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宋慈著 高隨捷 祝林森譯註
《洗冤集錄》五卷,是中國古代第一部系統總結屍體檢查經驗的法醫學名著,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較爲完整的法醫學專著。自南宋後,《洗冤集錄》成爲歷代官府屍傷檢驗的藍本,曾定爲宋、元、明、清各代刑事檢驗的準則,是刑、法官必讀之書,在中國古代司法實踐中起過重大作用。
你好!這是我推宋慈!這是以證爲據!以驗爲實!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檢驗貴在詳審!差之毫釐!失之千里!遇有屍傷!務須躬親勘驗!勿避穢臭!勿憚繁瑣!洗罨敷藥!細驗傷痕!推勘再三!務求其實! 你好!這還是宋慈!案獄之道!先察其情!反覆參驗!辨明真假!凡可疑之處!必尋根究底!不以衆口鑠金!不憑臆斷折獄!其傷在膚!可驗血色!其傷在骨!需蒸骨驗看!若驗婦人!不可避羞!當以衣物遮蔽!由穩婆協同!務得真情! 你好!宋慈還沒說完!這還有!告狀切不可信!須是詳細檢驗!務要從實!不可徇情!每於疑似之間!須察其詐僞!或自殘誣人!或火焚匿跡!凡自縊者!索痕交於耳後!若被人勒殺!則痕多平過!凡溺死者!男僕女仰!腹內多脹!若死後入水!則口鼻無水沫!洗冤集要!皆爲民命!一念之仁!一念之私!皆關生死!若不親臨視!但憑吏胥口說!則冤獄必多!故慈願爲司刑者戒:獄情之失!多起於發端之差;定驗之誤!皆源於歷練之淺! 事莫重於人命!罪莫大於死刑!唯有格謹之心!可求無冤之境!
【2021·26】洗冤集錄譯註 宋慈(撰)高隨捷 祝林森(譯註) 整體評價:★★★★★ 閱讀難度:★★★★☆ ①【讀前感】在此前,我對法醫的最直觀瞭解是從《非自然死亡》中得到的,然後是從各類推理小說中獲得的零散信息。 我一直以爲法醫和很多現代醫學一樣,起源自西方。 直到我看了《大宋提刑官》,我才知道有宋慈這個人,中外法醫界普遍認爲是宋慈於公元1235年開創了“法醫鑑定學”,宋慈被尊爲世界法醫學鼻祖。 他於1247完成的《洗冤集錄》是我國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專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醫學專著。 民族自豪感,對先人的敬畏以及喜極而泣的感覺,便會像讀史書一樣油然而生。 ②【背景介紹】遺憾的是,真實的宋慈並沒有像電視劇那樣能在廟堂之上施展抱負與才華,提刑官也只是宋朝官僚系統裏一個很小的官,小到二十四史裏篇幅最長的《宋史》裏不會記錄他的名字。 有關他的原始史料,只有《洗冤集錄》和他的墓誌銘。《大宋提刑官》的故事極爲精彩,但並不真實。 所以我讀這本書,一是想了解一些法醫學的基礎性知識,擴大涉獵範圍,二是試圖從七百多年前的文字中瞭解宋慈這個人。 ③從整本書的語言風格來看,宋慈的文筆談不上優美,但卻像驗屍一樣精確清楚,宋慈本人也該是一個求真求實又極富智慧的科學家。 本書除詳細介紹了各種死因的狀態、檢驗方法、科學原理,還多次強調良吏的重要性,嚴格規定了司法檢驗的程序、避免徇私舞弊的方法和追責機制,這些也應了“洗冤”這一主題,宋慈該是一個鐵面無私又銳意改革司法檢驗制度的有志之人。 給我印象最深刻的其實還是本書的第一句話:“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屈伸之機括,於是乎決。法中所以通差令佐理掾者,謹之至也。” 