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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四講 封面

民主四講

王紹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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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萬字總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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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作爲一種政治體制,“民主”已經有2500 年的歷史;而在頭2300 多年,它一直被看作是個“壞東西”,直到最近一百年來,它才時來運轉,被當作“好 東西”。爲什麼“壞東西”會變成“好東西”?到底是什麼發生了變化? 本書作者以成熟的西方民主爲例,深入淺出地爲我們講述了現實世界裏民主體制的諸實證性問題。他從民主的起源和演化講起,逐一討論民主發展的歷史過程、西式民主出現以及鞏固的條件、西式民主的機制與運作及其實效與反思。誠如作者所言:“本書的目的不僅僅是爲了介紹,也不僅僅是爲了讚賞;在很大程度上,它的目的是要對西式民主進行批判和反思。”

讀者書評

★★★★★

林肯曾將民主定義爲“民治(by the people),民有(of the people),民享(for the people)”。 美國憲制安排的共和特徵表現在西塞羅、馬基雅弗利、孟德斯鳩都曾鼓吹過的,君主(以總統爲代表)、貴族(參議院)和人民(衆議院)三者之間的平衡。這個構想的理論基礎是,“立法、行政和司法權置於同一些人手中,不論是一個人、少數人或許多人,均可公正地斷定是虐政”。“把所有權力賦予多數人,他們就將壓迫少數人。把所有權力賦予少數人,他們將壓迫多數人。”因此,對所有權力的行使都應該加以限制。爲了防止多數人胡來,他們發展出一套平衡理論,說民主制、貴族制、君主制各有利弊,最好的政治制度是將三者混合在一起的制度。據說,如果一個制度只有民主的成分,它很容易釀成騷亂,出現無政府狀態。只有加上貴族制特有的智慧和君主制特有的秩序,民主制的優點才能得到發揚,其弱點才能得以克服。 從柏克到貢斯當(1767—1830),再到麥迪遜、托克維爾(1805—1859)、穆勒,他們都把相當大的精力放在“防止多數暴政”上。他們究竟害怕的是什麼呢?他們害怕的是人民當家做主。貢斯當認爲“平民統治只能是一種暴政”;托克維爾認爲:“‘人民的多數在管理國家方面有權決定一切’這句格言,是褻瀆神的和令人討厭的。”與穆勒幾乎同時的小說家福樓拜(1821—1880)對民衆也十分恐懼,他說得有點赤裸裸:“今後的剝奪個人自由的將不是專制君主,而是民衆。”那麼,人民當家做主爲什麼這麼可怕呢?因爲它可能侵害少數人的財產權。托克維爾有句莫名其妙的話:“民主政府的最終目的應當是對少數個人利益的保護。” 貢斯當把“無限的人民主權”看作一種邪惡。直接繼承貢斯當衣鉢的托克維爾也對無限的人民主權表示擔憂,“上帝可以擁有無限權威而不致造成危險,但人世間任何人都不應擁有絕對權威”。追根溯源,他認爲,“多數暴政”的制度基礎是“人民的多數在管理國家方面有權決定一切”。托克維爾並不反對權力的合法性來源於多數的意志,但他極爲憎惡“無限權威”,因爲“任何一個權威被授以決定一切的權利和能力時,不管人們把這個權威稱作人民還是國王,或者稱作民主政府還是貴族政府,或者這個權威是在君主國行使還是在共和國行使,我都要說,這是給暴政播下種子”。爲此,他有一段著名的獨白:“在思想上我傾向民主制度,但由於本能,我卻是一個貴族——這就是說,我蔑視和懼怕羣衆。自由、法制、尊重權利,對這些我極端熱愛——但我並不熱愛民主。……我無比崇尚的是自由,這便是真相。”穆勒的看法與托克維爾大同小異。現代學者哈耶克也參與了對民主的聲討,他斷言,“普遍盛行的民主制度所具有的致命缺陷是:無限權力”。 爲了解決多數暴政問題,貢斯當、托克維爾、穆勒的思路非常接近,那就是不僅要對專制的權力進行制約,對民主的權力也要實行制約,使無限民主變爲有限民主(美其名曰“有限政府”)。既然民主的最大危險來自於公共權力的無限性,爲了削弱這種無限權威,就必須給公共權力規定一個明確和固定的界限,亦即把它限定在“公共領域”內,不得越雷池半步。與此相適應,劃分出一個不受政治權威與社會干預的私人生活領域,強調個人的獨立性,強調個人權利的不可侵犯性,以自由來規範民主,來限制民主的無限權威。用托克維爾的話來說就是“給社會權力規定廣泛的、明確的、固定的界限,讓個人享有一定的權利並保證其不受阻撓地行使這項權利,爲個人保留少量的獨立性、影響力和獨創精神,使個人與社會平起平坐並在社會面前支持個人。在我看來,這些就是我們所將進入的時代的立法者的主要目標”。穆勒同樣祭起不干預的自由主義原則的大旗,並將這一原則的使用範圍從財產所有權領域擴展到思想文化和道德生活領域。那麼如何保護這個不受干預的私人領域呢?這就涉及另一個時髦的字眼:“憲政民主”。相當多的人把“憲政”僅僅理解爲“法治”(rule of law),即政府必須落實憲法對公民權利的保護,同時自身嚴格按憲法和法律辦事。但憲政的本來含義是用憲法來制約國家的權力,不管這個權力是由封建帝王行使,還是由民主政府行使。 今天我們如果忘掉這個時代背景,不做階級分析,盲目跟在所謂“思想大家”背後學舌,反對“多數暴政”,那真是荒謬、愚蠢之至。 議會民主(Parliamentary democracy)是英國人的發現,其實質是以代議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取代參與民主,用少數來取代多數。在有產者看來,如果任由廣大民衆直接參與政治決策,民主便很難駕馭。一旦換成競選“代表”,讓“代表”構成的“議會”掌管國家大事,民主就馴服多了。 第一位把“代表”與“民主”連在一起、組成新詞“代議民主”的人大概是美國國父之一漢密爾頓(1757—1804),他在1777年首次使用了這個詞。麥迪遜(1751—1836)則把漢密爾頓稱爲“代議民主”的體制叫作“共和政體”,兩者都與原來意義上的“民主”沒多大關係。無怪乎,托馬斯·傑斐遜(1743—1826)評價道:“這種新的、代議民主原則的確立,使得以前幾乎所有有關政府結構的著述都變得毫無用處。”在這裏,“民主”一詞已被賦予全新的含義,指稱一種與古希臘民主全然不同的政治制度。代議制的好處和妙處到底在哪裏呢?麥迪遜很直截了當,認爲代議制是解決“多數暴政”的利器,因爲它“通過一個從公民中挑選出來的機構,對公衆的看法加以提煉和進行補充,以這些人的智慧,使他們能最清楚地瞭解真正的國家利益之所在,他們的愛國心和正義感也使他們不大可能出於短期和狹隘的考慮而犧牲國家利益。在這種制度安排下,經過人民代表的表述,公衆的聲音會比由他們自己直接表達更符合公共利益”(《聯邦黨人文集》第10篇)。