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宋慈撰 苟敏注 韓靜雯譯
《洗冤集錄》是宋代法醫學家宋慈的著作,成書於1247年,是中國古代第一部系統地總結屍檢經驗的法醫學名著,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較完整的法醫學專著,比西方最早的同類著作——意大利醫生費德羅的《醫生的報告》還早三百五十多年。讀書曾被譯成多種外國文字,深受世界各國重視,在世界法醫學史上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本書自南宋後成爲歷代官府屍傷檢驗的藍本,曾被定爲宋、元、明、清各代刑事檢驗的準則,在中國古代司法實踐中發揮過重大作用。本書採用北京大學圖書館所藏元刻《宋提刑洗冤集錄》做底本,參考上海古籍出版社高隨捷、祝林森譯註《洗冤集錄譯註》,浙江古籍出版社羅時潤、關信注評《洗冤集錄注評》,中華書局黃瑞亭、陳新山譯註《洗冤集錄》等版本編校而成。
“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道盡了全書的核心宗旨。在古代司法中,很多官員斷案依賴口供、主觀臆斷,甚至屈打成招,無數無辜之人蒙冤受屈,而宋慈深知,死刑大案關乎人命生死,絲毫馬虎不得,真相從來不在口供言辭,而在現場查驗、實物證據,因此他遍歷舊案、總結數十年驗屍斷案經驗,系統記錄死傷鑑別、中毒辨別、現場勘查、急救方法等實用知識,用細緻入微的勘驗標準,爲司法公正築起一道防線。
七百多年前,就有一個人堅持讓死者說話。 說實話,翻開《洗冤集錄》之前,我以爲不過是古代官員的驗屍手冊,枯燥得很。可宋慈在第一卷就寫下“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三層遞進,字字千鈞。七百多年前的南宋,他已經明白:一條人命能不能被公正對待,取決於現場那個俯下身、仔細看的人。 書裏寫怎麼分辨生前傷與死後傷,怎麼判斷自縊還是他殺,連屍體在不同季節的腐敗速度都一一記錄。沒有玄學,沒有神鬼,只有一雙不肯放過任何細節的眼睛。最觸動我的是那句“洗冤澤物,當與起死回生同一功用”——在他眼裏,替死者洗清冤屈,和把人救活一樣重要。 適合夜裏想讀點扎實東西的人。不必抱着學知識的心態,就當聽一個八百年前的提刑官,如何用實證精神對抗草菅人命。合上書你會想:原來“讓證據說話”這件事,我們從南宋就開始做了。
《洗冤集錄》是南宋宋慈寫成的法醫學奇書。書中引用了一個生動的破案實驗:三國時張舉遇到妻子殺夫焚屍案,他牽來兩頭豬,一頭殺死後火燒,一頭活活燒死,結果發現活豬嘴裏有菸灰,死豬嘴裏沒有。宋慈藉此教人判斷“生前燒死者,口鼻內有菸灰”。他還強調驗屍官必須親臨現場,“不可避臭惡”。這本書把古代破案的智慧寫得像偵探故事,讓人讀得進去,也學得明白。
讀《洗冤集錄》,之前讀過《宋慈洗冤筆記》。宋慈是南宋寧宗朝進士,曾四任提點刑獄使,1247年編成《洗冤集錄》一書。這是世界現存最早的系統的法醫學專著。2016年4月13日發行《世界法醫學奠基人——宋慈》紀念郵票1套2枚。推薦!
如果原本就具備了一定的醫學、法醫學基礎,《洗冤集錄》讀起來還是很有意思的。雖然整體沒有想象中那麼嘖嘖稱奇,但是也有很多先進得彷彿穿越一樣的地方。宋慈的洞察力、捕捉細節的能力是非常卓越的。 最驚訝的還是這部分:現代法醫學研究發現,約有一半的溺水者,胃內無水。學習到了很多
斷案最怕什麼?怕先入爲主,怕屈打成招。宋慈偏要反着來:不看口供看現場,不信猜測信物證。爲了查清一個死因,他能蹲在屍首邊上看半天,連光影變化都要琢磨。這份較真勁兒,放到今天依然稀缺。我們遇事總愛憑經驗下結論,其實真相往往藏在細節裏,肯多看一眼,就少冤枉一個人,也少走一段彎路。
以前看過《大宋提刑官》,對宋慈的故事特別喜歡,他是我國古代的法醫,親手分析衆多命案,他還親手編撰了這部《洗冤錄集》,也是我國最早的法醫學著作,爲後世的刑偵工作起到了極大的幫助作用,結合醫學與解剖學的基礎知識,建立了獨特的檢驗框架,讓後來人有例可循,有典可查。
這個版本的《洗冤集錄》參考了好幾個知名的古本整理編校,底本選的是元刻本,還多方借鑑各家的譯註成果,能看得出來在編校上花了心思,想好好讀懂這本古代法醫典籍,這個版本很值得讀一讀。
死者最後對世界想要訴說的真相就蘊藏在他的身體裏,而法醫就是唯一能解析這些真相的人員。宋慈的這本《洗冤集錄》成書於宋代,彙集了他本人畢生的驗屍經驗,可謂是正義的傳聲筒,讓死者蒙受的不白和冤屈得以滌盪。
全書用淺白的宋朝官話分卷講述了從“條令”到“驗狀說”的五十三項檢驗要點,既有人體解剖、屍體現象辨析,也有急救解毒、辨別自殺或謀殺的方法,幾乎涵蓋了今天法醫工作的主要環節。更難得的是,作者宋慈強調“實事求是、不輕信口供”的原則,要求檢驗官細緻入微、反覆求證,以免冤假錯案。 原來古人在缺乏顯微鏡和化學試劑的情況下,已能通過觀察、實驗和邏輯推理還原死亡真相;書中那些看似枯燥的條文與圖示,其實是後來無數法醫學者的“祖傳祕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