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辛鈃 尹小林 審校
《文子》是戰國至漢初託名老子弟子文子(傳爲辛鈃或計然)的道家著作,實爲後世集成之作。全書以“道”爲核心,融合儒、法、陰陽等諸家思想,闡發“無爲而治”“積德累功”等理念,內容涵蓋哲學、政治、用兵諸領域。該書雖真僞長期聚訟,但作爲《淮南子》重要思想源頭之一,對研究早期道家思想的流變具有重要文獻價值。
老子曰:“屈寸而申尺,小枉面大直,聖人爲之。今人君之論臣也,不計其大功,總其略行,而求其小善,即失賢之道也。故人有厚德,元間節;人有大譽,元疵其小故。夫人情莫不有所短,成其大略是也,雖有小過,不以爲累也。成其大略非也,閭里之行,未足多也。故小謹者元成功,訾行者不容衆,體大者節疏,度巨者譽遠,論臣之道也。” 老子曰:“自古及今,未有能全其行者也。故君子不責備於一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博達而不訾,道德文武不責備。於人以力,自修以道,而不責於人,易賞也。自修以道,則無病矣。夫夏后氏之璜,不能無瑕,明月之珠,不能無穢,然天下寶之者,不以小惡妨大美。今志人之所短,忘人之所長,而欲求賢於天下,即難矣。夫衆人之見,位之卑,身之賤,事之洿辱,而不知其大略。故論人之道,貴即觀其所舉,富即觀其所施,窮即觀其所受,賤即觀其所爲,視其所患難,以知其所勇,動以喜樂,以觀其守,委以貨財,以觀其仁。振以恐懼,以觀其節。如此,則人情可得矣。” 老子曰:“酆水之深,十仞而不受塵垢,金石在中,形見於外,非不深且清也,魚鱉蛟龍莫之歸也。石上不生五穀,秀山不遊麋鹿,無所廕庇也。故爲政以苛爲察,以切爲明,以刻下爲忠,以計多爲功,如此者,譬猶廣革者也,大敗大裂之道也。其政悶悶,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治國,太上養化,其次正法,民交讓爭處卑,財利爭受少,事力爭就勞,日化上而遷善,不知其所以然,治之本也。利賞而勸善,畏刑而不敢爲非,法令正於上,百姓服於下,治之末也。上世養本,而下世事末。 故君子慎一,用之而已矣。故生所受於天也,命所遭於時也。有其纔不遇其世,天也。求之有道,得之在命。君子能爲善,不能必得其福。不忍而爲非,而未必免於禍。故君子逢時即進,得之以義,何幸之有?不時即退,讓之以禮,何不幸之有?故雖處貧賤而猶不悔者,得其所貴也。 老子曰:“法煩刑峻,即民生詐。上多事下多態,求多即得寡,禁多即勝少,以事生事,又以事止事,譬猶揚火而使無焚也,以智生患,以智備之,譬猶撓水而欲求清也。” 老子曰:“執一世之法籍,以非傳代之俗,譬猶膠柱調瑟。聖人者,應時權變,見形施宜,世異則事變,時移則俗易,論世立法,隨時舉事。上古之王,法度不同,非古相反也,時務異也。是故不法其已成之法,而法其所以爲法者,與化推移。聖人法之可觀也,其所以作法,不可原也。其言可聽也,其所以言,不可形也。三皇、五帝輕天下,細萬物,齊死生,同變化,抱道推誠,以鏡萬物之情,上與道爲友,下與化爲人。今欲學其道,不得清明玄聖,守其法籍,行其憲令,必不能以爲治矣。” 老子曰:“人之情,心服於德,不服於力。德在與,不在來。是以聖人之慾貴於人者,先貴於人;欲尊於人者,先尊於人;欲勝人者,先自勝;欲卑人者,先自卑。故貴賤尊卑,道以制之。夫古之聖王,以其言下人,以其身後人,即天下樂推而不厭,戴而不重,此德重有餘而氣順也。故知與之爲取,後之爲先,即幾於道矣。” 老子曰:“道者直己而待命,時之至不可迎而返,時之去不可足而援也。故聖人不進而求,不退而讓。隨時三年,時去我走。去時三年,時在我後。無去無就,中立其所。天道無親,唯德是與。福之至,非己之所求,故不伐其功。禍之來,非己之所生,故不悔其行。中心其恬,不累其德。非譽不能生,寵辱不能驚。狗吠不驚,自信其情,誠無非分。故通道者不惑,知命者不憂。 故天下之事,不可爲也,因其自然而推之,萬物之變,不可救也,秉其要而歸之。