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竇儀
全稱《宋建隆重詳定刑統》或《重詳定刑統》,又稱《建隆刑統》。是建隆四年(963) 命工部尚書、判大理寺竇儀及蘇曉、馮叔向等人制定的宋朝第一部綜合性的刑事法典,也是我國曆史上第一部雕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它是就後周《顯德刑統》稍加修改而成。就律文而言,只是《唐律》的翻版,很少增損,有將唐律的律疏一併抄錄的。不同之處是: 第一,在體例上,全書共十二篇,三十卷,二百一十三門; 唐律除分篇條之外,未有“門”的分類。所謂“門”,即指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律文。第二,在內容上,收集了自唐代開元二年 (714) 到宋初建隆三年( 962) 近一百五十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律規範,附載在相應的律條之後。如據令敕增入的有“戶絕資產”,據式敕增入的有“死商錢物(諸蕃人及波斯附)”,據雜令敕增入的有“婚田入務”等等,以適應社會新出現的生產關係的需要。第三,在刑制上,創制了“折杖法”,即將原來五刑的各個等級分別代之以輕重不同的臀杖和脊杖,變相地減輕了刑罰。《宋刑統》雖是宋代主要法典,但由於當時各種社會矛盾的複雜化、政治經濟的不斷變化,多用皇帝隨時頒佈的敕令作爲定罪量刑的依據,其效力並未因此而削弱。清沈家本說:“《刑統》爲有宋一代之法制,其後雖用編敕之時多,而終以《刑統》爲本。”(沈寄簃先生遺書》)。《宋刑統》原刊本已失傳,現存《嘉業堂叢書》本。
我因爲好奇打開這本書,嗯,全是文言文,看不懂,沒點大學學歷是根本看不懂的,總結來說就是我給它評分不行的原因是因爲我根本看
《宋刑統》是北宋建隆四年竇儀奉宋太祖之命主持編修的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共三十卷、五百零二條,以唐律爲藍本,附敕令格式,同年頒行全國,終宋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