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喻中
《中國法理學史》分三卷敘述中國傳統法理學的演進歷程。第一卷敘述的重心是先秦時期儒、道、墨、法四家的法理學。在先秦諸子中,韓非的法理學既可以代表先秦法家法理學的終點,又可以代表整個先秦時期中國法理學的終點。以先秦諸子的法理學爲基點向上追溯,可以發現,早期中國還存在一個更加古老的法理傳統,那就是商末周初之際由呂尚和周公代表的法理傳統。不唯如此,中國法理學的早期歷史還可以追溯至堯舜禹時代的皋陶,皋陶的法理學堪稱中國法理學史的起點。因而,《中國法理學史》第一卷,實爲從皋陶到韓非的中國法理學史。第二卷主要敘述從漢至清的中國法理學史,始於賈誼,終於戴震。在此兩千年間,中國法理學經歷了蜿蜒曲折的變遷:從漢代儒家主導的法理學轉向魏晉時期儒道合流的法理學,再從隋唐時期拒佛、闢道、興儒的法理學變爲宋明時期儒道佛合流的法理學,最後走向清代以重回儒家本位爲指向的法理學。始於儒,終於儒,儒家與道家、法家、佛家反覆糾纏,即爲這個時期中國法理學史的總體走勢。《中國法理學史》第二卷之旨趣,就在於描繪這個走勢下的十餘峯巒、百餘景觀、千種溝壑、萬類霜天。第三卷主要敘述19世紀中葉至20世紀中葉的中國法理學史,始於龔自珍,終於熊十力,涵蓋三個歷史階段:從鴉片戰爭到洋務運動,從戊戌變法到辛亥革命,從五四運動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在此百餘年間,中國經歷了多次規模不等的對外戰爭,以及性質各異的國內戰爭。在跌宕起伏的歷史進程中,內憂與外患交織,華夏文明秩序及其背後的原理幾經調整、幾度轉型,多姿多彩的中國近現代法理學由此而誕生,且蔚爲大觀;把它們編織成史,即爲《中國法理學史》第三卷之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