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遵泗
此書記載明末張獻忠軍在四川的活動,起自明崇禎元年,止於康熙二年,對於研究明末民變有一定的價值。作者記事多據傳聞,因而所記不盡可信。
張獻忠:如何喜聞樂見地詩意地殺人? 《蜀碧》可謂是張獻忠的殺人大全,十人一串繩串起來河邊殺死,浮屠塔下用炮崩塌壓死,用煙燻洞燻死,目光瞪死,學朱元璋剝皮萱草死,俘虜的軍民一律砍手臂死(時重慶軍士尚存三萬七千餘人,賊盡斷其臂而縱之),殺歌姬餵狗,獒嗅者引出斬之……這都是平常死法。 1、用民間故事裏的考試法殺人 張獻忠設置了很多通過考試與機關殺人的特別方法,不過關就殺! 比如那個“一筆寫帥字”的儒生書法考試,“賊集諸生,出新制黃旗,縱橫各一丈,令書滿幅大帥字,畫欲如鬥,又一筆揮成,能者免死。” 還有用劣馬考武舉,“出廄馬最獰劣者千餘,驅之使騎,甫乘,合營大噪,發巨炮、振金鼓,馬奔人墮,踐踏成泥,賊撫掌大笑。” 還有醫學考試,“太醫院有舊制銅人,賊以楮幕其關竅,召諸醫至,考驗鍼砭,內有一穴,差者立死,一時業醫者皆盡。” 還有故意設計,“時賊入川南,先期傳令雲:除城盡剿,民不悟,以爲入城可免也。扶老挈幼,求避城中,故賊至得聚而殺之。而城中居人,或知其故,預有兔脫者。” 聽起來像是某種民間小說裏看來的民間智慧,周星馳《唐伯虎點秋香》裏的文鬥武鬥,以及“比試招親”的套路,而機關殺人,頗有《電鋸驚魂》的思路,總之很有娛樂性。 2、殺人取一個詩意的名字 “殺人之名,割手足謂之匏奴,分夾脊謂之邊地,鎗其背於空中謂之雪鰍,以火城圍炙小兒謂之貫劇,抽善走之筋、斮婦人之足、碎人肝以飼馬、張人皮以懸市。” “又剝皮者,從頭至尻,一縷裂之,張於前,如鳥展翅,率踰日始絕,有即斃者,行刑之人坐死。” 鎗其背於空中謂之雪鰍……把嬰兒拋起來刺刀接住,就是日本人那種殺人法,原來是張獻忠的發明,還有一個詩意的名字,不知道是哪個文人的潤色?張獻忠自己恐怕想不出來。爲什麼是雪鰍?雪白的脂肪也!小紅書看愛斯基摩人解剖鯨魚,全是白油。另外還有食人的名稱,被稱爲“羹羊、饒把、火和、骨爛”等。 拿纏足供奉和天使式剝皮都是極度奇葩,充滿想象力的刑罰,據我推測,與張獻忠信奉的天學,即混雜了民間信仰的天主教有關係。 3、殺人的荒誕喜劇,對天主教原罪的誤解 “邏者無所得,每於夜靜踰垣穴壁,入伏溜下及牀笫幃幕間竊聽,但有笑語,即躍出收系,並其家屠之。” 不禁讓人想到周星馳的電影中的荒誕的笑了。 “賊斮婦女小足,迭累成峯,與愛妾酣飲其下,忽仰視雲,更得一足,合尖方好。妾舉足劇曰:此何如?獻雲:使得,立命斫之。” “言事小兒夜行街巷聽人陰談白堊識其門而收之以死者,一小兒聞人俚語曰:張家長、李家短,具陳之獻。獻笑曰:此我家勝自成之兆也。遽命釋焉。” 這就有點荒誕喜劇的意味了,就像蘇聯笑話,在極權恐怖的空氣下流傳。 其中,插入了桐城二老的故事,與四川毫無相關,我甚至感覺到像古代《笑林》中的情節: “賊寇江南,入桐城,人皆走避,一老人自扶杖出見賊,絮語生平窮苦狀,謂不能具主人禮。賊笑曰:若苦如此,何必更住世間,殺之。” “又一老人,赴其戚屬,值家洶洶避賊,老人罵曰:汝曹俱出,家中什物,誰與看守?不懼旁人偷竊。汝等俱去,我止於此。未幾,賊大至,焚其室,老人被殺。” 還有兩則不是張獻忠做的,卻是張獻忠影響下的民間荒誕劇: “有一縣人,先期聞之,向酒家索醉聽死。酒家一日累千金,初大喜,繼又大慟,皆叉手委股以就割剝,無一人得或免者。” “眉州民有陳大玉、劉尚等,居城南外五里賀家橋,有李三樹,熟而不取,計以誑行人,使之竊李,掩擒殺食,前後所食甚衆。” 