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林納斯·託瓦茲 [美]戴維·戴蒙德
本書爲Linux之父林納斯·託瓦茲的自傳。書中以林納斯·託瓦茲對人生和社會走向的獨特理解(生存、社會秩序、娛樂)爲線索,在講述林納斯·託瓦茲成長經歷的同時,闡述他對技術、自由、信息共享以及創造激情的體會與感悟,以及黑客精神與商業現實之間的衝突的深入思考,描繪出了以“自由與激情”爲主導價值和內在驅動的黑客人生信仰模式,是瞭解林納斯成功之路與人生哲學,以及Linux操作系統幕後故事的佳作。 本書適合計算機相關從業者閱讀,也作爲對Linux系統、黑客精神感興趣的讀者的參考資料。
“我對生活的意義有一些看法。咱們可以在第 1 章跟讀者說一下生活的意義來釣他們上鉤,等他們上了鉤,花錢買書以後,我們再隨便扯點兒別的,把剩下的章節糊弄過去。” 上面是林納斯在這本自傳的原計劃擬開頭,他就這樣大大方方地承認了自己的“狡詐”。這種坦誠得近乎無禮的幽默,瞬間撕碎了那些硅谷精英們慣用的、充滿使命感的商業濾鏡。 讀完《只是爲了好玩》,你會發現,在這個到處都是“草臺班子”和“流量陷阱”的世界裏,林納斯是一個極其罕見的、活出了邏輯自洽的人。 他折騰出來的那個叫 Linux 的東西,外行人可能聽着陌生,但其實它已經統治了你的感官。 它不是一個簡單的軟件,它是數字世界的空氣和水。當你點開朋友圈、刷短視頻、刷卡消費,甚至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一次毫秒級的博弈時,背後跑的都是 Linux。它支撐着全球 500 強超級計算機,支撐着幾乎所有的互聯網服務器。 如果說微軟的 Windows 是那種富麗堂皇卻總愛鬧點脾氣的寫字樓,那 Linux 就是數字世界的基石、空氣和水。最荒誕的是,這個支撐起現代文明底層的“神蹟”,最初只是一個芬蘭小夥子因爲買不起昂貴的系統,躲在自己臥室裏,出於一種“想看看電腦硬件到底怎麼跑”的好奇心,敲出來的一串字符。 這種從“孤獨黑客”到“秩序定義者”的轉折,並不是一個典型的創業故事,而是一場關於自由意志的突圍。林納斯在書裏展現出的那種特質,是一種對平庸社交和複雜權術的徹底冷感。當他發現自己創造的東西足以顛覆世界時,他沒有像其他“商業奇才”那樣忙着去跑馬圈地,也沒有忙着去計算所謂的“資產回報率”。 他生命中最重要的轉折點,其實是他無數次看清了通往財富巔峯的階梯,卻選擇轉身離去的時刻。 在硅谷那個金錢震耳欲聾的地方,他精準地知道哪些時刻只要點點頭,就能讓自己進入福布斯榜單的最前列。但他偏偏沒有向資本妥協,理由簡單到讓人語塞:因爲一旦那件事被資本邏輯接管,它就不再“好玩”了。 他不需要通過外部的溢價來證明自己的價值,因爲他本身就是那個制定規則的人。 他提出過一個有趣的“進化三階段”:生存、社會秩序、娛樂。在他看來,人類所有偉大的事物最終都會滑向娛樂,也就是那種純粹的、“爲了好玩”的巔峯體驗。 既然終局如此,爲什麼要爲了中途那些瑣碎的秩序和虛無的財富去犧牲最核心的樂趣? 看透了這一層,你就會明白爲什麼他能如此鬆弛地解構生活的意義。在這個智人神話逐漸走向破產的時代,我們大多人在所謂的“成功模型”裏拼命尋找出路,卻忘了最初出發時的好奇心。 林納斯用整整一本書的篇幅告訴我們:最高級的生存姿態,不是去征服外部世界,而是守住內心那個不被他人定義的、純粹的玩興。 真正的強者,從不屑於參與那種庸俗的競速。他只是坐在那兒,因爲覺得有趣,就順手重塑了整個世界的邏輯。 這大概就是林納斯那個“釣魚”鉤子上最真實的餌:在虛構的文明協議裏,唯有那點出於本心的“好玩”,纔是我們唯一無法被算法模擬、也無法被時間清算的實物資產。