是以聖人內修其本,而不外飾其末,厲其精神,偃其知見,故漠然無爲而無不爲也,無治而無不治也。所謂無爲者,不先物爲也。無治者,不易自然也。無不治者,因物之相然也。 老子曰:“執道以御民者,事來而循之,物動而因之。萬物之化,無不應也。百事之變,無不耦也。 無所好憎,平之至也。一而不變,靜之至也。不與物雜,粹之至也。不憂不樂,德之至也。夫至人之治也,棄其聰明,滅其文章,依道廢智,與民同出乎公。約其所守,寡其所求,去其誘慕,除其嗜慾,捐其思慮。約其所守即察,寡其所求即得,故以中制外,百事不廢,中能得之則外能牧之。中之得也,五藏寧,思慮平,筋骨勁強,耳目聰明。大道坦坦,去身不遠。求之遠者,往而復返。 老子曰:聖人忘乎治人,而在乎自理,貴忘乎勢位,而在乎自得。 推其誠心施之天下而已。故賞善罰暴者,正令也。其所以能行者,精誠也。令雖明,不能獨行,必待精誠。故摠道以被民而民弗從者,精誠弗至也。 夫召遠者使無爲焉,親近者言無事焉,唯夜行者能有之。卻走馬以糞,車軌不接於遠方之外,是謂坐馳陸沉。天道無私就也,無私去也。能者有餘,詘者不足。順之者利,逆之者兇。是故以智爲治者,難以持國。唯同乎大和,而持自然應者,爲能有之。 老子曰:“夫道之與德,若韋之與革,遠之即近,近之即疏,稽之不得,察之不虛。是故聖人若鏡,不將不迎,應而不藏,萬物而不傷。其得之也,乃失之也;其失之也,乃得之也。故通於大和者,暗若醇醉,而甘臥以遊其中,若未始出其宗,是謂大通。此假不用,能成其用也。” 老子曰:“天不定,日月無所載。地不定,草木無所立。身不寧,是非無所形。是故有真人而後有真智,其所持者不明,何知吾所謂知之非不知與?……是故道散而爲德,德溢而爲仁義,仁義立而道德廢矣。” 老子曰:“懸法設賞,而不能移風易俗者,誠心不抱也。故聽其音則知其風,觀其樂即知其俗,見其俗即知其化。夫抱真效誠者,感動天地,神逾方外,令行禁止。誠通其道而達其意,雖無一言,天下萬民、禽獸鬼神,與之變化。故太上神化,其次使不得爲非,其下賞賢而罰暴。” 老子曰:“振窮補急則名生,利起除害即功成。世無災害,雖聖無所施其德,上下和睦,雖賢無所立其功。故至人之治,含德抱道,推誠樂施,無窮之智,寢說而不言,天下莫知貴其不言者。故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著於竹帛,鏤於金石,可傳於人者,皆其粗也。 唱而不和,意而不載,中必有不合者也。不下席而匡天下者,求諸己也。故說之所不至者,容貌至焉;容貌所不至者,感忽至焉。感乎心,發而成形,精之至者,可形接,不可以照期。 是以內樂外,不以外樂內,故有自樂也,即有自志貴乎天下,所以然者,因而爲天下之要也。不在於彼而在於我,不在於人而在於身,身得則萬物備矣。故達於心術之論者,即嗜慾好憎外矣。 文子曰:“古有以道王者,有以兵王者,何其一也?”曰:“以道王者德也,以兵王者亦德也。用兵有五:有義兵,有應兵,有忿兵,有貪兵,有驕兵。誅暴救弱謂之義;敵來加己,不得已而用之謂之應;爭小故不勝其心謂之忿;利人土地,欲人財貨謂之貪;恃其國家之大,矜其人民之衆,欲見賢於敵國者謂之驕。義兵王,應兵勝,忿兵敗,貪兵死,驕兵滅,此天道也。” 老子曰:“天下是非無所定,世各是其所善,而非其所惡。夫求是者,非求道理也,求合於己者也;非去邪也,去迕於心者。今吾欲擇是而居之,擇非而去之,不知世所謂是非也。故治大國若烹小鮮,勿撓而已。 老子曰:相坐之法立,則百姓怨。減爵之令張,則功臣叛。故察於刀筆之跡者,不知治亂之本。習於行陣之事者,不知廟戰之權。聖人先福於重關之內,慮患於冥冥之外。愚者惑於小利而忘大害。故事有利於小而害於大,得於此而忘於彼。故仁莫大於愛人,智莫大於知人。愛人即無怨刑,知人即無亂政。 知天之所爲,知人之所行,即有以經於世矣。知天而不知人,即無以與俗交。知人而不知天,即無以與道遊。直志適情,即堅強賊之。以身役物,即陰陽食之。得道之人,外化而內不化。外化所以知人也,內不化所以全身也。 道者、物之所道也,德者,生之所扶也,仁者、積恩之證也。義者、比於心而合於衆適者也。