它讓我想起了《左傳》中“曹劌論戰”裏的“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 宋慈的謹慎,是出於科學和生命的敬畏,這是他的“道”。宋慈“道”和他的“術”一樣超越了時代和國界,永垂不朽。 ④書中各式各樣的驗屍方法精彩至極,酒與醋溼紙驗傷、紅油傘遮屍驗骨等方法雖停留在觀察和經驗範疇,但卻與現代科學幾乎完全吻合,甚至一定程度上引導了科學的發展,讓我在閱讀時只能驚歎於宋慈究竟如何能想到這些方法。 當然,受科學和歷史的侷限,本書的方法有很多都沒有科學依據,這本“譯註”也一一作了註釋(這其中或許也有爭議,如本書對“飯糰驗毒法”提出質疑,但紀錄片《法醫宋慈》的第一集就講到了這一方法並作了肯定評價),這也是必要的,相較原著,我更推薦讀這本譯註。 ⑤所以對本書的評價,就不能站在現在的眼光來看,否則本書就成了一本有將近一半錯誤的科普讀物。 宋慈寫這本書,做這些事,除了要具有超越時代的思想境界、科學態度和技術方法外,還需要勇氣。 宋慈所處的南宋是一個大講“存天理、滅人慾”的南宋,一個朝廷的官員,能認識到洗冤澤物,以民命爲重,檢案要實事求是,能做到“凡驗婦人,不可羞避”,應抬到“光明平穩處”。如果死者是富家使女,還要把屍體抬到大路上進行檢驗,“令衆人見,一避嫌疑”……並身體力行,不辭勞苦,深入調查研究,以客觀檢驗所見定案,從而寫成這樣一部偉大的著作, ⑥【摘記】慈四叨臬寄,他無寸長,獨於獄案審之又審,不敢萌一毫慢易心。若灼然知其爲欺,則亟與駁下;或疑信未決,必反覆深思,惟恐率然而行,死者虛被澇漉。每念獄情之失,多起於發端之差,定驗之誤,皆原於歷試之淺,遂博採近世所傳諸書。
《洗冤集錄譯註》 [宋]宋慈著 高隨捷 祝林森譯註 59個筆記 封面 ◆ 《洗冤集錄》 前言 ◆ 是因爲該書所具有的科學性和實用性 ◆ 2025/11/17發表想法 想想現在的AI,想想以前紙貴如油。我一定盡我所能多看多學,珍惜再珍惜。 原文:雕板刊行 ◆ 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 卷之一 ◆ 〔1〕條令:這裏指有關屍體檢驗的法律條文。條文中對現場檢驗,檢與免檢適應對象,必驗項目,時限,初、複檢制度,結合地界的主檢方,迴避制度等等,都有明確而具體的規定。尤其對檢驗人員的職責和對違者的處置等都有一系列規定;對法醫學檢驗的開展、檢驗質量的提高、快而準地獲取證據,增強檢驗人員職業道德和責任感,從而提高辦案的科學性,均有明確的要求和法律保證。 ◆ 現代法醫學把機械力作用成傷的物體分成三大類:鈍器、銳器、火器。 ◆ 2025/11/18發表想法 應檢未檢,超時未檢,未親自檢,未檢驗到死因,檢驗不準確,按違制罪。初檢覆檢一致。 ◆ 2025/11/19發表想法 請官方和受請方的約束條件。 ◆ 2025/11/19發表想法 受賄避免。 原文:憑藉驗屍而接受財物的 ◆ 2025/11/19發表想法 迴避制度。 原文:凡是初驗、複驗等事應該委派官員的,應該委派與本案當事人沒有親故嫌怨關係並且不會妨礙案件正確處理的人。 ◆ 凡是初驗、複驗等事應該委派官員的,應該委派與本案當事人沒有親故嫌怨關係並且不會妨礙案件正確處理的人。 ◆ 公文中都不允許寫出致死的原因 ◆ 2025/11/19發表想法 今天學到數據庫的發展,當前處於人工數據階段,後面爲文件階段,然後是數據庫系統階段。這一發展,就是爲了解決數據冗餘,保持數據獨立性,數據易於存儲和讀取等等。 