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威廉·古德溫
英國近代思想家威廉·古德溫是西方無政府主義的鼻祖,其代表作《政治正義論》是無政府主義思想的元典。該書內容廣泛,受斯威夫特等人的影響,其中對國家、政府和政黨不良作用的批判,乃其思想體系的核心,並展露出非暴力、無神論,以及與空想社會主義密切相關的特徵,在當時和後世產生深遠影響。
我們並不是帶着事先確定好的觀念來到這個世界上的。 一致同意並不能把錯誤變成正確。 強迫人們採用我們認爲是正確的東西是無法容忍的暴政。這將導致無限的混亂和不公正。 孟德斯鳩說得好:“在君主政體之下,我們不應該期望看到有道德的人民。” 在科學進步的現代情況下,誰會相信這一大串的知覺和概念是我們與生俱來的呢?誰會相信它們仍是封存於人類胚胎中的一個神祕寶庫,將隨着外部環境的介入而被一點點的打開呢?誰會看不到:他們乃是當外物在人腦中留下印象後,人們通過聯想和思考而整合出來的呢? 總而言之,觀念造就了人!和威力無窮的觀念相比,動物結構賦予人們的生理差異是那樣的蒼白無力、微不足道! 推理的最可靠的原則表明:在我們的假定中接受不必要的原則是錯誤的;在可以同樣方便地把發生的一些現象歸因於顯然存在,而且每天都看得到它們的結果的來源時,卻把這些現象歸因於遙遠的和特殊的來源,這也是錯誤的。單就這條準則就足夠說服我們拒絕接受“天性原則”。 基於上述考慮得到的結論是:人在出生的一刻起確實具有某些區別於他人的性格,我們在孃胎裏形成某種感知的歲月中所經歷的事確實會產生一定影響。在生命開始後,人們所經歷的外部事件無窮無盡,它們以不同的方式改變着我們的生物結構。宇宙萬物都是相互聯繫、渾然一體的,哪怕是芝麻大的小事兒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即使在一處消逝,其影響也會在遙遠的另一方再次出現。相反,如果哪個哲學家斷言人生來相同,那麼這種有欠慎重的說法一定會使他所要維護的真理失去光彩。 教育的失敗不是源於它的侷限性,而是來自與之俱來的錯誤:我們原本想灌輸愛好,結果卻引起憎惡。我們把自己緊緊包裹起來,而並不象原來應該的那樣一步一步地去觀察我們聽衆心中的感情(我們應該要看到);我們錯把強制當勸誡,妄以爲專橫乃是通往內心的唯一道路。 人類的行爲,無論在哪種情況下,都受控於自己所做出的判斷和被感染的情感。 人們已達成共識:活在公正或近於公正狀態裏的人會表現得坦誠、率真和勇猛;而那些生在階級不平等中的人將習慣於冷血、猶疑和膽怯。 當學生第一次成爲他自己行動的主人,自己選擇他的愛好和同伴時,他必須熟悉他以前知之甚少的許多事情。這時,世界上那些愚蠢的事情帶着十分誘人的面目來到他面前。他幾乎不可避免地會想到:以前的成長原來籠罩在教師的欺騙下。他一旦發現受騙,就會自然而然地憤起反抗。剩下來的惟一希望,就是過一段時間後,期望他會悔悟和覺醒;而與此同時,社會上的種種誘惑又步步緊逼,威脅着這種希望------肉慾、野心、卑鄙、自私、虛妄、嘲弄不斷破壞着他人生之初的天真無邪。我們所能期待的最好的結果就是:最後,當他不斷犯錯誤,不斷被播撒在靈魂深處的墮落之種折磨得心力憔悴、疲憊不堪時,重新清醒起來而接受真理。 與此同時,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儘可能地採取純粹性的自覺行動可以使人類的性格日臻完善!