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佔山
詩詞今天似乎都認爲是看和閱讀的。其實詩的表現形式是“吟"唱"",今天的“歌劇”可稱一類。可惜古來的詩詞文體傳下來了,樂譜卻沒有傳承,而詩詞的格律的本質又恰恰是聲律,例如京劇的二黃、西皮流水唱詞可以任意,調卻是都一樣,詞可以隨便改,調是不可改的。即然調沒傳下來,後來人只能按記憶下來,背頌下來的文字格式熙貓畫虎了。 而聲律說來只是兩個要求:第一是韻,第二是平仄。古人是把平仄規則放在首位的,沒有平仄就不要講詩詞格律。 本文着重講了平仄的規矩,它是由四聲(平、上、去、入〕來分門別類的。唐代以來的近體詩只分平仄「上、去、入三聲統稱仄聲,後來出現的詞則除了分平仄外,有時還須要分辯四聲和陰陽,因爲詞的諧聲要協於歌喉,也要按順管絃。控音譜審音用字。 詩詞曲賦這四種形式,詩和賦的格律倒像有些親戚關係,只是詩真的嚴謹,賦有一韻到底的,也有隔三差五,也有隔排隔句的。 曲大抵是隨詞而論。詞中流行較廣的只分平仄,特別是字數較少的短詞不但三仄不拘上、去、入、也可以逢單可平可仄。英雄誇統一,民間之作平仄並不十分嚴規,而到了文人當權當政時就要求統一了。特別是對四聲又有規矩了。唐五代時的詞只分平仄,不問四聲。到了溫庭筠嚴分平仄;到了晏殊漸漸嚴辨去聲,嚴於結甸;到柳永分上,去聲,尤謹於入聲;到周邦彥用四聲……-… 對於平仄,我在本書中闡明自己的觀點,對於業餘愛好者不要苛求平仄的一處不錯,況且古代時的字的發音並不是今天的北方方言爲基礎,北京語爲標準,而那時也有方言土語發音各異。而對專業人士,作學問的人則另當別論,就一定要追究真、準、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