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魯迅
本文選自魯迅先生作品《墳》。“節烈”是美德還是枷鎖?魯迅以犀利的筆鋒,拆解了千百年來對女性的道德綁架。他追問:爲什麼犧牲的總是女人?爲什麼社會習慣用讚美掩蓋壓迫?文章邏輯嚴密,擲地有聲。它不僅屬於過去,更映照當下——關於平等,關於尊嚴。
在《我之節烈觀》中,魯迅先生以冷峻的筆鋒,戳破了“節烈”這面封建道德的虛僞旗幟。他質問:爲何道德的重擔獨獨壓在女子肩上?所謂“表彰節烈”,不過是男性中心社會用以維繫男女不平等的工具,本質上是封建“喫人”禮教的延續。 魯迅先生的深刻在於,他不僅揭露壓迫,更批判了麻木的看客心理。當社會集體將畸形道德奉爲圭臬,悲劇便成了一種常態。他呼喚的,是一種基於平等與人性的新道德——不是女子單方面的犧牲,而是兩性共同的責任。 時至今日,雖然封建禮教的枷鎖早已破碎,那些封建陳腐的東西已成爲歷史的陳跡,但封建“節烈”的幽靈仍可能以各種改頭換面的形式重新出現。任何單方面對女性的束縛、苛責與道德綁架,都是其幽靈的變種。因此,魯迅先生的追問依然在警醒着我們:真正的文明,在於拒絕任何形式的道德枷鎖,追求每一個體的尊嚴與自由。
本來對於這篇文章,我第一次點了“推薦”就走了。但發現評論區有篇“不行”文評,我就回來看看,然後突然也想寫一篇評論。我想重點說說:如何閱讀論證性文章,以及如何評價一篇文評有沒有回應原文。 爲了舉例說明,這裏只得將“不行”的文評全文抄寫如下:(見諒) 「 對文中因地位受到歧視,被霸凌,被玩弄的女性深表同情,對霸凌者深惡痛絕。但對文中的結論覺得太過偏頗。 上世紀90年代, 益陽周姓女子,在其夫,服役期間,私通懷子,緊急隨軍,欲蓋彌彰,後事情敗露,其夫大度,未追究破壞軍婚之責,周姓女攜子離婚。此女以B爲生,破壞他人家庭,害人妻離子散。 在舊世,無爭烈要求,哪個男兒願奮勇殺敵?在舊世,無貞烈要求,多少男人敢拍胸脯說此兒是我後?在新世,無貞烈要求,笑貧不笑娼,有多少家庭受害其中? 先生手中的筆,應寫霸凌強權者的嘴臉,應鼓勵女性自強,自立。 」 ▪️下面我來說說我想討論的主題。 先給出我的結論:我認爲上面這篇評論基本上沒有真正進入《我之節烈觀》的核心論證。它回應的是一個與魯迅這篇文章所論述的不同的問題,是提出了評者自己心中的另一個問題:"沒有貞節規範,社會會不會亂?"——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一、《我之節烈觀》的結論相當明確。大概就是:所謂"節烈"並不是天經地義的道德,而是一套歷史形成的社會制度;既然它是制度,就應該接受理性的檢驗,而不能要求女性用生命去維護。即:沒有任何社會有權要求一個普通女性爲了維護一種抽象道德而犧牲自己的生命。 請注意,魯迅討論的是社會有沒有權力要求女人去死。而非“女人應不應該忠誠”。 二、《我之節烈觀》在寫誰——霸凌強權者。 魯迅是在罵"節婦"嗎?當然不是。 魯迅真正攻擊的是三個層面: 第一層:制度。即節烈不是天然存在的,且在不同朝代有不同要求。即:說明它不是天理,而是制度。 第二層:士大夫。魯迅不斷指出這些宣傳節烈的人、自己不用死卻要求別人死,他還反覆指出了那些制定規範的人卻不承擔規範的代價。(這也類似今天社會學、經濟學等研究的成本外部化問題) 第三層:輿論。不要忽略這一層,這是魯迅真正認爲最可怕,這是整個社會形成的一種壓力——女人不是自己想死,而是不死也沒法活。這一層其實就是社會規範和道德綁架。《我之節烈觀》的幾乎整篇都在寫霸凌強權者的嘴臉,只是——魯迅寫的不是某個壞人,而是整個社會怎樣共同製造的霸凌。 三、《我之節烈觀》有沒有鼓勵女性自強?沒有直接寫"女性應該怎樣成功",但它有一個事物發展不同階段的更重要的目標:先把束縛女性的思想鎖鏈拆掉。這和鼓勵自強不是一回事,但它是一個不能缺少的前提。 比如,有人腳上綁着鐵鏈,魯迅說先把鐵鏈砸斷,而另一個人說嗨怎麼不教她跑起來呢?——這不是同一個階段的問題。 文中“我又願他(那個好人)迴轉身來”,這正說明魯迅希望那些鼓吹節烈的人自己改變。換句話說:問題首先是出在制度和觀念上,而不是女人努力一點上。 