我們應該時刻明晰自己每個行爲的目的性,而不應成爲不具理解力和判斷力的簡單機器,哪怕對於一個習以爲常的小事而言,我們也要知曉其來由和意義。我們必須注意,不要把我們習慣於這樣做和我們一度認爲這樣做是正確的緣由當作一個行動的充分理由。 因爲事實上,我們不可能無所不至,無時不在;我們不能找到世界的本原,因爲除了感覺外,我們所掌握的知識太少;我們解釋不清很多事情的原因,甚至不知曉古人是如何把某些因果聯繫到一起的。如此這般,我們又如何能稱自己有能力達到完美呢?但是,即使不堅持這些理由,人類思想還有一種本質:它一定會使我們的成就永無止境,一定會使我們必須不斷地進步。 阻礙真理髮展的原因並不產生於氣候,而產生於暴君們對它的戒備和偏狹的忌恨。——這裏所說的,事實上不過是早已被公認的原理的一個支脈而已,“統治靠控制觀念而實現。” 人們在評估不同形態的政權時,不是依據它所孕育的後果,而是根據它所產生的根源。這就勢必使人去回顧祖先的愚蠢,而不是去瞻望人類知識進步的碩果。因此在研究自己的權利時,他們很少想到偉大的道德準則,而是對野蠻時代的記載和規章念念不忘,就好像如果他們不能證明遙遠的祖先遺留下了這些規章,他們就無權享受一切社會利益似的,就好像說與其在一塊被奴役蹂躪已久的土地上樹立起自由,還不如在一塊只是短暫遠離自由的土地上來恢復自由那樣有理由和有資格似的。 潘恩(Paine)的《常識》(Common Sense)第一頁,他說:“社會和政權,本身是不一樣的,起源也不一樣。社會是從我們的需要中產生的,而政權則是從我們的邪惡中產生。社會的任何狀態都是一種恩賜,而政權的最好的狀態也不過是一種不可避免的災禍罷了。” 容易輕率而膚淺地做出判斷的人斷言:欺騙別人的人在大多數情況下是有意識的。但這種情況並不多見,反而,自欺欺人才是最容易的事。一個人,十分渴望證明一個命題是真理,他就有可能無意識地傾向符合於自己願望的意見;一個人,若能考慮到人類思想的微妙,就不會懷疑:信仰永遠不應僅僅建立在證據的基礎之上,因爲論證總是藉助於令人迷惑的媒介,這些證據可能被誇大成阿爾卑斯山或縮小爲零。 動機無疑是道德的要素之一,但僅僅有好的心願是不行的。確定一個人的功過,必須和判斷無生命的物體的價值採用基本相同的方式,關鍵在於其結果的利與弊。動機的價值不會超過它可能帶來後果的價值,它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義務是指把能力用來謀求真正的而不是假想的人類福利上。他的義務是抱有真誠和熱烈的願望來爲別人謀求幸福和進步的,也許他曾經克盡了這一義務,但他若把那種願望應用在一個可怕的、包藏着無窮禍害的目的上,就不是義務了。……在無生命物體的身上,我們已經看到能力這一概念以及如何最好地使用能力,義務也不例外,它僅僅是指一個有理性的生物最好地使用他的能力,不論這種行爲是出於自覺自願、還是出於不可抗拒的一時衝動或深思熟慮。若世上有做壞事的義務這種說法,那說這話的人唯一的目的就是爲了破壞語言的準確性和涵義罷了。 毫無疑問,人類的不完美不可避免地帶來一種結果:人和人類社會必須用自己的判斷力所能做出來的最好的決斷來塑造他們的行動,而不管這種判斷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但是,如上所述,人們沒有義務做任何有損於普遍幸福的事情,所以,同樣明顯,他們也不可能有做這種事情的權利。最可笑的主張莫過於肯定人有做壞事的權利了。這樣一種錯誤已經給政治和公衆事務帶來最有害的後果。 