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李贄
李贄 李贄(1527~1602),漢族,福建泉州人。明代官員、思想家、文學家,泰州學派的一代宗師。李贄初姓林,名載贄,後改姓李,名贄,字宏甫,號卓吾,別號溫陵居士、百泉居士等。歷共城教諭、國子監博士,萬曆中爲姚安知府。旋棄官,寄寓黃安(今湖北省紅安縣)、湖北麻城芝佛院。在麻城講學時,從者數千人,中間還有不少婦女。晚年往來南北兩京等地,最後被誣下獄,自刎死於獄中。其重要著作有《藏書》、《續藏書》、《焚書》、《續焚書》、《史綱評委》。他曾評點過的《水滸傳》、《西廂記》、《浣紗記》、《拜月亭》等等,仍是至今流行的版本。
李贄在《童心說》中把“童心”定義爲“真心”“最初一念之本心”,並斷言一切“至文”都必須出自童心。要讓文化在代際傳遞中保持真實,他給出的保證機制可概括爲四步: 1. 以童心爲唯一判準 • 童心“絕假純真”,是人尚未受世俗名利浸染的本真狀態;凡是經過思慮、權勢、功利過濾的創作都會失去真意。 2. 批判權威化的“假文” • 李贄指出,後世奉爲經典的六經、多是“道學之口實,假人之淵藪”——它們已偏離聖人本意,成爲權威的裝飾品。如果子孫後代只依樣摹仿這些文本,文化傳承就會陷入“以假人言假言”的循環。 3. 創作者必須“護童心” • 《童心說》強調“縱多讀書,亦以護此童心而使之勿失焉耳”。創作者要自覺抵制功名、流俗、道理聞見對本心的遮蔽,讓情感與體驗自然流露,如此寫出的詩文、史籍、禮樂才能真實記錄時代與個體。 4. 承認多元與時新的“自文” • 一旦童心常存,“無時不文,無人不文,無一樣創制體格文字而非文者”。詩不必古《選》,文不必先秦,傳奇、雜劇、小說皆可成“至文”。文化傳承因此不必拘泥古法,而是鼓勵各時代、各羣體依本心創新,保證文化生態的多樣與活力。 綜上,李贄認爲:只有讓每個人在創作與學習中堅持童心,不斷檢視並清除功利、虛榮、盲從所製造的“假”,才能讓語言、藝術和典籍保持真情實感,從而真正完成文化的可持續傳承。童心既是文化真實的源頭,也是防止文化僵化、倒退的內在機制。 一、李贄其人其時 • 生卒:1527—1602,明代中晚期思想家、文學家,泰州學派宗師。 • 仕履:曾任姚安知府,後棄官講學,往來南北兩京,終以“敢倡亂道”下獄自刎。 二、主要著作與編排 《藏書》《續藏書》《初潭集》《道古錄》等,被後世匯刻爲《李贄文集》或。結構上: 1. 書答、雜述(抨擊經典、闡發個性)。 2. 史論與讀史短評(借古諷今,顛覆舊是非觀)。 3. 《道古錄》一類對話體、問答體,記錄師生辯難。 4. 詩文(直抒胸臆,不事雕飾)。 三、核心思想 1. 童心說 “童心者,絕假純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主張以真心對抗道學之僞。 2. 反經典權威 李贄否認六經、的神聖性,認爲“鹹以孔子之是非爲是非,故未嘗有是非”。 3. 個性解放與平等 他提出“聖人與凡人一”“穿衣喫飯,即是人倫物理”,肯定私利與男女平等,衝擊程朱理學的禁慾體系。 4. 主體性哲學與“唯情論” 學術重心由“理”轉向“心”,強調個體體驗與情感衝動,被視爲晚明“哲學的主體性轉向”集大成者。 四、文學主張與價值 • 文以載道應先“存真”,文章須“寫出真人、真事、真情”。 • 他對等戲曲小說的評點,開創了以個性眼光衡量人物道德的新方法,也推動了公安派“性情”文學觀的形成。 五、對後世的影響 1. 思想層面:成爲明清之際早期啓蒙思潮的重要源頭,爲黃宗羲、顧炎武、王船山等提供批判理學的理論資源。 2. 文學層面:童心與真情論影響湯顯祖、公安三袁等,促成晚明小品文與戲曲評點的繁榮。
非常好李卓吾使我旋轉 這本主要是詩爲主,文字特別生動活潑有韻味,寫悲傷的也入骨3分,非常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