換句話說,人民是靠不住的,只有從人民中挑選出的“代表”才靠得住。 1820年,詹姆斯·穆勒讚歎道,代議制政府是“現代一個極爲重要的發現”,它有助於找到解決一切困難(包括現實的困難與想象的困難)的途徑。他認爲,按照人民的利益使人民接受統治的唯一方法是人民管理自己。但由於在現代國家中,“直接民主”不可行,代議制就成了唯一可以採用的形式。這一制度通過使用選舉權、代表的委任和免職以及議會來迫使統治者準確地反映人民的 利益。 在熊彼特手裏,“民主”完成了從“人民統治”向“人民選擇統治者”的轉型:“人民”變成了“選民”;“民主”變成了“選主”。 早在18世紀末,盧梭就對代議制的基本假設提出強烈質疑。他認爲人民主權只能由人民直接表達,而絕不可能被他人代表。自由應當意味着自主,而代議制恰恰違背了這一原則,在此制度下人民就會喪失自主。代議制造成的結果必然是“愛國心的冷卻,私人利益的活動,國家的龐大、征服,政府的濫用權力”。爲此他特別挑出英國的代議制進行鞭撻:“英國人民自以爲是自由的;他們是大錯特錯了。他們只有在選舉國會議員的期間,纔是自由的,議員一旦選出之後,他們就是奴隸,他們就等於零了。” 無怪乎亞里士多德說,就挑選當權者的機制而言,抽籤是民主政治的標誌,選舉則是寡頭政治的象徵。 在此過程中,民主的概念被偷換了:從人民行使主權的政體(government by the people)變爲人民作爲權力來源的政體(government by the consent of the people);政治平等的概念也被偷換了,從公職分佈的平等變爲了選舉權的平等。 這些“民主”理論家關心的不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實現民主原則,而是費盡心機去探究一種“最低限度的民主”,即精英民主。他們認爲,社會分化爲大衆與精英是天然的,前者掌權、後者被統治也是不可避免的,或用米歇爾的話說“民主導向寡頭政治,而且必然包含着一個寡頭核心”。在這個前提下,民主不可能是人民的統治,只能是一種讓精英通過競取人民的選票來獲得領導權的制度安排。這樣,選舉變成了民主的代名詞,人民的作用不再是參與治國,不再是決定和影響公共政策,而是接受或拒絕這些精英或那些精英的統治,至於精英的決策是否符合人民的意志,那是無關緊要的。 今天我們看到的所謂“民主”都是經過改頭換面的民主,它們是異化後的民主、去勢後的民主、無害化的民主、去功能化的民主。經過“自由”“憲政”“代議”“選舉”“多元”一刀刀閹割之後,民主已從難以駕馭的烈馬變成了溫順的小羊;窮人已沒有辦法利用它來實現他們最想實現的目標,他們甚至不再知道自己最想實現的目標是什麼;富人也沒必要害怕這種“鳥籠民主”,鳥籠內外依然是他們的天地。對有產階級而言,既有唬人的“民主”之名,又無可怕的“民主”之實,這種玩意兒不是“好東西”又是什麼?這讓我不由想起拿破崙一句名言:“真正的治國之道是利用民主的形式來行使貴族統治。” 現代化理論的一個主要缺陷是它“見物不見人”,只看經濟發展的影響,忽略了具體的人的歷史作用。簡單地說,現代民主的興起是從有限的選舉權轉向普選的過程。這個過程也是政治權力再分配和權力分享的過程,其間一定有人是推動力量,有人是反對力量。馬克思主義的分析方法告訴我們,從權力關係的角度來看,那些最可能在民主轉型中利益受損的階級一定會抵制轉型;相反,最可能從中受益的階級就會支持轉型。 普林斯頓大學政治系教授兼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斯蒂芬·赫爾姆斯(Stephen Holmes)在《美國前景》雙月刊上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爲“俄國給我們的教訓是什麼:弱政府如何威脅自由”。 基於此,赫爾姆斯得出結論:沒有公共權威,就沒有公民權利(Statelessness spells rightlessness)。公民權利的前提是存在有效的公共權威。一個喪失治理能力的政府是對公民權利的最大威脅。在這個意義上,政府可以是最大和最可靠的人權組織。增進公民權利的最佳戰略不是削弱政府,而是改造政府。削弱政府往往不僅不能增進公民權利,反而可能危及他們已經享有的權利。1999年,赫爾姆斯又與芝加哥大學政治學兼法學教授凱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合著了一本題爲“權利的代價:爲什麼自由依賴於稅收”(The Cost of Rights:Why Liberty Depends on Taxation)的書,進一步論證“爲了保衛我們的自由,我們必須捍衛正當的公共權威。沒有它,自由就沒有保障”。 目前,世界上236個政體中,26個是無黨制,8個一黨制,41個一黨獨大制,35個兩黨制,最多的是多黨制,共有126個。 在議會制下,立法權與行政權是合一的:行使行政權的那些人來自議會的下院,包括總理也是由議會推舉的(往往是議會多數黨的領袖),他們同屬立法部門和行政部門(英國首相布朗同時也是下議院成員)。[插圖]換句話說,立法權和行政權並不是分離的。恰恰相反,兩種權力共生(產生議會成員的選舉也間接是產生總理的選舉)、共滅(總理必須保持議會大多數成員的信任,否則要麼下臺,要麼解散議會,重新舉行大選)。在議會制下是沒有任期限制的,只要獲得議會多數的支持,總理可以永遠幹下去。正因爲權力不是相互分離的,議會制下的政府可以說是“責任政府”,選民清楚地知道執政黨或執政同盟應該對施政的成敗負責 在中國,不少人誤以爲所有的所謂“民主”國家都實現“三權分立”,包括這種民主的批評者和擁護者。其實,這個看法是錯誤的。例如,在實行議會制的英國,不僅立法權與行政權不是分離的,連司法權與立法權也不可分離,因爲掌握最高司法權的是議會上院 耶魯大學教授約翰·羅默(John E. Roemer)在2002年的一篇文章裏說,1960年以前,社會主義似乎是世界潮流,三分之一的全球人口生活在自稱“社會主義”的國家裏;1960年以後,民主似乎取代了社會主義,成爲世界潮流。當年社會主義者宣稱,所有的好東西都是與社會主義聯繫在一起的;今天,民主主義者則宣稱,所有的好東西都是與民主聯繫在一起的,如民主有利於促進經濟增長、社會公正、人類幸福,民主甚至會減少戰爭。但在羅默看來,民主主義者的這種盲目樂觀與當年社會主義者的盲目樂觀一樣是錯誤的。 民主是不幸福的根源之一嗎?”他的判斷是,幸福不幸福取決於微觀世界的經驗,而不是在宏觀政治領域的經驗。一些實證研究似乎也支持他的這個判斷,因爲一個國家是否民主與該國民衆是否感到幸福滿意沒有什麼相關關係。通過三個層面的分析,萊恩得出結論,民主制度並不一定會帶來幸福。就民主的過程而言,它充滿了痛苦。 就民主決策的性質而言,它所能滿足的是“要求”(demands)而不是“需求”(needs)。哪一個利益團體的聲音大、影響政府決策的能力強,政府就可能滿足它們的要求。而儘管有實實在在的需求,弱勢羣體恐怕也得不到政府的注意,因爲在西方民主政體下,政客最在乎的是能得到多少張選票。 人們一般期待民主可以促進經濟增長、社會公正、人類幸福,但實證研究的結果會讓他們很失望。爲什麼現實民主不能產生人們期待的結果呢?一個可能的回答是,現實民主政體未必是真的民主。

