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越 李瑾
本書大致按語言的構成體系部署篇章,分字詞、詞法、句法、常識、技巧五編。本書提及的很多內容,不是從一般的語文書上能夠找到的,而是從立法,執法和司法實踐中,從法律規則落實的語意情境中推導出來的文字交流技術。 第一編含第一至六章,是字詞編,從漢語最基本的語法單元單字寫起,分析討論單字、由單字構成的詞組及作爲特殊字符的標點符號在漢語中越來越廣泛的應用,提示正統的規則與實際應用之間越來越顯著的張力。 第二編含第七章至第二十一章,是詞法篇。在單字基礎上討論漢語詞組的構成以及漢語的詞法,即基於名詞、動詞、形容詞、數量詞等漢語字詞的分類,探討漢語字詞的詞義及用法,分析討論組字成句的過程中,字詞的搭配、呼應及禁忌。 第三編含第二十二章至三十三章,是句法篇,在詞法之後進一步介紹漢語的語句級規律,如主語、謂語、賓語等的性質、作用、正確用法和錯誤用法的避免。 第四編含第三十四至四十一章,是常識篇,在語篇層面上介紹漢語寫作中需要掌握的常識、通識,分析討論各類常識性知識、傳統文化功底以及倫理道德規矩在日常行文中的運用,以及見識、學養等對行文層次的影響及如何提高的門徑,特別介紹了形式邏輯、數理邏輯、語義邏輯等在漢語表達中的應用趨勢及成果,在最低限度、最小篇幅內提醒寫作者注意自身知識體系的構建,築就較爲完善的寫作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