按照自己的意願去操縱對方。 (2)干涉和援助,干涉就是對別人的課題妄加干預,做出指示或者期待。而援助的前提是課題分離(誰來承擔責任)和橫向關係(不同而平等)。在理解了對方的課題這個基礎上再去考慮能做的事情,具體就是不去居高臨下的去命令方式,而是努力地幫助引導對方本人重建自己有能力的自信以及提高其獨立應對課題的能力。並不是強制,而是在課題分離的前提下,幫助他用自己的力量去解決,也就是可以“把馬帶到水邊,而不強迫其喝水”。 (3)即不表揚也不批評,直面課題的是本人,下定決心的也是本人,這種基於橫向關係的援助稱爲鼓勵。 (4)因爲人會因爲被表揚而形成“自己沒能力”的信念。因爲得到表揚而感到喜悅,那就等於是從屬於縱向關係和承認“自己沒能力”。因爲表揚是“有能力者對沒能力者所作出的評價”。 (5)首先應該進行課題分離,然後應該在接受雙方差異的同時建立平等的橫向關係。鼓勵則是在這種前提下提供援助,主要形式是幫助對方獲得信心,獲得能力。 7有價值就有勇氣 (1)用真誠地表示感謝,尊敬或者喜悅的話來傳達自己的感受,就是基於橫向關係的鼓勵。最重要的不是“評價”他人。人在聽到感謝之詞的時候,就會知道自己能夠對別人有所貢獻。 (2)人只有在能夠感覺到自己有價值的時候纔可以獲得勇氣。如果能夠認爲“自己有價值”的話,那個人就能夠接納自我並建立起直麪人生課題的勇氣。 (3)人只有在可以體會到“我對共同體有用”的時候才能夠感覺到自己的價值。就是通過爲共同體也就是爲他人服務能夠體會到“我對別人有用”,不是被別人評價說“很好”。 (4)主觀上能夠認爲:“我能夠對他人做出貢獻”。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體會到自己的價值。對別人寄予關心,建立橫向關係,使用鼓勵法,這些都能夠帶給自己“我對別人有用”這一實際感受,繼而就能增加生活的勇氣。 8只要存在着,就有價值 (1)請不要用“行爲”標準而是用“存在”標準去看待他人。不要用他人“做了什麼”去判斷,而是應對其存在本身表示喜悅和感謝。如果按照存在標準來考慮的話,我們僅僅因爲“存在於這裏”,就已經對他人有用,有價值了。 (2)存在標準上的感謝就是:僅僅活着這件事本身就可以支撐着家人的心,發揮巨大的作用。對於自己,請不要用“行爲”標準去考慮,而是要用“存在”標準上去接納。 (3)我們在看待他人的時候,往往會先任意虛構一個“對自己來說理想的形象”,然後再像做減法一樣地去評價。例如:父母全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樣樣都是滿分的。如果跟這種——根本不存在的——理想孩子的形象相比(也就是大多數父母口中別人家的孩子),就會對自己的孩子產生種種不滿。從理想形象的100分中一點點地扣分。這正是“評價”的想法。 (4)不要這樣,而應不將自己的孩子跟任何人相比,就把他看作他自己,對他的存在心懷喜悅和感激,不是按照理想形象去扣分,而是從零點出發。能夠這樣做的話,就是對“存在”本身表示感謝。 (5)必須得有人開始。即使其他人不合作,那也跟我沒關係。我的意見就是這樣:應該由我來開始。不必去考慮他人是否合作。 9無論在哪裏,都可以有平等的關係 (1)首先與他人之間,只有一方面也可以,要建立起橫向關係來。如果我與某人建立起了縱向關係,那我就會不自覺地從“縱向”去把握所有的人際關係。 (2)如果能夠與某個人建立起橫向關係,也就是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平等關係的話,那就是生活方式的重大轉變。以此爲突破口,所有人際關係都會朝着“橫向”發展。 (3)重要的是意識上的平等以及堅持自己應有的主張(衆生平等:人格和生命及尊嚴上的平等)。察言觀色地隸屬於縱向關係,這纔是想要逃避自身責任的不負責任的行爲。如果按別人的指示去做,而以失敗告終。這是誰的責任?我沒有責任嗎?我有拒絕和提出更好方法的餘地,但是我爲了逃避其中的人際關係矛盾,也爲了逃避責任,而認爲“沒有拒絕的餘地”,被動地從屬縱向關係。 五、認真的人生“活在當下” 1過多的自我意識,反而會束縛自己 (1)正因爲厭惡自己,所以才關注自己;正因爲對自己沒自信,所以纔會自我意識過剩。自我意識總是在牽絆着自己,嚴重束縛着自己的言行。根本不允許我們無拘無束地做真正的自己。 (2)不是肯定自我,而是接納自我。 我對本真的自己沒有信心,所以才儘量避免在人際關係中展露本真的自己。如果是自己一個人的時候卻可以無拘無束。