1、整體閱讀體驗 這本書真好看(大白話推薦)!!有意思的人、有意思的書、有意思的譯者! 看這本書腦子裏能冒出很多像素小人,類似於《To the moon》的男主和場景,還有電影《俄羅斯方塊》的畫面。超喜歡這個語言風格,很有畫面感。閱讀中會讓你的像素小人一直在腦海中劇場演繹(期待能夠把大神的生平做成一款像素遊戲!人生就是真的是爲了娛樂啊!)很棒! 2、關於大神這個人/理念 -不認可有的人說這是個孤寂的宅男!悶頭研發了系統!北歐的人邊界感強(包括和家人也不一定都分享),不代表人家孤寂,你看每一段訪談,多有意思的人,人家只不過Hygge在家、陪同家人、森林遛彎!最明顯的一句就是—— 【我時常感覺,有些人期望我做一個現代的修道士,孤獨地過着一種樸素的生活。就因爲我覺得開放Linux的源代碼並免費共享到互聯網是個好主意,而且我沒有讓我的軟件走傳統的商業道路,我就該活得這麼苦?】 -作者的開源、免費共享的理念在很早就顯露了。在這個點上很敬佩作者!也特別理解他很明確表達了不喜歡有人拿開源實際上是兜售自己的封閉系統(表裏不一的人),不拿開源作爲壟斷的工具,何況作者本人性格底色、他的理念還有系統一脈相承是一個直截了當、簡明高效,且自由! -他也指出了開源中出現的“內與外”需要一個有魄力的技術領導角色,能夠坦誠承認“外部人員可能懂得更多”,將企業的需求和需求同時考慮。 -他可以不喜歡別人的系統(提出一堆的缺點…理念衝突)、但喜歡、尊重對手這個人。一個自由、強大、靈活且“不搶佔利基市場”的好人/系統誰不喜歡。 Free最重要。靈魂/人生/系統,各種。 3、對於專業部分 外行看寫的很友好,當計算機發展史看,各個系統的優缺點講的很清晰,譯者最後還給又總結了一遍。也能看出他在條件有限的情況下,在前人的肩膀上/技術革新(如X視窗),從滿足自己需求開始,一點點打磨、一點點跑/修正,研究發展的過程,到(偶然間)滿足大家的需求、在羣的良好反饋(也有貼子互懟)和不斷迭代中,做出的改變,以及承擔起更多的責任(“1992年之前,Linux頂多算是個玩物,而就在那一年,它一下子變成了某些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爲他們的生計或者是生意”) -個人專業成長之路。此外後續的跟進修復以及拓寬邊界也對成長很重要。(“我從來沒有處理過Linux SMP(對稱多處理)的問題,這才發現很多東西都未能按預期運行。”)(“不過在全美達,Linux不是主要項目,這恰恰就是我想要的。我得以繼續Linux的開發工作,同時又不必爲了迎合公司對Linux系統的目標需求,在技術上做出讓步。”) 4、一些摘錄 【你要做的,就是在簡單的進程之間,創建它們的交流渠道——在Unix語言裏面這叫作“管道”(pipe),這樣就能解決創建複雜任務的問題了。】 【“Unix免費共享”(Unix - must - be - free)這個理念,其實主要還是和時代環境有關,並不是操作系統本身的特質所在。那是個理想主義盛行的時代,到處都是改革、打破權威、自由之愛(真可惜我錯過了自由之愛,不過就算趕上了也不知道該怎麼個自由法)。】 