該評論最後說“應鼓勵女性自強”😂這裏出現了一個經典問題:它把結構問題(社會制度)變成了個人品質問題——兩個層次的錯位。 四、要重點說說該評論第二段犯的一個典型錯誤:魯迅討論“一個社會制度是否合理”,該評論以“一個具體女人品德不好”將話題偏移走。 舉個小例子:有人說應該廢除連坐制度,另一人回應說可是去年有個壞人全家都很壞😅這能證明連坐制度合理嗎? 制度討論和個案討論的不是一個層級。 五、捋一捋第三段的幾個邏輯問題 1. 偷換概念。首先說這個問題的原因是:當概念被換掉之後,後面的許多謬誤就由此而順勢產生了。這裏舉全文最大一個偷換:魯迅討論的是節烈(包括殉節、自殺等社會要求),該評論卻偷偷變出婚姻忠誠,這不是同一個概念。忠誠≠要求寡婦守一輩子≠要求殉夫≠要求自殺……該評全混。 2. 稻草人謬誤。魯迅文章既沒說女人可以隨便騙人、也沒有鼓勵出軌。評評論卻像是在針對"婚姻責任。"這不是魯迅的觀點——該評屬於先造出一個假魯迅、再評論。 3. 滑坡論證。該評從“沒有貞烈”到“沒人打仗”到“沒人知道孩子是誰的”再至“家庭毀滅”,中間幾乎沒有論證,靠想象連接。 4. 錯誤因果。該評的“沒有節烈”到“家庭被破壞”。家庭破壞可以來自:暴力、賭博、出軌、酗酒、貧窮、不負責任……爲什麼一定是沒有節烈?沒有證明。 5. 錯誤兩難。評論似乎認爲只有兩個世界:節烈和笑貧不笑娼。而事實上還有大量其他狀態如現代婚姻、男女平等、離婚制度、共同撫養、法律責任……等。所以這是個假二分造出的假兩難。 6. 歷史背景不清晰。該評論的若舊世沒有節烈就沒人打仗是難以成立的。古今中外大量社會的戰爭動員依靠的是爵位、土地、俸祿、忠誠、民族、宗教、徵兵制度等。(士兵衝鋒主要因爲擔心老婆改嫁?😅) 六,我認爲這篇評論最大的、最根本問題是論題漂移——即我上面所說的想討論的第二個主題:如何評價一篇文評有沒有回應原文 魯迅全文討論的是一個規範性問題:社會是否有權要求女性以生命、自由和終身幸福去承擔一種由社會建構出來的道德義務? 該評論把問題換成了:如果沒有貞操觀念,社會秩序怎麼辦? 我認爲該評提出的也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但它並不能回答魯迅在這篇文章中所提出的問題。即使有人能夠充分證明某種貞操規範有助於家庭穩定,則也還需要進一步回答:爲什麼這種規範主要要求女性承擔、爲什麼違反規範的代價可以高到犧牲生命、誰有權制定和執行這種規範、這種代價是否符合公平原則等一系列問題,而這系列的問題正是《我之節烈觀》的論證重心。 總結:該評論沒有與原文建立在同一個論證場域上。它討論的是"貞操是否有社會功能",而魯迅討論的是"社會是否有權以道德名義要求女性作出極端犧牲"。這兩個問題看似相關,實則不同。 💦說點小話: 如果更進一步,當評論者以貞烈爲要求去說出“男人就不願打仗、男人就不能確認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家庭就會受害”時,即以“忠誠”去偷換掉魯迅討論的“節烈制度”時,就恰恰落回到了魯迅這篇文章中正在拆解的問題中——爲什麼這些社會利益可以成爲要求女性承擔特殊義務的理由? 也就是說:從說理的結構來看,這段評論再次使用了魯迅正在批判的那套論證框架,如果我到這裏也滑坡一下——那幾乎就可以說該評論正是魯迅文中所批判的其中之一。這樣一想,也就明白這篇評論爲什麼會給魯迅的《我之節烈觀》這篇文章打上“不行”了——因爲該文評已經在魯迅的這篇文章中看到了魯迅對自己或對自己所持觀點的批評。😂😂僅分析文字,不上綱上線哈
《我之節烈觀(輕經典)》 魯迅 5個筆記 我之節烈觀 ◆ 久而久之,父兄丈夫鄰舍,夾着文人學士以及道德家,便漸漸聚集,既不羞自己怯弱無能,也不提暴徒如何懲辦,只是七口八嘴,議論他死了沒有?受污沒有?死了如何好,活着如何不好。 ◆ 因爲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該嫁人,自己活着,自然更不許被奪。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國民,沒有力量保護,沒有勇氣反抗了,只好別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殺。 ◆ 社會上多數古人模模糊糊傳下來的道理,實在無理可講;能用歷史和數目的力量,擠死不合意的人 ◆ 我們追悼了過去的人,還要發願:要自己和別人,都純潔聰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虛僞的臉譜。要除去世上害己害人的昏迷和強暴。 ◆ 我們還要發願:要人類都受正當的幸福。 -- 來自微信讀書
