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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思想與政治研究 封面

秦思想與政治研究

臧知非

189人在讀
19.3萬字總字數
¥96定價

內容簡介

本書從農業、水利、畜牧業等方面入手,釐清秦部族農業水牧的發展過程,並提出“跨類型農業轉移”這一創新點,把對農業的認識與國家政策的制定相聯繫。本書以時代爲經,以史事爲緯,經直緯平,源通流暢,突出了秦農業發展的重點、特徵和對後世的影響,真實、客觀地反映了農業發展歷史的本來面貌。全書共分11個章節,具體內容包括農業生產環境變遷、農業政策與農官、農業生產關係的變革、鐵農具和牛耕的推廣、農田水利建設等。

讀者書評

★★★★★

臧教授這本書,真是太棒了,對秦思想和政治的多個方面,有了前所未有的認知。比如焚書坑儒的分析,比如對秦短命的分析……等等,都讓人耳目一新。

★★★★★

五星力薦。 騶衍的五德論對秦朝統治思想有重要啓發。只是,秦始皇在採用該學說爲自己的政權提供合法性時,做了一個關鍵性的轉換:他把“水”的自然物理特性,直接推導並規定爲水德王朝應有的“政治行爲特性”。 騶衍五德始終學說本身是沒有規定每個德應該對應什麼樣的國策方向的,但是秦始皇和大臣博士們基於騶衍的理論框架上大做文章:把水的冰冷引申闡釋爲法律應該嚴酷無情(“剛毅戾深”);把水的不可阻擋引申解釋爲法令必須高效、絕對執行,不能有停滯和寬宥(“事皆決於法,刻削毋仁恩和義”);把水一去不復返的勢能引申解釋爲統治應該果斷強硬(“急法,久者不赦”)。這些理念落實下去,就形成了毫無溫情、缺乏仁愛的社會。 因此,儘管秦始皇統治理念發端於儒家的騶衍,卻只是借了騶衍五德始終論的殼,爲自己的嚴刑峻法尋找一個至高無上的“天道”依據。秦朝統治特性的根本源頭就在此。 外儒內法的例子在秦律上處處可見。秦對不孝罪懲處嚴厲,一旦被達到一定年齡的父母告發“不孝”,子女可能被處以棄市等極刑。表面上看,秦人貫徹了儒家推崇的孝道,但實際上兩者區別極大。秦法通過嚴懲“不孝”來維護家庭內部的絕對服從,進而穩固國家統治的基層秩序;儒家則是將“孝”視爲仁的基礎,發自內心的孝悌外推以形成忠君愛國的社會秩序。秦將家庭倫理法律化、工具化,把孝作爲社會控制、維護統治的工具,和儒家把孝作爲人格追求有本質區別。 然而,正是秦國(商鞅)以法治國、通過法律強行推行,才得以讓儒家理念真正得到實施,並且秦國出人意料地在那麼多國裏屬於落實儒家理念落實得最好的。這也讓許多東方儒家學者對秦改觀,紛紛來秦國施展抱負。而在招徠人才這方面,秦國要感謝呂不韋。 呂不韋最叫人值得欽佩的一點是他的宏觀視野,真正做到了博採衆長。在學術方面,他具備高屋建瓴的融合能力,所有學說都接納,但是每個學說又有所取捨,只取對王道有用的。後世評價他爲雜家,但是這個詞遠遠不能體現他在施政教化上的能力。在人才方面,他也一樣做到求同存異,不拘一格降人才,且善於因材用人,讓門下的賓客士人入仕,這不僅僅是一般意義上的舉賢使能,而在於有意識地改變秦國政治傳統和官僚隊伍單一的文化結構(商鞅變法後用人途徑只有兩個:軍功入仕和舉薦),從而彌補商鞅變法之後秦官僚隊伍整體素質的不足。畢竟國家機器的高效組織管理要靠對臨民蒞政極其熟稔的文官,而不是文化水平低下的軍官。 呂不韋編著«呂氏春秋»,一方面爲即將到來的統一帝國提供理論依據(即結合陰陽說和騶衍五德論),一方面有意識地總結先秦諸子的得失,讓君王吸取歷代興衰成敗的經驗和教訓,從而領悟王道之要訣。 值得注意的是,呂不韋在著作中宣揚許多儒家主張,諸如君臣、父子、夫婦之理,以德治國、民本觀念等,此舉改善了秦國無儒的弊端。