★★★★★

一本非常好的關於政治概念“民主”的綜述。 輿論界關於“民主”的討論主要有兩種聲音,一種是對西式民主的呼籲,儘管這種聲音近年來逐漸式微,響也多帶喜劇般的幽默;另一種則是站臺中國特色,但多少有點迂迴避戰。王紹光老師直面——幾乎是深深扎入了——民主本身,系統性地描述了民主概念的產生和演變,現代民主的條件與機制,現代民主的實際效果,並提出了自己的反思。 儘管最後一個部分感覺多少帶着點知識分子天真的幻想,但前幾個部分數據詳實,條理分明,邏輯清晰,受益良多。 有趣的是,很多一線知識分子都對《民主四講》提出過非常不滿的看法。 如,許紀霖:“然而王紹光所試圖做的,乃是提出一個替代性的另類民主方案,即所謂的「真正的民主」,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而不是被閹割、經過無害化處理的民主」 。表面看起來,王紹光想恢復的是古典的直接民主傳統,而且將這些民主權利賦予左派心目中的人民――底層的民衆。這一理想固然不錯,問題在於中國畢竟不是古希臘城邦,在一個地域遼闊、人口衆多的大國,究竟如何實現直接民主?王紹光例舉了信息公開、聽取民意、吸取民智、實行民決等多項參與機制之後,索性爽快地透出底牌:他所說的「真正的民主」,就是毛當年的「逆向參與模式:羣衆路線」!” 再如,趙鼎新:“對於這一論點我也同意。但是,王紹光認爲這些修飾詞都是在對民主進行“無害化處理”,並認爲真正的民主應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而不是被閹割,經過無害化處理的民主”。言下之意就是那些有修飾詞的民主都不是真正的民主。就我個人來說,如果這個世界中存在一個沒有“修飾詞”的民主國家,並且如果我有選擇的話,我是絕對不會去那個國家生活的。” 儘管許激憤趙溫和,但這些學者的恐懼簡直和他們那些早就埋葬在歷史洪流中的袞袞諸公一脈相承呀。

