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嵇康
《聲無哀樂論》是魏晉思想家嵇康的重要音樂美學論文,全篇以對話體寫成,約三千字。文中設“秦客”爲提問者,援引儒家“治世之音安以樂,亡國之音哀以思”的傳統樂論,認爲音樂本身具有喜怒哀樂之情;嵇康則以“東野主人”答之,提出“聲無哀樂”的觀點。 嵇康認爲,聲音本是自然生成的客觀現象,並不自帶喜怒哀樂等屬性;人的情感乃由心靈活動而生,只是因聲音觸發而有所感動。換言之,哀樂之情在於人心,而不在於聲音本身。他以此反駁“禮樂教化”的傳統觀念,指出將音樂直接與政治教化掛鉤是混淆聲與情的本末。 在論證過程中,他區分了“聲”與“心”的關係,強調“聲”只是媒介,“哀樂”則是人的主觀體驗。同時,他也承認音樂在實際應用中因禮制、習俗而有所規範,如雅樂能節制情慾,淫聲則易擾亂心志,但這依然是社會與人心作用的結果,而非聲音自身的性質。 《聲無哀樂論》思想獨特,衝擊了傳統儒家樂論,體現了魏晉玄學重自然、重個體心性的精神。此文不僅是中國古代音樂美學的經典,也是探討藝術與情感關係的重要文獻,對後世哲學、文學與美學研究影響深遠。
白話文全譯 第一番問答有位秦客向東野主人發問說:“我從前人的論述中聽說:‘太平盛世的音樂安閒而愉悅,亡國的音樂哀傷而憂思。’國家的太平與動亂取決於政治,而音樂卻能與之感應,所以哀思的情感能體現在金石樂器之上,安樂的情狀能彰顯於管絃演奏之中。再有孔子聽聞《韶》樂,便從中知曉了虞舜的德行;季札聆聽絃歌,便能辨知各國的世風民情。這些都是已然發生的史實,是前代聖賢從未懷疑過的定論。如今您卻唯獨認爲聲音本身沒有哀樂之分,這其中的道理究竟在哪裏?如果您有高明的見解,我懇請您講給我聽聽。” 主人回應說:“這個道理已經被埋沒停滯了很久,沒有人肯去發掘匡正,才使得歷朝歷代都混淆了名稱與實際的對應關係。如今承蒙您的啓發引導,我就來粗淺地說說其中的一隅之理。 天地陰陽相融而化育萬物,萬物憑藉天地之氣而生;寒暑交替往來,金木水火土五行由此形成,進而顯現爲五種色彩,生髮爲五聲音階。音樂聲音的產生,就如同氣味存在於天地之間一樣。它的好聽與不好聽,即便遭遇世事的混亂污濁,它的本體也始終如一、不會改變,怎麼會因爲人的愛憎情緒、哀樂心境而改變它的法度呢? 等到宮商等音階匯聚編排,聲音達到和諧動聽,這是人心中最深的嚮往,是情慾所鍾愛的所在。古人懂得情感不可放縱,慾望不可極端,所以順着音樂的功用,每每對它加以節制,讓悲哀不至於傷身,快樂不至於失度。這就是音樂的大體功用。然而孔子說‘樂呀樂呀,難道說的只是鐘鼓這些樂器嗎?’又說‘哀呀哀呀,難道說的只是哭泣這些行爲嗎?’由此而言,玉帛禮器並非禮敬之心的本質,歌舞哭泣也不是悲哀情感的本體。 用什麼來證明這一點呢?不同地域、不同風俗,歌哭的形式千差萬別。若是把它們換個場景使用,有的人聽到哭聲反而歡喜,有的人聽到歌聲反而悲慼,然而他們內心的哀樂之情卻是相同的。如今用同樣的哀樂情感,卻能發出千差萬別的聲音,這難道不正是說明聲音與情感的對應並非固定不變的嗎? 然而和諧組織起來的聲音,是最能打動人心的。勞作的人用歌聲吟唱自己的事功,快樂的人用舞蹈抒發自己的歡愉。人若是內心懷有悲痛,就會激發出哀切的言語;言語組織起來成爲詩篇,聲音編排起來成爲樂曲。人們交錯吟詠這些詩樂,聚在一起聆聽,內心被和諧的旋律觸動,情感被悲苦的言辭感染,嗟嘆還未停歇,就已經淚流滿面了。 悲哀的情感早已藏在內心,只是遇到和諧的音樂才得以抒發出來。和諧的音樂本身沒有固定的情感指向,而悲哀的內心卻有預先存在的情緒主宰。