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斯·格羅斯著
《犯罪心理學》是現代犯罪學的奠基之作,從心理學的角度,去解釋社會中的犯罪現象。作者引用大量的真實案例,深度探討犯罪的行爲、情緒和認知方面的問題。本書可供犯罪心理學領域的專業人士以及感興趣的讀者讀者學習和研究。
一本正經的犯罪心理學。 1.弗里德里希·格斯特克曾經說過,從一個人怎麼戴帽子就能看出他的性格。如果他把帽子直接扣在頭上,說明他是個誠實、迂腐和無聊的人;如果帽子略微傾斜,說明他的性格比較有趣,頭腦靈活而又令人愉快;帽子戴得過於歪歪扭扭,說明他的性格輕浮而頑固;如果帽子戴在後腦勺上,說明這個人不自量力或者很感性。帽子戴得越靠後,這個人越危險。如果把帽子壓在太陽穴上,說明這個人愛抱怨,經常憂鬱、狀態不好 2.例如,有個不算聰明的問題:要如何識別一個喬裝打扮者是男人或女人?正確答案是:將一個小物件扔向其膝蓋。女人會把她的雙腿分開,因爲她習慣於用裙子來接住物體,而男人會把他的雙腿併攏,因爲他穿的是長褲,只有這樣才能接住物體。這樣的行爲有很多,以至於很難說哪些是反射行爲,哪些是習慣行爲。 3.叔本華說。他隨之提出了第二種情況,那就是:“一旦我們給任何巨大影響賦予了因果力量,並認識到它是有效的,那麼,當它在面對任何阻力時,根據阻力的強度,將會產生相應的結果。一個人可能拒絕受賄10美元,但在面對25或50美元時,可能動搖而受賄。” 4.根據匡茨的說法,折射率較低顏色(紅色、橙色、黃色和紫色)的物體,在白色背景下,看起來比它們原本大0.2%~3.6%,而藍色、藍綠色和紫色的物體,則較原來小0.2%~2.2%。深色和修長的物體看起來更長,明亮和水平的物體,看起來更寬。這些規律,可以判斷證人證詞中對物體大小的描述。 5.關於聾人或聽力障礙的人,需要注意幾件事。根據費希納的說法,聾人開始時聽不到高音調,到後來聽不清低音調,所以,如果聾人原告說,他仍能聽到高音調,我們通常不會相信他。
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樣,打開這本書之前看到作者介紹是很期待的。畢竟作爲一本專業書籍,權威專家意味着其在這個領域付出的時間與鑽研的深度都是一般人無可比擬的,更有可信度。 然而,通過這本書,我很難看出作者的專業水平有多高。當然,我得承認,我是草草翻完,沒有細讀。完全讀不下去啊。 對於書名,我先入爲主的認爲這是一本心理學書,其內容會是通過作者親身案例去分析嫌疑人的犯罪心理,探究背後的動機以及這種心理是否與生物學遺傳有關,對後代、周圍人的影響等等很多方面。 當真正打開這本書之後,失望透頂。 通篇採用分析式行文,敘述零碎,法學含量大於心理學,感性大於理性,更像是一本工作日誌,觀感不佳。 開篇大量篇幅去闡述證人證言如何不可信,斷案困難有多大。我真的懷疑自己在看一本什麼書。 相比心理學,我建議這本書分類爲散文。具有法律性質的散文,抱着這樣的心,也許更能看得下去吧。
這本書在一百多年前可能是很先進和科學的,但無法迴避科學的進步和發展,僅在一百多年前的時代評價這本書。我覺得不是研究犯罪心理學史的人,沒有看這本書的必要。
來說點犯罪心理學的題外話,比如小韓總說中國所有的東西都是他的,但與他一樣同爲中國歷史的蕃屬國的小日就從來不幹這破事,因爲從民族心理學來判斷,小韓的民族心理是妒強,就是對強國羨慕嫉妒恨,總是幻想強國的一切都是自己的。而小日的民族心理卻是慕強,他們對強國更多的是崇拜,仰慕,如果有強國能一輩子騎在他脖子上拉屎,那他簡直做夢都要笑醒。
分析方法過於籠統。花費大量筆墨描述偵查過程,對於心理分析只有結果而未有過程,蠻失望的
前五百頁讀起來還有點意思,從認知這塊兒開始就很枯燥無味,硬着頭皮讀完的,不能說吸收到了什麼,可能跟翻譯、跟作者的時代背景導致案例遠離我們現在的生活,以及跟當時的心理學研究成果有限有關。
這本書的語言簡潔明瞭,思路清晰,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作者的文筆優美,讓我如癡如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