一個怎樣加以強調也不會過分的教誨是:社會和人的集體在任何情形下都沒有權利違背常情和正義;人民的聲音,並不像有人可笑地認爲的那樣,是“真理和上帝的聲音”;一致同意並不能把錯誤變成正確。 所以,根據這樣的推理,我們終於看到:一個人對自己判斷力的確信,纔是使他有義務採取任何一類行動的唯一正當的原則。 盧梭在探究社會契約說的後果時斷言,“正如主權是不能轉讓的,同樣的道理,主權也是不能代表的;主權在本質上是由公意所構成的,而意志又是決不可以代表的:它只能是同一個意志或者是另一個意志;決不能有什麼中間的東西。因此人民的議員並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的代表,他們只不過是人民的公僕;他們並不能作出任何肯定的決定。凡是不曾被人民親自批准的法律都是無效的;那決不能成爲法律。” 現在正面對着浩瀚宇宙爲自己抗辯的偉大的人道主義事業只有兩類敵人;那些懷舊的人,和那些喜歡創新的人,喜歡創新的人對懸而不決的情形不能容忍,傾向於粗暴地打斷深思熟慮的人力圖在這個世界上實現的那種平穩、不斷、迅速而繁榮的進步。如果那些最熱衷於這些重大問題的人可以把他們的努力都投放到以每一種可能的方式來傳播研究的精神,並把握住每個機會來增加和普及政治知識,那麼人類定會幸福。 如果一些人不能理解一份利益的優勢,那麼他們就還未成熟到可以分享這份利益。如果一個民族還未沉浸在對自由的熱愛之中,那麼他們就無法享受自由。試圖煽動人類過早地進入一種他們完全沒有做好準備的局面中去,無論這種局面從抽象意義上講有多好,必然會導致最可怕的悲劇發生。 感激一個組織,一個抽象的概念,一種假想的存在,是完全無法瞭解的。盡力爲我的同胞們獲取一種實質上的利益比支持一種我相信充滿着有害後果的制度能更好地證明我對他們的感情。 對於一個理論家來說,坐在自己的書房裏用這種概念的美好來娛樂自己是一件易事,但是同時人類卻在受苦受難,不公平的事無時無刻不在發生,幾代人可能在美好的承諾和希望當中日漸憔悴,還沒有享受到好處就離開了這個世界。 真誠,一種豁達無畏的坦白,在人類德行的排行榜上可能仍可居首位。它是應該貫穿我們所有思想和行動之中的性情;是我們應該天天身體力行,夜夜反思鞏固的。我們應該以最堅定的意志拒絕那種在後果上使我們不得不口是心非,隱瞞躲閃的行動。凡不是以不能坦白直率的生活態度超羣出衆的人,是不可能特別令人尊重、欽佩或特別有用的。這纔是一種巨大的誘人的力量,通過它我們就可以抓住別人的心,贏得他們的關注,並使德行成爲一種不可抗拒的效仿的對象。 無私善行的理論向我們證明,我們是能夠有道德的,而不僅僅是空談道德:所有哲學家和道德家關於無私正義的言論並不是毫無意義的囈語;當我們要求人們放棄自私和個人的考慮時,我們是在要求他們做他們所能做到的事情。這樣一種觀念使我們和我們的同胞水乳交融,並教導我們以崇高的讚美心情來看待那些忘我地謀求公共利益的人;這使我們有理由期望:隨着全體人類在科學和有益制度上的進步,人們將越來越多地把個人判斷及意志同抽象的正義和對普遍幸福的無私承認結合起來。 道德家曾經一度習慣於頌揚古代並且肆意攻擊人類的墮落。但是這種習慣幾乎已經被打破了。事實的真相非常明顯因而不會被誤解。因爲不斷的進步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所以除了繼續進步以外沒有其他可能。最深入的理論也不能給進步規定界限,最熱情的想象也不能充分描繪它的前景。 