★★★★★

如果想找一本書作爲了解民主的入門書籍,這本書還是值得推薦的,語言精煉,邏輯清晰,通俗易懂,閱讀體驗很不錯。 對於普通讀者而言,我們經常會聽到或者參與討論關於“民主”的內容,有時候我們還會特地強調“西方的民主”。 但很多時候,當我們討論民主這個詞語的時候,我們腦海中是沒有一個確定的概念的,「民主」的含義是什麼?什麼樣的制度能被稱爲民主? 這本書的前半部分對民主的介紹非常通透清晰,幫助我們瞭解民主的真實含義,對於我們實現現代民主有着重要的意義。 只有當我們清晰地知道到底什麼是民主時,我們纔不會被“形式的民主”所遮蔽,認爲當下的民主就是民主的最終形式,從而放棄繼續尋求廣大人民羣衆整體利益的途徑和道路。 書裏也講到了一些特別的觀點: 比如,民主一開始其實是被厭棄的,最開始出現民主的時候大家都不認可它,覺得它會帶來「暴政」。 還有現代民主所推崇的“投票選舉”制,其實也很難真正代表民主,投票選舉只是一種“選主”形式,最終人民的真實意願在政治參與中的表達微乎其微,這種情形下被代表的民主是真正的民主嗎? 實現真正意義的民主除了政治平等,經濟平等也對民主踐行有着重要的意義。因爲階級不平等導致某些羣體無法發聲,選舉最後只是淪爲有產階級和知識精英的“選主”遊戲。 這本書也有他的一些小缺點,讀書的時候就能強烈地感受到作者對於西方美國民主的抨擊指責,還有作者對“民主”能否最終爲人民帶來幸福的生活也持有着懷疑的態度。 但是後半本書對於民主的現實困境和思考,看上去很消極帶有偏見,其實也是在爲我們提供不同角度的想法,有它積極的意義。 如果我們只能看到事物好的一面,我們可能會對未來過於樂觀,恰恰是這些懷疑和思考,讓我們有機會將問題一點點解決。 瑕不掩瑜, 這本書也只是一個起點。 21.10.14 重陽

★★★☆☆

此書名《民主四講》,更貼切應該叫《批判民主四講》,只挑批判的說,不夠全面。舉一個例子,作者說“盧梭反對向大衆進行啓蒙或教化,因爲那樣會造成全民的腐化”。然而,盧梭反對啓蒙是因爲當時的教育多爲了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他認爲這種教育對公民的獨立思考能力和道德水平是一種扭曲和腐化,他提倡的是“自然教育”。有種平民被作者PUA的感覺

★★★★★

非常好的一部講解民主來龍去脈的社科著作,沒有佶屈聱牙和晦澀難懂的哲學概念,層次分明行文流暢,遣詞造句通俗易懂。引徵據典加上作者的個人理解和總結,對民主這個互聯網鍵政中出現頻率極高的演變過程娓娓道來,內容深入淺出。 這裏我不對民主這個名詞本身進行探討,正如作者在文中所講,如果討論的雙方對民主的概念不能達成一致性的認同,再多的爭辯也是雞同鴨講。 從現實角度上來看,對民主概念的研究,有助於我們分辨某些意識形態宣傳中劣質和虛假民主的僞裝和神聖化。當民主不再是形式上的程序正確,而變成實質的結果正確,我們離真正意義上的民主才能更近了一步。

