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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雲案背後的大宋文明 封面

阿雲案背後的大宋文明

高洪雷

3932人在讀
10.8萬字總字數
¥40定價

內容簡介

該書是《另一半中國史》作者的新書。他從宋神宗治平四年山東登州發生的著名的阿雲殺夫案入手,講宋朝的婚姻制度和女性地位,以及司法制度,力圖闡述宋代文明中包含的法治文明及其侷限,從一個小切口講述宋朝歷史。阿雲案又被稱作阿雲之獄,這起小小的案件,竟牽動了諸多法官和諸多名臣(司馬光、王安石、呂公著、富弼、文彥博、 唐介),還惹得宋神宗連下四詔,爭論了十幾年。即便是今天,在學術界,“阿雲之獄”也是熱門話題。司馬光和王安石孰是孰非?“阿雲之獄”是法律之爭還是政治鬥爭?國家制定法律應該重刑還是寬刑?婦女地位包含着哪些方面的變遷等等,都是值得思考的話題。

讀者書評

★★★★★

以前看法國德雷福斯案時,西方史學界對這起案件的評價是“撕裂法國內部”的標誌性事件。一樁案件起因往往是尋常,但若遇特殊歷史條件,往往發展成漩渦式的大事件,後果牽延百載。我們宋代神宗朝亦有這樣一件龍捲風式的大案。 登州阿雲案。 很多宋代相關或者古代司法類書籍中都提及過這樁案子,但第一次看到比較詳細的解讀,是在趙冬梅老師的《大宋之變》中,老師的解讀角度是樁案子將神宗朝的黨爭推向一個新高潮。這次讀《阿雲案背後的大宋文明》,該書是專門詳細梳理阿雲案的,本書的切入角度是“凝之則爲阿雲一人之生死,散之則見大宋之氣象。” 簡單梳理一下案件過程。 《宋史》載,熙寧元年(1068年)之前,登州一女子阿雲,父母雙亡,在爲母服喪期內被族長做主許配他人。要娶阿雲的人叫韋大,是個農夫且貌醜,阿雲不同意這門親事,但自己說了不算。一哭二鬧三上吊加給族長磕頭磕出血,也擺脫不掉這門親事後,阿雲憤而決定殺掉韋大。 是夜,阿雲去往韋大睡覺的地間田舍,向沉睡中的韋大連砍十幾刀,但因其力氣太小,兼之摸黑砍得不準,韋大沒死,在反抗中只被砍掉一個手指便得以逃脫。阿雲悻悻歸家。 事畢,韋大家人去往縣衙報案。管縣級司法的縣尉調查後鎖定阿雲,破案過程簡單高效,史料載:“縣尉令弓手勾到阿雲,問:'是你斫傷本夫,實道來,不打你。'阿雲遂具實招。” 用現代話來說就是,把阿雲捉來未曾刑訊,只嚇唬一下“說實話,不打你。”阿雲就自己吐露了個乾乾淨淨。犯罪事實清楚,罪犯本人認罪。 案子雖簡單,但嚴重程度卻不小。 因其一,族長收了韋大的彩禮,已經點頭同意了婚事。阿雲殺韋大屬殺夫,在《宋刑統•名例律》中屬“十惡”罪中“不睦”一項,是死罪。 