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毅
洪秀全、楊秀清以及他們身後那些幢幢地念着〔天國〕咒語的幽靈,在國人心中徘徊了一個多世紀。我們現在不需要僵硬的招魂,不需要砸偶像派與敬偶像派之間的爭辯,不需要武斷肯定與簡單否定地輕下結論,我們恰恰需要發自歷史良心深處的冷靜和審視,從昔日的破壞中尋找建設的起源,重新尋找逝去年代的精神體驗。
說到底,還是一夥流寇!打着宗教的幌子,荼毒天下,幸好最後敗了………
在電視節目裏,董倩說,她最初的夢想是成爲一名翻譯,因爲她特別喜歡外語,可是因爲外語成績不好,所以被分到了歷史系。我們發現這個世界就是很搞笑的,某些“凡爾賽者”並非真的在凡爾賽,她很可能就是在退而求次時得到你夢寐以求之事,她去的不是一般的歷史系,是北京大學歷史系。董倩是90年代初進北大的,對於和她同齡的另外幾十萬人來說(當年參加高考人數約爲283萬人,錄取人數爲61萬人),甭管是北大歷史系還是布袋戲,只要前頭有北大二字,可能很多人願意用十年陽壽來換……在這檔節目裏,當年明月也說,有不少人說,我要向你學習!我也希望自己的書可以賣到第一第二……當年明月說他感到很疑惑,雖然他可能有些高傲,但是根據視頻影像傳達出來表情,他確實沒有“故意驕傲”的感覺,他似乎確實覺得銷售量之類的不在他的考慮範圍,他在2005年寫下第一個字的時候,似乎也沒有想過要成爲暢銷書之類。理由很簡單:第一,經濟上,他沒有必須寫作的必要性。他如果很需要錢,那麼以他的職位身份,做其他副業能來錢更快更多。第二,文學理想。可能有的人是不那麼在意物質,但有精神上的追求。比如“我想獲得茅盾文學獎”之類。當年明月在開筆時可能有想過要創下豐功偉業,但在其後就沒有繼續創作,證明他在這方面也是沒有野心的。他或許真的各方面都沒有野心,《明》書出後,他就是參加了一些採訪,沒有寫其他書,也沒有利用這個身份去做直播啊什麼的。政治上,他從深圳調到上海,將近二十年裏既沒有醜聞也沒有什麼突出的政績,低調到彷彿消失了一般。那麼這篇文章最後想說什麼呢?我是在想,你可能暫時無法做你最喜歡做的事,你可能投入了很大精力卻收效甚微,那麼你沒必要非得執着於以下二者:第一,我一定要做我喜歡的事。第二,我一定要做好本職工作。先說第二。你作爲一個海關的公務員,你不貪污就行了,不一定非得查獲什麼走私大案。或者你是餐廳裏的一個服務生,你別往客人的飲料裏吐口水就行了,不需要成爲什麼月度之星。(我沒開玩笑,有一次在大廠,一個在KTV當過服務員的人親口對我說,當遇到態度不好的客人,他們就往飲料裏滲唾沫,從未被發現過。我心想,幸虧我從來不去KTV,再加上我很少去燕郊。)第一,做自己喜歡的事不一定要把那件事變成職業。董倩喜歡外語,結果她上了歷史系,但是她畢業後也沒有成爲歷史學家,而是成爲央視主持人(這同樣是令人羨慕的工作),雖然她的名氣沒有敬一丹那麼大,但董倩很優秀,這是有目共睹的。那麼如果此時的董倩依然喜歡翻譯,她完全可以用業餘時間把《明朝那些兒事》翻譯成英語,到亞馬遜上出電子書之類,因爲她不需要靠翻譯爲生,而翻譯又不犯法(把《明》翻譯成外語需要經過作者或出版社授權,但把《魔戒》翻譯中文則不需要),所以她只要有時間,她想翻多少就翻多少。當年明月的悲哀是在於他沒有找到自己真正喜歡的事。因爲他並沒有那麼喜歡歷史,如果他很喜歡歷史,他去了上海之後也可以繼續寫。因爲另一個作家梅毅也有自己的事業,但多年來筆耕不輟,寫的也全都是歷史題材。當年明月確實比梅毅更有才華(我說句不中聽的話,梅毅寫的《極樂誘惑》在我眼裏就像屎一般的存在),可是他沒有保持這個興趣。他沒有找到更有意思的事,就會陷入無聊裏。由此可見,保持興趣比保住飯碗更重要。一個人如果丟了飯碗,最慘也不過像《逆行人生》裏的徐崢那樣去送外賣。但如果一個人丟了興趣,就可能會瘋、會死。
本書寫作於2008年,想想十幾年前的網絡風氣,就知道這本書是什麼德性了。不過書友也要客觀看待太平天國的起義。十幾年後再看此書,只能說唏噓不已。
這本赫連勃勃大王的作品,中規中矩,只能算是平品。其中對韋昌輝和洪仁玕這兩個人的描述,讓我覺得還是有一定新意的。 楊韋事變中,翼王石達開的分析以及後面捻軍的歷程特別值得看看
對太平天國的介紹簡明扼要,後面還加了對捻軍的介紹,而且每章後面的附註內容往往是關鍵史料的節選,很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