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寬犁
本書基於風險社會理論、治理理論和社會融合理論建構“風險—治理”殘疾治理理論框架,以治理的視角系統梳理殘疾研究的學理脈絡和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歷程以及國際殘疾人權利保護的關注領域與發展趨勢,提出基於本土經驗的“殘疾治理”理念、理論體系和實踐模式;以“殘疾”爲考察對象,通過對陝西、甘肅、江蘇等東西部省份殘疾人事業發展實踐的實證研究,對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整體性和差異性進行分析;重新審視與反思了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成就、面臨的困境與挑戰,圍繞中國殘疾人事業治理創新提出了對策和建議。最後,以理論與實踐展望的視角,圍繞文化與意識、社會體系與社會的組織、多元挑戰、技術突破、資源整合等殘疾人事業治理創新的未來議題展開了戰略性研判、前瞻性反思與探索性的討論。
好的方面就不說了。只說一點文中提到的小馬拉大車現象,問題的本質沒有分析透徹。第一,殘聯作爲羣團組織,但承擔了行政職能,即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第二,作爲羣體組織,因人員編制、人員素質、幹部提拔、非政府中心工作等因素受限,應該把屬於政府職能的工作交回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由政府管理;殘聯負責代表和服務,監督和督促政府職能部門履行和保障殘疾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