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李肇
《翰林志》一卷,唐代文學家與官員李肇撰,成於唐憲宗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當時李肇任翰林學士。此書專記唐代翰林院的職掌沿革、制度設置與典故,是研究唐代文官制度與文化機構史的重要文獻。 全書以制度爲綱,以人物與典事爲經,追溯翰林制度的起源與演變:自初設翰林學士、待詔至其成爲帝王顧問、起草詔敕、掌管文籍的重任,李肇詳細記錄各代制度變遷與相關事例。他兼採軼聞趣事,使制度敘述不顯枯燥。例如記載翰林學士與皇帝對答的機敏、起草文詔時的斟酌用詞,以及文案差誤、詔令修訂的曲折經過,從中可見翰林在朝廷中的實權與文人地位。 讀《翰林志》,彷彿走入唐代宮廷的文翰世界:皇帝命題,翰林應對;文稿草成,學士合議;制度更替,文化傳承。此書既是翰林制度的史志,也是唐代文人政治與文化身份的縮影,對理解中國古代文官體系、學術風氣與政治文化皆具重要價值。
文字的力量,不僅在於記錄,更在於傳承。那些在宮廷深處起草詔書的夜晚,那些與帝王對答的機鋒時刻,不只是文人的榮耀,更是責任的重量。從待詔到學士,職位變遷背後,是一個時代文化與權力的交織。當制度與人物命運緊密相連,我們看到的不僅是官制沿革,更是一羣讀書人在時代洪流中尋找自身位置的縮影。這份記錄,讓千年後的我們依然能感受到那份筆墨間的莊嚴與智慧。
《翰林志》唐代文學家與官員李肇撰,成於唐憲宗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當時李肇任翰林學士。此書專記唐代翰林院的職掌沿革、制度設置與典故,是研究唐代文官制度與文化機構史的重要文獻。 全書以制度爲綱,以人物與典事爲經,自初設翰林學士、待詔至其成爲帝王顧問、起草詔敕、掌管文籍的重任。很喜歡這種筆記體小書,史料價值和文學價值兼具,讀來時間也不長。 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冊書:立後建嫡,封樹藩屏,寵命尊賢,臨軒備禮則用之。二曰制書:行大典,賞罰,授大官爵,釐革舊政,赦宥降虜則用之。三曰慰勞制書:褒讚賢能,勸勉遣勞則用之。四曰發白敇:增減官員,廢置州縣,徵兵發馬,除免官爵,授六品已下官,處流,已上罪並用之。五曰敇旨:爲百司承旨,而爲程序奏事請施行者。六曰論事敇書:慰諭公卿,誡約臣下則用之。七曰敇牒:隨事承旨,不易舊典則用之。 六寶使用場合:答疏於王公,則用皇帝行寶。勞來勲賢,則用皇帝之寶,徵召下臣,則用皇帝信寶。答四夷書,則用天子行寶。撫慰蠻夷,則用天子之寶。發蕃國兵,則用天子信寶。 翰林學士地位的變化:貞觀中有學士一十八人,太宗聴(聽)朝之餘,但與講論墳籍,時務得失,悉不相干。實録之中,具載其事。玄宗末方置翰林,張垍因縁國親,特承寵遇。當時之議,以爲非宜。然止於倡和文章,批答表疏,其於樞密,輒不預知。肅宗在靈武、鳳翔,事多草創,權宜濟急,遂破舊章,翰林之中始掌書詔。因循未革,以至於今。綜上可知肅宗一朝開始纔打破舊有規制,翰林院內之人始掌司書誥制文。 原意給個推薦讓大家都能在主頁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