★★★★★

品讀王紹光《民主四講》 基礎信息 書名:《民主四講》 作者:王紹光 出版社: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8年 本書源自王紹光在清華大學的公開課講稿,語言通俗,沒有堆砌晦澀術語,是國內非常經典的民主理論入門讀本。全書共四講,依次梳理民主的起源、轉型、模式、爭議,核心是破除大衆對“民主=多黨競選、一人一票”的簡化迷信,重新還原民主的本義與多元形態。 一、全書四講核心內容 第一講:民主的起源與演化 很多人以爲民主自古就是“選舉投票”。作者考證:古希臘雅典的民主,是直接民主,公民直接參與議事表決,並非代議選舉;近代西方早期精英其實反感民主,把民主等同於“暴民統治”。 現代我們熟悉的選舉式民主,是19世紀以後,經過長期社會鬥爭、不斷擴大選舉權(逐步取消財產、性別、種族限制)才慢慢成型。民主不是天然就是選舉,選舉只是民主衆多制度工具之一。 第二講:民主的轉型 作者梳理民主轉型研究的流行理論,批判“現代化必然帶來西式選舉民主”這種單線進化論。 歷史證明:經濟發展不會自動催生某一種固定民主制度;很多國家簡單移植選舉制度,最終陷入動盪、寡頭、腐敗,也就是“無效民主”。民主轉型沒有唯一標準答案,制度必須適配本國社會結構、歷史文化。 第三講:民主的模式 這是全書重點。 主流西方話語常常把民主簡化爲競爭性選舉(熊彼特式民主:選舉就是民主全部)。 王紹光提出區分兩類民主: 1. 選舉民主:核心是定期選舉、政黨競爭,解決“誰來掌權”的問題;但存在明顯短板——選舉週期之間民衆無力約束政客,資本容易綁架選舉,投票只在投票那一刻起作用。 2. 協商民主/參與民主:強調普通民衆全程參與公共討論、政策協商、公共事務監督,解決權力如何運行、政策如何制定。 他主張,選舉只是民主的一部分,不是全部。真正高質量的民主,應當包含問責、參與、協商、普惠等多重維度,不能只用“有沒有多黨大選”作爲唯一標尺。 第四講:民主的爭議 討論民主的評價標準與現實困境: - 選舉民主的弊病:金錢政治、選票短視、極化對立、選民理性無知; - 民主的目標不是單純投票,而是實現公共利益、保障民生、縮小不平等; - 民主沒有統一模板,不能用單一標準對各國制度做簡單評判。 二、本書核心論點總結 1. 解構民主一元論:拒絕“民主只有西式選舉這一種形態”。民主是一套價值(人民當家作主),實現制度可以多元。 2. 區分民主的“程序”與“實質”。只看投票程序是狹義民主;實質民主要看普通民衆能不能真正影響政策、分享發展成果。 3. 警惕民主教條主義:不顧歷史社會條件強行移植選舉制度,往往帶來社會失序。評價民主好壞,要看治理績效、民衆獲得感,而非單一程序標籤。 4. 民主本身是動態發展的,民主建設是持續改進的過程,不是一次性完成的“終點”。 三、本書價值(優點) 1. 通俗化梳理民主思想史,打破流行的片面認知,適合入門; 2. 跳出西方中心的敘事框架,從歷史和實證角度反思主流民主理論; 3. 提出“實質民主”視角,把民生、平等、公共福利納入民主評價體系。 四、學界爭議與侷限(批判性視角) 1. 書中重點批判選舉中心主義,但對選舉制度本身的合理價值論述偏少,容易被簡單解讀爲否定選舉; 2. 對協商民主落地的制度設計、實踐難題討論相對簡略; 3. 部分觀點在學界存在爭論:不少學者認爲競爭性選舉仍是現代民主不可或缺的基礎問責機制,二者並非對立。 五、讀後總評 《民主四講》最大貢獻,是提醒讀者不要被流行標籤綁架。很多人討論民主時,直接把民主等同於大選、政黨競爭。而王紹光提醒我們:民主的本源是人民的統治,選舉只是工具,而非目的本身。 評判一套民主體制,不只看程序儀式,更要看它能否回應普通人訴求、約束權力、促進社會公平。這本書不提供標準答案,而是引導讀者批判性思考,跳出非黑即白的簡單思維,理性看待不同國家民主實踐的多樣性。   袁晉 2026年9月11日

★★★☆☆

紙上談兵!還不會走路,就學着跑馬拉松,還往溝裏跑

★★★★★

在公知盛行的年代,這本書敢於與那些跪下的殖人辯經,很有勇氣;從西方國家民主的考辨與今日諸多實證研究入手,很好的借力打力,作者很有想法。 這本書於我而言,是極有意義的。從根本上講,它讓我初步瞭解了民主原來經歷了一個被馴化的過程,一個從壞東西變成好東西的演變。在那些精英、有產者的恐懼中,民主是“愚民統治、暴民統治”,是托克維爾筆下的“多數人的暴政”。在十九世紀工人階級的解放下,狡猾的有產者轉向了一種馴化民主的策略,於是民主被添加一些修辭,成了各種時髦的概念“自由民主”“憲政民主”等,最後成爲今天的“選舉即民主”。 此前的確存在“只有實行選舉纔是民主的體制”的誤解。但西方的諸多政治實踐讓我們看到,經濟上的不平等註定政治上的不平等。當選舉“一人一票”變爲“競爭性選舉”,變爲“選主”,再變爲“金主”“一元一票”,政客與利益集團們爲了維護本階級的利益不斷搞花招,從“腐敗選區”“格里蠑螈”到以各種有形的財產、文化測驗、選民登記程序等不斷設置門檻,限制選舉的權利。於是參與的不平等變爲代表的不平等,再是政治的不平等、經濟的不平等,循環往復。資產階級民主從根本上就是一場有產者的謊言,而無數的無產者卻活在其編織的美夢中! 所以,這本書對於破除對西式民主的幻想是極有必要的。本書最精彩的部分是第一講,主要講民主的歷史,考其演變,知今日西方民主的虛僞荒唐。第二講與數據等實證研究關聯較多,主要介紹民主與一些現象的關係,以及不同學者的觀點。第三講對於民主中的各種選舉、投票、選民、選區、政黨等制度的分析,讀起來讓人對西方各種把戲嘖嘖稱奇,也得出了美國的民主遜於其他國家(比例代表制、多黨制、議會制)的結論。第四講算是作者的觀點的回顧總結,再現了本書中那些時常提及的觀點。回想起幾日前讀第一講時對本書的震撼,真是令人懷念,這是一場思想上的啓蒙,感謝作者的作品與努力! 本書對我的啓發還有其他,但暫時令我印象最深的如上,今後本書或將爲我的各種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觀念帶來諸多指引,值得反覆品讀!

