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適
胡適(1891年12月17日-1962年2月24日),字適之,徽州績溪人,著名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以倡導“白話文、領導新文化運動聞名於世。” 他的文章從創作理論的角度闡述新舊文學的區別,提倡新文學創作,翻譯法國都德、莫泊桑、挪威易卜生的部分作品,又率先從事白話文學的創作。他在學術上影響最大的是提倡“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的治學方法。《人生有何意義》選編胡適關於人生、生活方面的25篇雜文,包括人生有何意義、略談人生觀、人生問題、科學與人生觀、積少成多、介紹我的思想、追掉志摩等。胡認爲“生命本身不過是一件生物學的事實,有什麼意義可說?一個人與一隻貓,一隻狗,有什麼分別?人生的意義不在於何以有生,而在自己怎樣生活。”。
這是常人經常思考的問題,用一生去不斷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