二,阿雲之罪,同時還屬《宋刑統·賊盜律》中的“謀殺”罪,按“諸謀殺人者,徒三年;已傷者,絞;已殺者,斬。”規定,謀殺致人受傷,判絞刑。 總之,不管如何看,阿雲貌似都要判死罪了。 但宋朝的縣一級機構,無權對死罪作出判決,只能往州一級提交,於是阿雲案到了登州知州許遵的案頭。 許遵其人,能臣。既中了進士,又中了明法科,既通儒,又懂法。做過行政長官,又有過大理寺詳斷官的司法任職經驗,阿雲案於他而言不算複雜難堪。 但許遵的判決卻出乎大衆意料之外。板上釘釘的死罪在他這裏,阿雲得以逃出生天,緣何? 還是兩點。一,許遵發現“阿雲於母服內與韋大訂婚,納彩之日,母服未除”。依宋律,在母喪期內,嫁娶無效。親事無效,阿雲就不算殺夫,“不睦”抹去了。 二,宋律有個“案問欲舉”的說法,意思是“犯罪之徒被抓時,官府尚未取得完整的罪證。自己招供的算自首,按法定刑罰減輕二等判決。”而阿雲在“詢問”過程就對罪行供認不諱,還沒有進入“審訊”環節,這意味着在當時的法律解釋下阿雲案尚未進入司法程序環節時,阿雲就招認乾淨,這屬“案問欲舉”的自首。“按朝廷律法,應當減謀殺罪二等論。”結論就是,活罪不論,總之阿雲如何也不會被判死罪了。 到了州這一級作出判決,只等上報路一級審覈了。然而審覈時,案子再次發生變故。 路一級的京東東路提點刑獄使,看到許遵關於阿雲案的判決甚爲喫驚,一樁板上釘死的死刑案怎麼來個這樣大的峯迴路轉?繼而“以此案存有'刑名疑慮'爲由,呈報朝廷司法機構複覈。” 就這樣,起點在縣一級的普通的阿雲案,一路跌宕來到了朝廷層面。 接下來朝廷三個司法機構大理寺、審刑院、刑部,以王安石、司馬光爲首的多位重臣,司法審議制度“兩制”雜議的翰林院、中書舍人院,臺鑒系統,兩府,直到皇帝宋神宗,至此阿雲案已經龍捲風般將整個宋廷喫在肚內。 在阿雲案上,誰都想說兩句,但歸納而言大體分了兩派,傾向“疑罪從輕”的王安石派,和傾向“除惡務盡”的司馬光派。具體衆多辯論過程,此處不贅言,總之焦點的重心還是在“謀殺罪中的自首情節是否有助於刑罰的減輕。” 因宋律中存有漏洞和有歧義之處,最後法治層面各說各有理的情況下,宋神宗支持了王安石的立場。 阿雲案也可看做一個明顯的信號,宋朝由太祖時代的“亂世用重典”走到神宗朝已有司法轉向從輕、從緩的“慎刑思潮”。 阿雲案後,王安石以此案爲基礎,“着手改革《嘉祐編敕》,構建了一套以案問欲舉爲核心的法令體系,從而確立了宋朝案問欲舉自首法。”補上了司法漏洞之餘,王安石還建議宋神宗培養法律人才。皇帝拍板、朝廷重視,漸次形成“天下爭誦律令”的局面。 回到起點,本案的罪犯阿雲,不僅逃過死罪,活罪也沒來得及執行就遇到大赦天下。阿雲囫圇着回家了,從此再未出現在史料中。 阿雲案,全劇終。司法鼎革。宋朝黨爭,拉開大幕。