帶着這有主宰的悲哀之心,藉着這無固定指向的和諧之聲抒發出來,人所能感知到的,就只有悲哀罷了,又哪裏能懂得《莊子》中所說的‘風吹萬千孔穴發出不同聲響,所有聲響都是孔穴自身的狀態造就的,而非風有什麼分別’的道理呢? 風俗的流變,最終會與政治教化融爲一體。所以史官要明辨政治教化的得失,審察國風民情的盛衰,通過吟詠情性來諷諫君主,因此才說‘亡國的音樂哀傷而憂思’。 喜、怒、哀、樂、愛、憎、慚、懼,這八種情感,是百姓用來接觸外物、傳遞情感,區分歸屬、不使逾越界限的。味道以甘甜苦澀來命名,如今因爲甲賢良而心生喜愛,因爲乙愚鈍而心生憎惡,那麼愛與憎本應屬於我(主體),賢與愚本應屬於對方(客體)。難道能因爲我喜愛他,就稱他爲‘可愛的人’;我憎惡他,就稱他爲‘可憎的人’;我喜歡這個味道,就稱它爲‘喜味’;我惱怒這個味道,就稱它爲‘怒味’嗎? 由此說來,外在客體與內在主體有着不同的功用,他者與自我有着不同的名分。聲音本身本就只應以好聽難聽來區分,與哀樂無關;哀樂本就是因情感觸發而後產生,與聲音沒有必然關聯。把錯誤綁定的名與實分離開來,這個道理就清清楚楚了。 況且季札在魯國,是採集詩歌、考察禮儀,以此來分辨《風》《雅》的正變,哪裏是隻憑聲音來判斷善惡優劣呢?再有孔子聽聞《韶》樂,讚歎它與舜的德行完美一致,因此發出嗟嘆,又何必是憑藉聲音才知曉虞舜的德行,而後才加以讚美呢?如今我粗淺地講明瞭這一個方面,也就能領悟大半的道理了。” 第二番問答秦客詰難說:“各地風俗不同,歌哭的形式千差萬別,但其中蘊含的哀樂之情,不可能不顯露出來。人內心有所觸動,聲音就從心中發出,即便寄託在別的音調、寄寓在別的聲律之中,善於聽辨體察的人,也自然能感知到,不會讓真情錯過。 從前伯牙彈琴,鍾子期就能知曉他心中的志向;樂工擊磬,子產就能辨識出他內心的悲哀;魯國有人清晨哭號,顏淵就能察知他正遭遇生離之痛。這幾位先賢,難道是藉助常規的音調來推斷、憑藉固定的曲度來驗證嗎?內心悲慼的人,身形會隨之變動;情感悲痛的人,聲音會隨之哀傷。這是自然的感應,無法逃避,只有心智通明的人才能精準把握罷了。 擅長聽辨的人,不會因爲聲音繁雜就覺得困難;不擅長的人,也不會因爲聲音簡單就覺得容易。如今不能因爲沒遇到善於聽辨的人,就說聲音沒有可以察知的情理;看到各地風俗的多變,就說聲音本身沒有哀樂之分。” 秦客又說:“您說賢良不該等同於喜愛,愚鈍不該等同於憎惡。那也是先有賢良,而後才生出喜愛;先有愚鈍,而後才生出憎惡,只是不該讓主客共用一個名稱罷了。哀樂的產生,也是有緣由纔出現的,這是聲音讓我悲哀,音調讓我快樂。如果哀樂確實是由聲音引發的,那聲音有哀樂就是有實際依據的,怎麼能說名實都要剝離呢?” 秦客又說:“您說季札是採集《詩》、考察禮儀來分辨《風》《雅》,孔子是讚歎《韶》樂的完美一致才發出嗟嘆。這是什麼話!況且師襄彈奏琴曲,孔子就從中看見了周文王的儀容;師涓進獻新曲,師曠就辨識出這是亡國的靡靡之音。他們難道也是先研習了《詩》才下判斷,熟習了禮儀才做評價嗎?這些都是神妙獨到的見識,不用長久聽聞、累日揣摩,就能綜合判斷其中的吉凶,所以前代史書都把這些傳爲美談。如今您用自己淺陋的見識,把所有人的認知都限定在和自己一樣的範圍裏,豈不是污衊了前賢洞察精微的能力,辜負了孔夫子神妙的體察力嗎?” 主人回答說:“您詰難說‘即便歌哭形式千差萬別,善於聽辨的人也自然能感知到,不用藉助常規音調、不用憑藉固定曲度驗證,鍾子期這類人就是如此’。這是說,內心悲傷的人,即便談笑歌舞;內心歡喜的人,即便捶胸嘆息,也依然無法控制外在的形貌來隱藏自己,無法在似是而非的狀態下騙過善於體察的人。您是認爲,就算聲音與情感的對應不固定,也依然要說聲音本身是有哀樂的。 您又說‘季札聽聲就能知曉各國的風氣,師襄奏樂孔子就能看見文王的儀容’。