原文:複驗的驗屍表格各一式三份, ◆ 2025/11/19發表想法 鈍器的性質軟硬懸殊,堅硬(如鋼鐵、堅石、高強塑料等)、較硬(如木質等)、較軟(如拳腳等)、柔軟(如絲綢織物等),都能成傷。因此,較軟的靴鞋踢傷應是鈍器傷。 原文:如果不是堅硬的靴鞋,就難以作他物傷來論處。 ◆ 2025/11/19發表想法 自首條件限制。 原文:凡是朝廷命官檢驗不符事實或有失恰當的,一律不允許引用“覺舉”的規定予以寬免 二 檢覆總說上 ◆ 本節強調指出:去現場要快,不能騷擾羣衆;嚴格紀律,不能單獨行動;到達現場要先訪問羣衆及詢問有關人員,瞭解案情;勘驗現場要有見證人;現場驗屍要仔細,檢驗官要親自查勘;不能聽信家屬要求而免驗;注意保密。這些規定說明當時非常重視現場勘驗,且有較完整的一套做法。 ◆ 這裏指非正常死亡,即暴力死亡,應該檢驗,若免驗,要由官方決定。結合前面條令篇所述的有關規定,說明當時對防止命案漏檢方面,採取了全面的措施,十分難得, ◆ 如燒熱的釘子釘入時,周圍組織發生熱凝固,血管收縮,管內血液熱凝成血栓,傷口出血更不明顯 ◆ 書中強調要檢查五官及其他自然孔道有無異物,特別強調要注意肛門、陰部(道)兩部位。古代的屍體檢驗能做到視線能及的部位一一過目,也不放過任何可疑異常,這是難能可貴的, ◆ 古代驗傷方法。用酒、醋燒熱或不燒熱溼紙敷貼皮膚,經一定時間,較淡的或較深處的皮下出血痕跡,就可顯現出來 三 檢覆總說下 ◆ 2025/12/03發表想法 這個在現代法醫小說中,師傅帶徒弟的時候,有看到過 原文:若僅口腔有菸灰,尚不能確認生前燒,因移屍火場,菸灰也可飄落於口鼻內,須檢見氣管以下或食道有菸灰,才能認定是生前燒死。 ◆ 宋慈在書中強調仔細驗屍取得真實材料,深入調查訪問,然後把各方面材料進行綜合分析,互相參證,查清案件的真實情況, 九 婦人 ◆ 2025/12/20發表想法 本來我覺得文言文有些內容難理解,想着要不然直接看譯文,譯文確實也按原意翻譯,這沒問題,然而真正譯作者的補充知識在註釋,經過現代技術驗證的相對正確的知識。 十 四時變動 ◆ 四時變動:指屍體在春夏秋冬不同季節裏的變化。人死亡後,在自然環境裏的屍體,發生一系列物理的、化學的、細菌性的、非細菌性的變化,所呈現的徵象稱屍變徵象(屍體現象)。 十一 洗罨 ◆ 洗罨(yǎn):古代驗屍時使屍體變軟、顯示傷痕的方法。一般用熱敷,用酒、醋洗。熱的作用能使屍體僵硬(死後肌肉僵硬、關節固定的現象)緩解,利於檢驗。熱還能加快分子活動,促進化學變化。醋、酒能使表皮膨脹,透射性增加,皮下出血酸化變性,顏色加深,從而使有皮下出血的傷痕更加明顯。 ◆ 2025/12/25發表想法 感覺在那個年代,這本書實用性和專業性好強,該是全文背誦,爛熟於心纔行。 原文:這要根據季節、氣候的變異來仔細考慮決定。 十二 驗未埋瘞屍 ◆ 2025/12/26發表想法 “四至”在原文指屍體所在位置的四面邊界:東、南、西、北四個方向到相鄰標誌物的距離和地界,如屋後山腳、溪岸、草木等,用於精確定位屍首所在地塊。 原文:四至 ◆ 這種現場勘驗屍體的做法,相當現代的靜勘,即用視、聽、嗅感覺器官對現場原始情況表象的認識。不動現場東西,現代的靜勘輔於照相、錄像,把現場原始狀況固定。 卷之三 ◆ 2026/01/06發表想法 有些擔心看本書的有些友友們會不會未必看註釋,有可能直接看譯文,然後錯誤的知識進入腦袋,錯過註釋處的修正知識。 原文:同年齡段的男女骨骼顏色無區別,一般呈淡黃色或灰白色,婦女骨頭黑色的說法是錯誤的 ◆ 2026/01/06發表想法 按照宋慈的嚴謹性來說,爲什麼本章那麼多錯的內容,比如頭骨骨頭數,肋骨數等等 原文:婦女左右各有十四根的說法是錯誤的。 ◆ 2026/01/07發表想法 本章如果想補充或者糾正知識,想避免被誤導,建議看註釋處。本章原文多處錯誤,譯文爲表尊重,是按原文翻譯的,但在註釋處做了解釋。 原文:人體有三百六十五節骨頭,應合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的數目。 十八 論骨脈要害去處 ◆ 2026/01/13發表想法 用紅油傘遮日驗骨,與現代紫外線燈照射法類似。 原文:古代用紅油傘遮日驗骨折處血蔭,此是創造性的物理檢測法,與現代紫外線燈照射法同理。 ◆ 2026/01/13發表想法 古人以實踐和經驗寫成書,今人用化學理論分析原理,感覺到知識的魅力。 原文:煮骨不得見錫: ◆ 2026/01/13發表想法 全身骨感覺看原文更清晰一點,簡潔流暢。 原文:人體全身的骨骼] 十九 自縊 ◆ 2026/01/13發表想法 格外仔細 原文:自縊,有活套頭、死套頭、單系十字、纏繞系。須看死人踏甚物入頭在繩套內,須垂得繩套寬入頭方是 ◆ 玫瑰齒 二十 打勒死假自縊 ◆ 2026/01/14發表想法 對於我這樣的門外人,這本書屬於是嘗試閱讀經典,但又擔心不科學的知識不小心入心而無法識別,我也沒有那麼專業去比對做驗證,以後有機會閱讀現代法醫相關書籍的時候,再來比對。 原文:這段區分自縊與僞裝自縊的說法大部分是不科學的 卷之四 ◆ 一般傷後三、四天,皮下出血顏色已變青綠色,然後以綠色爲主,五、六天後成黃綠,一週後以黃色爲主,以後逐步變淡消失 二三 自刑 ◆ 2026/01/17發表想法 想到以前看的恐怖電影,頭皮都扒沒了,還在往前走 原文:如只割破頭皮血管,顱內沒有損傷和功能障礙,是不會死亡的。 ◆ 刎頸致死一般有三個因素:頸部大血管(頸總動脈、頸內靜脈)破裂大出血,重要神經(頸髓、迷走神經)斷裂、功能障礙,氣管流進血液堵住支氣管 二四 殺傷 ◆ 古代法醫檢驗就能用度量規範地描述傷痕大小,十分了不起。 二八 服毒 ◆ 砒霜:即三氧化二砷(As2O3),又名信石,雜質多的爲淡紅色,叫紅砒;純品白色,叫白砒。劇毒,0.2克即可致成人死亡。砒霜口服會引起劇烈嘔吐腹瀉、虛脫、全身缺氧,皮膚乾燥,也可使神經麻痹。一般口服後數小時內死亡,也有的經過較長時間才死。 ◆ 野葛:又稱斷腸草、胡蔓草、火把花、鉤吻,多年生蔓藤,有毒成分爲鉤吻鹼。劇毒,成人服4克葉或嫩葉4片即可致命。中毒時喉幹、聲啞、呼吸困難、複視、全身缺氧,皮膚可以有出血點。 二九 病死 ◆ 體溫降至30℃就出現嚴重冷麻痹症狀,降至27℃就會死亡 ◆ 2026/02/25發表想法 有聽說過這樣的新聞,驢友在山中凍死了,卻沒有穿衣服,應該就是出現了幻覺 原文:有的在臨死前幻覺周身灼熱,因而把衣服脫光
六邊形戰士、法醫學的祖師爺來了:文章寫得好,能平定叛亂,懂經濟懂民生能治饑荒……法醫學只是此男一堆擅長科目裏最出名的。
老師佈置的作業,我尋思最有價值的得是前面那幾章,畢竟勘驗法醫可以依賴現代科學來進步,但制約人性的程序正義只能一步步探索。救死方很感動,究竟在這本教官員怎麼處理命案的書裏也有救人的一章,沒有以死定死。
最近回顧甄嬛傳,真覺得皇家的手段無情,宮廷裏的宮人們的生命如草芥般渺小不堪,甚而恍惚間覺得古代的醫學似乎不嚴格不科學,走個過場而已,但看了《洗冤集錄》,發現官府重視生命逝去的箇中緣由,願意花精力去解剖屍體,瞭解其中死因。區分自殺、僞自殺(他殺)、意外性質,例如書中說“失足落水者腹略脹,投水自殺者極脹”,但由於古代醫學的侷限性,存在一些說法片面之處。按理說,失足落水者無意求死,掙扎更甚,吸入肺部的水更多,進而腹極脹;相反,投水自殺者決意向死,因而有故意憋氣者,腹中的水由此較少,而非書中所推理。 