★★★★★

透過一個普通的阿雲刑事案,介紹了大宋司法的全流程,以及從宋神宗到一些相關人物的司法實踐和政治素養,充分體現出大宋文明高峰的一面。 總體評價就兩個字: “精彩”!

★★★★★

最近研讀宋史偶然發現這本書。這本書是以一個神宗時期的殺夫案爲主線,給讀者呈現了一個法Z健全、重視生命、言L自由、文明且有溫度的北宋(當然這只是北宋的一面而已)。 書中也夾帶了不少私貨比如過度吹捧,但有一點我是深以爲然的,正如作者所說: 軍事實力,並非一個國家文明與否的首要標準,文化纔是;國土面積,並非一個國家強盛與否的主要標誌,經濟纔是;皇帝威望,並非一個國家規範與否的衡量標準,法Z纔是。

★☆☆☆☆

棄書了。 這本書以一個案件作爲切入點,介紹了宋朝方方面面的制度,本來是非常好的思路,也很吸引人,但問題是錯誤太多了。就我看到的就有兩個非常離譜的錯誤。 一個是關於制科考試,說“先進行祕閣考試,考六道論題,每篇論要寫3000字以上,還要將3000字的古文譯成6000字以上的白話,難度可想而知。”我恰巧剛剛瞭解了一下制科考試的相關內容,祕閣考試考六道論題是沒有錯的,每篇論五百字而不是三千字,一天完成。要求三千字的是後續的御試對策,只考一篇,一天完成。古文譯白話文那更是無稽之談。 另一個錯誤是說蘇軾蘇轍兄弟“由於兄弟二人在殿試中未能進入一甲三名,不得不參加吏部的銓試,很遺憾,二人都沒過關。三年後,二人一發狠,一起參加了制科考試,蘇軾因爲考中最高等——三等,被任命爲籤判;蘇轍也因爲考中下等——四等次,被任命爲推官。”蘇氏兄弟進士科的確沒有進入一甲三名不假,但是吏部銓試不過關則是無稽之談。真實情況是兄弟二人剛中進士就得知了母親逝世的噩耗回鄉丁憂去了。丁憂完畢回到京城通過吏部銓選分別被授予了福昌縣和澠池縣主簿的官職,兄弟都辭官不受,專心備考次年的制科,並再次雙雙得中。 這兩處錯誤都太離譜,其他我不熟悉的地方不曉得有多少錯誤,不敢再看,怕被誤導。

★★★☆☆

不是寫的不好,寫的挺好,但是和阿雲案無關的內容有些過多。 前面介紹宋代司法如何選官,講了許遵還算合理,後面引申到烏臺詩案的蘇軾和介紹宋進步的科技金融就略顯多餘。 以點看面的題材是很好,但是有太多和阿雲案無關的內容了。

★★★★★

這兩年能讓我想一口氣讀完的書愈來愈少,但這本簡直絕了。翻看各種史書大多要麼從宏觀角度出,司法這塊顯得籠統,要麼就單講案件,很少把背後的司法制度,職官制度,朝堂局勢都講透的,但這本書卻從一件小案子出發,像一個切面一樣,把宋代的司法制度、政治展現,也許是我看得太少,但這書完全就是我的夢中情書。 其次,過往一直認爲宋重文輕武,事實也的確如此,這個朝廷都有文人氣質,但這有壞也有好,不得不說相對來說,宋是極重法度,輕皇權,而且人文色彩極濃,就是作者所說的中國版的文藝復興,這是優點,在文官制度方面其實宋有很多地方值得借鑑,作者都說了,很精彩,快去看書,這裏不想再重複。 但作者把宋的滅亡單純歸結到某幾個糊塗帝王的決策上,這一點我是不認同的。不得不說宋之前的王朝,域外民族實際上大都是被壓制的,不會讓哪一個做大做強,但五代十國之後,宋朝過分講和,偏踞一方,這便使域外民族勢力不斷擴大,才導致後續的覆滅。而個人覺得這便是文人王朝的弊端,趙匡胤之時,百姓飽受戰亂之苦,軍兵之壓,需修養生息,以文安民,因此給繼任皇帝的定位仍是要謙和包容,重文輕武,這種文化薰陶下的皇帝在戰事上容易缺乏決斷力,即使有良將精兵,但對外戰事上決策層缺少決斷,這纔是後續外敵肆意入侵的主要原因。

★★★★★

通過講述女孩阿雲謀殺“未婚夫”未遂,但砍掉他手指的案子,並圍繞此案中對阿雲判決分歧展開的各種討論,牽涉出丞相,甚至皇帝,可以說那一時期幾乎所有官員都在討論這個案件,最終因阿雲案,皇帝和大臣更新了法律。從此書中看出宋朝是一個極其看重“人權”的朝代,秉持“寧可放過一千,也不錯殺一個”原則。設置多重審覈機制,就是因爲重視一條人命。另外作者也延伸出了宋朝選拔官員的方式。總之作者愛宋朝,在講阿雲案時動輒跑偏,去講王安石、司馬光、蘇軾等人,雖然有瑕疵,但是也讓讀者從側面瞭解到宋朝這顆明珠曾經散發出來光輝和燦爛。