按照您的說法,這就是周文王的功德、風俗的盛衰,都可以在聲音中具象化;聲音的輕重變化,可以流傳到後世;師襄、師涓的精妙技藝,能在將來還原前代的情狀。如果真是這樣,三皇五帝的事蹟,到今天也該源源不斷地流傳下來,何止於您說的這幾件事呢?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文王的琴曲就有固定的法度,《韶》《武》的雅樂就有不變的定數,不能摻雜其他的變化、加入別的音調。那之前所說的聲音與情感對應不固定、鍾子期能觸類旁通的說法,就站不住腳了。如果聲音與情感的對應本就不固定、鍾子期確實能觸類旁通,那您所說的孔子洞察精微、季札善於聽辨,本來就是虛妄不實的。 這些都是庸俗的儒生胡亂編造的記載,想要把事情神化,才追造出這些說辭。他們想讓天下人迷惑於聲音的道理,不說明其中的情理,反而把它推到神妙難知的境地,讓世人恨自己沒在當時遇到那樣的奇人,仰慕古人而自嘆不如,這是對後世後生最大的欺騙。 推究類比、辨識事物,應當先探求自然的常理;常理確定之後,再借用古代的事例來闡明它。如今不在內心把道理想通,卻多依仗前人的說法作爲談論的依據,這樣下去,恐怕就算是最擅長曆算的人,也理不清其中的頭緒。” 主人又說:“您詰難說‘哀樂的產生,就像愛憎由賢愚引發一樣,這是聲音讓我哀、音調讓我樂;如果哀樂由聲音引發,那聲音有哀樂就是有實據的’。 五色有好看與不好看之分,五聲有好聽與不好聽之分,這是事物的自然屬性。至於喜愛還是不喜愛、歡喜還是不歡喜,這是人情的變化、對待事物的常態,僅此而已。這些情緒都不是預先存在於內心的,都是遇到外物之後才產生的。而哀樂,本就是因爲世事的際遇,預先在心中形成了,只是藉着和諧的音樂才顯露抒發出來。所以之前的論述已經講明瞭聲音與情感對應不固定的道理,如今再借着這個說法來正定名分罷了。 不能認爲哀樂從聲音中產生,就像愛憎從賢愚中產生一樣。而且和諧的音樂打動人心,就好比美酒觸發人的情緒一樣。酒以甘甜苦澀爲根本屬性,而醉酒的人卻用它來抒發喜怒。看見人們的悲歡被聲音引發,就說聲音有哀樂;這就好比看見喜怒被酒引發,就說酒本身有喜怒的道理一樣,是完全說不通的。” 第三番問答秦客詰難說:“觀察人的氣色神情,是天下通用的識人方法。內心有所變化,氣色就會在外在有所回應,這是顯而易見的,所以您不會懷疑。而聲音,是內氣激盪而成的,內心隨着感應而變動,聲音隨着內心的變化而發出。內心有盛衰起伏,聲音也隨之有強弱變化。氣色和聲音都是由同一身體支配的,爲什麼唯獨對聲音就該懷疑它能反映哀樂呢? 喜怒能表現在氣色上,哀樂也理應體現在聲音裏。聲音本身自然是有哀樂的,只是昏昧的人無法辨識罷了。到了鍾子期這類人,即便遇到變化無定的聲音,也能敏銳地獨到地辨識出來。如今盲人面對牆壁也看不見分毫,離婁在百步之外能看清秋毫之末,由此說來,明察與昏昧的能力是天差地別的。不能守着自己咫尺的眼界,就懷疑離婁的明察;執着於自己平庸的聽力,就猜忌鍾子期的聰敏,反而說古人的記載都是虛妄的。” 主人回答說:“您詰難說‘內心隨着感應而變動,聲音隨着內心的變化而發出,內心有盛衰起伏,聲音也隨之有強弱變化,哀樂之情必定會體現在聲音裏,鍾子期這類人即便遇到變化無定的聲音,也能敏銳地獨到地辨識出來’。 如果真像您說的這樣,那麼伯夷、叔齊在首陽山的飢餓,卞和的冤屈,伯奇的悲苦,藺相如的滿腔怒火,不佔的惶恐畏懼,這些千變萬化的心境,只要讓他們各自發出一段吟詠的歌聲、彈出幾聲琴曲的微音,鍾子期這類人,就該能一一分辨出他們的真情了。您認爲聽聲音的人不會因爲聲音的多少改變判斷,察心情的人不會因爲事情的大小改變標準,只要是從同一個人身上發出的,就一定能辨識出來。 