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紅櫻
大尾巴狼因爲自己的貪念痛失美麗的尾巴,在覓食途中,從獵人的小屋裏順走了一條狐狸尾巴安在了自己的身上,成爲了一隻狼狐。夜下暴雨,河水漫延,狼狐不得已加入了仇人麻老鴨的營救隊伍,救起了落入河中的兔子姐妹和人類男孩陶陶。因爲這個契機,他們留在了人間。蠢笨的禿尾巴狼和淨出些餿主意的狐狸尾巴彼此共生也相互嫌棄,發生了很多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好在,狼狐也在與人類的相處中慢慢適應了人類社會的生存法則,他通過勞動掙錢,也喫過官司,經營過紅極一時的“神水”公司,也勇敢地同村子裏的惡勢力做鬥爭,他的“金點子”給村裏的動物和農民都帶來了意外的好運,卻不想成爲了別人的眼中釘,被捲入到一場陰謀當中……
作爲童話來說,結尾差點意思。 作爲諷刺現實,寫的又不太高明,都是簡單粗暴的過程,全靠村民不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