【理查德·斯托爾曼還寫了《自由軟件聯盟宣言》和自由軟件授權證書GPL(通用公共許可證)。他倡導開放源代碼的概念,完全是有意爲之。】 【不管怎麼說,我不願意把Linux拿來賣,也不想失去Linux的控制權,所以,我也不想其他人拿Linux去賣。】 【林納斯說:“安德魯最後一次給我發郵件時問我,我是否真的願意讓別人拿我的工作成果來賺錢。我只回覆了一個詞‘沒錯’。從那以後,我就再沒收到他的郵件了。”】 【他怎麼也想不到(也無法想象)這世界上竟然會有人對提升Mac的市場份額一點兒也不感興趣。當他知道我一點兒也不關心Mac市場的大小,也不關心微軟市場的大小時,確實非常驚訝。但是,他事先並不瞭解我有多討厭Mach內核,所以我也不怪他。(To史蒂夫)】 【原來,他們舉行這個會議的真實目的,不過是想借助“開源”之名來兜售自己的封閉系統。】 5、自由靈魂 【令人壓抑的是,人們隨隨便便就能盲從任何人,甚至盲從我。而駭人的是,他們會把自己的盲從心理(希望我沒用錯詞)強加給別人,甚至強加給我。】 【我最討厭別人告訴我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尤其憎惡別人自認爲有資格把他們的觀點凌駕於我的個人決定之上。】 【我們不應該把自己的道德觀念強加給別人,更不應該將道德觀念制度化。我尊重個人的選擇,我認爲面對道德層面的問題時,我有權做出自己的決定。】 【賣點不是度假這一事實,而是人對自由的感知。說到底,要想讓所有的技術奇蹟看起來既微不足道,又沒有威脅性,尺度還是挺重要的。】 【操作系統爲例,源代碼,即那些構成系統的程序指令是自由的。任何人都可以對這些代碼加以改進、修改或者利用。但是這些改進、修改和利用又必須是其他人可以自由獲得的。這有點像禪學。】 【應該是社會改變了科技,而不是反過來。科技只不過限制了我們做某件事能達到的程度,以及我們完成某件事的最低成本。】價值觀應是科技的邊界
和其他的傳記不同,林納斯的自傳更加真實親切與鮮活,沒有太多冠冕堂皇的說辭,從對自己外貌的自嘲到衆人的演講,書中的事例總是詮釋着“只是爲了好玩”的理念,這也是Linux能夠走向大衆的原動力。
林納斯是Linux和Git的締造者,他是一個傳統的黑客,與沃茲一樣,少年成名、崇尚自由、一生只爲尋找歡笑,他是一名真正的程序員。 對於每個領域的名人,我總有一種難以控制的好奇心,這本書是無意間發現的,但它不是新書,只能說相見恨晚,且收穫頗多,說它爲我的人生找到新的一束光都不爲過。 這本書是傳記類書籍中比較好的,可讀性比較強。不是簡單地從三方視角介紹主人公的事蹟,而是帶有相當多第一人稱描寫,人物特色明顯,不完美,沒有刻意美化形象。 你能想象他看不上比爾蓋茨,而且對喬布斯的合作建議毫無興趣嗎?所以雖然本身是一項偉大事蹟,又沒有明顯的距離感,同時帶有蠻多趣味性,加入了不少個人求學、工作和家庭方面的描寫,更立體,更真實。 於此同時,書裏輸出了不少主角對部分事物的觀點,讓人覺得,不必爲任何一種事物框住,可以在同一領域的不同角度去取得非凡成就。甚至有章節特別解讀了林納斯對“生活意義”的看法,昇華了全書的主題“只是爲了好玩”,其啓發意義讓人感覺一下值回投入它的時間。