如果是這樣,那師曠這類人,也該能拿着律管吹響,來考察聲音,從而知曉南風的盛衰、分辨雅樂與鄭聲的淫邪與雅正了? 喫辛辣的東西和大笑不止,煙燻眼睛和哀痛哭泣,同樣都會流出眼淚,要是讓易牙來嘗,他一定不會說快樂的眼淚是甜的,悲哀的眼淚是苦的,這是很明白的道理。爲什麼呢?肌肉裏的汗液淚水,只要擠壓就會流出來,其中並不包含哀樂的本質,就像用布袋過濾酒,雖然擠壓的工具不同,酒味卻不會改變。聲音都是從同一個身體發出的,爲什麼唯獨就該包含哀樂的道理呢? 況且《咸池》《六莖》《大章》《韶夏》,這些都是先王的至高雅樂,是用來撼動天地、感化鬼神的。如今如果一定要說聲音無不摹擬演奏者的狀態、傳遞演奏者的心境,那這至高的雅樂,就不能託付給盲樂官來演奏,必須讓聖人親自彈奏管絃,雅音才能完整呈現。 可舜命令夔說‘敲擊石磬、拍打石磬,讓八音和諧,讓神與人都和睦相融’,從這句話來看,至高的雅樂雖然需要聖人來創作,卻不必聖人親自演奏。爲什麼呢?因爲聲音有自然的和諧屬性,和人情沒有必然關聯。和諧的音律,由金石樂器就能成就;至極的和聲,從管絃之中就能獲得。 纖毫之物本就有形體可以察辨,所以離婁和盲人,因爲視力的明暗而有不同的功效。如果是用水來給水增益,誰又能分辨出其中的差別呢?” 第四番問答秦客詰難說:“雖然您的諸多比喻都有隱晦不周之處,足以招來詰問反駁,但其中的根本道理,還是有其依據的。比如葛盧聽到牛鳴,就知道它的三頭小牛都被用來做了祭品;師曠吹律管,就知道南風勢頭衰弱,楚國軍隊必定戰敗;羊舌叔向的母親聽到嬰兒的啼哭,就斷定他會毀掉家族。這幾件事,都在前世得到了應驗,所以都被記載流傳下來。由此推而言之,國家的盛衰、人事的吉凶,沒有不存於聲音之中的。如今您還說這些都是虛妄的,那前人的記載、過往的事蹟,就都成了無用的棄物。用這個道理來通論所有事,恐怕是不妥當的。如果您能講明其中的緣由、說清其中的道理,讓兩種說法都能說得通,我願意再聽您的高見。” 主人回答說:“我認爲能舉一反三的人,能領會意旨就不拘泥於言辭,所以之前的論述比較簡略,沒有細說。如今又勞煩您一次次循環詰問,我怎敢不竭盡所能說清楚呢? 您說魯國的牛能知道自己的孩子將要喪生做祭品,爲三個孩子的死去而悲哀,多年心懷悲慼,向葛盧訴說怨情。這是說牛的心和人相同,只是形體和人有差異罷了。可這正是我所懷疑的。況且牛不是人類,沒有相通的道義,如果說會鳴叫的獸類都有自己的語言,葛盧天生就唯獨能聽懂,那這就是翻譯不同的語言來談論事情,就像翻譯外族的話語一樣,不是通過考察聲音來知曉內情,這根本不能用來詰難我的觀點。 如果說有智慧的人,只要接觸事物就能通達,無所不知。那我們先來說說最容易的事:請問聖人突然進入胡人的地域,能知道他們說的是什麼嗎?您一定會說能。那能知道的道理,又該怎麼證明?我想借着您的詰問,來劃定一下辨識認知的範圍。聖人是通過和胡人接觸交流,才懂得他們的話嗎?還是吹律管、鳴管簫,考察他們的聲音,才知曉他們的心意?或是觀察氣色神情,才明白他們的內心?如果是觀察氣色就能知曉內心,那就算胡人不說話,也能知道他們的想法,知曉的方法,根本不用靠言語。 如果是吹律管、校音聲來知曉內心,假使胡人心裏想的是馬,嘴上卻誤說成鹿,察辨的人也該能從鹿的話語裏知曉他想的是馬。這就說明,內心並不和所說的話綁定,言語有時不足以證明內心。 如果是通過接觸交流才懂得話語,那這就像小孩子跟着老師學說話,之後才懂得一樣,這又算什麼聰明過人呢?語言,不是自然固定的東西,各地風俗不同,同一件事有不同的名號,只是用一個名稱作爲標識罷了。聖人窮究事理,是說自然的規律可以探尋,再細微的地方也能洞察。但如果沒有可以探尋的規律,就算是再近的東西也看不見,所以異域的語言,是不能強行通曉的。