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爲進一步規範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行爲,提高製劑標準和質量控制水平,確保公衆用藥安全有效,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0年起啓動了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質量標準提高工作,要求對全省歷年核發的醫療機構自擬製劑標準進行標準提高,並組織有關專家按照中國藥典要求及我醫療機構製劑質量標準起草和複覈技術要求進行重新審覈修訂,符合要求的收入製劑規範。《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規範》編制工作堅持製劑標準的科學性、先進性、規範性和實用性原則,按照編輯委員會確立的指導原則和技術要求,在有關部門和參與單位的大力支持下,於2014年9月編制完成並經專家審議通過,作爲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研製、配製、使用、檢驗和監督管理的法定依據和技術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