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條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對黨的組織工作作出全面規範,這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部關於組織工作的統領性、綜合性基礎主幹法規,是做好新時代黨的組織工作、加強黨的組織建設的基本遵循。《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對於堅持和加強黨對組織工作的全面領導、推進組織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全面提高組織工作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七章46條,包括領導體制和職責、黨的組織體系和建設、幹部工作、人才工作、保障和監督、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