由此推之,葛盧不懂牛鳴,不是很明白的事嗎?” 主人又說:“您詰難說‘師曠吹律管,就知道南風勢頭衰弱,楚國會有很多敗亡的徵兆’。這又是我所懷疑的。請問師曠吹律管的時候,楚國的風,相隔千里,聲音根本到不了晉國;如果說他真的辨識出楚國的風進入了律管之中,那楚國南邊有吳越,北邊有梁宋,如果看不到風的源頭,他又怎麼能辨識出這是楚國的風呢? 凡是陰陽二氣激盪,纔會形成風。氣的相互感應,接觸到地面纔會生髮,怎麼可能從楚國的宮廷生髮,來到晉國的律管之中呢?況且律呂只是用來對應四季的節氣罷了,時節到了氣就會變動,律管應和了,管中的灰就會移動,這都是自然的對應關係,不靠人來操控。律管的上生下生之法,是用來調和五聲的和諧、區分音律的剛柔的。而律管有固定的音高,就算是冬天吹中呂管,它的音高也依然飽滿,不會有減損。如今用晉人的氣息,吹着有固定音高的律管,楚國的風又怎麼能進入其中,來影響音高的盈縮變化呢?風沒有固定的形態,聲音和律管本就不能這樣通連,那考察判斷的依據,根本就不可能從風與律管中獲得,難道不是這樣嗎?這恐怕不過是師曠見多識廣,自己本就有辦法判斷勝敗的形勢,想要穩定衆人的軍心,才假託於神妙的音律罷了,就像伯常騫許諾給景公增壽一樣,只是託詞而已。” 主人又說:“您詰難說‘羊舌叔向的母親聽到嬰兒的啼哭,就斷定他會毀掉家族’。再請問,她是憑什麼知道的?是靠神妙的內心獨自領悟,暗合了預言嗎?還是曾經聽過嬰兒啼哭,像這樣聲音洪亮又兇惡,如今的啼聲和從前的相似,所以知道他會毀掉家族? 如果是靠神妙的內心獨自領悟、暗合預言,那這就不是靠常理能得到的,就算說是聽了啼哭,也根本沒有從嬰兒的聲音中獲得驗證。如果是用曾經聽過的惡聲作爲標準,來比對如今的啼哭,這就是用甲的聲音作爲法度,來校驗乙的啼聲。 聲音和心意的關係,就如同形貌和內心的關係。有形貌相同而心意相悖的,也有樣貌不同而內心一致的。怎麼證明呢?聖人有同樣的德行、同樣的心境,形貌卻各不相同。如果心境相同而形貌相異,那又怎麼能說看形貌就能知曉內心呢? 況且口部激盪氣息發出聲音,和簫管接納氣息發出聲響,有什麼區別呢?啼聲的好聽難聽,不是由孩子的吉凶決定的,就如同琴瑟聲音的清濁,不是由彈奏者的技藝高低決定的。內心能明辨事理、善於言談,卻不能讓自己的喉舌順暢流利,就如同盲樂師能把曲子彈奏得精妙,卻不能讓樂器一定清和動聽。樂器不會因爲盲樂師的妙手就變得精良,簫管也不會因爲人的聰慧之心就變得調順。 這樣看來,內心和聲音,明明是兩種事物。既然是兩種不同的事物,那麼探求真情的人,不會停留在觀察形貌上;揣度內心的人,不會藉助於聽辨聲音上。察辨的人想要通過聲音來知曉內心,不也是偏離了根本嗎?如今晉國的叔向之母,不等孩子長大成人的行事驗證,就專憑往日聽過的聲音,來證明如今的啼哭會帶來災禍,這不過是偶然說中,被前世好奇的人加以稱道罷了。” 第五番問答秦客詰難說:“我聽說戰敗的人不以逃跑爲羞恥,是爲了保全自身。我心裏還沒有被說服,言語上還有未盡之處,要再從其他方面繼續詰難。 如今心境平和的人,聽到箏、笛、琵琶的演奏,就會身形躁動、心志高揚;聽到琴瑟的聲音,就會身形安靜、內心閒適。同一種樂器,演奏的曲目不同,人的情緒也會隨之變化:彈奏秦地的曲調,就會讓人感嘆嚮往、意氣慷慨;演奏齊楚的曲調,就會讓人情志專一、思慮專注;彈奏柔婉的小曲,就會讓人歡快舒展、心意滿足。人的心境被聲音改變,竟有這麼多的情況。 如果躁動與安靜都能由聲音決定,那爲什麼偏偏要限制聲音與哀樂的關聯,只說至極和諧的聲音,無所不能感化,把聲音的本質歸爲大同的和諧,把情緒的變化歸爲人的主觀情感呢?您恐怕是隻知其一不知其二吧?” 