並不是“本真的自己”不存在,而是無法在人前展露出來。 (3)把對自己的執着轉換成對他人的關心,建立起共同體的感覺。需要從以下三點做起:“自我接納”,“他者信賴”,“他者貢獻”。 2“自我接納” 自我肯定:是指明明做不到但還是暗示自己說“我能行”或者“我很強”,也可以說是一種容易導致優越情結的想法,是對自己撒謊的生活方式。自我接納:是指假如做不到就誠實地接受這個“做不到”的自己,然後儘量朝着能夠做得到的方向去努力,不對自己撒謊。說得更直白一些就是:對得了60分的自己說:“這次只是運氣不好,真正的自己能得100分”,這就是自我肯定;與此相對,在誠實地接受60分的自己的基礎上努力思考“如何才能接近100分”,這就是自我接納。 (2)肯定性的達觀(看明白事物的本質),根本沒有滿分的人。要分清“能夠改變的”和“不能改變的”。我們無法改變“被給予了什麼”。但是,關於“如何去利用被給予的東西”,我們卻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去改變。這就是不去關注“無法改變的”,而是去關注“可以改變的”,這就是自我接納。 (3)平靜對去接受我無法改變的;勇敢地去改變我能改變的。帶着智慧去區分兩者之間的區別。 (4)我們並不缺乏能力,只是缺乏勇氣。 3信用和信賴有何區別? (1)他者信用:信用是有抵押作爲前提條件的相信。有附加條件的相信,叫信用。 (2)他者信賴:在相信他人的時候不附加任何條件。無條件地相信,這就是信賴。 (3)無條件地相信他人有時也會遭遇背叛。即使如此卻依然繼續無條件地相信的態度就叫作信賴。也許會被欺騙,被利用。但是,請站在背叛者的立場去想一想。如果有人即使被我背叛了,也依然繼續無條件地相信我,無論遭受了什麼樣的對待依然信任我。我還能對這樣的人屢次做出背信棄義的行爲嗎? (4)信賴的反面是“懷疑”。假設我把人際關係的基礎建立在“懷疑”之上。生活中處處充滿懷疑猜忌。那這樣究竟會產生什麼樣的關係呢?對方也能夠瞬時感覺到我懷疑的目光,會憑直覺認爲“這個人不信賴我”。我認爲這樣還能建立起什麼積極的關係嗎?只有我選擇了無條件地信賴,纔可以構築更加深厚的關係。 (5)我只需要考慮“我該怎麼做”,決定背不背叛的不是我,那是他人的課題。“如果對方講信用我也給予信任”,這只不過是基於抵押或者條件的信用關係。如果能夠進行課題分離,人生就會簡單得讓我喫驚。 (6)無條件的信任是搞好人際關係和構建橫向關係的一種“手段”。如果我們並不想與那個人搞好關係的話,也可以徹底剪斷關係。因爲這是我自己的課題。 (7)如果不敢去信任別人,那最終就會與任何人都建立不了深厚的關係。關係淺,破裂時的痛苦就會小,同時在生活中產生的喜悅也小。只有拿出“他者信賴”進一步加深關係的勇氣後,人際關係的喜悅纔會增加,人生的喜悅也會隨之增加。 (8)自我接納,只要能夠接受真實的自己並看清“自己能做到的”和“自己做不到的”,也就可以理解背叛是他人的課題,繼而也就可以邁出向他者信賴的步伐。悲傷的時候儘管悲傷,因爲正是想要逃避痛苦或者悲傷纔不敢付諸行動,以至於與任何人都無法建立起深厚的關係。我們可以相信也可以懷疑;並且,我們的目標是把別人當成朋友還是敵人。那麼我們是該選擇相信還是懷疑,答案就非常明顯了。 4工作的本質是對他人的貢獻 (1)首先,真誠地接受不能交換的“這個我”,這就是自我接納;同時,對他人寄予無條件地信賴,即他者信賴。這種情況下,他人對我來說就是夥伴的存在。 (2)共同體感覺並不是僅憑自我接納和他者信賴就可以獲得,還需要最關鍵的一步——“他者貢獻”。對作爲夥伴的他人給予影響,做出貢獻,這就是他者貢獻。把爲他人犧牲自己的人稱作“過度適應社會的人”,並不可取。 (3)他者貢獻並不是捨棄“我”而爲他人效勞,它反而是爲了能夠體會到“我”的價值而採取的一種手段。 (4)工作的本質就是“他者貢獻”。最容易理解的他者貢獻就是工作——到社會上去工作或者做家務。勞動並不是賺取金錢的手段,我們通過勞動來實現他者貢獻,參與共同體,體會“我對他人有用”,進而獲得自己存在的價值。 5年輕人也有勝過長者之處 (1)我們思考的不是他人爲我做了什麼,而是我能爲他人做什麼,並積極地加以實踐。只要擁有了這種奉獻精神,眼前的現實就會帶着截然不同的色彩。 (2)在視他人爲“敵人”的狀態下做出的他者貢獻也許是僞善;但是,如果視他人爲“夥伴”,所有的貢獻就是有價值有意義的。 (3)正因爲接受了真實的自我——也就是自我接納——才能夠不懼背叛地做到“他者信賴”;而且,正因爲對他人給予無條件地信賴並能夠視他人爲自己的夥伴,才能夠做到“他者貢獻”。