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坂上康俊
本書是“講談社·日本的歷史”第三卷,講述的是日本平安時代前期的歷史,在時間上相當於中國的隋唐。日本史學家坂上康俊的經典力作,以“內行人”的視角解讀“其實很有趣”的9世紀日本九州大學教授坂上康俊精通奈良時代、平安時代史,也熟知東亞古代史和中國隋唐史,是一位具有“跨文化”視野的史學家。本書以9世紀的日本爲核心,着力展現了不爲大衆所熟知、但在學者眼中格外有趣的平安時代早期歷史。一個逐漸擺脫中國影響、走向文化成熟的時代,以國際視野講述“和風”的誕生。全面刻畫桓武天皇遷都平安京後,日本在政治、文化、社會等領域發生的一系列變化,尤其是從“唐風”到“和風”的轉變,並着力描寫了日本靠近中國又遠離、在不段試錯中前進的過程。寫歷史如同寫故事,筆法生動有趣、扣人心絃。奈良朝王公貴族的勾心鬥角、爾虞我詐,空海、最澄等日本僧侶在中國的艱難求學,在作者筆下宛如歷史小說一般精彩紛呈,讀來酣暢淋漓。
不知道是因爲平安時代前期本身就很無聊還是作者的寫作問題,坂上康俊這本的可讀性相比於前兩本一下子下降了很多。讀下來最爲精煉的反而是結束語,作者對前後時代進行了精煉的貫通,模糊不清的9世紀最大的特點就是律令國家的“變”,是在不斷摸索、不斷試錯中解決眼前的難題,自其變者而觀之,“古典國制論”自然顯得迂闊。作者用“開始的結束,結束的開始”作結,即意在強調9世紀的連續性、過渡性,律令體制逐步被瓦解,但王朝國家、莊園公領制的邏輯與組織結構已經開始準備,新時代的到來,亦可視爲古代國制邏輯的復歸。 天皇制層面,首先是皇位繼承的邏輯發生變化,一方面是錯綜複雜的繼位與權力鬥爭,另一方面,天皇的形象同時向兩個截然相反的方向變化。其一是通過重整即位儀禮、皇太子制度、后妃制度、太上天皇制度,向中國式皇帝靠攏,權力被統一到至高無上的天皇,尤其是因桓武天皇時期合法性先天不足,因此通過郊祀祭天大典、國忌制度、編纂《新撰姓氏錄》和《續日本紀》確立譜系的正統,但最終仍然缺乏政治理論支撐,因此只能依靠代代讓位的方式提供合法性。其二是在鎮魂祭、御禊等儀式以及“怨靈”觀念中出現了“復古”的趨向,對天皇的純潔性追求越發強烈。 在對外關係和內部構造層面,由於唐、新羅對日本的外部壓力消失,律令國家最大的變化就是爲應對危機而建立的軍團兵士制的縮減以至廢除,“中外無事”。同時,既然能夠通過渤海、新羅兩國確立東海小帝國的自我認同,那麼繼續留在唐帝國的國際秩序中也失去意義,遣唐使也逐漸中斷,最後只剩下了佛教界對唐朝的需求,對於天皇與朝廷來說,就是需要佛教“鎮護國家”的咒力。日本也不再需要“統治異族”的形象,在內部推行隼人公民化與對蝦夷戰爭。這時的帝國無視邊境上歸化、商貿、舶來品的巨大需求,逐漸背離德治主義,向境內境外雙向閉鎖的國境線回縮。“神國”與邊界觀念的變化使得日本將外部視爲“穢惡疫鬼”的污穢之地,這種精神潔癖與天皇純潔性要求相結合,作爲潔淨同心圓中心的天皇反倒被禁錮,無法行動。 政務處理層面,由於天皇逐漸被禁錮在內裏,太政官的政務處理方式隨着公卿日常辦公空間的移動而變化,由朝堂院逐漸轉移到了內裏及其近旁,也就是從朝座政轉變至外記政。官僚機構層面,圍繞天皇的藏人、檢非違使和勘解由使等令外官設立。“格式”等法典、儀式書的不斷編纂、完善,最終使得以“官符”作爲合法憑證的統治體制確立,律令制合法地遭到了實質上的廢除。朝廷以“反經制宜”爲理由,將權力委託給地方受領和中央諸司,“格”不斷蠶食和侵佔“律令法”空間。 到9世紀後半,政治主導權由天皇轉移至攝關政治。從奉幣儀式、“荷前別貢幣”儀式的演變上看,父系之外的母系祖先(外戚)對天皇的意義上升。因清和天皇年幼,需要他人代行天皇權能處理政務,這一職責即日後的攝政。外祖父藤原良房雖然就任了無具體職掌的太政大臣,但是他先是在天皇即位之初承擔攝政職責,又在應天門之變後再度“攝行天下之政”,攝政地位確立。