主人回答說:“您詰難說‘琵琶、箏、笛讓人躁動高揚,曲目不同情緒也隨之變化’,這確實是人們常常感受到的。琵琶、箏、笛這類樂器,音程短促、聲音高亢,變化繁多、節奏急促,用高亢的聲音配合急促的節奏,所以會讓人身形躁動、心志高揚。就好比鈴鐸的聲音警醒耳朵,鐘鼓的聲音震懾心神,所以說‘聽到鼓鼙的聲音,就會思念將帥之臣’,這都是因爲聲音有大小的區別,所以打動人心的效果有猛烈與安靜的不同。 琴瑟這類樂器,音程遼遠、聲音低沉,變化稀少、聲韻清越,用低沉的聲音配合稀疏的變化,不靜下心來凝神細聽,就無法完全體會它清和的極致,所以會讓人身形安靜、內心閒適。 而曲目不同,也就如同不同樂器的聲音有區別一樣。齊楚的曲調,大多風格厚重,所以能讓人情志專一;變化精妙,所以能讓人思慮專注。柔婉的小曲,匯聚了各種聲音的美妙,融合了五音的和諧,體制豐富、變化廣博,所以人心會被其中的諸多韻律吸引;五音和諧交融,所以讓人歡快舒展、心意滿足。 然而這些,都是以聲音的單一、繁複、高亢、低沉、好聽、難聽爲本體,而人的情緒也只以躁動、安靜來對應。這就是說,聲音的本體,只在於舒緩與急促;人對聲音的情緒感應,也只止於躁動與安靜罷了。 曲目不同,人的情緒隨之變化,就如同不同的味道有不同的美味,嘴巴總能分辨出來一樣。五味千差萬別,本質都屬於美味;曲調變化萬千,本質都歸於和諧。美味能帶來甘甜的感受,和諧能帶來愉悅的體驗。然而隨着曲調變化的情緒,只限於和諧的範疇之內;對應美味的口感,只止於甘甜的境界之中,又哪裏能在其中產生哀樂呢? 然而人的性情不同,各自都有自己固有的理解,聽到聲音就會抒發自己預先懷有的情緒。如果心境平和,哀樂的情緒均等,就沒有預先的情緒可以抒發,所以最終只會感受到聲音帶來的躁動或安靜。如果有情緒抒發出來,那就是內心預先有了主宰,不再是平和的狀態了。 由此說來,躁動與安靜,是聲音的功用;哀樂,是內心的主宰。不能因爲看到聲音能帶來躁動與安靜的感應,就說哀樂都是由聲音產生的。 況且聲音即便有猛烈與安靜的區別,猛烈與安靜的聲音各自都有一種和諧的特質,和諧的特質所引發的感應,無不是人自己內心預先存在的情緒自發出來的。怎麼證明這一點呢?賓客滿堂,酒喝到酣暢時彈琴,有的人欣然歡喜,有的人悽然落淚,並不是琴聲對那個人傳遞了悲哀,對這個人引導了快樂。琴聲和之前沒有任何變化,卻同時引發了歡喜與悲慼兩種情緒,這不正是《莊子》所說的‘風吹萬竅,聲響各異,都是自身狀態造就的’嗎? 正因爲聲音本身不主宰喜怒,也不主宰哀樂,所以才能同時引發歡喜與悲慼兩種情緒。如果聲音是有固定偏向的、帶着統一情感的,它所引發的情緒都該和它的屬性對應,又怎麼能同時駕馭各種不同的情理,引發各種各樣的情緒呢? 由此說來,聲音以平和爲本體,對事物的感應沒有固定的常態;人的內心以預先等待的情緒爲主宰,受到感應就會自發抒發。這樣看來,聲音與內心,走的是不同的道路、遵循不同的規則,彼此之間沒有必然的關聯,又怎麼能把天地間的太和之氣,染上悲歡的情緒,把哀樂的虛名,附加在聲音之上呢?” 第六番問答秦客詰難說:“您論述說‘猛烈與安靜的聲音,各自都有一種和諧的特質,和諧的特質所引發的感應,無不是人自己內心預先存在的情緒自發出來的,所以酒酣時彈琴,會同時引發歡喜與悲慼’。這是說,偏向的情緒預先積聚在內心,所以心懷歡喜的人,遇到哀傷的音調也會抒發歡喜;心懷悲慼的人,遇到快樂的聲音也會觸發悲慼。 可聲音本身自然是有固定的哀樂的,只是聲音對人的感化作用遲緩,不能在倉促之間立刻生效,不能立刻扭轉人的情緒。人內心偏重的情緒,遇到外物就會觸發,所以纔會讓哀樂同時被感應到。即便兩種情緒同時顯現,又怎麼能損害聲音有固定哀樂的道理呢?” 