同時,正因爲對他人有所貢獻,才能體會到“我對他人有用”進而接受真實的自己,做到“自我接納”。 (4)行爲方面的目標: 《1》自立。 《2》與生活和諧共處。 支撐這種行爲的心理方面的目標 《1》“我有能力”的意識。 《2》“人人都是我的夥伴”的意識。 也就是說行爲上《1》所說的“自立”與“我有能力的意識”是關於自我接納。另一方面,《2》所說的“與社會和諧共處”和“人人都是我的夥伴”則與他者信賴和他者貢獻有關。 (5)甚至有人說想要理解阿德勒個體心理學並直至改變生活方式:需要相當於自身歲數一半的時間。 6“工作狂”是人生的謊言 (1)任何情況下都只是攻擊我的“那個人”有問題,而絕不是“大家”的錯。 具有神經質的人常常使用“大家”,“總是”,“都是”,“一切”之類的詞語,這種生活方式是缺乏“人生和諧”的生活方式。就是隻憑人事物的一部分就來判斷整體的生活方式。 (2)假如有10個人,其中勢必有1個人無論如何就是討厭我,批判我;我也不喜歡他。而且,其中也會有2個人能夠成爲與我相互接納一切的好朋友。剩下7個人則兩者都不是。 這種時候,是關注討厭我的那個人呢?還是聚焦於非常喜歡我的那倆個人?亦或是關注其作爲大多數的7個人?缺乏人生和諧的人就會只關注討厭自己的那個人來判斷“世界”。 (3)人際關係不順利即不是因爲自身的不足,也不是因爲對不足的恐懼;真正的問題在於無法做到自我接納,他者信賴和他者貢獻;卻“將焦點聚焦到微不足道一個方面並企圖以此來評價整個世界。”這就是缺乏人生和諧的錯誤生活方式。 (4)缺乏人生和諧的人是隻看事物的一部分便來判斷其整體。與之相比,工作狂則是隻關注人生特定的側面。也許他們會辯解說“因爲工作忙,所以無暇顧及家庭”。但這其實是人生的謊言。只不過是“以工作爲藉口來逃避其它責任”。本來家務,育兒,交友,興趣應該全部都給予關心。任何一方面突出(失去平衡)的生活方式都是缺乏“人生和諧”的生活方式。 (5)也許工作狂只能靠“行爲標準”來認可自己的價值。認爲自己工作了這些時間,掙了足以養活家人的錢,也得到了社會的認可,所以自己就是家裏最有價值的人。但是任何人都有不再是生產者的時候,只能用“行爲標準”來接受自己的人總會受到非常嚴重的打擊。 (6)生活並不只是公司的工作,還有家庭:育兒,愛人,家務,對地域社會的貢獻及興趣。這纔是和諧健康快樂的生活方式。 (7)也就是那些擁有“工作就是一切”這種生活方式的人。是按照“行爲標準”來接受自己還是按照“存在標準”來接受自己,這是一個有關於“獲得幸福的勇氣”的問題。 7從這一刻起,就能變得幸福 (1)自己如何獲得幸福,對人而言,最大的不幸就是不喜歡自己。我對共同體有益或者“我對他人有用”這種想法就足以讓人體會到自己的價值。 (2)他者貢獻也可以是看不見的貢獻。判斷我的貢獻是否起作用的不是我,那是他人的課題,是我無法干涉的問題。也就是說,進行他者貢獻時的我們即使做出看不見的貢獻,只要能夠產生“我對他人有用”的主觀感覺即“貢獻感”也可以。 (3)幸福即是貢獻感。所有人都能夠獲得幸福,但並不等於“所有人都幸福”。無論是用行爲標準,還是存在標準,都需要“感受”到自己對他人有用,也就是貢獻感。 (4)通過他人認可欲求獲得的貢獻感沒有自由。人們想要喜歡自己,想要感覺自己有價值,爲此就想要擁有“我對他人有用”的貢獻感,而獲得貢獻感的常見手段就是尋求他人認可。但我們在選擇自由的同時也在追求幸福。 (5)幸福是以自由爲前提。人際關係的自由具有普遍性。如果能夠真正擁有貢獻感,那就不再需要他人的認可。因爲即使不特意去尋求他人的認可,也可以體會到“我對他人有用”。也就是說,受認可欲求束縛的人不具有共同體感覺,還不能做到自我接納,他者信賴,他者貢獻。 (6)只要有了共同體感覺,就不再需要他人的認可。 8追求理想者面前的倆條路 (1)問題行爲的孩子:大多數孩子在最初階段都是“希望特別優秀”。具體來說就是聽從父母的教導,行爲中規中矩並竭盡所能地去學習,運動和掌握技能。我們想通過這樣做來獲得父母的認可。 但是,希望特別優秀的願望無法實現的時候——例如學習或者運動進展不順利的時候——就會轉而“希望特別差勁”。 無論是希望特別優秀還是特別差勁,其目的都一樣——引起他人(父母家庭,同學老師)的關注,脫離“普通”狀態,成爲“特別的存在”。 (2)“廉價的優越性追求”——本來,無論學習還是運動亦或是工作,爲了取得某些成果就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但是,“希望特別差勁”的孩子,也就是陷入問題行爲的孩子卻可以在不付出這種健全努力的情況下也獲得他人的關注。這是一種不健全的人生態度。孩子陷入問題行爲的時候,父母或者周圍的大人會加以訓斥。被訓斥對孩子來說是一種壓力,但是即便如此,以被訓斥這樣一種形式,孩子還是希望得到父母的關注。無論什麼形式都可以,就是想要成爲特別的存在;無論怎麼樣被訓斥,孩子都不會停止問題行爲,這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因爲父母或者大人們通過訓斥這種行爲給予了他們關注。 (3)報復父母的目的:“復仇”和“廉價的優越性追求”很容易聯繫起來。這就是讓對方煩惱的同時還想成爲“特別的存在”。 9甘於平凡的勇氣 (1)爲什麼非要“特別”呢?這是因爲無法接受“普通的自己”。所以在“特別優秀”的夢想受挫後便非常極端地轉爲“特別差勁”。 (2)自我接納就是其中一步:如果能夠擁有“甘於平凡的勇氣”,那生活就會截然不同。 (3)拒絕普通的我們也許是把“普通”理解成了“無能”。普通並不等於無能,我們根本沒必要特意炫耀自己的優越性。 10人生是一連串的剎那 (1)假如人生是爲了到達山頂的頂峯,那麼人生的大半時光就是都在“路上”。也就是說,“真正的人生”始於登上山頂的時候,那之前走過的路程都是“臨時的我”走過的“臨時的人生”。 (2)那麼假如我沒能到達山頂的話,我的人生會如何呢?有時候因爲各方面客觀因素無法到達山頂,最終以失敗告終。“在路上”,“臨時的我”,還有“臨時的人生”,就此中斷,這種情況下的人生又會是什麼呢? (3)把人生當作登山的人其實是把自己的人生看成了一條“線”。其實人生是從出“生”那一瞬間開始就已經開始的線,畫着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曲線到達頂點,最終迎來“死”這一終點。 (4)不要把人生理解成一條線,而要理解成“點的連續”。也就是說“人生是連續的剎那”。是“現在”這一剎那的連續,我們只能活在“此時此刻”,我們的人生只存在於剎那之中(當下)。 (5)大人們總是想要強迫年輕人過“線”一樣的人生,他們只在乎人生的結果。但是人生根本不可能是一條線。計劃式的人生不是有沒有必要,而是根本不可能。 11舞動人生 (1)不要活在“在路上”的人生之中,而是要時常活在“此時此刻”。人生就像是在每一個瞬間不停旋轉起舞的連續的剎那。所有人的人生都不是終結在“在路上”,只要跳着舞的“此時此刻”充實就已經足夠了。 (2)在舞蹈中(人生中),跳舞(存在)本身就是目的,最終會的跳到哪裏誰都不知道。當然,作爲跳(活着)的結果最終會達到某個地方。因爲一直在跳動,所以根本不會停在原地。但是並不存在目的地。 (3)想要到達目的地的人生可以稱爲“潛在性的人生”。像跳舞(存在當下)一樣的人生則可以稱爲“現實性的人生”。 (4)潛在性和現實性,一般性的運動——我們把這叫做移動——有起點和終點。從起點到終點的運動最好是儘可能高效而快速。潛在性人生:達到目的地之前的路程(人生)在還沒有到達目的地這個意義來講並不完整。 現實性的運動是一種:“當下做了當下即完成”的運動。把過程本身也看作結果的運動。現實性人生:不在意最終的結果如何,而是把達到目的地之前的每一個過程都看作結果。 12最重要的是“此時此刻” (1)我們的人生,正因爲把模糊而微弱的燈光打向人生整體,所以才能夠看到過去和未來;不,是感覺能夠看得到。但是,如果把強烈的聚光燈對準“此時此刻”,那就會即看不到過去也看不到未來。 (2)過去發生了什麼與我的“此時此刻”沒有任何關係,未來會如何也不是“此時此刻”要考慮的問題。 (3)不再需要故事:把人生當作故事是很有趣的事情,但是在故事的前面部分就能看到“模糊的將來”,並且,人們還會想要按照這個故事去生活。我的人生就是這樣,所以我只能照此生活,錯不在我,而在於過去和環境。這裏搬出來的過去無非就是一種免罪符,是人生的謊言。 (4)此時此刻的生活方式,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改變的事情。像直線一樣的過去生活只不過是我在反覆下定決心“不做改變”的基礎上才貌似直線而已。聚焦“此時此刻”是認真而謹慎地做好現在能做的事情。 13對決“人生最大的謊言” (1)關注如何度過這一剎那:每天進步一點點也可以,聚焦於此時此刻,認真地過好此時此刻,也就是要不停地跳舞。