藤原良房養子藤原基經逼退陽成天皇,擁立光孝天皇,光孝天皇對藤原基經下達類似“關白”之意的敕令,並經再下一代宇多天皇確認,藤原基經就此確立關白地位。其後每逢天皇換代,新皇都會再次予以確認。此後,藤原氏北家歷代掌門人均就此位,關白盤桓於天皇和太政官之間,總攬一切政務。 在律令稅制層面,徵稅的邏輯同樣發生了重大轉變。原本租、庸、調、公出舉、雜徭等律令國家的稅名便是基於傳統人頭稅的神話性邏輯(共同體成員向首長進獻、首長向大王進獻的貢物)進而冠以中國式的名稱。但是,隨着公出舉的運營與國司收入直接掛鉤,“籍賬”統治體系的瓦解、不動倉的徵用、租庸調的去神話化,導致了傳統納稅邏輯的瓦解。公出舉制度通過推行“不論土浪人”政策、“返舉”以及“利稻率徵制”,地方逐漸形成只要令耕種者根據田地面積上繳相當於利稻的稅,即可保障國衙的財政運營乃至送往中央的進貢物品的供應。公出舉完全轉變成了地稅。最終,律令制下的各種租稅在實際徵收時變成了“官物”和“臨時雜役”兩個大稅目。 與律令稅制的變化相表裏,地域社會的統治邏輯也發生重大變化。首先是郡司。律令體制將國造轉化爲郡司,郡司與律令體制相依存。但是隨着籍賬制度的崩壞和土地向富豪浪人的集中,郡司成爲苦差事,擬任郡司按不同稅目分擔郡務的體制出現,郡衙消失。其次,國司層面,朝廷面對庸調粗惡、違期、未進的情況,在專當國司制、連帶責任制等不斷試錯後,最終通過解由制度,將國司任期內進獻庸調與解由相聯繫,如果解由不被受理,就意味沒有完成交接,無法轉任下一官職。填補虧空的責任全歸於國守一人。如此一來,對中央朝廷承擔進獻責任的“受領”誕生。爲了應對諸司、諸家、官廳、勢家爲了搶先領收庸調而派遣私人使者“徵物使”,國司(受領)乾脆將上述人等擬任郡司,命其在當地徵收庸調,並賦予他們專當郡司的身份,令其負責將庸調運往京城。如果國司(受領)再順勢將反抗國司、郡司的富豪浪人收編,任命他們爲庸調運送人,那麼一切問題便可迎刃而解。中央朝廷以掌握受領的任免權爲手段,終於建立起了全國性的統治體系。與之對應的徵稅對象則是“名”(徵稅單位),與“負名”(納稅責任人)。郡司變成了徵稅事務官,受領身邊不再有承擔徵繳責任的人。受領及其手下在徵稅、納稅問題上,將與負名直接產生對峙。這一鉅變意味着,國家通過受領掌握了土地的經營者——負名,因此,10世紀纔是日本真正成爲古代中央集權國家的時期。受領重整地方秩序,與院宮王臣家和地方勢力以進獻莊園的形式擴張勢力形成對抗。結果,奉上皇、攝關家、寺院、神社爲領主的莊園與受領統轄的區域各自分立,這就開啓了日後日本中世的土地制度——莊園公領制。
中缺《平城京と木簡の世紀》,導致開篇非常突兀。通篇讀完,除密教和結尾語印象深刻外,其餘都很混沌。【粗讀了下原作,發現並不是翻譯的問題… 9世紀的日本在面對朝鮮半島複雜局勢時,通過天武天皇及其後人樹立的現人神權威,與照搬唐律令制度試圖實現集權統治的方法,基本完成了從王權制→天皇制的上層建築改造。而依託於特殊時代背景下的“照搬照抄“,在外部威脅喪失後(實際是日本對朝鮮半島土地渴望的暫時性消退),再度出現後退的局面。另一方面,班田制的導入失敗,與中世莊園制雛形的形成,二者阻礙了天皇實現如中國皇帝般對社會資源統治的絕對權威的同時,某種意義上又阻止了經濟基礎向部民制時期的回退。 綜上所述,9-10世紀日本在政治經濟兩方面的改革,是“制度上的急變“和“現實中的緩慢“間的拉扯,在保留古代地方豪族/土地私有/圍繞土地建立起的共同體認知等原始殘餘的基礎上,附上一種名爲律令制國家的包裝。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9世紀的天皇通過一系列的儀典和制度,塑造了其譜系在列島統治的正統性,確立了在日本人精神認知領域的絕對權威(鑑於當時的史書編纂多以拱衛天皇爲核心目的,嚴格來說權威的輻射對象是貴族而非所有平民)。