1991年,一個21歲的芬蘭大學生,把自己關在赫爾辛基的宿舍裏,拉上窗簾,編程、睡覺、再編程。他媽媽後來形容他:“只要把他和電腦關進一個黑乎乎的屋子裏,再時不時扔一點麪條進去就可以了。” 他叫Linus Torvalds。那年他寫出了Linux內核的0.01版本。 30多年後,Linux成了整個互聯網的基石。淘寶、微信、谷歌搜索——你在網上做的幾乎所有事情,背後都有Linux在運行。美國《時代》週刊評選“20世紀100位重要人物”時,Linus排第15位,比爾·蓋茨排第17位。 這本書是Linus的自傳,2001年出版,他當時32歲。書名《Just for Fun》,來自他的人生哲學:做一件事,首先得覺得好玩。 這個人的故事裏,藏着一些和主流成功學完全相反的東西。 一、人類行爲的三個階段 書一開頭,Linus就拋出了一個有點離經叛道的理論。他認爲人類行爲分三個階段: 生存。 最基本的驅動力。喫飯、保暖、活下去。 社會秩序。 你開始在意別人怎麼看你,尋找歸屬感,遵守規則。 娛樂。 當生存和社會需求被滿足之後,人就會追求樂趣。不是爲了活下去,不是爲了獲得認可,就是因爲它好玩。 他說性是個典型例子——最初是爲了繁衍,後來變成了一種社會行爲(你得結婚才能得到),再後來,它變成了一種娛樂。 然後他把這個框架套到了技術和Linux上。 “技術最初也是爲了生存,爲了活得更好。現在技術大體上還處於社會層面,但正在朝娛樂的階段發展。Linux的開發模式,爲人們提供了依靠興趣與熱情而生活的機會。與世界上最好的程序員一起工作,是一種無與倫比的享受。” 讀到這裏你會意識到:Linus開發Linux,不是爲了改變世界,不是爲了賺錢,甚至不是爲了證明自己。他只是覺得這件事好玩。 世界被改變了,那只是個副產品。 二、一個書呆子的誕生 Linus 1969年出生在芬蘭赫爾辛基。外公是個統計學家,也是家裏最早有電腦的人。Linus 12歲那年,外公買了一臺Commodore VIC-20,那是Linus第一次接觸編程。 他很快就上癮了。在別人眼裏極爲枯燥的編程,在他眼裏是最有趣的遊戲。他買各種編程書和雜誌,自己翻手冊,寫代碼,從最簡單的程序開始,一點點挑戰更難的東西。 他媽媽對朋友說:“Linus是個非常好養的孩子。只要把他放在一個黑咕隆咚的儲藏櫃裏,配上一臺電腦,偶爾朝裏扔一些意大利麪條,他就會很高興。” 這段話後來成了一個經典梗。但它真正揭示的是:Linus對編程的熱愛,是一種近乎本能的東西。 不需要外部激勵,不需要獎勵和懲罰,編程本身就讓他快樂。 這種快樂驅動了他接下來的人生。 三、Linux是怎麼誕生的 1988年,Linus進入赫爾辛基大學。1990年,他選修了一門Unix課程,讀到一本改變他一生的書——《操作系統:設計與實現》。那個暑假,他翻來覆去地讀這本書,以至於後來他說:“那本書差不多等於睡在了我的牀上。” 1991年,他買了一臺386電腦。當時的操作系統要麼太貴,要麼不夠好用。他最初只是想寫幾個程序,讓自己電腦上的終端仿真器更好用一些。在這個過程中,他發現:自己完全可以寫一個更好的操作系統。 然後他進入了那種狀態——編程、睡覺、編程、睡覺、編程、喫餅乾、編程、睡覺、洗澡沖沖了事、編程。幾乎與世隔絕,不問白天黑夜。 幾個月後,Linux 0.01版本誕生了。 它還很簡陋。Linus把它展示給妹妹看,屏幕上顯示着一串A和一堆B。妹妹盯着看了大約五秒鐘,說了聲“很好”,就走開了。Linus後來寫道:“這就像你指給別人看你鋪了一條長長的柏油馬路,但想向別人解釋這條馬路的意義是完全不可能的。” 但Linux的核心——開放源代碼——已經開始發揮作用。