主人回答說:“您詰難說‘哀樂自有固定的聲音,只是偏重的情緒不能立刻扭轉,所以心懷悲慼的人遇到樂聲也會感到悲哀’。即便如您所說,聲音有固定的哀樂屬性,假使《鹿鳴》這首樂曲反覆演奏,這是典型的樂聲,讓悲慼的人聽到,就算聲音的感化作用遲緩,最多也不能讓他變得歡喜罷了,怎麼反倒會讓他生出悲哀呢?這就好比一星火苗,就算不能把一整間屋子變暖,也不該反倒讓屋子更寒冷。火不是能帶來嚴寒的東西,樂聲也不是能增添悲哀的器具。在高堂之上彈琴,卻同時引發歡喜與悲慼,只是因爲至極和諧的聲音能疏導鬱結的情緒、引導內心的情感,所以讓被外界事物觸動的各種情緒,都能盡數抒發出來罷了。 您又詰難說‘偏重的情緒,遇到外物就會觸發,所以會讓哀樂同時被感應到’。那些會悲哀的人,有的看到几案手杖就落淚,有的看到車輿服飾就悲傷,只是因爲感念人已逝去而物品尚存,痛惜事蹟已成過往而形跡已然消逝。他們之所以觸景生情,都是有緣由的,不會平白無故走到哪裏就生出悲哀,坐在席上就落下淚來。如今看到几案手杖會觸發感傷,聽到和諧的音樂就會落淚,這不正是說明,和諧音樂所引發的情緒,無不是人自己內心預先存在的、自發抒發出來的嗎?” 秦客詰難說:“您論述說‘酒酣時彈琴,會同時引發歡喜與悲慼’,我爲了反駁這個說法,才用偏重的情感遇到外物就觸發的道理來回應。如今我平心而論,用實際的效驗來證明這個道理。人的心境,不歡喜就悲慼,不悲慼就歡喜,這是情志的兩大基本範疇。哭泣是悲慼的極致表現,歡笑是歡喜的極致作用。可人們聽到齊、楚的曲調,只看到聽者落淚悲慼的樣子,卻從未見過開懷歡笑的模樣。這一定是齊、楚的曲調,以悲哀爲本體,所以它所引發的感應,都和它的屬性對應。難道您能說,只是因爲齊楚曲調厚重、變化少,就導致人情志專一、思慮專注嗎?如果曲調真的能讓人落淚,那聲音本身有哀樂,就是確鑿無疑的了。” 主人回答說:“人的情感雖然都會觸發出哀樂,但哀樂各自有程度的多少。而且哀樂的極致,未必都有同樣的外在表現。輕微的悲哀會改變神色,極度的悲傷纔會落淚,這是悲哀的常態;輕微的歡喜會和顏悅色,至極的快樂只會內心通透,這是快樂的常理。 怎麼證明這一點呢?至親之人平安順遂,人就會恬淡自然,悠然自得;等到至親陷入危急,最終勉強脫險,人就會高興得手舞足蹈。由此說來,手舞足蹈的快樂,反倒不如之前那種安然自得的心境,難道不是嗎? 至於開懷大笑,雖然出自歡喜的情緒,但它是由事理觸發而成的,本就不是自然應和聲音的表現。這就是說,快樂對聲音的應和,以內心的悠然自得爲核心;悲哀對聲音的感應,以落淚哭泣爲外在表現。落淚哭泣就會身形變動,能被人看見;悠然自得則是心神相合,沒有外在的憂擾,所以人們只看到了它們外在的差異,卻不知道它們本質上的相同,只分辨了外在的表現,卻沒體察到內在的本質。 然而開懷大笑不會因爲聲音顯現出來,難道只有齊楚的曲調是這樣嗎?如今您不在悠然自得的範疇裏尋求快樂,反而因爲沒有看到開懷大笑,就說齊楚的曲調以悲哀爲本體,這豈不是隻懂悲哀,卻不懂快樂嗎?” 第七番問答秦客問道:“孔子說過:‘移風易俗,沒有比音樂更好的東西了。’按照您的論述,所有的哀樂都不存在於聲音之中,那移風易俗,到底是靠什麼呢?另外古人警惕靡靡的風氣,禁絕惑亂人心的音樂,所以說‘要摒棄鄭聲,遠離奸佞小人’。然而鄭衛的音樂,和能讓神人和睦的雅樂同屬音樂,請問鄭聲與雅樂的本體區別,興盛與衰敗的極致分別在哪裏?風俗的改變,又是靠什麼來實現的?希望您能再爲我講解,解開我的疑惑。” 主人回應說:“所謂移風易俗,一定是承接在世道衰敗之後。古代的君王,承奉天道、治理萬物,必定推崇簡易不繁的教化,施行清靜無爲的政治。君主在上安然無爲,臣子在下恭順服從,深遠的教化悄然通行,天與人都安泰和順。枯槁的萬物,都被靈秀的雨露滋養;天地四方之內,都沐浴在浩蕩的洪流之中,滌盪掉塵俗的污垢。