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嵇康
嵇康 嵇康(224-263,一說223-262),字叔夜,漢族,三國時期魏國譙郡銍縣(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樂家、文學家。正始末年與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學新風,主張“越名教而任自然”、“審貴賤而通物情”,爲“竹林七賢”的精神領袖。曾娶曹操曾孫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稱嵇中散。後因得罪鍾會,爲其構陷,而被司馬昭處死。
嵇叔夜筆下詩歌,有《詩經》與《楚辭》的風采。《聲無哀樂論》《養生論》兩篇論文,更值得反覆咀嚼。 論音樂,他認爲音樂是自然之聲,本質純粹,只分和與不和,無關哀樂,不應成爲政治或戰爭的刀。 論養生,他指出世俗之人身心俱疲,只因內心爲外物所累,如喜怒哀樂、功名利祿、聲色滋味。 世人常笑嵇康、阮籍蔑視禮法、放蕩不羈,實則不然,他們骨子裏其實極重禮教。只是彼時的名教已被政治異化,他們爲禮教而傷,於是走上“反禮教”的道路。 隱居山林,釣魚觀鳥,吟詩撫琴,把酒言歡,尋一處逍遙天衢,正所謂“越名教而任自然”。
世人都說嵇叔夜是風流才子,我不這麼認爲,他是有家庭責任感的萬能奶爸,臨終之時託付子女給山濤足以證明 如玉山之將崩的嵇叔夜,讀他的詩句像飲美酒一樣沉醉
今天第一次讀到嵇康的養生論,很驚喜,因爲他有一些觀點感覺很超前,比如情志對健康的影響,比如把精神和身體分別比作一國之君和國家,直觀又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