道滅而德興。中世守德而不懷,下世繩繩,唯恐失仁。故君子非義無以活,失義則失其所以活。小人非利無以活,失利則失其所以活。故君子懼失義,小人懼失利。觀其所懼,禍福異矣。 異形殊類,易事而不悖,失處而賤,得勢而貴。夫先知遠見之人,才之盛也,而治世不以責於人,博聞強志,口辯辭給,人知之溢也,而明主不以求於下,敖世賤物,不從流俗,士之伉行也,而治世不以爲民化。故高不可及者,不以爲人量,行不可逮者,不可爲國俗,故人才不可專用,而度量道術可世傳也。 老子曰:“治大者,道不可以小。地廣者,制不可以狹。位高者,事不可以煩。民衆者,教不可以苛。事煩難治,法苛難行,求多難贍。寸而度之,至丈必差;銖而稱之,至石必過。石稱丈量,徑而寡失。大較易爲智,曲辯難爲慧。故無益於治、有益於亂者,聖人不爲也。無益於用者、有益於費者,智者不行也。故功不厭約,事不厭省,求不厭寡。功約易成,事省易治,求寡易贍。任於衆人則易。故小辯害義,小義破道。道小必不通,通必簡。 法之生也以輔義,重法棄義,是貴其冠履而忘其首足也。 文子問曰:“法安所生?”老子曰:“法生於義,義生於衆適,衆適合乎人心。此治之要也。法非從天下也,非從地出也,發乎人間,反己自正。誠達其本,不亂於末,知其要,不惑於疑。有諸己,不非於人;無諸己,不責於所立。立於下者,不廢於上;所禁於民者,不行於身。故人主之製法也,先以自爲檢式,故禁勝於身,即令行於民。夫法者,天下之準繩也,人主之度量也;縣法者,法不法也。法定之後,中繩者賞,缺繩者誅。雖尊貴者不輕其賞,卑賤者不重其刑。犯法者,雖賢必誅,中度者雖不肖無罪。是故公道行而和欲塞也。古之置有司也,所以禁民,使不得恣也。其立君也,所以制有司,使不得專行也。法度道術,所以禁君,使無得撗斷也。人莫得恣,即道勝而理得矣。故反樸無爲。無爲者,非謂其不動也,言其從己出也。” 老子曰:“臣道者,論是處當,爲事先唱,守職分明,以立成功也。故君臣異道即治,同道即亂,各得其宜,處有其當,即上下有以相使也。故枝不得大於榦,末不得強於本,言輕重大小有以相制也。夫得威勢者,所持甚小,所任甚大;所守甚約,所制甚廣。 天地之道,極則反,益則損。故聖人治弊而改制,事終而更爲。其美在和,其失在權。聖人之道曰,非修禮義,廉恥不立。民無廉恥,不可以治。不知禮義,法不能正。非崇善廢醜,不向禮義。無法不可以爲治,不知禮義不可以行法。法能殺不孝者,不能使人孝,能刑盜者,不能使人廉。聖王在上,明好惡以示人,經非譽以導之,親而進之,賤不肖而退之,刑錯而不用,禮義修而任賢德也。 智過萬人者謂之英,千人者謂之俊,百人者謂之傑,十人者謂之豪。明於天道之道,通於人情之理,大足以容衆,惠足以懷遠,智足以知權,人英也。德足以教化,行足以隱義,信足以得衆,明足以照下,人俊也。行可以爲儀表,智足以決嫌疑,信可以守約,廉可以使分財,作事可法,出言可道,人傑也。守職不廢,處義不比,見難不苟免,見利不苟得,人豪也。英俊豪傑,各以大小之材處其位,由本流末,以重製輕,上唱下和,四海之內,一心同歸,背貪鄙,向仁義,其於化民,若風之靡草。
這本書寫得很好,篇幅內容都很精煉。傳原書是戰國至漢初託名而作,但1973年河北定縣漢墓出土了竹簡本《文子》殘簡,確證《文子》一書爲先秦古籍,非後世僞書。該書以道爲中心,其中一些名句意義深刻。推薦閱讀。
以道爲宗,兼容百家。是一部將道家“無爲”思想轉化爲具體治國策略的政治哲學著作。
《文子》的寫法主要是借老子之口,援引道德經原文,表達自己的思想,整體來說是非常典型的道家思想,其中也有部分的創新,是比較推薦閱讀的。
20260408《文子》是戰國至漢初託名老子弟子文子(傳爲辛鈃或計然)的道家著作,實爲後世集成之作。全書以“道”爲核心,融合儒、法、陰陽等諸家思想,闡發“無爲而治”“積德累功”等理念,內容涵蓋哲學、政治、用兵諸領域。該書雖真僞長期聚訟,但作爲《淮南子》重要思想源頭之一,對研究早期道家思想的流變具有重要文獻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