★☆☆☆☆

我讀了這本書,感覺真不太好。 書裏刻意抨擊民主,簡單認定票選就是西方民主,但我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有民主,我國也有票選,但作者故意踩西方的立場很明顯。 作者又說,民主一定帶來混亂,但全球80%以上國家選擇了民主,混亂的例子只說戰亂地區,卻無視大量民主和平富裕國家和地區。 這種書已經不是真正分析問題,而是先定了結論,然後填充材料。貌似是政治學,其實是思政。 肯定有人會說我給西方說了好話,其實不然。真正有力的論證不是拉踩,而是說實話,真話比套話更有用更有力更有效。本書過度材料材料,讓我一度有睜着眼睛說瞎話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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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概況本書分四講,作者以所謂成熟的西方民主(尤其是美式民主)爲例來討論一些實證性問題。第一講是民主的起源和演化,主要討論民主發展的歷史過程,探究爲什麼它會從“壞東西”變成“好東西”。第二講是西式民主出現及鞏固的條件,它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會出現,什麼樣的情況下得以鞏固。第三講是西式民主的機制與運作,分析有哪些機制支撐這類民主政體,這些機制是怎麼運作的。第四講是西式民主的實效和反思,看它們在多大程度上實現了民主的理念,並探討有沒有實現民主的更好方式。這本書的主要目的是對西式民主進行批判和反思。 在書中,我們能清晰認識到,古典政治家、有產階級甚至近代政治精英們都對“民主”持有一種反對的、排斥的態度,他們作爲社會的少數人一直對大衆保持“仇視、蔑視”的心理,並將其定義爲“多數人暴政”。尤其是法國大革命之後,上層掌握意識形態話語權的精英們一致認同大衆參與政治將走向革命與暴亂,窮人一旦獲得權力便會利用權力剝奪富人的財富,對無產者可能否定有產者財產權存在恐懼。 伴隨着這種對原始“民主”的恐懼,精英們對民主的概念進行異化,他們用“自由”、“憲政”來修飾民主,以實現對民主應用範圍的限制。同時將民主與代議制、選舉產生聯繫,用少數代替多數的方式實現對人民的控制,將選舉這種具有貴族制、寡頭制色彩的選拔國家管理者的手段美化成“人民易於實現、且現代社會唯一能實現民主的方式”。從這一概念上,讀者可以很清晰地理解“憲政民主”的意識形態陷阱,更能理解“西式民主”的狹隘與雙標。 現代追求的民主,就這樣在西方資產階級的需要下,一步步從“壞東西”變成“好東西”,剩下的篇幅作者論述了現代意義的民主的具體興起條件和運作機制,爲我們展現了一個被描述、被美化、被政治所利用的“選舉民主”,這種“民主”自此被各國實踐下去。而這種被西方所稱的“歷史的終結”的“民主”,逐漸讓他們沉迷其中並試圖對外推廣。 事實上,民主不可能千篇一律,用單一的標尺衡量世界豐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單調的眼光審視人類五彩繽紛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民主是各國人民的權利,而不是少數國家的專利,一個國家是否民主,應該由這個國家的人民來評判,而不應該由外部少數人來評判,國際社會哪個國家是否民主,應該由國際社會共同評判,而不應該由西方國家來評判。中國的民主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上建立的,從實證角度上看,我們應該堅持中國道路,以新時代的眼光去尋找民主的有效實現方式。 二、章節內容(一)民主的起源與演化 第一部分作者主要論述的是民主的起源與演化,即我們根據歷史的推演發現民主如何從一個“壞東西”一步步變成“好東西”的。 民主的由來是來源於古希臘和古羅馬,古希臘時期民主的本意是統治歸於人民,年滿20週歲的雅典男子都可以參與城邦的治理過程中,而公民大會、五百人議事會、民衆法庭是其實現的方式,但是這種民主也具有兩面性:一方面作主的“民”是雅典中的少數人,但另一方面民在城邦中能在很大程度上“主”,這種原始狀態下的民主存在着極大的不公正性,他們利用人的私慾去管理城邦、判斷是非、操控政治。同時這時候的雅典民主與現代的民主也有着天然的差異“雅典沒有選舉產生的政府、沒有代議制機構、沒有政黨”。這也就隱含着我們現在所追求的“民主”或許並不是真正的民主。果然作者在後面也給出瞭解答。 既然說到了原始狀態下的民主,那麼再來看看古典政治理論家的民主觀,古希臘時期雖然普遍人認爲民主是最理想的統治方式,但這種普遍是建立在大衆參與政治的基礎上的,民衆因爲獲利而擁護這項制度,而在有產階級和知識精英中他們認爲民衆等於羣氓政治是多數人的集體暴君,民衆的無知和愚蠢就註定了他們會受人蠱惑和擺佈。從蘇格拉底到亞里士多德,都秉持着人天生在智力和道德上有着不平等,制度設計需要反映出這種天然的不平等,而不是藉助政治、集體的力量使大家在跑道上同速奔跑。 