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自清
覺得住在英國倫敦的7個月很有意思,因此另寫了這本《倫敦雜記》。
朱自清先生筆下的倫敦和我去的倫敦還是有很大不同的,舊倫敦更加復古。
我讀到《倫敦雜記》的一路:以唐劌先生的《晦庵書話》裏記錄的葉聖陶先生的《朱佩弦先生》“ 他早期的散文如《匆匆》《荷塘月色》《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都有點兒做作,太過於注重修辭,見得不怎麼自然。到了寫《歐遊雜記》《倫敦雜記》的時候就不然了,全寫口語,從口語中提取有效的表現方式,雖然有時候還帶有一點文言成分,但是念起來上口,有現代口語的韻味,叫人覺得那是現代人口裏的話,不是不尷不尬的‘白話文’”爲起點。 然後找了本不要錢的開始讀了起來。 如果能找到一本只有自己看過的書,恰好就是自己喜愛的,然後在上面寫滿自己記的筆記,那會是多麼美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