萬物都充滿了生命,乍一看,這可能讓人想到廣大的極樂世界,但是不幸的是每一個動物都在傷害他的同類。每一個動物,不論多麼微小,都有一種奇怪巧妙的構造,使他看來一定能感受到鑽心的痛苦。我們的一舉一動都是殺傷的手段,造成的傷害有百多種。 “不要爲罪惡高興,而要爲真理歡呼。”我們已經看到:要確定痛苦和災難可能是取得巨大利益的手段,乃是一件非常敏感和艱鉅的工作。我們在討論抵抗和革命時就已充分認識到:感情上的憤怒並不是取得人類幸福的最佳手段。 但是他將不會爲了避免迫害而犧牲道德,而是沉着的活動。他將不會抱着卑劣、怯懦的態度對迫害感到遺憾,而是在迫害實在無法避免時,以真正智慧所特有的嚴肅精神和沉靜心情來面對迫害。他不會因爲自己要遭到毀滅就想象真理的事業會消亡。他將充分利用所陷入的處境,努力使自己的死和生一樣地對人類有利 政治正義最基本的原則之一同那些騙子和愛國者過於經常一致建議我們做的是恰恰相反的。他們的訓導詞永遠都是“愛你的國家。在集體利益面前犧牲個人利益。不要計較組成社會的個人的得失,而要注重共同財富、共同繁榮和共同榮耀。將那些感性的粗俗觀念清除出我們的思想,把思想提高到對抽象的個體的思考上,在這個個體裏的人是分散孤立的,只有在適合自己的位置上纔有價值。” 參見《社會契約論》。 在這個問題上,理性的教導不同於這些論述。“社會是一種理想的存在,從其自身考慮,一點也不值得重視。全體的財富、繁榮和榮耀是不可實現的狂想。不要對任何事物給予固定的價值觀,而是在你確信其可以使個體快樂善良的時候對某一部分事物給予這樣的價值觀。按照每一種可實行的模式,使每一個存在的人受益;但不要被爲羣體服務的冠冕堂皇的想法所欺騙,因爲沒有人會從這種服務中受益。社會當初不是爲了榮耀或者僅僅爲了給歷史留下精彩的素材而形成的,而是爲了其成員的共同利益才組成的。對祖國的熱愛,就像經常被理解的那樣,使用得太濫,而成爲騙子們利用來使羣衆成爲他們實現醜惡的想法的盲目工具的虛幻之一。” 一個把自己的努力或特性奉獻給自己認爲不公正的事業的人,會很快地喪失準確的判斷力和公正道德的敏感性,而這些正是理性的主要光輝。 政權能夠使人的性格所發生的最大變化莫過於把人們變爲卑賤的奴隸,因此,它根本無法改變整個社會的習慣,而只能使人們面對它的淺薄無力發出肆意的嘲笑。如果法律真的能夠糾正錯誤和消除罪惡的話,我們就應該相信:世界早在遙不可及的往昔就已經變成了一方承載着一切美德的聖地。 最無道理和毫無希望的做法莫過於企圖用成文法來代替人類的常識和認識的基本原則來支配社會生活。 我們首先應該記住辨別是非曲直這件事乃是個人事務而不是社會職能。還有什麼事能比每個人親自衡量他人的優劣更合理的呢?只要稍加思考,我們就能立刻看出以下觀點的荒謬性:企圖用整體的名義來建立一種共同的判斷而把人類的不同見解溶合爲同一種見解。這樣做是不會有什麼好結果的。這種判斷怎麼會是明智、合理和公正的呢?不論在何方,如果沒有成文法的荒謬偏見束縛民衆,只要人們都習慣於獨立思考並順應當代的民意而做出評判,我們就可以看到渴望美好生活的人有一種真正的熱情,願意在公正的羣衆面前面對真正的自己,並接受他人的評判。 它教導我們:真理和美德,像商業一樣,在最不受權威和法律的錯誤保護的時候才能得到最大的繁榮。我們越是把這一原理同和它有關係的許多政治正義問題相聯繫,我們就越能認識到它的重要性。 任何方案一旦被永久確定下來,永久性就會立刻作爲它的一個特徵轉而徹底反對變革。