他把代碼放到了網上,很快有人下載、使用、修改、反饋。一個來自世界各地程序員參與的開源項目,就這樣開始了。 他不是在規劃一個龐大的操作系統,他只是覺得編程好玩。 而好玩的東西,往往會吸引同樣覺得它好玩的人。 四、開源爲什麼贏了 Linus選擇開源,首先是因爲他覺得那是最好的技術開發方式。 一個公司做項目,頂多幾十人、幾百人。一個開源項目,可以是幾萬人甚至幾十萬人蔘與。參與人數不在一個量級,效率也不在一個量級。更重要的是,公司決策往往受商業利益影響——項目走哪個方向,經常由利潤決定,而不是由技術本身決定。開源項目不一樣。好的方向會吸引更多人,錯誤的方向會失去貢獻者。技術競爭本身就在篩選。 Linus在書裏舉了個例子:IBM曾經無意中公開了PC技術。在此之前,PC技術被少數公司壟斷,市場冷清,成本居高不下。公開之後,所有人可以用、改進、銷售這項技術,PC市場一下子爆發了。開放沒有造成壟斷,反而激活了整個行業。 開源不是免費,不是反商業。它是“源代碼可以被自由獲取、使用和修改”——修改過的版本也必須讓其他人可以自由獲取。Linus不反對商業公司用Linux賺錢,他反對的是把代碼鎖起來、不讓別人參與。 他在書裏說得很直白: “GPL(開源許可證)爲每個人都提供了機會,成績卓著。可是,所有創新都應納入GPL嗎?這完全不可能。應由開發者自行決定是使用GPL還是使用其他保護版權的方法。令我幾乎發瘋的是,理查德·斯托曼認爲非黑即白,別無它途。” Linus不是意識形態驅動的人。他選擇開源,是因爲它管用。 五、錢、名聲和“只是爲了好玩” Linux火了之後,錢和名聲都來了。 有一家公司找上門,說只要Linus願意做他們的掛名董事,就給他1000萬美元。當時的Linus搬到美國不久,住在一棟舊公寓裏,生活算不上寬裕。但他拒絕了。理由很簡單:他要讓Linux保持自由,不被任何商業公司控制。 但他也不是“視金錢如糞土”的人。後來他拿到第一筆真正的財富之後,立刻和妻子買了大房子、換了新車。他在書裏坦率承認:他喜歡錢,因爲錢讓生活變得更便利。 所以當有些人希望他做一個“與商業抗爭到底的現代修道士”時,他覺得那些人簡直莫名其妙。 “我一貫認爲理想主義人士很有趣,只是有點沉悶,甚至有些嚇人。爲了堅持一個非常強有力的意見,你不得不排除其他意見。” 他拒絕1000萬美元,是爲了讓Linux保持自由;他接受財富,是因爲錢可以帶來快樂。 這兩件事不矛盾,因爲它們都指向同一個原則:追求愉悅,快樂至上。 Linus做選擇的標準不是“道德”,也不是“利益”,而是“這能不能讓我快樂”——短期的快樂、長期的快樂、創造好技術的快樂。 這個原則聽起來太簡單了,甚至有點不負責任。但正是這種簡單,讓他避開了大多數人在成功之後會掉進去的陷阱——被名聲綁架、被道德綁架、被理想綁架。 六、GIT是另一個“好玩”的產物 這本書出版於2001年,所以沒提到Linus後來的另一個重要貢獻:Git。 Git是一個版本控制系統——程序員用來管理代碼修改歷史的工具。2005年,Linus因爲與BitKeeper(當時Linux項目用的版本控制工具)的合作破裂,花了兩週時間自己寫了一個。 兩週。一個人。寫出了Git。然後它成了全世界應用最廣的版本控制器。 這聽起來又是個天才故事。但Linus自己大概不會這麼看。他只是遇到了一個問題,覺得“自己解決也挺好玩的”,然後順手寫了個程序。Git的誕生過程,和Linux如出一轍。 