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桃興 趙雲
本書基於職業學校的教學特點和學生的文化素質水平及知識結構編寫,旨在提高學生的書法能力,培養對我國傳統文化的熱愛。全書共八篇,內容包括書法概論,毛筆書法的基礎知識,毛筆楷書,毛筆行書、草書及隸書,硬筆書法的基礎知識,鋼筆楷書,鋼筆行書和書法作品欣賞。本書以實用爲前提,由淺入深,圖文並茂,融知識性、藝術性、實用性與趣味性於一體。 本書既可以作爲中等職業學校書法等課程的教材,也可以作爲廣大青少年及書法愛好者自學和研究的參考書。
推介閱讀“第六篇:鋼筆楷書”這一部分。
『習練楷書以記之』——24.08 推薦,尤其是六、七兩篇對於硬筆楷書、行書的書寫要領及技巧的介紹非常詳盡,還有筆記貼圖對照學習體會,對入門者來說非常友好…… Ⅰ. 楷書 ①楷書又叫正書、真書,因作爲文字書寫的楷模而得名。楷書集實用性、藝術性於一身,學習楷書可以上通篆隸、下承行草,是學好各種書體的基礎。 ②練寫字的人一般是先熟習某個字中每個筆畫直、斜、彎、平的確切軌道,再熟習各筆畫間的距離、角度、比例、顧盼等各項關係,然後用某種姿態的點畫在它們的骨架上加“肉”,逐漸由生到熟,由試探到成就,當然是軌道居先,裝飾居次。古人講書法有“某底某面”之說,如講“歐底趙面”,即用的是歐陽詢的結字、趙孟頫的筆姿,也是先有底後有面的。 ③歷代書法家形成大同小異的基本法則,即欲右先左,欲下先上;以藏爲主,藏露結合;以逆爲多,逆順相雜。 Ⅱ. 硬筆書法 鋼筆和圓珠筆書寫可遵循“欲橫先豎,欲豎先橫”的法則用筆,起筆“欲橫先豎,欲豎先橫”,收筆則是“橫筆豎收,豎筆橫收、駐收、出鋒輕收”。其他筆畫可參照橫畫和豎畫。鉤畫收筆不迴轉蓄勢。 Ⅲ.下筆的輕重、快慢 ①一般來說,起筆、收筆、折筆和鉤處蓄勢部位用筆較重,行筆、出鋒的收筆則用筆較輕。 ②一般輕筆稍快,重筆稍慢。輕重快慢是執筆提和按造成。 Ⅳ.田英章硬筆楷書練字二十八法 1.【首點居正】 首點應居於全字中心之上,棱角突顯,颯爽精神,這是點筆技法的要訣。 2.【通變顧盼】 點的變化就像布棋。一字之中若有多個點就應顧盼通變,首尾意連,彼此呼應。 3.【點豎直對】 一字之中,如果上面有點下面有豎,應該考慮是否直對。 4.【中直對正】 一字之中,如果中間有上下兩豎,那麼兩豎應該直對。而且兩豎中有一豎須豎挺垂直,使整個字直立不倒,另一豎則略斜,以免字顯得呆板。 5.【中直偏右】 凡有中直筆畫的字,都應該垂直勁挺,但位置需稍偏右,以免顯得呆板。 6.【豎筆等距】 豎筆之間凡沒有點、撇、捺的字,間距要基本相等。楷書是這樣,行書亦然。 7.【橫筆等距】 橫筆之間凡沒有點、撇、捺的字,間距要基本相等。 8.【底豎斜位】 凡豎在字的下方,不應全部都居中,或偏左,或偏右,偏右者多,偏左者少。 9.【上收下展】 字的上方如果收緊,那麼下方就要展開以托住上方;反之亦然。只要是上下結構的字必屬於其中一種。 10.【上展下收】 上展講的是飄揚灑脫,以顯示字的精神;下收講的是凝重穩健,以顯示字的端莊。 11.【上正下斜】 上正指的是上部豎筆垂直;下斜指的是下部取斜勢,但重心應不倒。 12.【上斜下正】 凡是上下結構的字,以上斜下正的居多,上斜以取其勢而呼應下方。 13.【下方迎就】 凡是上方有撇、捺等開張筆畫的字,下方多應上移迎就,這是爲了使字書寫顯得緊湊不脫節。 14.【左收右放】 凡是左右結構的字,以左收右放的居多,所以這是左右結構的字的普遍規律。 15.【左斜右正】 有的左右結構的字,左部取斜勢,右部寫正,左斜爲呼,右正爲應。 16.【對等平分】 凡是左右結構對等平分的字,指的是兩部分高低對等、寬窄平分,其中任一方不可過小。 17.【左右對稱】 凡是左邊有撇或右邊有捺的字均需平穩對稱,應該就字的形態而定。 18.【主筆脊柱】 字中有一筆是主筆,其他的筆畫爲輔筆。主筆擔當字的脊樑。 19.【中官收緊】 中宮指的是字的核心。中宮收緊而其他筆畫應向外展開,以字中爲核心,收放有度。 20.【收縮縱展】 這是學書常用的一個方法。收縮爲其縱展,縱展反爲收縮。 21.【牽絲粘連】 這是粘連字的精神所在,筆畫是筋骨,牽絲爲血脈。 22.【大小獨具】 字有大小,大的字不可寫小了,小的字不可寫大了,自然天成,各臻其妙。 23.【連撇參差】 多撇的字,撇畫最忌諱寫成排牙之狀、車軌之形,應發筆不同、指向不一。 24.【三部呼應】 凡由三個相同部分組成的字,應朝揖顧盼、避就相迎。 25.【鉤趯(tì)匕刃】 楷書技法中,鉤身不宜長,猶如匕刃。但一個字中如果有多個鉤畫,只能突出一個,其他要化減。 26.【筆畫增減】 圍而不堵、守不宜困,爲全包圍結構的常用之法,以祛除呆板、滯悶之感。 27.【斜抱穿插】 由兩個部分組成的字最忌諱遠離,應該雙肩合抱、互帶穿插、鱗羽錯落、曲直呼應。 28.【圍而不堵】 圍而不堵、守不宜困,爲全包圍結構的字的常用之法,以祛除呆板、滯悶之感。 『七篇行楷習練以記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