如此一來,勢必會有“今天能夠做到的事情”,今天這一天就是爲此而存在,而不是爲遙遠的將來的目標而存在。 (2)拖延式的生活:爲遙遠的將來設定一個目標,並認爲現在是準備階段。一直想着“真正想做的是這樣的事情,等時機到了就去做”。只要在拖延人生,我們就會毫無進展,只能每天過着枯燥乏味的單調生活。在這種情況下,人就會認爲“此時此刻”只是在準備階段和忍耐階段。 但是爲了遙遠將來的目標而學習的“此時此刻”卻是真實的存在。 (3)認真過好“此時此刻”,這本身就是在目標。人生很簡單,並不是什麼深刻的事情,認真過好了每一個剎那(當下),那就沒有什麼必要令其過於深刻。 (4)站在現實性的角度,人生總是處於完結狀態。即使生命終結於“此時此刻”,那也並不足以稱爲不幸。無論終結於20歲,還是60歲的人生,全部都是完結,幸福的人生。 (5)人生中最大的謊言就是不活在“此時此刻”(當下)。糾結於過去,擔憂於未來,焦慮於現在。把微弱而模糊的燈光打向人生的整體,自認爲看到了什麼。從而一直忽略了“此時此刻”,只關注改變無法改變的過去和不存在的未來。對自己的人生和無可替代的剎那(現在)撒了一個彌天大謊。 (6)對我們的生活起決定作用的即不是昨天也不是明天,而是“此時此刻”。 14人生的意義,由我自己決定 (1)並不存在普遍性的人生意義,也就是說每個人的人生意義都不一樣,並不存在可以作爲常識來講的意義。但是,如果面對不合理的悲劇而不採取任何積極行動的話,那就等於是在肯定已經發生的悲劇。無論發生何種狀況,我們都必須採取一些行動,去對抗人類本能的傾向性。 (2)我們在事故災難已經發生的時候,按照原因論的角度去回顧過去以及追問“爲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這又有多大的意義呢?正因爲如此,我們在遭遇困難的時候才更要向前看,更應該思考“今後能夠做些什麼”? (3)人生的意義是自己賦予自己的。選擇“人們都是我的夥伴,世界非常美妙”的生活方式。 (4)引導之星:只要沒有迷失“他者貢獻”這個方向,那麼我就不會迷失自己,而且做什麼都可以。 (5)對我而言的人生意義在認真活在“此時此刻”的時候就會逐漸明確。我的力量無窮大,大到可以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自己的世界。 (6)世界不是靠他人改變而只能靠“我”來改變。如果我改變了,我的世界也就改變了。 (7)這就類似於常年近視的人初次戴上眼鏡時的衝擊。原本模糊的世界輪廓一下子變得清晰起來,就連顏色也鮮豔了許多。而且不是視野的一部分變得清晰,而是能夠看到的一切世界都變得清晰起來。也就是說原本困擾我們的生活,一下子變得幸福快樂起來。
自我價值感低的人、自卑的人,是得不到幸福的。 幸福的必要條件,是認可自己,愛自己。 爲什麼會自卑,就是因爲沒有找到自我價值,自己把自己給否定了,因爲覺得自己沒有價值,所以不去接觸人羣,於是就越發感到自卑,沒有價值。 所以首先得找到自己的價值所在,肯定自己,你有沒有價值不是別人替你決定的,是你自己決定的,別人說你沒有價值你就真的覺得自己沒有價值了嗎?這樣的話你就太懦弱了,太對不起自己了。 其次要有勇氣走進人羣裏面,可以去人羣裏面尋找自己的價值,幫助別人也是獲得價值的一種途徑,如果你暫時找不到自己的價值,可以真誠地去幫助他人,這樣你會感到自己是被需要的,是有價值的,自己也可以給別人提供幫助。幫助不一定是金錢上的,也可以是行動上的,語言上的,只要你是真心幫助他人,你就會感到自己是有價值的,有被需要的價值。
#讀書筆記 《被拒絕的勇氣》 1.幸福也是要向人傳遞的。 “如鳥兒歌唱一般,自然而然地向外展露,能使他人幸福的纔是真正的幸福。” 我們能做的,首先要使自己幸福。然後把自己的幸福像鳥兒歌唱一般對外展現,讓這種幸福也使得他人幸福。反之,不幸亦然。如果向外傳遞不幸,那麼,這種不幸也會傳染給他人。 2. 假裝幸福,也會變成真的幸福 “人不是因爲幸福而笑的,是因笑而感到幸福。” 請你嘗試一下,每天早上從笑開始一天的生活。 3.痛苦與幸福 人只要活着,就會感到痛苦,也會產生挫折感,這就像鳥兒在天空中飛翔必須有空氣阻力一樣。 鳥兒在真空中是飛不起來的。正因空氣中有阻力,所以鳥兒的翅膀纔有可能抓住氣流,鳥兒才能飛向天空。 如此想來,或許任何挫折都可以成爲獲得幸福的機遇。 4.自己的課題自己做決定 自己的價值由自己決定 思考自己可以爲他人做些什麼 5.現在不是今後人生的準備期,現在並不是彩排,現在就是你的真實人生。