讀完這本書之後 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Linus的成功,和我們常聽到的成功故事,有什麼不一樣? 常見的成功故事是:一個人有遠大的目標、強烈的企圖心、克服萬難的意志,最終達成目標。Linus的故事裏沒有這些。他沒有商業計劃書,沒有改變世界的野心,甚至沒有“我要成爲偉大程序員”的自我要求。他只是對編程上癮,停不下來。 他是用玩的姿態,做了一件改變世界的事。 在書的後半部分,Linus有一段話,我覺得可以作爲這本書的註腳: “當你談及技術的未來時,真正有意義的是人們想要什麼?一旦能夠描繪出這一點,剩下的事情就是如何大規模地生產它,並使它足夠便宜,以便人們能夠在不犧牲另外也想要的東西的同時獲得它。除此而外,沒有任何事情真正有意義。” 很多人一輩子都在問“我應該做什麼”。Linus一生都在問“做什麼比較好玩”。前者讓你在別人的期待裏找方向,後者讓你在自己的快樂裏找方向。也許,能找到一件事讓你覺得“只是爲了好玩”,然後認真做下去——這本身,就是一種罕見的幸運。
開源的意義 1.世界上最好的技術從來不是用閉門造車的方式研究出來的,公開所有的技術細節,讓全世界最優秀的工程師參與進來,造就了 Linux 的奇蹟。 2.極客爲什麼願意不計報酬地在開源項目投入時間和精力,首先這是具有挑戰性的事情,他們獲得無與倫比的樂趣(可參考“心流”);其次,優秀的解決方法可以在公開場合獲得同行的認可,這是無上的光榮。還有就是有眼光的公司會從頂尖的開源項目裏尋找人才,以股權、高薪聘請過來。對極客來說,可謂名利雙收。當然最重要的還是,just for fun(玩得盡興) 3.Linus每天收到大量電子郵件,他被視作極客之王,人們覺得,在技術領域能佔據一席之地的他,對於生活方方面面一定也有不俗的見地。但是事與願違,他坦誠自己就是一個普通人,希望人們不要神話他,更不要道德綁架他。一些依靠 Linux 發家致富的公司贈送他股權,在這些公司上市後,他也成了百萬富翁(以美元計)。買了寶馬小跑車,在加州置換寬敞舒適的別墅,他坦誠自己愛錢,但是取之有道,何樂而不爲呢
對計算機不是很瞭解,編程也只是入門級別,計算機語言也不熟悉,但我會用青少版模塊化的軟件進行STEAM課程的開發,源碼可以在軟件裏直接查看,來驅動傳感器的控制以及信號邏輯的構建…… 微讀推給我這本《只是爲了好玩》,書名咋一看還以爲是心靈雞湯的變異版,看着看着被作者開發Linux的初衷以及持續投入的熱情所感染,關於知識產權商業價值以及軟件代碼開源的博弈,講得比較多,並非否認財富,故作矜持,站在一個更宏偉的遊戲場景里布局,不至於太早Game Over,需要更多的新鮮血液源源不斷地注入才能使遊戲存在更長久。遵循這一底層邏輯,設置了一定的門檻,那就是興趣愛好,把極客玩的心態和用戶終端體驗的日趨更新和諧地統一起來。需求在升級,功能在貫通,Linux版圖越來越完美…… 在文末,作者亮出了生命存在的三張底牌:生存、社會秩序以及娛樂。雖然文中作者也提到了計算機和計算機語言皆是因戰爭誕生,而誰又會否認戰爭是少數人爲了好玩而發起的呢? 生存排在第一,借用文中“爲了錢去殺人並不稀罕,你會爲了錢去死嗎?” 《just for fun》,貌似凡爾賽式的裝X,道出了興趣愛好作爲生產力的所向披靡之處。 願得一遊戲,終身不言棄。
