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繆希雍
三十卷。明繆希雍撰。又名 《本草經疏》。繆氏醫術精湛,對本草研究尤爲精深。他以 《神農本草經》 爲經,以《名醫別錄》爲緯,歷三十餘載,撰成此書。此書目錄編次悉依宋代《大觀證類本草》,部分混雜者,爲之補正。刊於天啓五年 (1625)。其取名繆氏曾稱 “本草出自神農,譬之五經,增補別錄,譬諸註疏,故名。”此書分本草爲十部,卷一至卷二爲續序例上、下。續序例上對藥之性味、主治、七方十劑、五臟苦欲補瀉等作了論述。續序例下,分陰陽表裏虛實、五臟六腑虛實、六淫、雜證、婦人、小兒、外科七門。卷三至卷三十,按《大觀證類本草》將藥物分爲玉石、草木、人、禽、獸、蟲、魚、果、米穀、菜等十部,共載藥物一千四百餘種。此書爲繆氏對《神農本草經》的註釋與闡發,以及一生藥學經驗之總結。繆氏在此書中對中藥的作用,相互間作用的差異,每位藥物的作用機理,以及其應用禁忌,一一加以說明。並結合臨牀實際,提出用藥原則及藥物的具體運用。此書與李時珍的《本草綱目》比較,李氏《本草綱目》以品種的齊全、部類的系屬、採製的鑑定、功用的綜述性等取勝,而此書則以述功尋驗,明其所以然,條分縷析,發其隱微之旨爲佳。是一部深刻而系統論述中藥藥性理論的鉅著,對我國藥物學發展有着重要意義,使我國的本草學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由研究藥物的效用發展到重視中藥藥理的研究階段。清代著名藥學家吳儀洛雲:“繆氏之《經疏》,不特著藥性功能,且兼其優劣,其中多所發明。”繆氏自序稱:“據經以疏義,緣義以致用,參互以盡其長,簡誤以防其失。”足見此書宜於實用。有明天啓五年(1625)綠君亭刊本、《四庫全書》本、清光緒辛卯年(1891)池陽周氏校刊本。
既沒有斷句,也沒有古文排版,太難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