到文藝復興、啓蒙運動時期,西方的思想哲人們仍舊普遍認爲民衆是愚蒙和遲鈍的,政治遊戲是少數人掌權的遊戲,多數人只會導致暴民。康德更是從哲學的角度提出,民主不是建立在從事物的永恆秩序中生髮的理智和正義之上的,而是多數人隨性而爲的結果。盧梭是少有的支持人民主權的政治理論家,但是他認爲支持多數人統治少數人是違背自然的秩序。甚至到了法國大革命時期,由於民衆的暴亂帶來的恐怖流血事件,民主被認爲是財產掠奪、暴民政治、紅色恐怖的代名詞,連馬克思也承認私有財產和全面普選之間是相互水火不容的關係。 總的來說古典政治哲學家他們痛恨民主,痛恨大衆政治,有產階級和精英們認爲爲了保護自己的私有財產不被侵犯,要時刻防止大衆對政治的參與。 因此我們現在受到西方資產階級追捧的“民主”,是被異化的民主。精英們源於對“無限權力”的制約,衍生了自由和憲政,用羣己權界和憲法的方式規定政府民主原則的運用領域,將民主關在鳥籠裏。 再者,現代社會談論民主必不可少的代議制和選舉,追根溯源也和民主毫無關係,代議制是教會、國王召集的議事會,是封建制度、教會組織維護權力的工具。那麼這個聽起來屬於封建制度的工具是如何成爲困在民主身上的枷鎖的呢,在經歷過法國大革命後,西方思想家如托克維爾意識到,隨着現代社會的發展,現代性不可避免地產生民主的浪潮,有產階級和精英對民衆直接參與政治的蔑視與恐懼,他們意識到用代議民主對參與民主的取代,讓少數人代替多數人,就能對抗多數的暴政,同時少數的代表更容易馴服與同化,這對他們來說是最簡單、最有效的維護既得利益的方式。由此就想熊彼得說的那樣“民主從人民統治變成人民選擇統治者,人民變成了選民,民主變成了選主”。而這種選主的民主便成了後來各資產階級政治家們所執行、追求的民主。 但我們可知人民的主權只能由人民直接表達,代議制的民主拋棄了民主政體(人民當家作主)的實質。由此產生的選舉更是本身使得富人和精英有着天然的優勢,把窮人笨人排除在外,政治變成了少數人的遊戲,其形成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兩個階層,具有貴族和寡頭的色彩。“民主”成爲了贗品,它是被異化、包裝的精英的遊戲。所以現在說“民主”是個好東西,或許不再是人民、大衆的滿足,而是精英、有產階級的狂歡。 精英不再詛咒民主,因爲他們不再談論民主,他們擁抱被修飾的民主,並且往往修飾詞比民主本身更重要,富人掌握着對政治、民主的絕對話語權,而窮人在此語境下已然喪失了所追求的方向,他們被民主所唬住,並信服於這個“代表民意”的物件,他們無法再通過民主實現參與政治的機會,在一次次的修飾和閹割後,已全然忘記民衆所追求的真正目標。富人再次勝利,窮人陷與溫水和鮮花的假象中,迷失了方向,失去了道德的至高話語權。 (二)現代民主興起的條件 由於民主在每個歷史時期都在不停的修飾,所以作者在第二部分主要談論的是現代民主的興起條件。影響其產生的原因主要有經濟發展、階級結構、文化因素,在經濟發展方面,傳統觀點認爲經濟和社會的現代化,必然導致政治的現代化、民主化,然而歷史的演進用事實告訴我們,以上結論很可能是個理想化、缺乏支持的結論。在現代化理論者看來,以亨廷頓爲例,跟隨世界發展的腳步、第三次浪潮的轉型,他認爲經濟增長可能導致社會失序、革命騷亂,不導致民主,經濟與民主之間呈現的是N的曲線關係,並不是所有的經濟增長都能帶來民主,只有當經濟增長到一定限度、適中的量時纔有可能激化民主的變革,因爲此時的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衝突、政治僵局,資產階級們有能力有慾望去進行轉變,從而發展。 階級結構方面,馬克思主義者認爲沒有資產階級就沒有民主,工人階級纔是民主最重要的推動力量,因爲在這樣的社會里面資本主義引發的社會衝突以及階級力量對比的變化使統治階級難以抵抗民主化的壓力。階級理論告訴我們民主並不是一帆風順的,它是階級鬥爭的產物,它的誕生過程充滿了暴力和衝突,這也是爲什麼許多思想家他們追求民主,但是又抨擊民主帶來了的血腥事件。 在文化方面,更多的不是說文化如何產生民主,而是說明在不同的文化機制下,各個國家落實的民主制度有和不同,文化改變的是具體的民主形態和運行方式。在文化層面,作者提到了對“市民社會”的思考(介於國家、家庭、市場之間的一個不受公共侵犯的,以利益爲訴求的獨立空間),作者反對將它看作是一個整體、一塊淨土,這個看似是完美的,能實現大衆多數人和少數人共同需要的事物,實際上也是有着階級高低之分的,少數人被過度代表、多數人缺乏代表,所謂的公民社會實際還是統治階級爲了維護統治而提出的利益自治的幌子,它讓大衆有所依靠,但這依靠追根到底是虛假的空殼。 (三)現代民主的機制與運作 第三講作者像根據現在民主的實際運作機制來展現,“民主”的真實面貌,理想的民主認爲人民直接或間接參與政府管理,所有的政府行爲都應該能夠非常完美的反映人民的願望。但是實際運作的民主,無法實現理想的狀態,他們是被包裝被異化的存在,作者告訴我們精英們通過選舉制度、政黨制度、行政與立法關係的制度安排三個角度入手,將民主的運作機制分爲幾種不同的模式,以滿足他們的實際需要。 