就像大家一路走來會經歷大大小小的考試,如果每一天你都把該做的事情做了,等到了考試的那一天,即便你不知道自己是否能順利通過,但只要你爲了今天這一天儘自己的努力去做了,我想很多事情自然而然會發生變化。我們不要因回憶過去而後悔,也不要因考慮將來而擔憂。順其自然、日子一天天過下去就行。 6.沒有哪個孩子希望因爲自己而使父母變得不幸。可是,父母們總是爲孩子不去學校的事情苦惱。父母爲孩子的事情苦惱,其實是有目的的,那就是爲了告訴孩子和周圍的人,自己就是因爲這個孩子才變得如此不幸的。這樣一來,或許可以引起社會的同情,但是,我不認爲有這種想法的父母與子女之間會保持良好的關係。 因此我跟他們講,子女能夠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所以他們首先要讓自己幸福,他們的幸福就一定會傳遞給孩子們。因爲我希望父母們能意識到自己已經在幸福之中。 這也適合於任何人。不是完不成某項工作我們就不幸福,希望大家無論何時何地、在何種狀態中、在怎樣的狀況下,都能發現眼下的自己是幸福的。
這本書是《被討厭的勇氣》續篇,結合了《幸福的勇氣》來看,我對「幸福」這一話題,有了更深的理解。 幸福意味着要拒絕他人的期待,獨自確認自己的價值。正如阿德勒所說,人只有在感覺自己有價值的時候,才能獲得勇氣。 在《被拒絕的勇氣》中,作者首先爲我們區分了「幸福」與「成功」的不同—— 幸福是質的概念,成功是量的概念。要說兩者有何不同,首先幸福對於每個人而言是獨創的,屬於質的範疇。而成功則是普遍的,屬於量的範疇。 也就是說,每個人的成功可以借鑑或複製,但幸福是每個人獨一無二的,任何人無法複製。 有一個現實是,哪怕我們付出努力,也不一定會獲得成功。但是幸福,它本身就已經存在,只是有可能我們沒有覺察。 其次,告訴我們如何擺脫社會期待,成爲一個真正大人的方法—— ①自己做決定,這是每個人自立的基本條件; ②決定自己的價值,對自己有清晰的認識,不至於讓他人褒貶不一的評價擾亂自己的心智和判斷; ③丟棄以自我爲中心的思維方式,也就是把我們自己放進「共同體感」中去。這也是告訴我們,不要一味索求,還要學會付出。人不可能是一座孤島,我們生活在社會上,註定了要和他人產生聯繫,而唯有先付出,我們纔有可能得到。 如果說一切煩惱都來自於人際關係,《被拒絕的勇氣》給出瞭解決煩惱的答案:想要真正的幸福,唯有用艱難的拒絕代替簡單的從衆。唯有先保持自我,再融入他人;先愛自己,然後愛人。 🐳🐳🐳🐳摘錄—— ○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樣一個事實:付出努力,也不一定會獲得成功。 ○現在覺得不幸的人,反而會想方設法去探求什麼纔是幸福。 ○當人們都以爲成功就是幸福時,就沒有人會去思考“何謂幸福”“什麼是真正的幸福”了。 ○幸福是質的概念,成功是量的概念。要說兩者有何不同,首先幸福對於每個人而言是獨創的,屬於質的範疇。而成功則是普遍的,屬於量的範疇。 ○說幸福屬於質的範疇就是這個意思。若是量的東西,別人就可以模仿。若是誰都可以辦到的事情,就會有人出來模仿並追隨。 ○不過,人不是因爲經歷了一些什麼纔會得到幸福的。相反,也不是因爲經歷了什麼事情就不幸了。有關幸福,是不能使用“變得”一詞的。也就是說,我們不是“變得”幸福,而是“就有”幸福。 ○“不存在人生的意義。”阿德勒說,“人生的意義是你自己賦予的。”讀了這句話就會明白,阿德勒並不是說人生毫無意義,而是說沒有一個適合於任何人的普遍的人生意義。 ○在思考的過程中我領悟到,名譽和野心在人生的最後階段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如果你覺得自己有價值,就會愛自己。自信滿滿的人,也會更愛自己。 ○自我價值感低的人、自卑的人,是得不到幸福的。幸福的必要條件,是認可自己,愛自己。 ○無論做什麼事情都不容易。人生的道路上,不只是考試,還有更大的困難在等着你。 ○自我價值感的核心在於,只有自己才能找到自身的價值。我們不需要由他人來確定我們的價值。不管他人是怎麼看待你的、評價你的,你都能夠認識到自己是有價值的。 ○我們絕對不是一個人活着,光憑一個人也無法得到幸福。因爲人具有社會屬性,我們每個人都是在與他人的聯繫中活下來的。與人斷絕了關係,就無法生存。 ○因爲從小受到父母的寵愛,很多人覺得,別人的付出都是理所當然的。我很想對這樣的人說,你不能永遠只想着從別人那裏得到愛。衷心希望你能成爲一個敢於爲他人付出,而不是隻會索取的人。 ○必須要拿出勇氣去做與人們的期待完全相反的行動。總是按照社會的期待行事的人,最後也會失去自我。 ○理想和現實之間的反差叫作“自卑感”。 ○想要處理好人際關係也很簡單:在關係中展示自己的價值,並且永遠相信自己的價值。 ○人懷念過去都是在沒有勇氣改變現狀的時候。(阿蘭·德波頓) ○人不是因爲幸福而笑的,是因笑而感到幸福。