《我之節烈觀》論證邏輯框架 一、背景/現象 1. 封建社會將“女子守節、殉烈”定爲崇高德行,全社會自發推崇、默認遵從。 2. 官府旌表節烈女性,輿論大肆頌揚,出現一套針對女性的道德教條。 二、問題 1. 節烈道德僅約束女性,不對男性適用,道德標準不對等。 2. 封建男子奉行多妻主義,行爲不受節烈束縛,卻苛求女性終身專一。 3. 施暴者無人追責,社會審判與苦難代價全部由受害女性承擔。 三、根源 1. 封建權力自上而下傳導,君主倡導臣子“盡忠殉主”,民間便要求女子“守節殉夫”。 2. 亂世國民懦弱無力,男性無法抵禦外侮、保護家人,無力承擔社會責任。 3. 社會迴避強者的過錯與無能,轉而去壓迫最弱勢的女性,用女性的死亡掩蓋時代與男性的怯懦。 四、危害 1. 畸形的節烈道德觀製造女性無端、無價值的犧牲與苦痛。 2. 少數試圖辯駁舊俗、追求公道的發聲者,會被世俗輿論打壓,最終緘默妥協。 3. 長此以往,形成縱容強權、苛責弱者、包庇惡者、審判受害者的病態社會風氣。 五、立論點 1. 節烈並非天然美德,是病態畸形社會催生的病態道德。 2. 無意義、被迫的犧牲不值得社會歌頌與推崇。 3. 破除封建糟粕道德,摒棄性別雙重標準,追求全體人類正當、平等的幸福。
魯迅先生這篇寫於近百年前的文章,以冷靜到近乎殘酷的筆觸,撕開了“節烈”二字包裹的血淚真相。 對於女性,幾千年來的封建儒家,將“節烈”奉爲女性的最高道德準則,表彰守寡終身、殉夫盡節的女性,卻對她們背後的痛苦視而不見。 先生直指:節烈並非女性的自願選擇,而是男性社會爲維護自身利益,強加給女性的枷鎖。他犀利發問:“節烈難麼?答道,很難。節烈苦麼?答道,很苦。” 簡簡單單兩句問答,道盡了無數女性千餘年來在禮教壓迫下的悲慘境遇。 時下再讀,仍具現實意義。它告誡提醒我們:對任何以“道德”之名壓抑人性的規訓,都應保持警惕。
《我之節烈觀》一書,魯迅先生以極具諷刺的筆觸,抨擊舊道德和封建迷信色彩,映照了“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爲孺子牛”的寫照。 . 在開始他質問“不節烈(中國稱不守節作“失節”,不烈卻並無成語,所以只能合稱他“不節烈”)的女子如何害了國家?”種種黑暗,如潮水般灌輸於人們本就天朝上國的觀念,可謂火上澆油。 . “竟和古代的亂世彷彿,況且政界軍界學界商界等等裏面,全是男人,並無不節烈的女子夾雜在內。”這是他同情弱小,倡導民主與科學,揭開了封建禮教看似的含蓄面紗,滿是對女子單方面犧牲的可哀。 . 我們還要發願:要人類都受正當的幸福……如今我們身處社會主義國家,但是迷信陳腐的舊文化仍然在社會中瀰漫,魯迅先生提醒我們,要尊重每一個獨立的個體。
對文中因地位受到歧視,被霸凌,被玩弄的女性深表同情,對霸凌者深惡痛絕。但對文中的結論覺得太過偏頗。 上世紀90年代,益陽周姓女子,在其夫,服役期間,私通懷子,緊急隨軍,欲蓋彌彰,後事情敗露,其夫大度,未追究破壞軍婚之責,周姓女攜子離婚。此女以B爲生,破壞他人家庭,害人妻離子散。 在舊世,無貞烈要求,哪個男兒願奮勇殺敵?在舊世,無貞烈要求,多少男人敢拍胸脯說此兒是我後?在新世,無貞烈要求,笑貧不笑娼,有多少家庭受害其中? 先生手中的筆,應寫霸凌強權者的嘴臉,應鼓勵女性自強,自立。
批判封建節烈禮教,揭露套在女性身上的道德枷鎖,呼籲破除愚昧舊俗,尊重人的生存權利。
魯迅先生以利如匕首之筆將幾千年持之→恆的節烈觀刺的千瘡百孔,讀後忍不住柏案叫好!
魯迅以犀利的筆鋒,拆解了千百年來對女性的道德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