秦始皇在施政過程中,爲了維護君臣秩序,繼續採用了儒家提倡的禮儀制度和儒家的道德教化。 秦朝統治思想到底是偏儒家還是法家呢?其實是遵循商鞅變法以來的秦國本國政治傳統,終由李斯發酵(焚書坑儒坑方士),而不是普遍認爲的源自韓非學說。原因有二。一,儘管韓非提出了“以法爲教”“以吏爲師”,但追究起來,秦國在商鞅變法以後就已經實施了這些思想,只是人家沒寫成這八個字。甚至再早一些,周朝就已有了法制相關職官制度的記錄——官吏需要向民衆宣講中央下發的法律並答疑、留下證據。因此秦國的法制建設不是突然憑空出現的創新,而是歷代社會發展下對法律需求的必然結果。 在秦國,百姓不能傳習儒家的仁義道德以及其他學派的學說,被禁止讀《詩》《書》、遊說人主,因爲這些都不利於農戰,而只有農戰才能富國強兵,纔有利於秦王統治。庶人唯一能學的就是法令,只能且必須以吏爲師(專職法律條文闡釋和保存的法官法吏),官吏也有義務教民以法律。二,韓非子是把商鞅及其後學的治國理論自己重新總結著述,目的是爲了改善韓國國內政治面貌,和秦國沒關係。 那麼爲什麼會有秦始皇接受法家思想、對韓非稱讚不已的觀點?作者犀利地指出,秦始皇所接受的並非韓非全套的法治學說,而是韓非的術論和勢論。法治學說提到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各個階層包括國君在內都必須依法行事,國家機器由法律轉動,君王就能無爲而治。這和秦始皇的想法衝突,韓非的這個理論秦始皇必然是排斥的。但是,韓非的術論和勢論卻啓發了秦始皇,提供了牢牢把控君主專治權力的實用技術,所以所謂秦始皇接受韓非理論實際上指的僅僅是這一部分。 當然,秦始皇接受的不止是法家思想,他對所有學說都持有開放心態,只要有利用統治都可以,包括儒家,比如雲夢睡虎地出土的«爲吏之道»第一條就要求,各級官吏必須以君子標準要求自己,忠於職守,尊敬上級,不生怨言,思考謹慎,處事恰當,助人爲樂,謙遜他人等等。竹簡列了大量儒家理論。(至於坑儒,和儒家沒什麼關係,只是方士欺騙並造謠詆譭秦始皇在先,然後引發徹查詆譭時政的言論,這些造謠者中正好大部分是儒家或方士罷了。)但秦始皇海納百川各個學說的條件是,以現行的秦朝法律制度爲基礎,以秦國的政治傳統爲前提。 不由想起秦國最初獲得諸侯國身份以後,立馬祭祀白帝,而後幾代國君又祭祀了其他上古帝,從那時候秦人目的就很明確,有了祭祀權力就等於昭告天下自己理應代替周人統治華夏。而如今秦始皇統一全國,吸納各個學說,和當初祭祀五帝的行事思路類似,即,天下學說皆爲我所用,學派不再是某地專屬,秦帝國掌握了華夏所有諸子百家,讓他們服務於穩固自己的政權——當然,秦朝統一後,大局已定,諸子百家認清了事實,也厭倦了戰亂,因此也原意爲統一的秦帝國服務,也算是雙向奔赴了。尤其是對儒家學說的大量吸收,讓秦終於從“駁而霸”成功實現“粹而王”。 然而這原本前途光明的文化開放局面被焚書、禁私學徹底毀了。分封制與郡縣制之爭是這事件的導火索。李斯爲首的軍功官僚們和文法之吏不能容忍分封制死灰復燃,否則他們的既得利益受損,朝廷官僚結構會受到重大改變,不利於君權穩定;秦始皇也不能容忍自己前所未有的萬古功績被推平甚至倒退。在這個背景下,提出分封制的儒派就成了打擊對象。焚書禁私學運動以後,秦從此走向徹底的文化專制。

書籍信息

作者臧知非
出版社西北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21-02-01
ISBN9787560446707
分類歷史-歷史讀物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