本書是《被討厭的勇氣》的續篇,將其中的理論運用到了實際生活中。裏面收集了許多諮詢者的案例,都是大家在工作生活學習情感中時常遇到的困擾,思路比較有借鑑意義。本書適合快速聽讀,遇到的概念比較少。
四星好評!本書是由過去的演講內容、對人生諮詢的回答以及有關“挫折”問題的採訪記錄三個部分組成的。三者有一個共同的主題——“幸福”。 因爲“不敢”幸福。幸福意味着要拒絕他人的期待,獨自確認自己的價值。正如阿德勒所說,人只有在感覺自己有價值的時候,才能獲得勇氣!作者運用阿德勒心理學爲衆人解答困惑:成功和幸福到底有什麼不同,擺脫社會期待的方法是什麼,怎麼做才能夠打破社交恐懼症、在非理性的情感關係裏如何自處。如果說一切煩惱都來自於人際關係,岸見一郎用《被拒絕的勇氣》給出瞭解決煩惱的答案:想要真正的幸福,唯有用艱難的拒絕代替簡單的從衆。 書中精選5條: 1, 除了自己,沒有任何人能決定你的價值 ,生命是每個人自己的課題。如果隨波逐流,依靠別人去做決定,那麼無論長多少歲也不能算得上成熟。 成熟是指:自己的課題自己做決定,自己的人生自己負責,自己的選擇自己接受。 2,自己的價值,也要由自己來詮釋。哪怕被指責、被否定、被世俗的規則拋棄。 如果本該是自己的課題,結果卻隨波逐流,依靠別人去做決定,那麼無論長多少歲也不能說心智成熟了。心智成熟的第一個條件就是,自己的課題自己做決定。 3,要想獲得進入人際關係的勇氣,進而擁有直面自身課題的勇氣,就必須認識到自己是有價值的。而自我價值感的核心在於,只有自己才能找到自身的價值。我們不需要由他人來確定我們的價值。不管他人是怎麼看待你的、評價你的,你都能夠認識到自己是有價值的。 4,那麼,怎樣才能找到自我價值呢?首先,要理解我們不是爲了別人而活着,我們也並非處於共同體的中心。其次,雖然我們在人際關係中獲得了別人的幫助,但同時也要想想自己是否能夠爲他人做些什麼。當你身體力行,能爲他人做些什麼的時候,纔會產生貢獻感和成就感,纔會第一次感到自己是有價值的,纔會擺脫自卑。最終,也將會得到他人的好評。 5,要具備進入人際關係的勇氣,必須認可自己是有價值的。因爲意識不到自己有價值,就不能進入人際關係中。不過,是否反其道而行之的人更多呢? 爲了不進入人際關係,就不承認自己有價值。因爲當他們認爲自己這種人沒啥了不起的時候,是用不着進入人際關係的。他們是害怕,覺得自己都不能喜歡自己,怎麼能讓別人喜歡自己呢?但是,一旦人有了自信,就必須進入人際關係中去了。必須向自己喜歡的他或她表白了。可是這樣一來,也許會被拒絕,會痛苦難受。有的人一想到此,便會不知不覺地逃避人際關係。 然而,我們只有在人際關係中才能獲得幸福,所以爲了進入人際關係,我們必須認可自己是有價值的。 不要把他人想象的很恐怖,而是需要鼓起勇氣把他人當作阿德勒所說的“夥伴”。也就是說,他人在必要時是會幫助自己的。我們再回到先前的話題,那就是要相信有給予自己希望的人存在。 當你感到自己以某種方式在爲他人做貢獻的時候,就能夠認識到自己是有價值的。要得到這種感覺,做些什麼纔好呢?總之,現在你首先只能爲他人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作者的前一本書《被討厭的勇氣》是一本經典之作,也確實給我在困惑時帶來了極大的幫助。兩本書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 《被討厭的勇氣》主要內容有幾點,主張一切的煩惱來自於人際關係,真正的自由來源於敢於被別人討厭;區別於因果論的目的論;與他人的關係是雖然不同但是平等的夥伴關係(橫向關係);課題分離;共同體感覺,要做到自我接納、他者信賴和他者貢獻;人生的意義是自己賦予自己的;人生最大的謊言就是不活在此時此刻,還提出了舞動人生和聚焦此時此刻和聚光燈的概念。 最終得到兩個結論,一是選擇自由幸福之路的引導之星就是他者貢獻——對作爲夥伴的他人給予影響,作出貢獻。而一切的基礎是共同體,課題分離和橫向關係。二是聚焦此時此刻。 這本書的形式是通過記錄青年與哲人對話的形式。 