也有一些總結性文字看似是針對某一死法,例如自縊或車壓,但其實卻誤將屍體腐爛過程中的特徵歸結到那種死法上,使總結有所偏差,這也有賴於古代醫學的侷限性。 宋慈的有些推斷在譯者看來有不科學、碰運氣的成分,但實際也是宋慈有工作經驗和直覺輔助的支持。例如,其中有一人用鐮刀傷人,事後隱匿起來,宋慈於是在事發地點一帶搜刮各家各戶的鐮刀,唯見一把鐮刀有蒼蠅縈繞盤旋其上,而鐮刀一般作割草用,有蒼蠅意味着必有血腥,於是推斷爲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工具,果真如推斷。 不過總的來說,該書十分有趣,讓人一窺古代生活、規定、法醫學發展進程等。有一些章節也讓我與一些影視作品聯繫起來,譯註筆記解答了我的部分疑惑。例如《九品芝麻官》裏提到飲下砒霜的人死後骨骼呈黑色,實際上只有含鉛的毒藥纔會產生此效果,而砒霜主要含分爲三氧化二砷,不含鉛,因而不會產生電影中屍骨發黑的誇張表現。
中國這個古國真的太絕了,不說別的就說我看過的這些書📖 世界上第一部法醫學《洗冤集錄》 世界上第一部醫學《黃帝內經》 世界上第一部兵書《孫子兵法》 世界上第一部詩歌集《詩經》 世界上第一部的教育著《學記》
最早知道《洗冤錄集》還是從香港電視劇《洗冤錄》,電視劇被拍的有趣十足,驗屍看起來既神祕又驚奇,許多奇案、怪案就是在驗屍中找出頭緒,最終真相大白。後來央視拍了《大宋提刑官》,相對來說比港劇來的嚴肅。 《洗冤錄集譯註》的好處是用很多現代人的眼光來看書中許多正確和謬誤的地方。在讀此書的過程中,驚詫的此書的二個方面:一個是在驗屍的內容中,對各種因不同情況死亡的屍體的諸多特徵十分詳細的描繪,雖然僅僅是屍表,但對皮膚、髮髻、骨骼、人身體其他器官的變化觀察仔細。儘管書中有許多不合科學的論斷,比如自縊者挖地三尺必有火炭,人骨365塊,縊、溺、中毒的救治之法之類的用現代普通人的觀點來看都有點可笑,但從全書的各種屍體的描述看,宋慈和當年許多的專業仵作研究各種案宗,現場考察了各種屍體得出的,並且還參考了中醫的知識,許多論點也沒絕對肯定或否定,比如老虎咬死的屍體,對民間認爲“虎咬人月初咬頭項,月中咬腹背,月盡咬兩腳。貓兒咬鼠亦然”既沒有肯定也沒有否定,可見宋慈在編撰時也是極其嚴謹的,其開篇就有強調仵作應該和社會上的江湖術士避免接觸,以免受其干擾。第二個方面是在刑偵記錄階段的要求,宋人對制度上的完善可以說苛刻到了縣官必須到場、仵作記錄格式、仵作限時檢驗、異地交叉檢驗、上級衙門複檢等等,而且犯者受多少杖刑都明確規定,可以說在技術條件還無法成熟的時代,能做到在制度上如此完善嚴謹可見一斑。其實書中記載了很多案件中,有如兇手用草藥僞裝屍斑或者僞造傷痕,迷惑仵作,所以說“殺人技術與驗屍技術”間也往往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是技術瓶頸無法一時改變,只能依靠制度來避規由於粗心檢驗或受賄等等原因。
不要站在現在的制高點去評價當時的意識形態,《洗冤集錄》對於當時來講已經比較有權威的參考範本,就像《本草綱目》,都是古人用自己的經驗甚至於生命換來的著作,都應該要受到尊重。
最近自我省察,發現我的防範意識其實很低。基本不設防...要加強意識需要補充一些法醫書籍。在有些人眼裏,攻擊性的表達是一種獲利。 早年買過新知文庫的《蛛絲馬跡》,最近短視頻刷到一位宣稱人有“靈魂”的科班出身的法醫劉良,做訪談賣書。 拉高警惕心,無事發生便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