前兩部書對日本之誕生講得已比較清晰,從考古考據層面的聚落漸漸凝成我們後來熟知的那個國家。感覺還差臨門一腳就能把拼圖拼完,本書突然跳躍到稱德天皇駕崩,委實有點遺憾,當然中間原本有書,希望早日出齊。第三本基於更多更豐富的文獻,把日本古代向中世的轉變描述得很詳盡,對佛教因素也談得很客觀透徹。
這本書主要以奈良時代和平安時代前期爲背景,從天皇正統譜系的完善、對內對外秩序的構建、官僚機構與攝關制度的建立、以及賦稅制度等方面講述律令制的實行和瓦解,探討9世紀在日本歷史中的影響和地位。作者認爲整個9世紀是日本從模仿隋唐建立律令制到本土化、崩潰瓦解的過程,是日本“古代”逐漸瓦解的開始。或許誠如作者所說的這段歷史很有趣,但是作者的敘述邏輯有些散亂,也可能是我沒有基礎,看得比較暈。 這段時期日本受隋唐影響很大,在長達200多年裏多次派遣使團入華,學習了隋唐的政治經濟宗教文化,進行系列改革,廢除貴族私有的土地制度和部民制,將全國土地收爲國有,實行公地公民制,並以戶爲單位編入戶籍,班田收授和徵收租庸調,地方設立國、郡、裏等機構,加強中央集權。但這些制度並不適合當時日本的社會結構和國情,籍賬制度的崩壞導致班田制和郡司制瓦解,貴族、寺院兼併土地,爲莊園公領制和攝關政治的出現奠定了基礎。說到攝關不得不提藤原家族,通過與皇室聯姻上位,官至攝政關白,權傾朝野,甚至可以廢立天皇,把持朝政長達三百多年,天皇居然可以容忍至此,無解。 另外在宗教上,佛教逐漸樹立了鎮護國家之教的地位,最澄、空海等名僧渡唐學習,引入密教豐富了佛教教義,佛教在日本地位這麼高,一方面是天皇要在佛教中尋求護國的咒力,建立了官寺,從國家層面管制僧侶們的得度和受戒,僧侶們也被當做公務員般安排在全國各地,頗有政教合一的感覺;另一方面佛教也深受貴族們信仰,紛紛建立自己的寺院,上至天皇下至普通民衆都以出家爲風尚。
律令制在外部緊張下被普遍施予,又隨着其不適與新變而崩壞的歷史。 “律令國家統治全國的基礎是在地首長制。另外,在地首長對地方的統治既有導入律令法的一面,又有將律令法刪繁就簡、因地制宜的一面。整個9世紀的社會動向就表現在削弱前者、促進後者。在地首長之所以爲在地首長,原因就在於他們不僅僅是大地主或權門勢家,他們還與當地居民有着來自共同祖先的“共同體想象”。然而到了9世紀末,這一邏輯已然來到了破滅的邊緣。自階級社會誕生以來,逐漸發展而來的地域社會秩序結構已經迎來了終結的時刻。取而代之的是人頭稅(來源於共同體成員向首長進獻、首長向大王進獻的貢物)消失的時代,是向地主繳納地租變成向國家繳納租稅的時代。這一變化不可逆。抓住這一點,日本從古代到中世的過渡就變得很好理解了。至此,國家終於通過受領掌握了土地的經營者——負名。倘若強調這一點,我們也可以說,10世紀纔是日本真正成爲古代中央集權國家的時期。” “出身正統譜系與具備統治能力原本互不相干,甚至有時還會產生矛盾。於是,日本將實際統治權交給攝政、關白,以此解決這一矛盾。如此一來,天皇之所以爲天皇,依據只剩下了譜系(父系或母系)。作爲統治者,天皇也只剩下了反覆強調既成事實、維穩朝政的作用。……日本主從制中的契約性非常薄弱。反之,“主從關係就應該無理由地世代傳承”之觀念根深蒂固,說到底,天皇纔是這一邏輯產生的最根本的原因。如果以此爲視角來看10世紀以後的歷史,日本可以說在某種意義上回歸到了律令制以前的國制。”
以專題的形式對奈良晚期到平安早期的政務運作,攝關制度,稅制,負名的出現等重要議題進行了闡述。個人印象比較深刻的是作者對於日本唐代時期的天下觀以及公出舉的演變的闡述,還有朝廷爲了收上來租庸調與地方國司的博弈也很精彩。
《講談社日本史》系列的第三本,目前讀到的可讀性最差的一本,都是一點點的講制度變遷,沒有驚心動魄的戰爭和權謀。村裏立個法也太難了,各種抄作業和小心思,算盤打的海這邊都聽到了。
這本在講談社這個系列中屬於比較一般的
爲啥點評分數這麼低啊?不是挺好的嗎?
有個疑惑,爲什麼從天皇初誕直接快進到了平安時代?爲什麼要跨過建立律令的奈良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