衆生都安閒逸樂,自求多福,默然遵從大道,心懷忠誠信義,卻不明白自己爲什麼會這樣。 平和的心境充盈於內,和順的氣息顯現於外,所以用歌唱來抒發心志,用舞蹈來宣達情感。然後用禮樂文采來修飾它,用風雅詩篇來彰顯它,用八音樂器來傳播它,用太和之氣來感化它。引導人的精神氣韻,涵養它使之成長;順應人的情性,疏導它使之明達。讓人心與道理相順應,氣息與聲音相呼應,達到融會貫通的境界,成就它的美好。所以和樂的情感,能體現在金石樂器之上;宏大光明的德行,能彰顯在音樂聲律之中。像這樣推行下去,萬國都形成同樣的風氣,如同芬芳的花木欣欣向榮,像秋蘭一般馥郁芬芳。人們不用約定就彼此信任,不用謀劃就心懷真誠,和睦相處、彼此相愛,如同舒展的錦繡一般,燦爛鮮明、蔚爲大觀。大道的興盛,沒有比這更隆盛的;太平的功業,沒有比這更顯著的。所以孔子說‘移風易俗,沒有比音樂更好的東西了’。 音樂的根本,是以人心爲核心。所以無聲的音樂,纔是百姓的父母。至於八音和諧、讓人愉悅的聲音,人們也都統稱爲音樂,然而移風易俗的根本,並不在於這些聲音本身。 聲音的和諧組合,是人情所不能割捨的。所以古人知道情感不可放縱,就抑制它的放逸之處;知道慾望不可斷絕,就順着它的本性加以引導。制定了可以遵行的禮儀,創作了可以疏導情志的音樂。讓人不會貪食盡味,聽樂不會窮盡聲韻。考量事情的終始合宜,把握賢愚都能接受的中道,爲它制定準則,讓遠近各地都形成同樣的風氣,世代沿用而不會枯竭,也藉此來固結忠信之心,彰顯不變的操守。 所以鄉間的學校也隨之變化,絲竹音樂與禮器祭品並存,舞樂儀仗與揖讓禮儀同用,合於正道的言語與和諧的音樂一同發出。讓人們將要聽到這音樂時,必定會先聽到這正道的言語;將要看到這禮儀的儀容時,必定會先尊崇這禮儀的規範。禮儀就如同賓主之間的升降進退,之後纔有酬酢往來的禮節。於是言語的節度、聲音的尺度、揖讓的禮儀、動止的規矩,都相輔相成,融爲一體。君臣在朝堂上使用它,士民在家庭中使用它,年少時就學習它,年長後也不懈怠,內心安定、志向穩固,一天天向善進步。之後再用恭敬的態度對待它,長久地堅持而不改變,最終教化大成,這就是先王使用音樂的本意。 所以朝堂宴飲、聘問享禮的場合,必定設置雅正的音樂。因此史官採集各地風俗的盛衰,託付給樂工,通過管絃演奏出來,讓言說的人沒有罪過,聽聞的人足以自我警戒,這也是先王使用音樂的本意。 至於鄭聲,是音樂中至極美妙的聲音。美妙的聲音打動人心,就如同美麗的容貌惑亂心志一樣。沉迷於美酒聲色,很容易荒廢事業,若不是修爲至極的聖人,誰能抵禦得住呢?先王擔心天下人沉迷其中而不知返,所以保留八音的形制,卻不褻瀆它的正聲;保全它的和諧根本,卻不窮盡它的變化;摒棄過於柔靡的音調,讓音樂能帶來快樂卻不至於放縱。這就如同祭祀用的大羹不添加過多的調料,不窮盡五味的極致一樣。如果是流俗淺近的音樂,聲音本身就不好聽,自然也不會讓人感到愉悅。 如果君主在上失去了正道,國家喪失了綱紀,男女私奔相隨,荒淫無度,那麼風氣就會因此改變,習俗就會由人們的偏好形成。人們崇尚自己所追求的東西,就都能去學習效仿;都以自己所習慣的東西爲樂,那又怎麼能去禁止呢?於是把心思寄託在和聲之中,配上言辭加以傳唱,言語中飽含着真心,內心被和聲打動,風俗一旦形成,就把它稱作靡靡之音。然而被稱作靡靡之音的音樂,本身並不包含淫邪的本質。淫邪與雅正,根源都在於人心;雅樂與鄭聲的本質區別,從這裏就能看得很清楚了。”
音樂由自然界的純形式化的“自然之和”,本身不帶有喜怒哀樂的情感屬性。好一股從容,越名教任自然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