爲什麼會如此荒誕呢? “或雲殺諸生時每人給一元寶金頂於首,東入西出,斬一生,取一寶回,笑曰:從賣頭孕殺爾,還是我的。” 我給你的,我也可以收回!我發現張獻忠有個奇葩邏輯是一貫的,所以他娶天后,第二天就殺了,他點狀元張大受,第二天也殺了!他交友也是如此,“賊酷好朋友,遇相知,徹夜歡飲不懈,及去,厚贈之,而預遣人伏中途,斬其首,歸納櫝中,載之以隨。” 而這個邏輯就源於對天主教上帝造人,人有原罪的觀念誤解,在瘋狂屠殺成都20萬無辜百姓後,張獻忠對兩位“天學國師”,傳教士利類思和安文思說: “四川人民未知天命,爲天所棄……今遣我爲天子,剿滅此民,以懲其違天之罪。” 無疑,張獻忠是屠夫,並不是教徒。 4、從後背剝皮做人臘:蒙古遊牧民族的傳統手藝,維京人“血鷹之刑” 《蜀碧》寫張獻忠:殺人之名,割手足謂之匏奴,分夾脊謂之邊地,鎗其背於空中謂之雪鰍,以火城圍炙小兒謂之貫劇,抽善走之筋、斮婦人之足、碎人肝以飼馬、張人皮以懸市。 又剝皮者,從頭至尻,一縷裂之,張於前,如鳥展翅,率踰日始絕,有即斃者,行刑之人坐死。 《歷史的正面與側面》寫張獻忠小剝皮法:“獻賊每五日十日一發人採糧,如一人不回營,領人管隊小剝皮(又自創爲小剝皮法,將人兩肩膊皮自背溝分剝,揭至兩肩,反披於肩頭上,不與親戚人等與飯食,趕出郊外,嚴禁民間藏留。多有棲古墓,月餘而後氣絕者),同伴俱斬。” 小剝皮法,魯迅先生有講過。爲什麼要這樣剝皮呢,比朱元璋剝皮萱草的古法大有演進?我看,類似“天使”的肉翅,天使是墮落的,有罪的,也許當時陝西或四川流行這種懲罰的舶來品,畢竟,張獻忠身邊都有兩個傳教士呢。 《南村輟耕錄》講元朝做“人臘”的方法:相傳雲:至元間,世皇受外國貢獻,以賜國公阿你哥者,無幾何時即死,因剖開背後,剜去腸臟,實以他物,仍縫合烘乾,故至今無恙。 看來張獻忠傳承朱元璋,朱元璋傳承元朝的蒙古人,剝皮傳統歷史悠久。 爲什麼要從背後剝皮? 據說西方剝皮是遊牧民族剝羊那種,倒掛,從腳開始,恐懼的是腸子覆蓋在臉上,看不見的恐懼!所以蒙古人,遊牧民族,當然也是從背後剝的。 中世紀西方的“血鷹之刑”,源於古維京人的祭神儀式,就是後背剝皮,剪斷肋骨,露出雙肺如鳥翅,也被認爲是天使之刑。 《南村輟耕錄》記載採生教:萬里密唸咒語,向前拖拽,往東奔走,將月惜禁止端立,脫下沿身衣服,用原帶魚刀,將其額皮割開,扯下懸蓋眼睛,及將頭髮割下一縷,用紙人並五色彩帛絨線結成一塊,如人形樣,然後割下鼻、口脣、舌、耳尖、眼睛、手十指梢、腳十趾梢,卻剖開胸腹,才方倒地氣絕。又將心、肝、肺各割一塊,曬乾搗末,裝於小葫蘆內。 “腸子覆蓋在臉上”,與“將其額皮割開,扯下懸蓋眼睛”,十分類似,都是讓被活剝的死者看不見劊子手。 張獻忠“碎人肝以飼馬”,挖心肝這種事,也見於宋代採生教的殺人血祭,恐怕受到密宗的影響。 元代《南村輟耕錄》:今上之初入戒壇時,見馬哈剌佛前有物爲供,因問學士沙剌班曰:“此何物?”曰:“羊心。”上曰:“曾聞用人心肝者,有諸?”曰:“嘗聞之,而未嘗目睹,請問剌馬。”剌馬者,帝師也。上遂命沙剌班傳旨問之。答曰:“有之。凡人萌歹心害人者,事覺,則以其心肝作供耳。” 我記得電影《啓示》中,印第安奴隸被帶到金字塔頂,黑曜石刀,破胸剖心,還在跳動的心臟用來獻祭給神,屍體就一腳踢下去,被人分撕,大概作爲祭品分享。唐宋時代的密宗,曾經也如此,佛教結合了原始薩滿巫術。
2025.10.26 22:02 No.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