雖然一種舊的世界觀的創建者在遇到一定強烈變革的情況下,可能被迫將其改變爲一種不那麼陳腐的世界觀,但隨後他們就會像對待那個“舊”世界觀一樣,死守着這個“新”世界觀。智力的真正發展要求整個人類的思想盡可能快地更新,最終能夠掌握那些有覺悟的社會成員所具備知識的巔峯,並從那裏出發去追求更進一步的成就。但是公共教育卻一直在極力支持偏見:它並沒有教給學生們探求真理的堅韌精神,而只傳授那些爲可能偶然被建立起來的教義做辯護的技巧。 能夠進步乃是人類思想的特點。如果一個人決心擁護某種一成不變的原則時,不是出於現在的理解,而是爲了過去曾存在於他思想裏的理由,他便放棄了人類的最美好的特性。一個人放棄了探討精神之時,也就是他智力死亡之日;他不再是一個人,而只是個故人的幽靈。世上沒有哪種想法比這種嘗試將觀點和足以證明其正確性的憑證分離的企圖更愚蠢了! 法律的無窮無盡造成的結果是它的含混性,這直接打擊了法律所據以建立的原則。制定法律的目的是避免含糊不清,以便使一切人可以知道根據法律他能得到什麼結果。但是對於這個任務完成得怎麼樣呢? 但是訴訟案件增加的真正原因卻在於法律的含混性。人們不會爲了顯而易見的事,而是由於糾纏不清的問題才發生爭執的。 制定法律原本是爲了使平常人知道他們所應該期待的後果,而現在在英國還沒有一個律師虛誇到敢於宣稱他已經精通了全部法典。不要忘記,即使有無限的時間和付出無限的勞動也仍然是不夠的。它是一個沒有出路的迷宮,是一大堆不能解決的矛盾。研究法律會使律師爲幾乎任何問題的任何方面找到似是而非的、也許是無可辯駁的論點,但是隻有最爲愚蠢的人才會認爲研究法律會使我們得到明確的認識。 就是因爲考慮到有這種法律制度,纔有人發明了這樣一個奇怪的原理:“嚴格的公正裁判往往證明是極端非正義的。” 把人類的行動歸納成爲一定類別的想法並不比我們剛剛提到的那種想強使人類的身材長短一致的企圖具有更多的真正正義。相反,如果裁判是在對每一個單獨案件的一切情況都作了充分考慮後而得出的,如果裁判的唯一標準是大衆利益,那麼必然的結果一定是:我們的公正裁判越多,我們也就會越接近真理、道德和幸福。 根據所有這些考慮,我們就能毫不躊躇地得出這樣一個普遍的結論:制定法律乃是具有最大惡果的事。
把人性想的太好了,進入無政府主義不是代表進入烏托邦,代表進入叢林法則的時代,因爲無政府主義者把人性想的太好了,馬克思主義者認同人的私慾,從批判中發展,只要說的對就聽不對當耳旁風,相信的不是人道德高尚,而是相信私有源於資源分配,生產力發展一定程度自然走向共產主義。比如超市有時候柚子幾毛,送人也不覺得虧!
在《痛苦的正當尺度》裏讀到古德文《政治正義論》,他受到大衛哈萊特和輝格黨立憲主義影響,反對霍華德的監獄改革“單獨囚禁”,認爲孤寂和體罰會使人殘酷無情,抑鬱,逼瘋,無助於教化,而要回到“社會化”中去。權威式教育只會撲滅人的想象力,斷滅心靈的靈活與進步。人不能因爲受罰養成美德。 總的來說,在權威主義和自由意志主義之間,他站後者。他不止反對霍華德,也反邊沁的全景監獄。 這讓我想到,狄更斯《霧都孤兒》中的立場,對貧民習藝所的腐敗,功利主義,採取抨擊態度。 1800年,托馬斯伯納德說,工廠僱傭童工,使得工業勞動力中的家庭關係走向解體。像曼徹斯特等工業城市中的兒童不再在父親或師傅的“道德”權威下工作。工廠不關心兒童下班後會不會說髒話或狂歡作樂,只要完成工作就好。新的管教制度本質上是一種經濟制度,它是有缺陷的。
對中國政治制度推進有積極借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