那麼既然現代民主本身存在着“不民主性”,現代社會也難以實現實質的民主狀態和理想的政府。不過儘管理想的民主在現實生活中不存在,但這種看似抽象的理想是所有民主制度所應該追求的目標。在現有的已經運作的機制中,哪些制度是更接近理想民主的標準,理想民主給我們提供一種尺度去衡量現實生活中的各種各樣的民主制度。 從選舉制度來看,其工具性意義決定了誰能變成政治精英,象徵性意義加強政府和政治制度的認受性。滿足選舉制度需要滿足以下三個基本條件:所有成年人都有權參與選舉和被選舉、選舉的結果儘量少的扭曲民意、選舉要用公正的方法來進行。選舉權、選區的劃分、代表性的規則又成了選舉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選舉權中,現代的民主追求一種普選權,無普選權的民主是假的民主,但在看似公平的制度之下,上層階級爲了限制大衆設置了許多隱姓門檻:選舉要用公正的方法來進行、設置選舉的參與資格門檻、用選民登記的方式篩除黑人、有色人種,以達到白人統治的天下。在選區的劃分中,更是存在腐敗選區和格里蠑螈現象,議員爲了被選中,操縱選區的邊界劃分來使自己人的政黨獲得更多的席位,而這種明顯不平等、有異議的劃分方式被最高法院認可、同意,未來在美國格里蠑螈現象是大勢所趨,選舉再一次變成上層政黨的權利遊戲。 在政黨制度方面,自古至今的哲人們都認爲政黨是破壞政治的武器,容易造成腐敗貪污,但是到現今,爲了配合現代民主的實現,政黨再一次粉墨出場,它的功能變成代表公民和政府向雙方進行商議最後達成合作;組織挑選政治精英進入遊戲;參與制度內競爭,接受先行體制的價值規範、遊戲規則,維護現狀;最後通過制定政策來維持執政秩序。以美國爲例,美國的政治實際上就是民主黨、共和黨相互博弈的過程,兩黨沒有純粹的得失,他們都是上層階級、資產階級、精英,他們所作的事情不過是平衡各個利益集團的權力,最後把錢送回富人的口袋中。 相比較而言在選舉制度中比例原則要比得多數票者來的優越,而政黨制度在公平得意義上說則是多黨制高於兩黨制,議會制比總統制更具有實現大衆權益、爭取實質民主的優勢。三組比較之中前者比後者具有更多的真正民主,但是目光回到“美國”,美國模式被認爲是“全世界範圍內最好的民主”,是“民主的典範”,但是我們拆解美國的制度,卻發現實際上,歐洲國家的民主成分更多,民衆參與政治更廣泛,其金錢在民主中的影響力更少。 所以我們所追求的“民主”,是否應該是實事求是、落到現實生活中經過檢驗了的民主呢?而不是一味的追隨着“世界強國”的步伐。更何況這種民主只不過是被包裝的“選主”,是民主的贗品。 (四)實效與反思 經過上文作者對“現代選主”式民主的論述,我們已經意識到,所謂的民主不過是個花架子,內容和包裝完全不相符合。那麼這種現實的民主是否給社會帶來了好的實效呢?作者從工具性目標和民主本身的尺度進行了衡量,尷尬的是答案告訴我們,現在的民主還不夠民主,它充滿了亟待解決的缺陷。 拋去理想主義者做過的一切假設,作者綜合各個國家幾十年的實際數據進行分析,發現民主和經濟增長之間是不相關的關係;民主對不平等的影響要麼是負面的,要麼是非常微弱的;甚至民主對幸福的影響也是負面的:民主過程充滿痛苦、民主的決策單純滿足的是要求而不是需求、公民也不滿足民主的結果。從工具性目標看來,民主對社會的實效似乎都是失敗了的。 從民主本身的尺度來衡量現代民主的實效,現代民主破壞了民主所訴求的“平等的參與、平等的代表、平等的影響”,選舉制度更是充滿了歧視、金錢的操控,誰有錢誰大聲逐漸成爲了選舉的決定因素。同時政黨、利益集體的出現,使得有產階級更易於用話語、文字對實質進行包裝,他們用自由主義的旗幟宣傳政治中的多元主義,他們將政治的不平等渲染成“精英就是人民”,再一次鮮明的以少數派戰勝了“多數人”。 三、所思所感“一切政治話語都是服務於統治者的需要。”這是我閱讀之後的最大感悟,所謂民主其出於本意是指“由人民做主”,當下西方世界的民主似乎無法滿足最原始的“民主”需求,而且像是與之背道而馳的。 令人佩服的是西方媒體、學界對“民主”一次的包裝與異化,這讓我想到了《1984》這本書中說到的“掌握了現在,就掌握了歷史,掌握了未來”,當文字、概念可以被修改時,我們學習的意義或許不再是單純的汲取知識,而是在模糊的知識、在時刻能被更改的知識體系中保持自己的判斷。 當下隨着互聯網的發展,人們對知識、概念的更改速度越來越快,不僅如此由於信息傳播過程中還會存在被利用、誘導、遮掩的現象,使得人們對於事件本身的認識無法清晰、全面、客觀。網絡讓我變成井底之蛙,我所看到的東西由於無法溯源而成爲了我認識社會的枷鎖。 只有自己建構獨立的話語體系,通過一遍又一遍的實踐檢驗,或許才能不輕易被他人的語言和傾向所影響。

書籍信息

作者王紹光
出版社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出版時間2008-08-12
ISBN9787108062901
分類政治軍事-政治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