★★★☆☆

#讀書 《阿雲案背後的大宋文明》 高洪雷著。這本書以一個刑事案件——“阿雲殺夫”案爲主線,對宋代的科舉、司法制度,以及重要政治事件、社會發展情況進行了介紹,是一本宋史通俗讀物,讀者可以有選擇地進行閱讀。 本書優點是從一個具體案件入手,以點連線,以線帶面,對宋代的整體社會狀況進行了介紹。單從這樁案件而言,本書把故事講完整了,至於如何看待案子背後的政治制度、司法理念,乃至整個宋代社會,則是見仁見智的事,作者在整本書中是持高度讚揚觀點的。 同時,本書的缺點也比較多,主要有以下幾個。 一、硬傷過多。這點主要體現在官制上,書中有很多處的內容錯誤或不準確。比如大理寺卿和判大理寺,中書省與中書門下的區別,學士院與翰林院的區別。還有地理上,濟南府和齊州的區別,作者沒有做時間上的考證,從而導致了名稱的錯誤。 二、武斷的結論太多。比如說宋代只發動過兩次大的軍事進攻,五代都亡於兵變,宋代不區分“良民”和“賤民”,宋代文官制破除了人爲因素的干擾,宋太祖崇文抑武等。這個極易對讀者造成誤導,尤其是宋史初學者,或對宋史瞭解不深的人。 三,結構設計不合理。本書的主線是阿雲案,但在遇到官制或科舉等類似的概念時,又會花費極大的篇幅來敘述相關內容。比如在介紹阿雲案案發地知州許遵時,就在許的科舉履歷基礎上,對宋代科舉制度進行了詳細介紹。 這樣做的好處是掃盲,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主線內容。但本書中這類“支線”內容實在是太多了,多到影響了閱讀體驗。等讀完支線內容後,我常常忘了主線內容進行到了什麼階段,甚至忘了本書的主題是什麼。這點體驗極其不好。 四、故事拼接。比如第四章“宋朝不殺士大夫”中,作者在乾德這個年號的事件上,把趙普的兩個故事拼接到了一起。此外在同一人不同時間點發生的事件,也有被拼在一起的情況出現。這個其實不是很嚴謹,會影響讀者對事件和人物的判斷。 最後,我能看出作者在阿雲案這個案子上下了不少功夫,梳理出的內容非常詳細,但我覺得作者的宋史功力是嚴重不足的,無法駕馭一本全面深入介紹宋代的書籍,倒不如就把重點放在案子本身,往深處挖,不要節外生枝,這樣整本書的質量反而可能會更高。對於本書,我的建議也是選擇性地閱讀案件相關內容即可。

★★★★★

兩宋確實是一個好時代,人類歷史的發展往往是這樣,文明的燦爛不能抵禦野蠻的入侵,但這不能掩蓋它曾經的絢麗與輝煌。微觀歷史的研究展現出了很大的魅力,見微而知著,以小而見大,一個刑事案子可以引出法律的討論、改革的博弈、黨爭的現實、君子的風采、君主的睿智、文明的絢爛。北宋初期,羣星璀璨,過去雖然被歷史學者刻意地忽視,它的文明依然閃耀着迷人的亮光

★★★★★

除了杯酒釋兵權、不殺士人、靖康之恥、岳飛之死,我們還應該記住宋朝向上尚好的一面——司法(法、理、情)中的人性光芒。 阿雲案就是圍繞一位基層普通女性展開的司法實踐,過程中涉及制度程序、歷次裁決及思想交鋒。深入追究,即法律與教化,人治與法治,儒、法之間的鬥爭與融合。阿雲案中的慎刑思想、士大夫精神、制度制約人權等,映射着宋朝文明的人性光輝。而這,正是中華文明乃至人類文明的崇高追求。 從微觀史學視域下的阿雲案(司法領域),窺見中華文明的又一座巔峯——大宋。包容,是那個時代的精神、那個王朝的性格,文明登峯造極的奧祕。 文明的發展在人。從普通百姓的精神面貌中可以感受到整個社會的風貌。宋朝有着寬鬆的經商環境(商人)、熱鬧的市井生活(百姓),還有濃厚的科舉氛圍(讀書人)、無我的士大夫精神(官吏),登峯造極的科技文學(文人匠人),運河聯繫着海上瓷器之路……百姓擼起袖子加油幹,生活有盼頭。而阿雲案,是其中一個深入的小切口。

書籍信息

作者高洪雷
出版社人民文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23-06-25
ISBN9787020178223
分類歷史-歷史讀物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