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適用於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委員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是該條例單行本。 中央要求,地方各級黨委要學習貫徹《條例》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切實維護《條例》的嚴肅性,切實提高運用《條例》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斷開創各項事業發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