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捷
近代中國民間擁有從鳥槍、土炮等老式火器到機槍、駁殼等大量武器;民間武器的數量與種類,與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治安程度、購買武器的難易、民情風俗等因素都有關係。廣東、東北等地區民間武器數量巨大,新式槍炮成爲民間擁有量最多的工業金屬製品。民團、盜匪則是軍、警以外擁有武器最多的兩個羣體。本書對民間武器氾濫的狀況、成因、民團武器、盜匪武器、各階級階層對民間武器的態度、軍政當局對民間武器的對策、武器販運背後的外國因素、民間武器同“國家”與“社會”關係等問題做了探討,對近代中國社會史、軍事史、革命史等研究領域具有參考價值。
讀了此書讓人對百餘年前那個動盪的清末民初時代的民間武器有了一個全景式的瞭解。雖然今日在網絡上不時有人戲言“槍”爲“衆生平等器”,但從書中的史料可以看到,在中央政府對"對基層社會的控制弱化"之時,“按照中國政治文化的傳統,部分民間武器即使出於‘自衛’目的而存在,在一定條件下,也有可能演變成地方權勢集團和人物對下作爲階級壓迫、對上作爲挑戰政府權威的工具,當政府要把統治深入城鄉基層社會的時候,這些武器就可能是重大的阻力”;我輩草民更可能成爲槍口下被平等的“魚肉”。
民國前期混跡政商兩界、包煙包賭的廣州富商霍芝庭,民間傳說他早年貧寒,以收賣破爛爲生,靠買了18尊被誤作“銅羅漢”的金羅漢暴富起家。但爲他管理過財務的吳湘衡則說,傳說並非事實。霍芝庭在清末結識了水師提督軍需官某人,到處收買廢舊槍支,拆開零件重新裝配、烤藍,當作新槍出售,賺了不少錢,這纔是他起家的資本。 張宗昌部旅長黃鳳岐攻剿劉黑七時,都是對空亂放一陣槍,土匪就放下大批銀元“潰退”,官軍得了銀元就丟下一些彈藥“凱旋而歸”。
很新奇的社會學角度,寫成這樣很不容易,沿着他的方向,還可以繼續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