Linus=linux=git 生存—社會秩序—娛樂 沒看出來林納斯的過人之處啊,還以爲 linux 是時代的產物,剛好給他發現了。 直到譯者說,git 也是他做的。 肅然起敬!! linux 是基於 minix 改進的,minix 是 unix 的簡化版,當時開放給了大學作爲免費操作系統教學使用。 Unix 是 C 語言寫出來的操作系統。 這三個也是讓林納斯爲之着迷的三個聖盃。但 Unix 沒有開源。minix 也不好用。所以林納斯就通過機器語言重新編寫了一個內核,並且根據 GPL 協議開源。讓全世界開發者都可以下載源代碼,並基於源代碼進行二次開發,但依然要遵守開源協議。 原來叫自由軟件。但自由的定義,不清晰,且會形成遞歸,所以改爲叫開放源碼軟件,簡稱開源。 由此,開源運動,一發至到今日,成爲全球,甚至宇宙都有大量用戶的操作系統。 但這本書更偏重林納斯的個人經歷,和 linux 的由來,大量顯性知識,讀起來和小說差不多。但與學習 linux 無關,要真正學習 Linux 的內核,要從實踐和其他書籍入手。 翻譯很爛啊。但也讀完了。讀讀無妨。補全 cs 發展的其中一塊拼圖。
今天早上的通勤路上讀完了這本書。 整本書讀起來非常輕鬆,最大的感受就是作者的幽默感始終在線。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段(忘記是哪一章了),他說自己每次去同一家餐廳都點固定的套餐——甜甜圈和可樂,然後一本正經地調侃:“不愧是我,小小年紀就這麼注重健康飲食。” 😂 這種一本正經地自黑,讓這本書讀起來一點也不枯燥。 還有讓我非常受用的一點:沒錢的時候也可以堅持自己的原則。在這件事上也許很多人感受過孤獨,這種孤獨又是難以言說的孤獨,所以通過讀書,與作者站在一起的感覺很棒! 最後還有一點收穫,是讓我對編程和開發更有信心了。最近工作非常忙,每天都在折騰公司的數據庫,雖然離真正完成還有很長一段路,但至少已經有了一點眉目。讀完這本書後,更覺得:很多事情,並不是天才才能做到,而是找到自己真正感興趣的東西,然後一直做下去。 一本很輕鬆,卻也很有力量的自傳。值得一讀。📚
微信讀書不大行,這本書已經有新版了喲~ 逛書展的時候在人民郵電出版社的展位上半價買到咯,通勤的時候在地鐵上讀很巴適,內容輕鬆又引人入勝。畢竟誰能不好奇Linux這個優秀而又無處不在的系統是如何誕生的呢!讀到最後才發現原來git也是Linus寫的,太秀了~ 作爲一個芬蘭人,Linus實在是有強烈到離譜的表達欲,不知道現在的他在現實生活中是否還是個社恐? 雖然他把寫出Linux這件事說得很輕鬆,但是看看他對事物發展規律的認識和思考,就知道此人絕不是一個普通意義上的書呆子和程序員了。 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不是科技在推動社會的發展而是人們的需求在推動科技的進步大概是這麼個意思,而且此人還預測了一開始作爲辦公工具和通信工具的電腦和手機會變成一種娛樂工具,結果果然如此(攤手)。所以優秀的人都是能準確把握住事物發展的內部規律然後做出準確的判斷,持續發力最終走向巔峯:) 非常有趣的是此人的老婆是一位空手道高手,曾經得過芬蘭冠軍,獎盃拿到手軟的那種,這個搭配太有趣了,夫妻倆都是高手(不同方面的)。 最後,一個不得不提的收穫是看完這本書我突然覺得看看unix/Linux底層設計的書好像不是一件枯燥的苦差了,just for fun唄!