《被拒絕的勇氣》,主要討論了幸福和自我價值兩個根本性問題,主要是通過回答讀者來信問題及講述自身經歷的形式。 幸福不等同於成功(幸福是質,是存在,成功是量,是過程),不同於幸福感,無關得失,不可模仿,是個人化的,是個人獨有的,不能由某件事發生與否決定,是當下的感覺,無論何時、何處、何種狀態,怎樣的狀況下,都能被發現,要能意識到自己已經在幸福之中。 自我價值只能由自己決定,不由他人的評價決定。兩者有着本質的不同。必須認識到自己是有價值的,纔能有進入人際關係和直面課題的勇氣, 從而產生幸福和成功的喜悅。 自我價值只有自己決定,不需他人。怎樣找到自我價值?一是理解,二是身體力行。理解自己不是爲別人而活,也不是共同體的中心,而只是其中之一。身體力行,別人那裏獲得幫助也爲他人做些什麼。但自我價值也不一定要從你的行爲中才能體現。只要存在就有價值,無論生死都有價值。只要能活下去就一定有價值。也即無論任何情況下都要自我接納。只有認識到了這一點,你纔會真正的產生外在顯現的價值。 同時這本書也討論了挫折體驗,過去、現在、未來,成熟,親子關係,親密關係,人際關係等問題,很有啓發。 總結一下,這本書的兩個重要觀點就是:只要存在就有價值,自我價值只能由自己決定。而幸福,不由成功或外在條件決定。它們都是當下已經存在的,都需要能被意識到和發現。 這也就是阿德勒心理學的存在主義了吧。 同時,它的理念,譬如課題分離,對他人有用,爲他人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過好今天的生活,都和《被討厭的勇氣》一書一脈相承。 能夠意識到自己是有價值的人,就有了進入人際關係和直面課題的勇氣,也最終能夠體驗到幸福和成功的喜悅。 這其中有一個很玄妙的邏輯:不是因感受而行爲,而是因目的而行爲,行爲得到感受和結果。目的是想法和認知。 這同樣應該不是一個因果論,而是一個目的論。這是一個自己選擇的問題。 因果論:一件事因爲難你纔不去做,一個人因爲幸福纔會笑。而如果是目的論的話:你是爲了不去做(害怕面對結果),而想象的難。你笑而幸福。 同樣對於自證預言,你的不良認知導致了你的偏向行爲,而你偏向的行爲得到了偏向結果。 作爲結尾,人不是因爲幸福而笑的,是因笑而感到幸福。嘗試一下,每天早上從笑開始一天的生活。
這是《被討厭的勇氣》的續集:都那麼勇敢了,看來只能勇敢到底 書中大部分都是作者對讀者來信的答疑。但不知道是否能真正解決人家的問題。 書摘: 當你感覺自己離成功越來越遠 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樣一個事實:付出努力,也不一定會獲得成功。 然而,我們依然要有直麪人生的勇氣。 人世間沒有答案的問題比比皆是。 其意義正在於尋找答案的過程。即便最終沒能找到“何謂勇氣”的答案,但其能夠使我們明白思考的路線以及如何進行思考,所以我們就不會朝着錯誤的方向去尋找答案了。 有關幸福,我們處於全知和無知之間 沒有人會去追求完全無知的事物。 假設現在你覺得自己不幸福,那是因爲你知道什麼是幸福。正因爲你明白什麼是幸福,所以才知道現在自己不幸福。 更進一步說,你曾有過幸福的經驗,又或者你現在其實很幸福,只是自己沒有察覺到而已。 幸福感與幸福不同。 “自從人們把成功與幸福,以及不成功與不幸福等同看待以來,就再也不能夠理解什麼是真正的幸福了。” 想要尋找從中解脫的辦法,人生太過短暫,而我又太過愚鈍。 阿德勒說過:“人生雖然有限,但漫長得足夠你去好好地活。” 幸福屬於“質”的東西,別人既不可能模仿,也不能夠嫉妒。 挫折的體驗是獲得幸福的“機遇” 自己的價值,也要由自己來詮釋。 阿德勒說:“人只有在感覺自己有價值的時候,纔可能獲得勇氣。” 越是自卑的人越會毫無道理地斥責別人。 歌德說:“各種生活皆可以過,只要沒有失去自我。只要自我還在,失去任何東西都不可惜。” 三木清又說,“有時候我們必須拿出勇氣去做與人們的期待完全相反的行動。”這就是“被討厭的勇氣”。 阿德勒說:“所有煩惱都來自人際關係。” 幸福也是要向人傳遞的。 “如鳥兒歌唱一般,自然而然地向外展露,能使他人幸福的纔是真正的幸福。” “要時常向外展現你的幸福,如開心、禮貌、熱情、寬容,等等。” 正如三木清所說,擁有健康的胃的人感覺不到胃的存在,若是如此,那麼我們就幸福進行思考,或許已經是不幸的前兆了。 幸福是“個人獨有的”,所以幸福的存在因人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